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一般倾城:朝颜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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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般倾城:朝颜皇后-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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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真的吗?”
  我突然明白为何白夕煌会这么宠爱这个女孩子。
  她长得非常柔弱,苍白得像一片微枯的落花,眉目都是淡淡的,气质更是纤细到极致。
  她身上弥漫着无可名状一碰即碎的脆弱感,让人看到她,打心里怜悯,心中骤然生出酸酸的疼痛。
  小公主瞬间坐直身子,满怀希望问我:
  “你真的能救我的小银月,只要你救活它,我什么都愿意给你。”
  我笑了,真是单纯善良的小姑娘,对一个小狗也能有如此深厚的感情,我也忍不住喜欢她。
  “真的什么都愿意给我?”
  露馅了!!!(2)
  “嗯!”小明华猛点头。
  “好,为你这句话,我必定把小银月治好。”
  我伸手把小狗抱过来,打开锦被,抱它出来。
  小狗很温顺,病恹恹的没有一丝锐气。
  我看到它的左脚比其它腿要短,细心一瞧,原来是瘸了条腿的小狗。
  我心蓦地一颤,低头扫过明华公主的脚,那孱弱的双腿躲在鹅黄的羽裙下,同样了无生机。
  我猜想明华公主对这个小狗如此痛爱,大概也有同病相怜的因素吧。
  一个瘸脚被遗弃的小狗,一位断脚柔弱的公主,她们的命运是何等相似,一样的悲惨令人心痛。
  我仔细询问小狗近来的症状。
  小明华紧张在旁边描述着,清灵灵的嗓音煞是好听。
  “它这两天都不喝不吃,整天曲着身体躲在暗处,无论怎么逗它都不理我,有时候它还会呕吐,还带着血。”
  她又摇着我的手,哭着哀求:
  “我求求你救救它,它好可怜,我捡到它时它的脚刚被人打断了,拖着满地血向我爬过来,还亲昵磨蹭着我的手,我觉得我和它真的很有缘分。我为它包扎伤口,亲自喂它吃东西,它也很喜欢我,经常亲热舔我的手。”
  我听了狗儿的症状,心里有点眉目,再检查了小狗的嘴巴和身体症状,问道:“你别急,公主,你平时都是给些什么东西它吃。”
  小明华掰着手指开始历数:“鸡肉、鱼肉、香菇、鹿肉、甜点……”
  “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我越听越黑线,这小公主根本不懂养狗。
  每顿大鱼大肉,满汉全席,别说小狗,就是普通人,肠胃也适应不过来。
  小明华又惊喜又担忧:“那还有救吗?”
  我没好气笑了:“它只是消化不良,不是什么大病。”
  我从怀中掏出随身带着的银针,取出五根细长的银针。
  一甩手,五针瞬间刺入小狗身上五个穴位。
  露馅了!!!(3)
  我慢慢捻动银针,调节着针的深度。
  一会儿小狗腹部开始蠕动,咕噜咕噜打嗝,不断喷着气。
  一刻后,我取下针,对小明华说:
  “我已经帮它下针消食,它要先停食一天,再用菜汤、稀饭来喂它,过几天自然就好了。”
  “就这么简单?”
  小公主呆了,虽然看我针灸得有模有样,但仍不太相信看我。
  “公主,这位姑娘说得没错。”清润如玉的嗓音从我身后悠悠飘来。
  咦,这声音不是那个……
  我惊喜回头。
  从小溪石路走来一个优雅书卷气十足的美男子,正是那天碰到的谢美男。
  “国丈大人有礼。”
  公主身边的宫女像见了大明星似的,两眼发亮,争相向那男子行礼。
  国丈大人???
  我觉得自己有些眩晕,电视里的国丈不都是两鬓苍白,捋着胡子的老头子吗?
