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呢?他永远都不会告诉我答案,只能让我自己揣摩了,一如我当时暗恋他的心思,无法言说。
可能是因为我对博朗抱有对陆轩的移情,博朗成为了我大学期间唯一的好友,但是也仅仅只限于好友,没有其他,因为我清楚的知道,虽然他身上有很多跟陆轩相似的地方,但是他不是陆轩。他甚至都不知道我年少的经历,以及陆轩的存在。
大二那年我认识了一个学妹叫阳晓暖,阳光可爱,是我们工程学院难得一见的漂亮姑娘,因为搭档跳舞的关系,我发现了她一直暗恋他们班的林谷雨,并且因此非常苦恼。可能是因为我自己也有这样的经历吧,我真的希望她和林谷雨能有好的结局,不要像我和轩哥那样,成为永远无法言说的爱恋。于是我鼓励她去表白,给她制造勇敢的机会,看到他们最终走到一起,我心里也是一阵阵的欣喜,就好似也把心里的空洞小小的弥补了一块儿。
我研究生考上了陆轩本科所在大学,准备读博的时候,一心只想去英国T大,为此我用尽了我的全力,那段期间我甚至经常流鼻血,但是我告诉自己我不能放弃。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经过两次努力后,申请到了T大的博士。
当我踏上英国的土地时,我觉得我离陆轩又进了一步,就是从那一刻起,我感觉到自己越来越像他。在英国的时候,我喜欢穿灰色的风衣在伦敦街头散步,即使下雨天也不打雨伞;即使有隐形眼镜,也喜欢一直带着金色边框的眼镜;一个人游历欧洲,去那些陆轩曾经去过的国家;在选择研究课题和方向时,也选择陆轩的方向。也是从那时开始,我改口叫陆轩的父母,爸爸妈妈。这么多年我一直跟陆轩的家人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他们觉得我本来就没有父母,外加陆轩为保护我而死,近些年我又跟陆轩越来越像,所以也把对陆轩的感情移情到我的身上,觉得我叫他们爸妈也是情理之中,对他们来说也算是认了个儿子。只有我知道,我是怀揣着怎样不可明说的心思叫他们爸妈的。我爱陆轩,爱到想要成为他,爱到想真的跟他的家人成为一家人,即使再也没有这种可能,但是我也想用自己的方式真正的走入这个家庭……
在英国期间,我除了努力读书和做项目外,就是在图书馆里寻找陆轩留下的戒指。T大有很多很多的图书馆,每个图书馆的规模都让人震撼,而渺小的我甚至都不知道陆轩把它留在了哪个图书馆。我只能根据科目设置,和学习需要,锁定其中的最有可能的三个图书馆,尽量在里面寻找有可能被他藏戒指的地方。但是就在我几乎要博士毕业时,我还是一无所获……
那天是我博士毕业,我站在一个最爱的图书馆里,四处的打量这里,却不知道把目光停瞩在哪里。
阳光正好,略微晃眼……
我想或许我跟这枚戒指真的没有缘分吧,就像我跟轩哥一样。我有些失落的向这个图书馆做最后的告别,就在我往外走的时候,突然一个人将近两米的英国大汉迎面跑过来,把我撞个满怀,我当时一下子被他撞倒在地,他放下手中的一摞书来扶我,一直说着抱歉,但是我根本没顾上他,因为发现我的玉坠链子因为书的强烈撞击一下子断开了,白玉一下子掉落在地。我连忙站起跑过去捡起滚落到地上的白玉,看看有没有损伤。就在这时我发现它滚到了维纳斯女雕像的下面。
“如果你的女生,那么你就当这是爱神送你的礼物……”爱神……为什么他当时说的是爱神!对啊!我站起身抬头打量这个维纳斯的雕像,我发现雕像的木制台座离地面有大概十厘米的距离,于是我跪趴下来,伸手到缝隙间摸索,果然摸到了一个绒绒的触感,我激动的拿出这个蓝色的小盒子,打开盒子一枚钻戒映入眼帘……没有多余的装饰,就是简单铂金圆环上面镶嵌了一颗钻石,这个世界上于我来说最闪绕的钻石……他果然没有骗我……
旁边撞倒我的那个哥们,一看是个钻戒,这哥们也兴奋的嗷嗷叫。搂住我的脖子直说“刚才还觉得撞倒你抱歉,但是没想到撞出颗钻戒!你这运气太好了!看来你还得谢谢我!”
