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认为自己看人的目光很准。而这个男人……有种从骨子里散发出的冷,而这种冷,并非是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的那种对世事不管不顾的漠视,而是一种骨子里的孤独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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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进霍瑜的房间,霍长乐便呆住了,只见地上摆了十七八个大箱子,有的已经打开了,露出了里面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裙裾薄纱,珠宝首饰。
“乐乐,你来了。”霍瑜看她来到,便把她拉到了箱子前方,指着它们介绍道:“这些绫罗绸缎是大哥一早在建康买好再带回来江州的。不过前些日子回来,你病情反复,我一时把这事忘在了脑后。我早就遣人去布庄赶制,今日才终于拿了回来。”
“大哥,这么多裙子,我穿到下辈子都穿不完吧。”霍长乐调侃道,“再说,这得花多少钱啊。”
“乐乐,你是我唯一的妹妹,不管花多少钱都是值得的。我自然希望你得到的都是最好的。”霍瑜爱怜地看着她,并把她拉到了镜子前,同时唤道:“楚楚,冰儿。”
随即,两名年纪相仿、容貌清秀的青年女子走了进来,行礼道:“公子,长乐小姐。”
“乐乐,她们是我的侍女,曾经在桓夫人身边做事。明日她们会帮你梳妆打扮。”霍瑜柔声道,“现在先选明儿穿的罗裙吧。”
霍长乐明白,桓夫人是指他的恩师桓温的夫人,晋明帝的长女,南康长公主司马兴男。她惊奇的是,长公主竟然把自己的贴身侍女都给了霍瑜,可见霍瑜在桓温心中的地位。
霍长乐转了转眼珠,笑道:“这么多罗裙,每条都那么漂亮,很难选啊。不如让她们都来说说?再综合起来比较一下。”
霍瑜点点头,瘦高成熟的楚楚立即从善如流地在某个箱子中拿起一件冰蓝色的罗裙和一条绿纱裙裾,说道:“娘子,楚楚认为您肤白,冷色能衬出您的气质。您身量也高,这两条罗裙的袖子都很长,您可以撑得起这条裙子,飘飞的衣袖会十分好看。”
另一边厢,微胖的、长相可爱的冰儿却拿起了一条鹅黄色的罗裙,说道:“冰儿不这么认为。冰儿认为鹅黄色更能衬得皮肤白嫩,况且鹅黄也比冰蓝更为活泼,适合娘子的年纪。”
“皓雪,你怎么看?”霍长乐饶有兴味地看向皓雪。
“我觉得娘子穿什么都好看,不过相比之下还是穿白色最好看,像个仙子似的。”皓雪像是一早就准备好了,开口便说了起来。
“大哥,你觉得呢?”霍长乐绕着霍瑜的手臂,好奇道。
霍瑜沉吟了一下,随即遥遥一指,霍长乐顺着他的手指,看向角落处挂着的一条红色的罗裙。
“大哥认为那条是最适合的。”霍瑜温和道。
“咦,公子,为什么选那么鲜艳的大红?”皓雪好奇道。
霍长乐也把好奇的目光投向霍瑜。
“大家的话不无道理,乐乐确实很适合素淡的色彩,然而,她却更能撑起艳丽的色彩,同时无艳俗之色,这是许多大户人家的娘子不能做到的。”霍瑜凝视着她,柔声道:“我从前不觉得,也是这次回来才发现这点的。”
霍长乐考虑了一下,说道:“嗯,我听大哥的,就那条吧。”
霍瑜的话,如果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霍长乐能够做到人穿衣服而非衣服穿人。霍长乐的身材高挑,肤白,唇薄,五官秀丽,精致绝伦,眼眸更带有三分骨子里的冷然。而所谓盛装打扮,就是要做到极致,比如说穿白衣就要飘飘欲仙到极致,穿蓝衣便要冰清玉洁到极致,方能让人印象深刻。而霍长乐这种外表的人盛装打扮时,若是穿白衣,只会有“冷衬冷”的效果,但若是衬上鲜艳的衣服,却刚好中和了冷热之感,也显得更为抢眼。须知此等艳丽的衣裳,若是外表多了一份小巧温婉,便撑不起那份大气了。再者,寿宴选择喜庆的颜色,不也比冷色更适合么?
