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亭玉立,小巧婷婷的曼莎,不由得感叹时间过得飞快。
“快,快,快进来喝口水,路上累了吧!行李让你小哥帮你拿进去!”洪妈牵着曼莎的手进了客厅,一边抱怨着“这路上又堵车了吧!干妈已经煲好了你喜欢的糖水,等会你喝点。这边天热,你可能一下子不习惯。慢慢就好了。。。。。。”
听着一向优雅的洪妈有些絮絮叨叨的话,曼莎不由得感觉到一股浓浓的暖流。
晚上洪宅里面热闹非常,大家对于曼莎的到来都表示非常欢迎,曼莎看到洪爷爷和洪爸也感到非常亲切。甚至还和洪妈一起下厨做了几个榕城的特色菜结果不用说,曼莎的手艺得到大家一致的称赞。用过了丰盛的晚餐,曼莎在客厅为大家冲泡铁观音。
曼莎来自j省,加上顾家的人都喜欢喝铁观音,所以曼莎的冲泡技术完全可以去参加茶艺大赛了。这次曼莎还特意带了特级铁观音送给洪妈一家。
其实铁观音茶的泡饮方法别具一格,自成一家。首先,必须严把用水,茶具,冲泡三道关,“水以石泉为佳,炉以炭火为妙,茶具以小为上”,冲泡按其程序可分为八道:白鹤沐浴:用开水洗净茶具;观音入宫:把铁观音茶放入茶具,放茶量约占茶具容量的五分;悬壶高冲:把滚开的水提高冲入茶壶或盖瓯,使茶叶转动;春风拂面:用壶盖或瓯盖轻轻刮去漂浮的白泡沫,使其清新洁净;关公巡城:把泡一,二分钟后的茶水依次巡回注入并列的茶杯里;韩信点兵:茶水倒到少许时要一点一点均匀地滴到各茶杯里;鉴尝汤色:观尝杯中茶水的颜色;品啜甘霖:乘热细缀,先嗅其香,后尝其味,边啜边嗅,浅斟细饮。饮量虽不多,但能齿颊留香,喉底回甘,心旷神怡,别有情趣。
大家看着曼莎雪白的皓腕,十指修长美丽,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偏神情专注,动作优美之极,这样的茶艺,真切的让人感觉到一种美的享受,想一想,自从离开b市已经很久没有喝到这么正宗的铁观音了。
特别是世聪,以前年纪小很少静下心来品茶,自从上了军校后,性格倒是收敛了许多。
大家看到世聪看着曼莎有些呆呆楞楞的样子都不由得好笑,特别是洪爸和洪妈,一会儿看看世聪,一会儿看看曼莎,两人相视一笑,笑得意味深长。
曼莎也感觉到这气氛变得有些诡异,赶紧开口道:“爷爷,干妈,干爸,明天我就去学校那边了!”
“你不是后天才报道吗?不着急,让你小哥明天领着你好好的玩一下。”洪妈一听曼莎明天就要去学校,也有些奇怪。
“干妈是这样的,爸爸帮我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子,我还没有看过,我想明天去看一下,在哪里,是什么样的,还缺点什么,想趁着明天还有一天时间整理一下!”
“原来是这样哦,那也行,明天让你小哥送你过去,顺便帮你整理整理,他现在的内务绝对是优”洪妈一听顾家帮曼莎买了房也不禁暗自乍舌,看来顾家对子女还是挺大手笔的。
“谢谢干妈,谢谢小哥,明天就要麻烦你了哦!”曼莎说完调皮的冲世聪眨了眨眼。
接下来大家又聊了几句,老爷子一看时间有点晚了,大家也就散了,各自回房洗漱睡觉去了。
晚上洪妈对着自己的丈夫抱怨了几句“唉,你说,我干女儿,好不容易来了b市,居然只住了一晚!你看你那么忙,还有世聪也是,开学了去外地上学又是不见人影,还有世俊,都在美国呆了几年了,还不回来。要是曼莎住在咱家那该有多好!”
“怎么?你想让曼莎住咱们家?好像不合适吧,她学校离咱们这有点远呀!”洪爸听了妻子的抱怨不由得有些好笑。他也知道,这些年因为自己忙于工作的事,确实很少陪她。
“我就是想让她住在咱们家的,她小时候还不是住在咱们家,那个时候家里多热闹,哪像现在冷冷清清的,唉,不行,我得把世俊招回来”洪妈想着立即就想给儿子打电话!