  这位明显才二十多岁的绝品帅锅居然是国丈大人谢庭筠。
  俺被华丽丽雷翻了。
  河南大族陈郡谢氏和我们山东琅琊王氏一向是世交,几百年来两家互相通婚,携手共度大秦皇朝风风雨雨。
  两族感情甚深,谢家的子弟一向是我们琅琊王氏宗女的婚嫁对象,若是我没逃出王家,估计也被祖父大人文定给某位谢家公子。
  作为王家宗女,我对陈郡谢氏的宗主——谢庭筠之名如雷贯耳啊。
  听说他是太后的胞弟,长相美如珠玉,自幼天资聪明。
  少年时便名扬乡里,以辩才和谋略著称,极受世家名士推崇,被称为明月公子。
  而他也是秦国三大才子之一,还有一位是夜皇子,另一位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逍遥教教主冥莲。
  早些年他被召入京中,听说官运亨通,升官速度快得像直升机,官至正一品门下省最高长官侍中,加封右丞相,深受太后倚重。
  想不到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谢庭筠,还长得那么帅。
  露馅了!!!(4)
  我琅琊王氏一族,除了以簪缨世家著称外,子弟容貌俊秀也是我王氏备受世人推崇的原因之一。
  我自小在俊美哥哥堆里长大,一般美男没法入我法眼,但我不得不承认,我王氏子弟中还真没有哪位长相上比得上谢庭筠。
  谢庭筠你真是我的偶像啊。
  “舅舅,你来了。”小明华欢喜向谢庭筠打招呼。
  谢庭筠微笑点点头,慈爱抚摸着小明华的头发,然后转头打量着我,温润的眸子突然闪过一丝惊讶,笑问:“姑娘怎么发呆了。”
  “国丈不是个一堆皱纹的老头子吗,没想到你是这么年轻帅气的男子。”我太震惊,不由得说出真心话。
  周围响起一片宫女的轻笑声,我大窘,我这问法也真失礼。
  谢庭筠轻咳了下,忍不住笑:“你真老实,抱歉没让你看到白发苍苍的老头。”
  我忙摆手:“我才不要看到糟老头,还是美男子比较养眼,看了心情愉快。”
  谢庭筠似乎对我的直率挺无奈的,摇头失笑。
  他转头对小明华解释说:“明华,试想一下,你让一个普通百姓天天吃这些东西,也会拉肚子一段时间。这小狗本来在宫外就吃着很差的食物,你突然喂它大鱼大肉,当然适应不过来,只要清淡膳食,让它的肠胃调理过来就没事了。”
  小明华立即认同点点头。
  唉,帅哥的话就是权威,明明我做了那么多事,却被无视了。
  “喂喂喂,公主,我刚才说了同样的话,你怎不相信我,国丈大人一开口你就相信了,好偏心啊。”
  小明华一下子脸红了,弱弱道歉:“对不起。”
  “没事,逗逗你而已,反正小狗病好了才是最重要。”我笑嘻嘻摸摸小明华的头,真是个令人疼惜的乖孩子,一点也没有普通公主那种娇纵之气。
  “嗯嗯。”小明华开心猛点头。
  “我看你的针灸之术挺不错,原来你精通医术,在女子中很少见。”谢庭筠突然说。
  露馅了!!!(5)
  “略懂一二而已,以前家父是乡间的大夫,我学了些皮毛,精通医术就不敢说。”
  我不想在皇宫里显山露水,招惹是非,做好我的平庸皇后就好了。
  懂得越多,死得越快。
  谢庭筠却摇摇头,目光中颇有欣赏之意。
  “你不用谦虚,我也略懂一点岐黄之术,你下针的手法相当精准,我见过不少大夫针灸治病,下针拿捏得如此到位的没几个,这不是一般大夫能比拟。”
  我心里叹气,我实在不是谦虚,只不过不想做出头鸟引来注意。
  不过谢庭筠的眼力不错,他的话我还真没法反驳。
  妖女妈妈教的三项生存技能中,武功和术法我学得一团糟。
  只有这医术很对我胃口,妖女也认为我在这方面挺有天赋,所以倾尽所能把她平生所学医术传授给我,我这次很争气,把她的本事学得七七八八。
  妖女以前一直嘟哝,她那么聪明的女子怎会生出我这么笨的女儿,还怀疑我被掉包了。