霍长乐不由神游了一下,好笑地想:这种扬长避短的穿法,大概是变相的古代穿衣法则了吧。或许,霍瑜在现代会是一个流行触觉不错的人也说不定呢。
霍瑜想起什么似的,忽然道:“说起来,我差点忘记了要跟你说,乐乐,最近这些天不要单独出门。”
“嗯?为什么突然这样说?”
“昨晚,王侍中大人遇刺,当场毙命。”霍瑜淡淡道,“王侍中是朝廷大官,此事非同小可,这几条城门紧闭,官府加紧搜查,连出入城门都需要一一排查。外面很乱,不要随意出去。”
霍长乐点头,心跳却微微一滞,瞬间就想到了在她房内的那个男人。难道说……他就是刺客的其中之一?
“据说为首的刺客那位剑法极其狠辣,一击致命,但是在撤退的时候,却被另一位杀手用匕首划了一刀。”
霍长乐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掀起大浪:和霍瑜所说的特征一比对,房内的男子想比就是那名受伤的刺客了……难怪,难怪他身上带有这么大的煞气和冷冽气息啊。
在霍瑜房内呆到差不多晚饭时间,霍长乐才匆匆告辞,回到自己房间去。
房间里没有开灯,她推开门,先小心地锁上了门,再点起灯,却意外发现——床上空空如也。她一个箭步冲上去,摸了摸床铺,发现已经冷了下去,看了这个人已经走了一段时间,连床铺也收拾得干干净净,仿佛从未有人睡过。这时,霍长乐想起了武侠片里面那些蹲在房梁上的大侠,连忙抬头,目光巡视了一圈房顶,发现并没有人,不由有点好笑:武侠片什么的果然不可信。
她慢慢收回手,忽然微微一顿,三两步走到衣柜,一打开,发现那套染血的黑色衣服也一并消失不见了。看来,那个人应该是很早就走了。也是,以他这样多疑的性格,想必也不会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停留太久,甚至安心养伤。忽然,她眼尖地发现,她放那件黑衣的地方,有一根碧绿色的玉簪夹在了她的衣服之间。
她拿起来一看,才发现这玉簪比平时的要更为轻,整体简洁流畅,没有多余的装饰,通体碧绿通透,透过它竟可以隐隐看见自己的指尖,忽然,她眼尖地看见发簪的末端刻有一字:刑。如果不是仔细辨认,便很容易会以为这是玉簪上的流纹。她忽然忆起这是昨天那人绾发用的,看来这似乎是他遗留下来的。
霍长乐拿起发簪,坐在床边若有所思。昨晚的事情,若不是这根意外留下的发簪,或许她会以为它只是一场梦。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有机会告诉霍瑜这件事,但她终究没有说出这件事情。
只是,莫名其妙地,她竟然觉得有点可惜。毕竟,对这个翩若惊鸿地走入她视野,又以一种狼狈的方式与她相遇,短暂相处后便消失的男子,她终究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可是,冥冥中,她却有一种预感,尽管那个男子没有跟自己说再见,但他们终有一天会再见到对方。
霍长乐把那根玉簪放在了小心地收进了首饰盒中,对它默念一声: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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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就到了第二天。
因为是寿宴,霍府也比平时多了几分喜庆的气氛。从早上开始,一些下人已经开始布置灯饰,在叶子全部落光光的树上挂上一串串的红灯笼,傍晚时分一盏盏地亮起它们。同时,他们又在走廊两旁摆上了各种名贵的花卉。而霍府正中央的大厅里,布置、酒席早已准备妥当,只待入夜。
霍家本是江州名门,从前朝便开始显贵,一直延续了两百多年。然而从霍长乐的爷爷那一代开始,便已经开始慢慢衰落。但即便如此,门第血统上的高贵依然不容小觑。再加上今日是霍家老爷的五十大寿,自然会有不少贵宾出席。从傍晚开始,宾客便开始络绎不绝地到来,宴会大厅里的人越来越多,到处是祝贺声,寒暄声,笑声。
另一边厢。
一大早,霍长乐便被从楚楚和冰儿从被窝中拽起来,并被请到了一个浴桶中。霍长乐浸着热水,迷迷糊糊地问道:“怎么这么早就要洗澡?”
