《论正直与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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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直与白痴-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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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过几次,她擅于察言观色,很快就发现阿正内心睿智,却故意在白真真面前装作愚蠢,任由这个不经世事的丫头胡闹,但从来都没有任何不满,反而自得其乐,每日喜笑颜开。
  阿正每日为白真真付出,为她辛劳,为了老婆,拼命让自己变得更加出色,完全顺着白真真的心意来。这让林钰儿想到了自己,她曾经也是如此努力想要得到他人的认可。可惜,每一个人都还是把她当做j□j看。
  在社会上,一个巫婆的地位绝对比j□j好不了多少。这有几分痴傻的巫婆却得到了比郑直更优秀更可靠的阿正,又得到了老太太的认可。林钰儿心中绝对不服。
  看到阿正如此付出,看到白真真一脸白痴相,林钰儿有一种好男人都被猪拱了的感觉。
  林钰儿是在女人们相互勾心斗角中长大的,对各种女人的心理弱点了若指掌,利用各种关系和阴谋手段弄倒了不少同行。但惟独这一次,她对白真真无计可施。
  用毒肯定是不行了,那女人是个巫医,比她更懂药物,根本无法投毒。
  故作柔弱,装作被白真真欺负也没有办法,阿正觉得白真真做什么都是对的。
  让阿正误会白真真与其他男人有染也是没用的,阿正从来不限制自己老婆的自由。
  故意挑拨两人关系也是没用的,白真真一脸傻楞相,似乎根本听不懂钰儿的话;而阿正从来都觉得错的人是自己,老婆永远不会有错。
  阿正的脸上,从来没有愠怒,从来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满。他永远的满足快乐并对白真真无限宠溺,这让林钰儿更加妒忌伤感。
  不过在三年前,林钰儿并没有做出任何失当的行为,她能预见到后果,便更不敢贸然行动。精明如她,她的谨慎和野心是成正比例增长的。她知道,阿正这个人太精,似乎能把一切收在眼底,却永远不露声色,也不会做出任何得罪人的行为。越是这样的人,她越是要小心行事。她要装成毫无心机城府,一片痴迷于感情的寻死觅活模样,甚至加上几分失意的疯癫,也许才能降低阿正对她的警惕度,再博得几分同情。
  但即使这样,对阿正来说也是没用的,他的眼中永远只有巫婆白真真。
  林钰儿无奈,她天生丽质,又聪慧细腻,从来这么努力,却得不到一份像样的感情。而白真真这个毫无才华的粗鄙丫头,什么也没做,什么也不担心,从来没想过去怎么维护感情,却得到了阿正独一无二的,没有一丝缝隙的真爱。甚至阿正受人勾引也毫不动心,依然钟情。有时候付出和得到的,真的不成正比。
  林钰儿凭着一份多年在情场上混的直觉,感觉到两人之间是有缝隙的。如果她没猜错,就是阿正曾作为奴隶的自卑。只是那时候还不是挑拨的时机而已。
  所以,林钰儿离开了四川。 她知道多待无益,不如全身而退,至少给阿正留下一个不算坏的印象。
  而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觉得林钰儿就是邪恶版的阿正:
林钰儿和阿正一样,拼命想要被别人承认,证明生命的高贵,却永远逃不过出身的低贱。为了得到承认和爱不择手段,宁愿杀人,最后被所爱的人嫌弃。所以林钰儿理解阿正的心情,她以为白真真不可能对阿正是真爱:因为没有人会真的喜欢一个奴隶,就像不会有人会真的喜欢一个婊子一样。
而阿正和林钰儿都是会算计,会猜测对方用意,并且能掩盖自己真实感情的那种人。所以某种意义上,两人的性格有相通之处。
但是阿正和林钰儿不同的地方是,阿正不会怨恨他人,只会自责。他不会因为得不被承认去恨真真,而且他会尽量考虑他人的利益,所以阿正是往好方向发展。而林钰儿因为得不到就到处怨天尤人,认为永远都是他人的错,自己是受害者。两人性格差之毫厘,却失之千里。
所以能自省的人最是难能可贵。


☆、郑直考场论白痴

  半个月后,季节已经从夏转秋。郑直千辛万苦来到京城,靠帮人写家书挣钱,租了一家只够放一张床的小屋子住下,生活艰辛,但比睡破庙的日子好了许多。而且,他身上的伤好得奇快,现在身上几乎已经看不到任何伤痕。
