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手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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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手窃国-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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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嘶!”赵汶禁不住地抽了口冷气,向后面躲了一下。
  “疼吗?”他问到这句的时候,声音柔柔的,好像刚才那个以刀环狠狠敲打弟弟额头的人,根本不是他。
  赵汶知道如果否认的话,他必然会变本加厉地折磨他。无奈,只得老实回答:“疼。”
  这一次,赵源不再说话,站起身来,向门外走去,顺手带上了房门。
  他不敢轻易有所动作,坐在原地侧耳倾听着门外的动静。果然,哥哥并没有真的离开,而是对门外的人吩咐着什么。具体说了什么内容,他听不清楚。
  过了一阵子,赵源回来了,手里多了个小箱子。到他面前放下,敞开盖子,原来里面装的是纱布和些许外伤药,剪刀、镊子、针线之类处理外伤的专用器具。
  室内有现成的盆子,里面装了清水,正好用上了。赵源用巾帕沾湿了拧干,仔仔细细地给他额头上,脸颊上的鲜血擦拭干净。取出缝合针,在烛火上略过一下消了毒,穿针引线,开始给他缝合伤口。一举一动,都颇为娴熟。
  这也不怪,小时候他们俩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恨不得一条裤子两人穿的贫苦日子,经常受些皮外伤。他给自己缝,也给弟弟缝,再抓把草灰撒上,早已熟练得不能再熟练了。
  弯弯的针尖穿透皮肤,又将整根线徐徐拉过,这疼痛剧烈到钻心。赵汶极力地忍耐着,咬紧牙关,总算没有叫出声来。幸好几处伤口都不大,一共缝了十针,就完成了。
  他痛出满头大汗来。赵源取了块干净的纱布给他擦拭了残存的血迹,撒上药粉,简单地包扎一下,整个疗伤过程结束。
  “藏在头发里,落疤了也看不见,算你好运。”赵源一面收拾着器具,一面嘲讽道,“不过,你本来就不是什么美男子,就算破相了也无妨,云儿她不会喜欢上你的。”
  他口中的“云儿”,就是此时正在洞房里等待赵汶回去的新妇,他最心爱的女人,曾经和他私定终身,却最终抛弃他的情人,贺兰牧云。
  5
  5、情敌对酌 。。。
  赵源不恨她,亦不怪她。他首先有负于她,她这样报复他,他可以理解。只不过,要他不悲哀不痛苦,未免强人所难了。可饶是如此,他仍有希望,仍有自信夺回她。因为他从始至终都坚信,她最在意的人,只有他一个。
  赵汶喃喃道:“是啊,她是不喜欢我,可我喜欢她……”
  这一次,出乎意料地,赵源并没有因为听到这句话而勃然大怒,他冷笑道:“你喜欢的东西,就要得到,你要是喜欢上了世子之位、大王之位、天子之位,那你将来是不是要杀兄杀父弑君?真让你得逞了,兄兄一手打下来的江山,迟早要给你毁了。”
  赵汶闻言之后,立即跪倒在地,磕头道:“哥哥要真这么以为,不如现在就杀了我。”
  接下来,他一连叩首几次,额头上的纱布渐渐有殷红浮现。
  他望向弟弟的眼神里充满了轻蔑和鄙夷,“我是吓唬你的,你还当真了——谅你也没那个胆子。就算有胆子,也没那个本事。你这样的水平,跟你斗,倒显得我心胸狭隘,和一个傻子过不去。”
  他取了酒壶和两只酒杯过来,放在大床中间的小桌子上(注:南北朝时期没有椅凳,以床为坐具,三面围栏,一面为出入口,中间放置低矮茶几,可以同坐数人),自己先跪坐下来,而后冲弟弟招了招手,“我这几天为了参加你的婚礼,一路上紧赶慢赶,差点犯了哮疾。现在到了,酒席没吃成,一杯喜酒还是吃得的。愣着干嘛,还不过来敬酒?”