楚楚一边往浴桶中撒花瓣,一边笑容满面道:“三娘子,因为您平时没有在水中撒入花瓣的习惯,所以今天你需要浸泡两个时辰,才能让花瓣的幽香渗入肌肤。”
两个时辰……?!皮都会掉下来的好吗?
反抗不得的霍长乐在两个时辰后,又被挪到了镜子前,楚楚和冰儿开始在她脸上涂涂抹抹。过了许久,霍长乐才听冰儿道:“娘子,请看看镜子。”
霍长乐随意地一扫,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差点蹦出一句“鬼啊!”。
这这这……脸上搓了一层白花花的粉,眼眉被黑色的笔勾勒上挑,平添了几分妖媚浓艳之气。更要命的是,她的额头中央竟然还贴了一颗黑乎乎的——美、人、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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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霍家有佳人
“这是什么?”霍长乐指着那颗平白多出来的黑痣,嘴角抽搐着道。
看见她脸色僵硬,嘴角抽搐,楚楚开口解释道:“娘子,这是建康最为流行的妆容。”
霍长乐嘴角抽搐着道:“不需要了,给我化个淡妆便好。”
冰儿奇怪道:“可是,这是最流行的啊。”
霍长乐扶额,认为很有必要给她们普及一下流行观:“流行的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你们觉得我平时好看呢?还是这样好看呢?”
楚楚脱口而出:“自然是平时。”
“那就对了,化了妆后居然还比不上素面朝天时,这就证明了妆容没有起到修饰作用啊。”霍长乐笑道,心里补充道:再说,一者,现在也没大必要在寿宴上出风头的,毕竟她准备要随霍瑜离开,而是否能在这个家站稳脚跟这个问题,已经不在她考虑范围内了,只不过既然一开始答应了出席寿宴,便不好拒绝了。再者,她是一个很懒的人,前世也是素面朝天惯了,不喜欢在脸上涂涂抹抹。
好不容易让她们把那可怕的妆容卸了,霍长乐舒了一口气,才感觉舒服了一点。在她的坚持之下,楚楚和冰儿只给她点了红唇,画了眉,其余的并未再多加修饰。
入夜。
相比起前厅的热闹非凡,霍长乐的院子反而很静。霍长乐坐在雕花木窗前,出神地看着远处。远处走廊两边的悬梁上挂着一串一串红灯笼,红得热烈,红得妖艳。入夜后天气很冷,空气中带着一种冰冷而潮湿的感觉。天空漆黑如幕,漫天的星光就像是神撒上的晶亮钻石,璀璨迷人,让人有了一种身处浩瀚的银河系的感觉。其实,人要了解自己的渺小,并不一定要建造多么宏伟壮观的文明,只需要站在天空下面,仰望着那亘古存在的漫天星辰,就能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力了。
每看一眼,都似乎在提醒她,她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她了。这种奇妙的倒错感,她现在还未完全适应过来,但随遇而安的性格,让她的内心变得格外宁静而不彷徨。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霍萱的声音。
“三姐三姐!”盛装打扮的霍萱踏进门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头如瀑的青丝,乌黑亮丽,直直垂落在背部,只在上端用一根木簪绾起了一个简单的髻。
霍长乐听见脚步声,转头惊讶道:“小萱?”
霍萱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霍长乐被盯得有点发毛,心中暗道:难道说这样穿很奇怪?不对啊,她明明是按照正常的审美标准给自己打扮的,把发髻简化了,把衣裳过于累赘的部分去掉,到最后站在镜子面前,也着实让她感叹一句“人靠衣装”。她一早就知道这具身体与霍瑜有六七分相似,霍瑜长得十分好看,这位娘子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不过打扮起来,竟然又是一种不一样的好看。不过,这也只是她的审美。难道说东晋的人眼中的正常打扮……是今日早晨楚楚和冰儿给她画的那个美人痣的妆容吗?