  这几天,他的心中还在天天挂念着白真真,希望那个富贵的政大人,能给她幸福吧。
  然而,过了几天,听到有人传说京城的素问堂来了个姓白的神医,一脚踩下去救活了个死人,郑直听得激动得差点跳起来,这难道是传说中的野蛮医师白真真?他欣喜若狂来到素问堂,却近乡心怯,不敢接近。
  老婆说过,在他考到功名之前都不会见他。如果他贸然前去,会不会遭她厌烦?如果老婆已经不爱自己了,他也不想用自己的卑劣不堪纠缠她。郑直希望能保存一份节气,也能保存她的安心和干净,和对阿正的好印象。
  但是,郑直还是忍不住,每天有意无意去偷偷在素问堂附近乱溜达,希望有一天能“巧遇”到她,即使尴尬打个招呼也是好的。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有人远远跟踪老婆,便也在后面跟着,等到那些人一出手,他便从天而降,英雄救美。
  不过,因为他踩断了那歹徒的肋骨,老婆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白真真:我当然不高兴了,你倒是一时痛快踩断人家肋骨。这笔账又会被记在生死簿上,到时候断肋骨的人就是你自己了。)或许老婆想开始新的生活,新的感情,并不想自己出现吧?加上旁边还有外人,不能让老婆没有台阶下。于是,郑直匆匆走了。
  但为何她的面色如此憔悴不堪,这一个多月到底发生了什么?郑直回去后越想越不是滋味。那个锦衣玉食的政大人,为什么不给老婆安逸的生活?为何让她这般憔悴?既然口口声声说爱她,为什么不全心全意保护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想起来,那个政大人一开始就不是什么好人。利用女人对自己的感情,让她去嫁给一个奴隶,为的只是完成什么使命,简直不把人当人看。白真真在那政大人眼里,或许就是一颗可以用感情来支配的棋子吧?但白真真在他阿正的心目中,永远都是比自己性命更重要的东西。越这样想,越是觉得愤怒,与其这样,老婆不如跟着他阿正,他虽然一无所有,但即使自己粉身碎骨,也绝不会让她吃一点苦。
  这样想着,他去灵素堂就更频繁了。怕惹白真真不快,郑直便远远地看着她。那天远远看到白真真一个人在搬运沉重的货物,他便再也按捺不住,再也顾不得老婆会跟他摊牌,破坏他心中美梦的事。便冲上去二话不说就帮着搬运。
  搬完后,郑直终于有机会能和老婆说上几句话。
  还好,老婆没有提起那个该死的政大人,也没有和自己摊牌,还嘱咐自己要吃好睡好,这让郑直心中暖暖的。
  老婆啊,你到底是爱政大人多一点,还是爱我阿正多一点呢?
  既然还有希望,郑直不想放弃,他期望着某一天,他推翻了奴隶制度,有了清官的威名,他的老婆会因为阿正而自豪,会安心再回到阿正身边,不再想那个高高在上,只会利用人的政怀瑾。
  这样想着,郑直更加努力,一心要夺个状元回来。
  十多天后,在考场上,郑直翻开试卷,赫然见到考试题目竟然是:“论正直”。
  郑直的嘴角淡然翘起,在“论正直”后面添了“与白痴”三字。
  于是,他奋笔疾书,将多年心酸满满呈现在纸上,其力透纸背,其笔走尖峰,潇洒淋漓。
  人之初性本善,稚童思无邪。而,人于其成长之际,渐习圆滑世故,遇事则避。为谋生路,狡诈欺骗,无所不用其极。
  刚烈敢言人士,落为笑柄,人称,白痴也。
  贤士论真言,不为浊世认同,遭千万人嘲笑憎怨;正直之白痴,却终生孤独。故,人人自以为是,不愿为白痴。
  人也,私字当头,为己谋福,不惜伤人。人人谋福,人人皆不得幸福,苦之,怨之,终其一生,不得其解。
  然,白痴吐真言,实乃真清慧之人,所虑之,长远之利也。
  人多错,非本意,难得糊涂,一时之私。此时,谏言一句,诤友良言,既改之。然后,恶可止,善可持。不至于大谬无改也。
  当今世道,世风日下,以错为对,以对为错,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人人自保,再无真言。以虚伪为智,以诚实为愚;以心机城府为美,以坦诚直言为耻。久而久之,人活与自我编制谎言,终其一生,费尽心机伤其一身,却若猴子捞月,永无所得。
  嗟乎!白痴何辜,白,正义光明之道也;痴,执迷不放也。白痴之意,执迷正道不放,纵使人笑,不改初衷,乃大智大慧高尚人士。
  混沌世之所缺,非奸猾聪明之士,乃正直敢言白痴也。
  ……
  三天后,这一篇奇葩的白痴论,却被批了头榜。皇上赵寰亲批:“独立,敢言!”