  赵汶忍着额头上的疼痛,在他对面坐下,拎起酒壶给各自面前的杯子里斟满酒浆。
  他举起杯子,略一迟疑,说道:“辛苦哥哥了,一杯薄就不成敬意,愿你身体康健、仕途辉煌、心想事成。”
  赵源听后,轻蔑一笑,并不举杯,让弟弟端着酒杯的手悬在半空中,很尴尬地僵化了。
  当今天子是他们的父亲立的,不过是个牵线木偶,当当摆设。身为渤海王,大丞相的赵雍才是这个国家的实际统治者。只不过现在三国鼎立,南有梁国,西有西魏伪庭,虎视眈眈。赵雍无时不刻不想灭掉西边那个强劲对手,故而屯兵晋阳,建立了晋阳霸府,进可攻退可守,并不在京城处理朝政。
  因此,赵源作为赵雍最器重最信任的儿子,前往邺城辅政,身兼使持节、尚书令、大行台、领军、京畿大都督。他如同皇帝一般地发号司令,全权处理一切军政事务,着实是权势熏天,炙手可热。
  作为一名少年得志,心高气傲的年轻人,他自然不把父亲以外的任何一个人放在眼里。他藐视眼下这位老实巴交,整天蹲在家里读书习武的弟弟,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哼,只怕你在心里正咒我短命夭寿,早日归天,到时候你就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赵汶的眼睛里,有点湿润了。他仍举着杯子,郑重说道:“我是个笨人,是个傻子,哪里都比不过哥哥,哥哥又何必日夜提防着我?我自知无能,只想找个自己喜欢的女人,陪着她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现在的荣华富贵,已经足够了,我别无所求。”
  “好了,别说了,喝酒吧。”
  他突然不耐烦起来,举手示意,打断了弟弟的话。随后,举起杯子,自顾自地喝了个底朝天。
  赵汶将自己杯中酒喝掉,望着脸色越发苍白的哥哥,心底里渐渐有些愧疚滋生出来。他关切着问道:“你吃饭了没有,这样空着肚子喝酒容易醉的。”
  “不用你管!你巴不得我醉死了好,你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独占她了。”赵源恨恨地瞥了他一眼,继续自斟自饮。
  他一大早出发,中午时分下车换马,一路奔波到晋阳,根本没有半点空闲的时间,就更别提吃饭了。恶劣的情绪中,他早已不感觉饥饿,只是麻木地一杯杯灌下,也许醉倒了,才能勉强摆脱现下的痛苦。
  只不过,他的酒量很大,一时半刻还醉不了。倒是赵汶,之前在婚宴上已经被灌了相当数量的酒,快要酩酊大醉了。刚才被他吓清醒一阵子,现在精神一放松,醉意上来了。于是,他也畅畅快快地喝酒,时不时地和哥哥碰杯,大口大口地喝个干净。
  赵源斜着眼睛窥着他,笑道:“你的胃口就是好,小时候就如此,整天哭着闹着喊饿,真拿你没办法。”
  “是啊,我还记得,我每次饿得直哭,你就骗我说,忍一忍,明天就有很多好吃的了,有馍馍,有肉粥。不过你说话不算话,第二天还是稀粥和野菜窝窝。我知道上当了,就踢你打你,你那时候只好抱着我不说话……”
  赵源听着听着,眼神中浮现了不易令人觉察的暖色,却转瞬即逝。他冷冷道:“你记错了吧,我哪有那么好脾气。”
  “我没记错……”
  “那你记得咱们全家吃野猪肉的事情吗?”