思及此,霍长乐囧囧地没话找话说:“我自己设计的……这样是不是很奇怪?”
“才不是!”霍萱大力地摇了几下头,脸迅速变红了,脱口而出:“三姐,你真的好美!”
霍长乐失笑,心里却也微微一定:看来不是自己的问题。霍长乐伸手轻轻一点霍萱额头,有点好笑地说:“再摇下去发髻就散了。”
霍萱嘻嘻一笑,转了转眼珠,轻快道:“瑜哥哥说他一早就得随着爹爹去接待宾客,所以让我来看看你。这么一想,我真是来对了呢。”
“来对了?怎么说?”霍长乐扬眉。
“三姐,我学过一句话叫近朱者赤。”霍萱一本正经答道。
霍长乐轻笑,侧着身子斜睨了她一眼,摇了摇头无奈道:“应该说你来得及时,若再晚一步,我便已经出门了。”
两人步出房间,皓雪在身后锁好了门。
还未走近寿宴的厅堂,便已经听到了内里传出的热闹声。霍长乐闭上眼睛,觉得一瞬间似乎回到了现代的饭店酒家,一样的热闹非凡。
她和霍萱通过正门步入大厅,便发现大厅中间有一张红毯,而红毯尽头有一块高出来的地,上面摆着主人席,走道两旁各摆四十五席,凑成九十。而霍家现任的主人,霍长乐的“爹”,霍郯便正站在上面,与几名官员祝酒。
霍萱今晚打扮得如同仙童一样可爱,自然也吸引了不少目光。可是,人们的目光很快便落在了霍长乐身上。
同时,霍长乐也慢慢把目光转向客人,心中不禁冒出一句话:美男荟萃。
她知道,在中国古代,“魏晋风度”不可谓不赫赫有名。从审美观上说,魏晋以男子阴柔为美,所以魏晋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很有名的美男辈出的时代,像傅粉何郎的何晏,貌柔心壮的兰陵王高长恭,风流侧帽的独孤信,更有面如冠玉的潘郎潘安……只是,她投生在东晋,想必是无缘以现代的审美眼光来见识一下这些名传千古的美男子了。
而另一方面,在魏晋时期,人们除了崇拜美男子,更崇拜那些个清高俊逸、文采飞扬的文士,以嵇康为首的竹林七贤便是这群文士的代表。而集合了两个优点的年轻男子,即又是美男子又是文采俊逸的文士的,往往都能得到很多人赞赏与崇拜。
也因此,魏晋时期的男子格外注重外表气度,以阴柔之美为荣。在场的青年男子显然也是如此,俱是衣着得体,有的更是手拿折扇,侃侃而谈。尽管实际上面容英俊的并不多,但即使相貌平庸的人,似乎也因那份时代特有的风骨而显得不凡起来。
霍长乐心中带着好奇,很不客气地欣赏了各色美男子,不由在内心纳闷:难道说古代无公害食品当真如此厉害,能养出这么多美丽的人物?比如霍瑜,比如霍萱,比如……她脑海里,倏地闪现一双幽黑冷漠凌厉的眼眸,随即微微一愣,方轻笑摇头。
忽然,她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不由惊讶地挑了挑眉,有点好笑:这算是冤家路窄么?王钺肃居然也在里面?昨日她只看见他的背影,但今日他终于转过了身来,出乎她意料,他竟然长得相当器宇轩昂,只是眉目间隐隐有不耐之色,显得暴躁而阴郁。转眼,他的目光和她对上了。
“快看,钺肃,那是霍家三娘种子霍长乐,就在你背后!”
王钺肃不耐,但还是好奇地转过头去,却呆在了那里。
来者,是一个高挑的少女。他呆在那里,并不是因为她容貌奇丑,而是另一个极端——
远处的少女身着一袭华美繁复的赤色罗裙,裙摆拉长,裙裾厚重典雅,双袖花影重叠。光影拉长,摇落岁月的繁华。她右手自然下垂,左手握着一把檀木扇,五指纤细修长。她腰肢纤细,面容用檀木扇轻轻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