  次日,当朝皇帝在上朝之时,亲自接见这独占鳌头的新科状元。
  皇帝赵寰端坐金銮殿上,气宇轩昂,儒瓷般的肌肤闪着莹莹光泽,不染而朱的嘴唇。乌黑的头发直达臀际,披散在金色龙袍上。身如玉树,却气势压人,颇有一主沉浮之势。赵寰二十出头,面目年轻俊朗,表情却显得早熟。黑眉如漆,目光如烛,眉目间带着一丝孤高的寂寞之情。
  皇帝赵寰居高临下向郑直问其志向,郑直不卑不亢答道:“谏官。”皇帝点头,将这新科状元指给御史大夫傅无心,要求他负责培养。
  这通过仕途考试竞选的状元一般很难留在朝中,通常都是分发地方做几年县太爷,测试其水平后才能得到渐渐提拔。而能留在朝中分给重臣为学生,将其留在京城,其实是将他当做是重点培养的对象,说明新皇对状元很重视。
  除此之外,赵寰京城赐状元府,并赏银百两。
  下朝之后,傅无心将郑直接到家中详谈。
  傅无心家中简朴,丝毫不像是一个高官厚禄之人。他与郑直共坐书房,畅谈起来。
  傅无心谈起,所谓谏官,便是即使触众怒,也要敢于说出实话之人。魏征死谏唐太宗七十次,次次以死相劝,是次次把自己的命放在谏书之上。自古,便有御史大夫为了坚持史书上一个字的真实性而慷慨赴义。当谏官,就要随时有舍命的准备。
  当今朝上,官官相护,各种势力参差。而真正要当独立正直的谏官,便谁的势力都不能依附。都这说真话的人是众矢之的,是随时被他人盯紧,随时会被栽污陷害,会被暗杀下毒。这朝廷里,处处安插眼线,处处警惕。傅无心别人意味地悄然一句,说不定,你最亲近的人会被收买,回到府中,下人全是线人。
  郑直一悟,怪不得堂堂一个御史大夫府中会没有几个下人。原来,这御史大夫做人可以警惕到这种地步。他频频点头,深深听其教诲。
  两人谈毕,出了书房,一个十二岁的孩童便堵在门口恭谦作揖鞠躬:“阿星拜见傅大人,见过新科状元,”他满脸真诚笑容,身着常服,干净透彻。
  傅无心介绍到:“阿星是我三年前收养的孩子,是前任御史大夫的后代。”继而转向阿星,“阿星,你等会是否可以帮忙将状元送回状元府去?”
