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余玠这样还能够“日三省吾身”的人,心中还是有着华夏民族,有着百姓安危的官员。或者说,在赵伏波那里,也许是值得留条命的官员。至于其他的官员,以及与他们有关系的大地主,恐怕在将来面对赵伏波和他们和清算是,就只有哭的份了。
因为按照赵伏波的标准,那是宁杀狗官八万,也不让外人一毫。想伤“华夏帝国”的百姓,那就作好掉脑袋的觉悟。不用去想,在未来的以全力发展科技的“华夏帝国”会给某一个造成威胁的蛮族或者说国家好脸。还是那句话——“犯我华夏天威者,虽远必诛”。
这些余玠是不知道的,但想来作为一个将军,他懂得一个爱民同时又对外强硬的皇帝,会是一种多么幸运的感觉。最少不必担心,他会诛杀敢战之将,也不必担心他会卖地求和。等到赵伏波将来杀的蛮族尸骨盈野、血流成河的时候,相信所有人都会明白,“华夏帝国”是个绝对不允许被小看的国家。
余玠因为带了一大车的粮食,立即就获得了还没有吃饭的百姓们的欢呼。而且因为这欢呼,他很快就看到了门外管事的人——阿卜杜拉。哲玛尔。
“这位大人,您是……您是从哪里来的啊,您这身盔甲还有战马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呢!”
阿卜杜拉。哲玛尔这时已经卸了脸甲。虽然戴上脸甲安全些,但脸上老捂着个口罩相信是谁都不会喜欢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那位吴大用知府才会看出来,这些护卫全都不是汉人。而且余玠手下也有骑兵,只不过他们的战马与眼前的“最战马”相比,简直就像是一头没有的驴子那样。
毕竟“最战马”来源于阿拉伯马与日尔曼重型马的杂交品种。再加上它们出生之后,享受的食物是这个世界上顶级的马料,身体强壮骨髓结实那绝对是世界相当不错的温血型战马。而大宋,却早已经失去了养马之地,因此战马无论质量与数量,都相当差。
事实上,这有一个奇怪的问题,马只能在草原上养吗?还是说水草丰美的平原上就养得出来呢?为何拥有了那么大土地以及海岸气候温和的大宋,就是养不出来足够的战马呢?还是说战马只适合在北方干旱、寒冷的地方养呢?
不过这无关于大局,因为当余玠看到了阿卜杜拉。哲玛尔,和他骑的高大健壮的战马之后,心中已经断定他绝对不是大宋的人。那么那个所谓的一品大员,也就绝对不是真正的京官。而且除过他的人种以及战马之外,他的盔甲与兵器也引起了余玠的注意。
就阿卜杜拉。哲玛尔身上的盔甲,比书中记载的,当年金国的铁浮屠的甲胄还要沉重厚实。甚至余玠感觉,此甲与前大唐时代的明光甲有着极为相似的地方。甚至他敢于肯定,眼前这套盔甲,比自己在战场上穿的盔甲还要好。至于武器,他是完全没有见过,也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用的东西。
“余大人,您看我哪里大啊,是我的战马大还是我的盔甲大,我看我一点不大,根本不是什么大人啊!倒是您哪,虽然个子不大,但的确是个大人呢。听我们家蒲少讲,你们这里的官都叫大人的。我感觉这是个挺笨的称呼,要说起来这世界上,只有我们家殿下最大,至于其他人那不够的!”
虽然阿卜杜拉。哲玛尔的废话那是出了名的多,但一句“余大人”却让余玠明白,人家早就知道自己要来这里来。还没等他说话,阿卜杜拉。哲玛尔已经吩咐手下。
“领他去见蒲少,就说他已经来了!”