  赵汶揉了揉眼睛,努力地回忆一下,“这个,倒是没印象了。不过我听姐姐说起过,那是她这辈子所吃过的东西里,最好吃的一次。”
  赵源的笑容越发地不怀好意了,“你当然不记得,我告诉你吧。你当时才一岁半,会走路不会说话,一顿野猪肉,撑得你冒出这辈子的第一句话来。”
  赵汶楞住了,这个事情还是第一次听说,他疑惑地睁大了眼睛。
  “当时家家(注:南北朝时对母亲的称谓)叹气说,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你一面大口大口地吃肉,一面说,‘能活!’惊得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好了。后来,家家就说,这孩子不同寻常……呵呵……”
  赵汶低头不语,回味着哥哥刚才的这番话。
  “小时了了,大未必强。你就是这种人。”他不屑道,“你当时吃那野猪肉的劲头可真大,胃口惊人。”
  “那时候穷,人饿得慌,就觉得好吃了。”
  “错了,那根本不是野猪肉,我来告诉你,”赵源又是一杯酒下肚,情绪莫名其妙地亢奋起来。他凑到赵汶近前,侧着脸,得意地微笑着,一字一顿道, “那是人肉。我和家家亲手杀的人,把肉割下来,把骨头剔干净,放出血来做成血旺,然后熬汤。咱们一家四口,属你吃得最欢。”
  赵汶的脸僵硬起来,目光也呆滞了。没一会儿,他就皱起眉头,憋得很难过,“……唔……”
  他突然起身,踉跄着奔到墙角的痰盂处,扑通一声跪下,捧住痰盂就是一顿昏天黑地地呕吐。他痉挛着身体,极力地压着上腹,想把胃里翻腾的酒水吐个彻底,免得折磨得他,坐立不安。
  吐完之后,他只觉得全身无力,好像即将虚脱了一般。连擦拭脸上的污渍都顾不得了。头脑晕沉沉的,很快瘫软在地板上,意识陷入了模糊。
  一直冷眼旁观的赵源朝他走来,面带鄙夷地打量打量烂醉如泥的他,伸出脚来踢了两下。果然,他呼呼大睡了,没有任何反应。
  “嗯,算你识相,不该你办的事情,你就在这里候着,我替你办。”
  说罢,赵源对着镜子仔细整理了衣衫,看看上面的鲜血渐渐融入进底色里,不再明显了,这才推开房门,离去了。
  到了门口,跟随他来此的侍卫们纷纷跪地听令,准备护送他回自己的住处。没想到,他吩咐他们继续呆在这里,把各个院门屋门都严严实实地把守住,他回来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更不准放谁出来,放谁进去。
  “诺!”侍卫们齐声应诺道。
  牧云等到了半夜里,也不见新婚丈夫回来,她打发侍女出去询问,却没有一个人回来。她实在累了,倚靠在床头,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梦里,阳光明媚,溪流淙淙,暖风拂面。她脱掉了所有的衣裤,赤 裸着身子,走在一条清澈见底的大溪里。岸边很浅,温暖的溪水柔和地包围着她的脚踝,小腿,淹没膝盖,渐渐上升到腰间。
  她的思绪渐渐沉迷了,陶醉了,禁不住地闭上眼睛,放松身体,让自己沉入到水中,像鱼儿一般,自由自在地溶入进去,尽情徜徉。可她明明是仰面平躺在溪水里的,还慢慢地睁开眼睛,很诡异地,看到了水面以上的情景。
  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和她隔水相望。那张脸有点稚嫩,有点青涩,还是个少年。可他真的很好看,很俊俏,肤白胜雪,眸蓝似海,是她这辈子所见过的,最漂亮的男孩。
  6
  6、芙蓉帐暖奈君何 。。。
  他凝望着她,笑容烂漫,好似桃花盛开时的灼灼光华,美到了极点。隔着盈盈波动的清水,他的嘴唇微微翕动,好像说了什么。看口型,似乎在呼唤她的名字,“云儿。”
  她满心欢喜,朝他伸出手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看起来两人的距离很近,近在咫尺,可她努力地伸手,都无法触碰到他的脸颊。
  他注意到她的回应,很欢喜,也冲着她伸手。然而,无论两人如何努力,都无法触碰到对方。间隔他们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他的面孔,也越来越模糊。到后来,她根本看不清他了。
  周围的水寒冷起来,冷得她战栗不已,她挣扎着想要出来,身体却像冻结住了一样,根本动弹不了半分。眼见着他的影像渐渐淡去,虚无缥缈得好似清晨时的薄雾,快要烟消云散了。她焦急地呼唤着他,努力地朝他伸着手。
  “阿源,阿源,不要扔下我,救我,救我!”
