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三年前猫女穿上那衣服去偷窃还是太夸张了吧?难道就因为她老妈在那里,她偷起东西来也得穿着那件鬼衣服?”乔纳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这问题莫兰早就想过。
“我猜偷窃只是顺带的行为。那天她本来是想会会张月红的,她穿那衣服可能是想以此唤醒张月红,也是韩云的记忆。还记得张月红口袋里的纸条吗?这与其说是张月红的遗书,倒不如说是林琪对母亲的呼唤。林琪姐妹,从来没跟自己的母亲真正相处过,她们不会象电视上那样抱头痛哭地相认,张月红也不会认她们,要知道,张月红自以为只有17岁,她很可能已经不记得自己有过孩子了,所以她们只有在旁边偷偷地观察她,暗暗地提醒她。回去吧,回去吧,这里还有什么可留恋的?还找得到回家的路吗?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回来吧,妈妈。结果猫女没在张月红的房间碰见母亲,她只好留下字条,接着往上爬,去干一票。”
“总之三年前的那个晚上,林琪是去找妈妈的。她留条子给姐姐杜燕,说要带一件杜燕一直想要的礼物给姐姐,所谓的礼物,大概就是关于韩云的消息吧。我粗略比对过笔迹,是一个人写的。”莫兰很有信心地说。
“你还会对笔迹?”乔纳一脸不信任。
“反正我觉得一模一样,当然你也可以拿去找什么笔迹鉴定专家鉴定一下,我敢肯定就是一个人写的。”莫兰有些心虚地说。
“算了算了,笔迹鉴定专家也不是那么好找的,相信你好了。”乔纳朝她摆摆手。“照你这么说,难道林琪的妹妹是因为发现张月红住在六月大楼,才去六月大楼的吗?”
“谁知道,不过我想是小猫女偶然在偷窃的过程中发现张月红的可能性更大吧。如果她们在别的地方发现她……”
“可能就不会出那么多鸟事!”乔纳为自己倒了一大杯可乐,欢快地喝了一口。
“可不是?”莫兰笑着答道。
忽然,她想到一个问题。
“张医生怎么说?高竞又找他谈过吗?”
“痛哭流涕地承认自己打过人呗,还乖乖交出了那个手刺,他可真没用,高竞只不过瞪了他两眼,他就完全垮了,象一摊烂泥似的在那里哼哼唧唧。”乔纳轻蔑地撇了撇嘴,随后又瞪大眼睛,粗声嚷道,“不过,你绝对猜不到,他前妻那个矮女人居然到警察局来接他!”
“真的?真的?”莫兰也大吃一惊,俗话说青菜萝卜,各有喜欢,真是一点都不假。
乔纳笑道:“我的妈,真是太受鼓舞了!连张医生这种人都有人对他念念不忘的,还有什么好担心的?莫兰,我对你有信心!虽然你又懒、又馋,又没有正当工作,吹起牛来从来不打草稿,从来没有金钱观念,只会花钱不会挣钱,但总算你还有几分姿色,所以我坚信你绝对嫁得出去,绝对!”
“我尽力而为!”莫兰朝乔纳做了个鬼脸。
马丽被捕三天后,高竞终于收到了林琪的来信。他这才知道,林琪是把信塞到了一位邻居的信箱里,由于这位邻居正好出差一个月,所以这封信才姗姗来迟。
信纸由菩提叶手工制成,非常精致,共有两页,内容却十分简单。
第一页是写给邻居的,她显然不知道他姓什么。
邻居先生:
我是住在你隔壁的林琪,你见过我,我叫林琪,住在103室,一个月前,你曾经把我故意扔在地上的钱包还给了我,因此我判断你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有一事拜托,明天早晨8点,请你敲响我家的房门,如果我没出来开门,就说明我不在家,请把我以下这封信转交给警方。如果我在家,请不要拆开,直接把信还给我。万分感谢。
林琪
信中还包含另一封信,它被封得严严实实,林琪这样写道:
警察先生:
我是2006年10月5日晚上的遇害者林琪。我的真名叫杜燕,但我讨厌这个名字。我的职业是TSS健身中心的健身教练,今年23岁。在此我想说明,杀害我的凶手是居住在六月大楼1103室的马丽,她是六月大楼对面波波咖啡馆的老板。
她杀害我的原因是因为我知道了她的秘密。三年前是她谋杀了六月大楼1003室的张月红和跟她一起坠楼的另一名女子。这名女子穿着跟我一模一样的黑猫紧身服,她是我的双胞胎妹妹,真正的林琪是她,户籍上有她的名字。
我的亲生母亲是被马丽杀害的张月红,她本名韩云,这一点有据可查。以上我说的都是事实,在A县妇产科医院可以查到我们的出生纪录。
我跟妹妹于8年前合谋毒杀了我的养父母,警方没能抓到我们,所以我对警方的办案能力十分怀疑,我想我必须得做点什么才行。
我会在马丽的沙发上留下了我的齿印,我的风衣、口红和一个水晶小鱼摆设。
希望这些对你们有所帮助。
就叫我林琪吧
董斌望着那只精致的手表有些发呆。
“她说跟男朋友掰手腕的时候发现他的手表很旧。”店主一边说,一边扫了一眼董斌手腕上的旧手表。
那天晚上她说,我们来掰手腕吧,我力气很大。
他记得她手上的皮肤好滑,她笑得又那么美,握着她的手他就失去了力量,他输了,但输得那么甘心情愿。
但是,无论她多聪明,无论他多么愿意输给她,结果还是他赢了。
现在他终于明白,那天她为什么要不断问他关于张月红的事了,他明白她为什么要接近他了,他也知道三年前的小猫女贼跟她是什么关系了,他也终于听懂了她那句话的意思了。
“我多么想爱你,多么想……”
这句话,指的是她自己。可是,如果她知道真相,她还会那么说吗?