76章 早知道你来
当余玠跟随着阿卜杜拉。哲玛尔的手下进到院子里的时候,他终于看到了那个震撼的告状场面。为何要说是震撼呢,因为在院子里,一盏明灯之下的摆着几张八仙桌。桌边坐着的人,除过几个妙龄少女之外,并没有其他人。桌旁坐着的,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人,自然就是苦主了。
这样的情景令余玠颇为奇怪,在他的印象里,再有才的女人不过就是玩物而已。虽然在南宋有李清照那样的大词人,但终究来说在这个时代里女人的命运,不过就是财帛不足的时候,拿来向蛮族抵销岁贡的“物品”而已。当年北宋时期,就曾经拿宗女、宗妇就被曾经被拿来抵过债。
结果金兵“选收处。女三千,余汰入城”,说弱宋不弱,没有和亲举动的那些朋友,来说说大宋的皇族用自己的老婆、女儿去充当妓。女,难道他真就强,这也叫男人么?还能更不要脸些吗?面对这样的奇耻大辱,赵构还杀了主战的岳飞,葬送了一雪前耻的机会,居然还有人为他叫屈,说他不是个S。B。说真的,还能更S。B些吗?
余玠不相信的眨了眨眼睛,又揉了揉眼睛。他不明白,眼前坐的几个一边写着,一边陪着苦主一块掉眼睛的妙龄少女,居然那位“一品京官”就让她们来写状纸,难道她们也能当得了大用吗?
余玠限于当时的认识能力如此想不奇怪,但要说起学过现代初中水平“数理化”的学生,在这个时代里就是上帝。而这体现的绝对是科技的力量,因为“爆燃”与“爆炸”的字一之差,就可以决定这个时代的历史走向。
“您就是余大人吧,欢迎、欢迎,在下蒲金书,早就知道您要来了!”
正在余玠看着眼前的几个小姑娘在替别人写状子,看着她们用的钢笔与墨水暗自惊奇的时候,突然一个说着一口漂亮官话的年轻声音打断了他的观察,当他抬起头的时候别的先没想,心里先赞叹了一句。
“好一个青年俊杰!”
此刻的蒲金书已经换去了所谓“一品京官”的服饰,因为此刻他们已经见到了正主,不再需要伪装身分。而且要论尊严,只能送女人抵债的大宋的官服,有个什么狗屁尊严呢?倒是他“华夏帝国”,一言不和就拔枪相向的服装,这个世界上有哪个人质疑,这样的衣服没有尊严呢?
身上穿着新宋装的蒲金书,有着黑漆漆而又明亮的双眼。加之在济州岛上的良好生活水准,那真是玉面朱颜,比这岸上的人气色好的太多了。尤其是比余玠这一直在前线,时刻打算与蒙古人作战的将领相比,他的气色也是要好得太多了。不过令余玠不大舒服的是,眼前的蒲金书对他居然不过是拱拱手而已。
“你,你就是那个冒充朝廷一品大员的人么?”
对于余玠故做威严的状态,蒲金书放下拱了拱的手,接着手中大扇子摆开,显示出一付骄傲的模样来。
“冒充,我用得着冒充吗?余大人,如果我说我现在就可以治你们欺君之罪你信也不信?”
余玠不大明白,眼前这个身上穿着的衣服,似宋非宋的人青年,怎么这么快就变了脸呢?是啊,他是没看到“华夏军”对异族一言不和开枪就杀的模样,倘若真是他的身边被杀上几个人,他就知道眼前这伙是人惹不得的。
不知道实情的余玠一下让蒲金书给说笑了,他不由的板了脸,反问了一句。
“欺君之罪?难道你这假扮朝廷一品大员的人倒没有欺君之罪,反倒是我这四川安抚制置使,四川总领,兼夔州路转运使,居然还有了欺君之罪,这话说的实在是太没有道理了吧!”
蒲金书知道,眼前之人首先是不能随便杀的宋人。当然如同本地的知府、县官,根据状子以及《华夏律》那是该死之人,自然杀了就杀了,做好卷宗备查就是。但眼前的余玠,既然是打算做生意的,而且根据眼前的状子,他倒也没有什么大罪恶,自然不能说杀就杀。不过哪怕他只向蒲金书晃晃关头,阿卜杜拉。哲玛尔根据《华夏律》以及《如山军令》之中规定的,“华夏人”安全第一的规则,当然有理由一枪崩了他。
“没有道理吗?余大人,你且来看。这是当年八王爷所持的八面紫金锏,你只当它已经不再是皇家之物了,你只当当年的太祖之言就全当是耳旁风了么?”