  学医后她终于喜极而泣,承认我是她亲生的。
  “呵呵,你老眼力真准。”我干笑,想着怎么扯开这个话题,眼前的人太聪明,我可不想露馅。
  谢庭筠却说:“有这样的才能就不要浪费了,不如我举荐你到太医署当医官,以你的医术或许能显亲扬名,总好过当个小小的宫女任人差遣。”
  对了,大秦国也算半个女权帝国。
  虽然朝政主要是男人把持,女子的权利也远远不及男人,但是若有特殊才能,女子也是有资格出将入相,为官经商。
  就像朝廷中四大势力之一归顺太后党的慕容夫人。
  官至从一品大员的六部尚书之首——尚书令,封爵陵平侯。
  是大秦国的女中豪杰,不少有志气的女子都争相以她为偶像,期待有一天能如她一般飞黄腾达。
  不过当御医我就没兴趣了,当皇后已经令我够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露馅了!!!(6)
  “啊,不用了不用了,我胸无大志,平时给人治治病就算了,太医是高危职业,治的都是皇亲国戚,万一有什么冬瓜豆腐,我就吃不了兜着走。”
  我笑着指住自己的脑袋:“我还指望这颗脑袋在颈上安稳放着,你别吓我。”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人都爱往高处爬,你却对名利无欲无求。”谢庭筠被我搞怪的模样弄得发笑。
  “得失是相辅相成的,你得到越多,失去同样也多,我对我拥有的东西很满足,不想失去什么。”
  当太医俸禄高,但伴随的是危险,没有任何东西是不用付出代价,我不想把自己的人生弄得太复杂。
  “得到越多,失去越多吗?”谢庭筠陷入沉思,像想到感慨的事,无波的眼眸泛起了苦涩的涟漪。
  我拍拍他肩膀:“别想太多,你今时今日的地位,别人卖锅砸铁都求不得,你却轻易做到了,失去多少也很值得啊。”
  年纪轻轻就成为权倾朝野的右相,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好命,别人穷其一生都未必达到他这个地位,知足了吧。
  “多谢你安慰,我并不后悔,不过有时总会不免惆怅。”
  谢庭筠笑笑,然后古怪低首看了看我的手,低低咳了声,白玉似的脸染了点红。
  我赶忙缩回手,平时大咧咧惯了,美男不会以为我占他便宜吧?
  气氛一时有点尴尬。
  小明华一直在旁边似懂非懂听着,见我们不说话,她歪着头问:“舅舅你为什么脸红了?”
  谢庭筠更尴尬,指了指天空:“太阳太热了,我推你到树荫下吧。”
  小明华却向着他身后欢喜招手:“煌哥哥,我在这里。”
  我顺着她的声音看去,白夕煌不知在远处站了多久,后面跟着一帮人,还有那个妖里妖气的白梨也在。
  我第一个念头是糟糕,我深感被白夕煌知道我会医术会招来麻烦,所以我赶忙低下头,不动声色慢慢往园子边缩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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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馅了!!!(7)
  我第一个念头是糟糕,我深感被白夕煌知道我会医术会招来麻烦,所以我赶忙低下头,不动声色慢慢往园子边缩过去。
  不知他来了多久,有没有见到我?我心里暗暗祈祷不要看到我不要看到我……
  我听到一帮人哗啦啦的行礼。
  白夕煌淡淡道:“平身。右相也在。”
  谢庭筠上前道:“臣刚从藏书阁出来,恰巧遇上公主,停下来聊了几句。”
  “小华,朕把太医署的齐韫太医召来给你的小狗看病,不要担心,它不会有事。”白夕煌淡笑摸摸小明华的头发。
  我从来没想过白夕煌居然也会有声音温柔如水的时候,那当中的小心翼翼呵护之意,令人为之感动。