  阿星恭谦点头应许,嘴角翘起一个幅度,如一汪清水的目光中闪烁着激动。
  这是阿星?想起三年前阿星便被御史大夫收养,郑直微微一惊,从心中涌出一分欣慰,三年后阿星竟出落得更加俊俏,比同龄人高出不少,全身上下生出一股儒雅的风范来。他不敢当场相认,暴露逃奴身份,只是微微鞠躬还礼,面带蔚然,眼神如韵,含着万千感慨。
  两人出府,阿星像小大人似的指挥马夫,告诉他状元府地点。便拉着郑直兴冲冲上了马车,似乎难掩心中喜悦。
  等两人到了马厢里,阿星水灵灵对视着郑直的容貌,继而眼中生出一份灵转的心思,近身附耳道:“状元爷,阿星十分仰慕您的才华,可否能和阿星交个朋友?让阿星请您喝那极品的瑰宝茗茶,再用无暇的翡翠茶具相衬,一起品品茶术,瞭表心意。”
  郑直懵了一下,他才刚晋升状元,便受到如此礼遇,忙答:“小公子一片厚谊让在下感动,只是在下是粗鄙之人,出身贫寒,不懂茶术,怕浪费了小公子的好心。”
  阿星闪烁着眼睛,蓦然有些失望,但又谦逊答道:“这茗茶之术阿星其实也不大懂,阿星以为状元爷您很懂,是唐突了,还请见谅。”
  “不敢不敢,是在下不才,枉费了小公子一片好心,请原谅在下。若有机会,在下一定请小公子喝茶,虽不是极品茶叶,但一定是全心招待。”郑直颔首,态度十分恭谦有礼。
  阿星难掩失望之情,但想了想又莞尔道:“其实阿星不在乎茶的品质,在乎的是共同饮茶人的心意。三年前阿星曾与一知己饮茶,茶水极浊,但因是和心意相通之人共饮,那茶是阿星这辈子喝过最好的茶。阿星想,和才华横溢的状元爷共饮茶,定然另有一番风味。”
  郑直点头,承诺等将府邸打理好,定然会邀请他来喝茶。两人又寒暄客气了几句,等到了状元府门口,两人便别过。
  郑直抬头看那红木镶鎏金的“郑府”牌匾,看着在心中感慨万千,他的人生,似乎要重新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求留言啊亲们

☆、孑然一身好当官

  傅无心的话,一直在郑直耳边响起。朝中各种势力,都在拉拢人士。而这皇上送的府邸,或许早已被人安插好了眼线。即使现在不是眼线的,以后也有可能被胁迫,转化为眼线。
  郑直来到状元府的第一天,便遣送府中原本自带的所有仆人离开,一个不留。
  他将皇上赏赐的银两分开赠送,以保得那些下人能有钱回到老家,或是想办法另谋生路。郑直解释说,自己身染怪疾,怕生人靠近服侍。生人服侍会过敏,让那些下人不用多想;又客客气气连连道歉,说给这些人带来了麻烦,望得到谅解。
  然后,郑直将府中好好检查了一遍,发现是个百年老宅,有一栋主楼,两层高。外围有一堵围墙,有个宽大的院子,养着些花草。其实规模不大,够十个人居住,简单而温馨。在大门口有个小房子,供看门的人居住。
  第二天,他穿了一身平民装束去了奴隶市场,买回一个二十岁的奴隶旺财。旺财是个身材矮小的,相貌十分平庸,连说话都有些发抖的小男人。
  郑直在一群奴隶里看到旺财时,他正在被其他奴隶欺负殴打,那些人扯着他的头发把他从地上拖来拖去,用脚专门踢他身体最敏感的部位,嘲笑声不止。旺财蜷缩着抖成一团,衣物破损,全身沾着血和泥的混合物,却不敢吭声反抗,只是咬着自己的拳头不停流泪。
  郑直仿佛看到了当年的那个阿正,便问奴隶贩子这个人的基本情况。
  奴隶贩子鄙夷的说,旺财自小为奴,没有文化不识字,愚笨到什么都不懂。又过于瘦弱,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资质太愚钝,做事尽出错,粗活细活都干不好,所以被原主人家嫌弃,被送到这里来。是不准备卖的,怕卖出去买家抱怨太大,惹出事情来。所以让他在这里打打杂,干点没人干的运夜香等肮脏活计,无聊的时候欺负欺负取个乐子。
  郑直闻此反而有点想买,他想要的正是这样一个愚蠢之人,即使做出背叛之事也能很快被发现。小事都做不好,便更不能做眼线之类的大事。他把旺财叫来,温和问道:“你还有亲人活在世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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