余玠一听,脑海里轰的一声炸响。他当然知道那一段典故,当年八王爷手中那柄上打昏君、下打谗臣的八棱紫金锏他如何不知。只是不知道,此物随着当年被史弥远诬陷为判断的济王赵竑,已经失踪了多年。根据传言当时一起失踪的还有收藏于大内的岳王神枪,以及记载着岳家枪法以及岳王兵法的《武穆存知录》。
“难道……”
心中想着蒲金书的话,看着他身边的仆人抱着的那个长条形的盒子,余玠心中的震撼如何能够用语言来形容。这东西出现在这儿,说明眼前之人可能代表着那个废太子济王赵竑又或者是他的后人。如果是那样的话,这大宋不是边祸未绝,内乱又起么?
事实上余玠还是因为他知识的局限性,并不懂得赵伏波回来根本不可能有大的内乱。因为那些没文化的狗。官,根本没有资格来内乱。他们手下的所谓军队,也不配来面对正经的热兵器军队。说穿了他们不过是用来吓猴的鸡而已,因为他们和他们所代表的旧势力,在面对绝对的武力的时候,不过是些只配做肥料的玩意而已。
“哼,余大人,我想提醒您一句,无论我们殿下将来与朝廷如何处置他们的关系,但这是皇家内部的事情,与您可没有丝毫关系!”
蒲金书的一声提醒,把余玠吓的冷汗之冒。因为他可以保现任的朝廷,但不敬八王的金锏,他却已经有了个“大不敬”的罪名了!
77章 所谓大不敬
余玠这不惧蒙古人的将领,居然就被蒲金书一句轻轻的“大不敬”就给唬住了。
“蒲……蒲少,我猜您大概也不是来这里说这些话的吧,而且我猜您也不会太过于尊重我们的皇上!”
说到“皇上”的时候,余玠还向身体侧面拱了拱手,这让蒲金书差点笑起来。“华夏帝国”根本不讲究这些狗屁不通的虚理,华夏帝国讲的实力,讲的是本领。就像前面讨论所谓的“情商”与“智商”的问题一样。在华夏帝国论的是专业的本领,学者就得拿得出研究成果,是将军就得打得赢别人,抢得回财富。
至于脾气好不好,在“华夏帝国”无论任何人,都得顺着有专业能力的。别说你不高兴,拿不来研究成果就什么也是,打仗赢不了别人抢不回财富。那么有本领的将领发火,就得听着。而就是枪杆子保证的规矩——《华夏律》,包括赵伏波都得守的法律。
“当然,我们华夏帝国尊重的是有本领的人,我们华夏帝国政府只关心一件事,就是我们公民或者说百姓们的生活好不好。至于其他的事情,那是上帝他们的事情,与我们无关。所以我肯定不尊重你们那个无能的皇帝赵与莒那守不住土、强不了国、保不了民的王。八。蛋。我当然对你们的皇帝是大不敬,但他敢向我晃晃拳头,我身边的卫士就敢一枪崩了他!”
蒲金书的话绝对不是一个什么具有儒家风度的官员会说出来的话,但其他上此刻的世界,大概除过大宋之外,所以人都不敢说他没风度。因为与他吵架,是要被爆头的。根据《华夏律》的规定,华夏人的尊重高于其他种族的生命。对于其他种族,当然是一种不公与压迫,但懂得科技的人,就有压迫的权利。而没有科技的人,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
“你!”
余玠因为别人把这时的理宗皇帝赵昀,叫成是“王。八。蛋”他能不怒吗?只可惜还没等他发怒,蒲金书的手下,已经给他演示了一下他们面对的是什么人。这时他们拉来了一头牛,这头牛的模样有些怪,头上戴着厚厚的铁甲,显然是大宋最厚重的步人甲。
蒲金书俊郎的脸上洋溢起笑容,不管怎么说他就是喜欢看那些没有见过火枪的人,面对火枪时被震撼的模样。
“余大人,我看您还是你呀、我呀的!按我们殿下的话来说,这大宋的江山不是他赵昀该得的,而且这华夏的土地,该是个有能者居之的地方!”