“我,我是的谢谢你。”我抬头看着他,喜极而泣,我努力控制住眼泪,尽量让自己笑,因为轩哥说他想见我看到戒指时笑的样子……
撞倒我的白人哥们叫罗伯特,是T大文学系的学生,这么个彪形大汉居然是文学系的,令我非常意外,我跟他因为这件事情还成为了朋友。他后来一直问我,就捡到个戒指,至于还哭了么,他那时候本来还想跟我分赃来着,一看我都激动的哭了,觉得我是个视财如命的人,都没敢跟我提,后来跟我相处这么久,发现我一点儿也不小气,而且一直把它戴在无名指上,就想知道原因,我一直没有告诉他,因为那是我的最宝贵的甜蜜的秘密……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回到家,拿起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刚刚好……
我可真是愚蠢,这么多年一直被他误导,觉得是放在哪本书的后面,原来是在爱神的脚下,以爱□□义,送去爱与祝福,这才是他的初衷吧。这么多年我无数次的维纳斯的雕像前,她是不是都在笑我呢?我用带着戒指的左手,摸着胸前的白玉吊坠,原来玉真的是有灵气的……
拿出轩哥写的那个字条,是他的笔记,他的英文写的非常漂亮,我认得……
我把字条翻过来,在没有字的背面写到。
“亲爱的,你当时还忘了一种可能,就是如果捡到戒指的人是你的有缘人,那么他就要接受这枚戒指,然后与你公盟海誓山盟……”
那之后,我又在T大读了博士后才回国,回国后去了A大教书做科研,真的跟轩哥走上了一样的人生轨迹……
我并没有留在英国,因为有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需要照顾,虽然大伯和姑姑说爷爷奶奶有他们照顾让我放心,但是我还是想为他们养老送终。
当年的学校的老职工楼已经被推倒,建成了二十层的新公寓,在这里虽然有我一套房子,但是我还是喜欢当年青苔旧瓦的感觉,虽然老旧,但是有我和轩哥所有的记忆……
轩哥当年的书爷爷奶奶都帮我保存的很好,现在我的书房里,除了轩哥当年留下的书籍,还有我自己买的书籍。从今以后我也会有自己的学生,亦如当年轩哥那样;今天就有人要给我介绍女朋友,亦如当年我奶奶为轩哥做的那样;但是有一点不一样的,就是我不会为了一个少年乱了心智,因为心已为卿成钻,情谊固若金汤。
今天我去了陆轩的墓地,我已经有四年多没有给他扫过墓了,那天下着雨,我带着一大束白色的玫瑰去见他,跟他说了很多话,跟他讲我在英国这几年的经历,还跟他嘚瑟了我找到的戒指。我跟他说我长大了,我知道自己要选择什么样的人生,我一定会照顾好爸爸妈妈,让他放心。
走到墓园门口,我看到了等我的博朗,从大学毕业到读研,再到去英国,再到现在回国,这么多年博朗一直在我的身边。我知道他对我怀揣着怎样的期许,但是我没有办法接受他的心,即使是冥冥中的安排,他拥有了轩哥的□□,但是我还是知道自己并不爱他。很多人都说要想淡忘前一段感情,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但是我发现,这条在我身上根本行不通。老天在我还是懵懂的年纪,给予了我最好的恋人,然后他给予了我关于爱的所有期许和热情后,离我而去……时光荏苒,我从一个极致浪漫的人,变成了一个极致理性的人……
今天晚上我去看了芭蕾舞剧《夜莺与玫瑰》,我买了两张票,把轩哥当年送我的泰迪熊放在了我旁边的座位上。那个当年有如小熊一样专注的看着舞剧的人,他知晓了坐在他身旁心怀忐忑的少年如夜莺一样的心思,他并没有辜负他,并用自己的玫瑰祭奠了这份爱情,而那个少年除去一生所爱,无以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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