如果她知道真相,她还会为他买手表和衬衫吗?她还会爱他吗?她还会让自己的手落在他的身上不肯移开吗?她会原谅他吗?
有时候他想,如果不是他三年前那个无意却残忍的举动,也许她就不会死。
三年前的那个晚上,他看见有个庞然大物从天而降,他以为那是个垃圾包,事后他知道那是张月红被人扔了出去,他知道是楼上的某个人干的,但他没对任何人提起。他并不想惹麻烦。
他也没有告诉别人,那堆垃圾把他弄醒后不到五分钟,他忽然听到卧室的窗外传来声音,他走到那个房间,窗户半开半关,他透过狭小的缝隙,看见窗沿外两只黑乎乎的爪子似的东西正死命抓着窗沿,他本来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把她拉上来,但是那两只摇动的黑耳朵让他胆战心惊,他忽然意识到,那是个落难的小偷,也许是从楼上某个地方掉下来的,却正好掉在他的窗户下,抓住了窗沿。
后来,听说那个小女贼是从1103室的窗口掉下来的,他起初觉得不可思议,她怎么可能从03室的窗口跳到01室的窗外呢,除非她会飞,但后来他终于明白了,也许她真的会飞,她是练体操的,她很可能早就习惯了在高空跳来跳去,而且,在那种性命攸关的时刻,她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找到活下去的路,她也不得不那么做。
其实,被人从03室的窗户推下来后,她并没有完全失去控制,情急之下,她抓住了02室的阳台沿,然后又从那里,以匪夷所思的胆量和细心顺着不过几公分的墙沿快速向他那里移动,经过惊吓和冒险,她一定已经精疲力竭,她有好久没有动,她是在喘息,而他那扇窗正好是整个楼最突出的部分,她大概准备抓住他的窗沿,慢慢向下爬去,这扇窗户下面虽然没有空调管,但如果她技艺高超的话,总会有办法的,她以为只要抓住他的窗沿,就可以活命。但是她错了。
也许他从来没意识到小偷也是人,也许只是本能地对小偷有种无法遏制的厌恶,想致之于死地,总之他没有迟疑,他利索地从窗户的缝隙伸出手去,向那两只耳朵下面的脑袋重重打去。
他住在10楼。
他没有听到叫声,只知道,忽然间,那两只耳朵消失了……
一切就结束了。
“衬衫的尺寸她有点吃不准,你要不要试试看?”店主又从纸袋里拿出林琪挑选的红衬衫问董斌。
“不用了。”他说。
她一定是对的,那天,她已经用感觉量出了他的尺寸。
她的手指停留在他腰间的温热感还在。
他轻轻触碰那件鲜红的条纹衬衫上的铜纽扣,不知不觉,那种感觉又上来了,那种无法抑制的想要醉上去的感觉又上来了,随后,渐渐地,又象潮水一般退去,他觉得自己的眼睛莫名地酸痛起来。
他想念她。可是他还有什么脸见她?
她那么爱她的妹妹,即使是死也要为她报仇。如果知道他做过什么,她可能原谅他吗?
有时候他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会如此难以割舍她,他希望有一天,他可以忘掉她,忘掉那个中午,忘掉她带给他那令人窒息的快感,忘掉这段不该有的艳遇,完全忘掉,但是,世界上的事往往就是这样的,当你越是想忘记一件事的时候,你就越是难以忘掉。
他只是个平凡的人。终有一天,他会跟另一个女人恋爱,结婚、生孩子,然后过完平凡的一生。但是,他知道终其一生他都将面对自己永远无法满足的欲望和无法填补的空虚而束手无策,他知道生命中有什么东西已经离他而去,永难追回。
他知道,无论他如何努力,他将永远无法摆脱她,他将永远无法摆脱这感觉、这气息、这声音、这轻轻抚摸带来的心痛,以及那日日夜夜的痛苦和愧疚,永不停息……
但有时候他想,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