  这白夕煌对妹妹真宠爱,齐韫的大名我也听过,他是太医署最高长官——太医令,大秦颇负盛名的名医,居然被皇帝拉来给一个小狗看病,我想齐韫心里必定郁闷死了。
  小明华可以算得上幸福,在凉薄的皇家,有这么一位把她疼到入心的哥哥。
  相比之下,我挺惨,父亲早逝,妖女虽然也疼爱我,但她更疼爱自己,死活不肯把我这个拖油瓶带走,想起她丢下我自己逍遥快活,我就恨得牙痒痒。
  正在我感叹时,小明华清脆的声音响起了:“哥哥,小银月已经没事了,有人帮我治好它了。”
  我大惊,正准备逃窜。
  小明华已经大声响亮把我供出来:“就是那位姐姐,她医术很厉害,连舅舅也夸奖她。”小明华我没有得罪你吧,你怎能这样对我。
  我没抬头也能感觉到一道道炙热的眼光如芒刺背。
  人怕出名猪怕壮,我这条猪估计离被宰不远了。
  “皇后?”白夕煌疑惑的声音传来。
  我只好抬起头,无论宫女还是谢庭筠、小明华,都用不敢置信的目光看着我,真失败,我就那么不像个皇后。
  我走过去,干笑起来:“皇上你真是火眼金睛,我穿成这样你也认得出。”
  露馅了!!!(8)
  “怎么弄得自己像个小宫女,不知道的人以为朕待薄你,没有给你衣服穿。”白夕煌不满打量我,好像我的打扮给他丢脸。
  白梨在一旁添油加醋:“皇上,或者皇后娘娘觉得穿了也是浪费,毕竟是小家小户出来的人,穿也穿不出气派,白白糟蹋了衣服,皇上你就不要为难姐姐。”
  ——这对狗男女,居然一唱一和。
  我气堵在心口,脸上却笑盈盈:
  “本宫爱走亲民主义路线,深入群众,体察民情,都是一片为国为民的苦心。哪像某些人整天无所事事,弄得像个妖精似的,到处招摇,浪费国家粮食,白白养了一条大蛀虫。还有你不要叫我姐姐,我若有这样的妹妹,我一早就把她掐死了。”
  “皇上,你看她说的是什么话?居然含沙射影骂我,你要替我做主。”白梨水蛇般依偎在白夕煌身上,不依不饶娇声埋怨,听得我一身鸡皮。
  白夕煌似笑非笑扫了我一眼,懒懒骂道:
  “你们都多大了,还像个小孩似的,碰在一起就争锋相对,都是朕的妃子就该懂得互相体谅,不能妒忌,要尽心侍奉好朕,这才是你们姐妹该做的事。看,都让国丈看笑话了。”
  我呸,谁和那妖妇是姐妹,想我侍候你更难,自以为是的种马。
  “不敢不敢。”
  一旁的谢庭筠敛袖向我行礼:“皇后娘娘吉祥,臣失礼了,一直没认出你来。”
  我忙扶起他:“没关系,我不是也没认出你吗,咱们算打平了。你不用太多礼,我就是不习惯别人老是向我行礼,才装出宫女,你可不能浪费我的苦心。”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
  谢庭筠听后对我微微一笑,我顿时觉得春风吹上心头了,暖熏熏的舒服。
  “姐姐,原来你就是我皇嫂。”
  小明华拉着我的袖子,水盈盈的眼睛充满好奇。
  “呵呵,很失望吧,我既不雍容华贵,长得也不漂亮,没有半点皇后的风范。”
  露馅了!!!(9)
  我对自己一向有自知之明,要不然也不至于我走遍整个皇宫,硬是没几个认出我,这说明我的存在感实在薄弱啊,活生生的悲剧。
  “你倒是有自知之明。”白夕煌在那边又习惯性对我冷讽热嘲。
  见她哥哥不给我面子,善良的小明华急急忙握着我的手,用柔软如丝的话语安慰我,表示她与她哥绝不同流合污。
  “姐姐很好,虽然长得普通清秀,不过比美人还要令人过目难忘,和你在一起会觉得很舒服自在,我很喜欢你,你以后能多来和我玩吗?”
  小明华果然比她哥哥可爱多了,说话有礼貌又温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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