  ……
  一只温暖的手,在牧云的脸上缓缓地摩挲着,温柔而怜惜。她躺在一个人的怀抱里,他的怀抱很宽阔,很安全,像那逶迤茫茫的大山。无论狂风暴雨,无论艰难险恶,他都稳稳地守护在她身边,保护着她。用他柔软的情,用他深切的爱,守护她。
  “别怕,我不走,我就在这里。”
  一个饱含柔情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很熟悉。她忘乎所以,双手环住他的腰身,将面孔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前,隔着薄薄的春衫,感受着他的体温。鼻子里,能够清晰地嗅到他身上特有的幽香。这味道很温馨,令她很快踏实下来。
  牧云眷恋而渴望地依偎着他,喃喃道:“别离开我,别骗我,我不能,不能没有你。”
  赵源紧紧地抱着她,他最心爱的女人,他在这个世上最为在意的珍宝,生怕失去了她,她不再需要他。他怜惜地抚摸着她的鬓发,感受着她身上那熟悉的芬芳。在他弟弟的新婚洞房里,他抱着他的弟媳。
  五年前,她十一岁,他十四岁,两人相遇在蓟城郊外的大溪边。她在溪中沐浴之时,他恰好砍柴回来从那里经过,只和她对视一眼,魂魄就似乎丢到了九霄云外。他将她带回了家,为她疗伤,照料她的起居,抚平她国破家亡之后的伤口,看着她重新恢复了如花笑颜。
  有一天早上起床,他愕然地发现她站在门口,捧着一碗菜粥,脸上充满了期待。她第一次学会烧饭,只是为了博他的一句夸奖。那时候他在想,如果她是他的妻,每天起床时,她都准备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等着他,该有多好?
  她悄悄地潜回蓟城,只为了寻找城破那日失散了的母亲。她曾经是尊贵的公主,她的母亲母仪天下,可到了那时,她沦落得连寻常平民都不如。即便如此,她仍坚强着,乐观着,努力地和命运抗争。
  她遭遇魏兵侮辱施暴,险些失去贞洁;她被剥光了衣裳拖在马后,眼见着就要血肉模糊。他正好寻觅着她经过那里,目睹此状,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救她。用自己单薄的身体垫在下面,紧紧地抱住她。为此,他重伤昏迷,险些丧命。
  破屋雨夜,她守在他身边,照料着他。她好不容易弄来几枚鸟蛋,喂着他吃下。自己明明饥肠辘辘,还骗他说吃过了。
  雨过天晴,他和她在门槛处立了三根树枝点燃,充作香火;以破碗盛了清水,充作合卺。拜了天地,定了终身。
  她说她不害怕贫贱,只要他一直守护在她身边,两人白头偕老;他说他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以绵延十里的丝绸步障,以迤逦十里的迎亲队伍,以黄金装饰的油壁彩车,迎娶她。要她做天底下最幸福,最为人所羡慕的新妇。
  那时候,他们以为从此就是一辈子了。他们可以在一起相濡以沫,不论贫穷富贵,都相扶相守。
  没想到,他终究还是负了她,伤了她。而她,一报还一报,嫁给了他的弟弟,抛弃了他。
  从此,两人虽近在咫尺,却碍于礼教伦理,不能再回到从前了。他不甘心,他要她,他不惜使尽手段,竭尽所能,夺回她。他愿倾尽所有,取悦她。
  ……
  沉寂良久,牧云的脸上有晶莹的泪珠掉落下来,沾湿了他的衣襟。她其实已经从梦中醒来,清楚地知道眼下的一切,知道抱着她的人,不是她的新婚丈夫。然而她没有挣扎,继续和他拥在一起,任他爱抚,任凭泪水横流。惟愿长醉,不愿醒来。
  红烛摇曳,春宵苦短,他们彼此相爱了那么久,到如今,已经是心有灵犀,不需要言语了。
  赵源终于起身,将牧云抱到内室,撩开红绡合欢帐,将她放在芙蓉锦被之间,俯身下来,轻轻地吻着她,一如当年。从额头到眉睫,从眼睑到脸颊,从嘴唇到脖颈。细细密密、柔情似水、百转千回。
  “喜欢你,吻你的脸;看不够你,吻你的眼。因为你的聪慧你的美,吻你的唇;怕你忘了我,想你将来一直想着我,吻你的额……”他一面吻,一面在她的耳畔,喃喃地说着当年的情话。
  她仍旧闭着眼睛,不发一言。泪水持续地涌出,沾染到他的唇上,进入到他的嘴里,咸咸涩涩的,一直蔓延到心里去。
  这一天来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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