说罢,蒲金书稍稍颌首,一旁的阿卜杜拉。哲玛尔手中的枪,立即就响了起来。
“呯!”
白色的火药燃气里,清脆的枪响过后,那头脑袋上披着铁甲的牛,一枪就被爆了头。甚至用来杀牛的,不是步枪而不过是火枪一枝。事实上火枪的弹药,在近距离的时候威力比起步枪弹要大得多。因为火枪弹丸事实上软铅制造的弹身用来闭气,中间则是一枚大长径比的带有尾翼的铜弹。
在射击后,受热变软的铅将释放铜弹,以提高远程的杀伤力。而作为弹托的铅丸,在近距离的时候依然具有极大的杀伤力。甚至根据统计,近距离杀伤力是远距离杀伤力的一倍以上。因此在这么近的距离,铅丸与铜弹全都撕开了牛头上覆盖的步人甲,甚至连牛的头盖都给打得粉碎。
因为滑膛火枪的穿透力比起步枪来说差得远,所以弹丸所携带的动能,会全部被释放到目标身上。这在枪械之中,被称为停止作用,原理就好比在50米距离被步枪击中与被散弹枪击中,其停止作用完全不同一样。
“原来如此,他敢如此大不敬,居然是出自这样的道理!”
所谓大不敬,并不以某位皇族是不是敌人为准的。有的时候,即便是敌人,皇帝不开口别人也不敢骂。毕竟那是先皇的骨血,因为“传统文化”之中的孝道,对先皇不能不敬。因此骂不骂,那不是臣子们决定的,而是皇帝一个人决定的。说难道听话这就像皇帝养了一群狗,让他们什么时候叫,他们就得什么时候叫。
官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确切的说到底是什么狗东西。无论任何一个时代的官,本身不是狗官,但当他遗忘了原本的职责,变成了皇帝个人的哈巴狗,自然就是狗官了。
就好比在“华夏帝国”的官员们,自然不会是狗官。因为为了《华夏律》服务,自然就没有狗性,有的只是对于华夏人的人性了。而在大宋的多数官员,只会欺下瞒上,到了百姓下属面前就仿佛是大爷,到了上宪、皇帝面前,那是真真狗也不如。有那么一个、两个,真正的关注整个民族利益官,却不免要在死在秦桧、以及谢方叔、余清叟之类的,力主言和的狗官之手。
大概是因为宋人给主子的财富、女人还不够多!
相比之下,余玠这让南宋可以多苟延残喘10年,在四川领导着川人阻挡蒙古人南侵10年,最终依然不免要服毒而死。而罪名是所谓的“不知事君之礼”这狗屁不通至极的罪名。因为有了这个罪名,那个理宗赵昀也就是赵与莒的子孙们投海身死,竟是件自做孽不可活的事情。可惜只是苦了华夏的百姓们,没有再遇到可以把他们的安危、利益放在心上的官,被蒙古人奴役了几乎100年。
所以概括一句,敬不敬天地不重要。就好比“华夏帝国”的将军们一样,敬不敬皇室不重要,重要是遵守《华夏律》、懂得打仗。最重要的就是懂得把外国人的财富,都给他弄回来的人。至于对外国人是不是一种残酷,相信他们会有自己的民族英雄的,用不着我们吃多了去替他们担心,毕竟我们不是释迦牟尼。
看到余玠已经完被震慑住,蒲金书摆摆手中的扇子,向余玠的手下一指。
“把他们押起来,不过要好吃好喝好招待,至于他么,交给我吧!”
78章 不过是做戏
“你们敢……!”
余玠手下的亲卫,也都是在点阵上搏杀过的好汉子,如何会怕这以命相搏的事情呢?手中长刀一个个拔出来,只待余玠一声令下,就打算抛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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