“夫人,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打电话,明天再打好了!你要是喜欢她就让她多来咱们家小住,你看人家顾家都知道给女儿买房子,你还品不出这个意思,曼莎已经大了,住在咱们家不合适!”
“怎么不合适,她可是我干女儿!”洪妈一听这话,有些不高兴。
“她以前住咱们家,那是因为她小,大家不觉得有什么,可现在你看,她已经长大了,你可是有两个儿子呢,要是引起人家误会,你看怎么办,这么多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顾家有多传统!”洪爸觉得自己的妻子只要碰到这些儿女情长的事,就比较迷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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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旧时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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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你有没有发现世聪好像很喜欢曼莎呀,我觉得呀,曼莎真是不错,人长得好,性格也好,一点也没有那种娇生惯养的小性子,而且多才多艺,就连厨艺也很出众呢!你看现在的女孩子有几个会下厨的?比咱们儿子还小四岁,这年龄正好般配,最关键是他们从小一块长大,知根知底,要是他们俩能成的话,那我就太高兴了!”洪妈越说越高兴,仿佛已经看到了曼莎改口喊自己“妈”的情景!
“夫人,你想得有点远了吧!”洪爸是男人,自然比较冷静一些!
“嗯,也是,现在看来他们俩没时间相处呀,所以我才说明天要让儿子陪曼莎。”洪妈想到自己的安排,不由得有些佩服自己的睿智。
当晚,曼莎用洪家的坐机和远在榕城的爸妈还有太公公太奶奶等人一一汇报了自己的情况,用时一个小时。
其实曼莎说得并不是太多,反而是听得比较多,大家都关切的问这问那,还有再三叮嘱要小心的事项等等。
而同在军区大院的澹台锦卿刚进大门就看到了澹台逸辰。
“小叔,你不是还在纽约出差吗?”澹台逸辰看到自家小叔也有些惊讶。
“嗯,正好忙完了,就回来了,怎么看你最近更黑了,是不是有什么特别培训呀?”澹台锦卿看着自己的侄子。敏感的察觉到和以前不一样了,眼神更锐利了,身上也多了股狠厉的味道。
“嗯,小叔就是小叔,我通过了特种兵的选拔,刚参加完三个月的集训回来。”
“好小子!”澹台锦卿捶了捶自家侄子坚实的胸膛。脸上却是满满的赞赏。
想起他小时候每天早晨6点。他跟着自己没完没了地跑,跑不动就爬。
到10岁时,曾经那个弱不禁风的小不点已经长到150厘米,40公斤。高高的个子加上壮实的身材,10岁的澹台逸辰已经显露出男子汉的雏形。那些曾经笑他“鼻涕虫”的士兵已经不敢再取笑他,因为他一个勾拳偷袭过去就可以让他们满地找牙。而且还不敢还手,因为他爷爷是军区最大的首长……
久而久之他就得了一个“军中小霸王”的称号。一起训练的士兵虽然一茬茬地换,但这个“军中小霸王”的尊称不但延续了下来。还发展到学校里。也是从10岁开始,隔几天就有某位甚至是某几位同学家长带着鼻青脸肿的孩子找上门来告状:“首长,你家孩子出手也太重了吧,看把我家孩子打成什么样子了……”每每这时,自己家老妈和大嫂总是不停地赔礼道歉,然后带着被打的同学和家长去军区医院,而澹台逸辰就乖乖地到角落里站两个小时军姿……
十岁就被自己拉到靶场开第一枪。十五岁就抬着81…1式自动步枪把老农的羊打死了十多只。85式狙击步枪更是被他打坏了两支,射出去的子弹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可是一转眼。以前总是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家伙,他已经考上了指挥学院,马上就要毕业了。自己似乎从来没有问过他,是不是喜欢当一句军人?愿意把军人当作一生的事业?
或许是听到他们俩的谈话声,自家老妈沈眉,大嫂张茹梅,外甥女苏婷薇都从楼上下来了。
“小舅舅!”青春靓丽的苏婷薇看到自家丰神俊朗的小舅,激动得差点扑到他身上去。好在半途想起来,他不喜欢别人离他太近,遂在离他二十公分的地方停了下来。
“妈,大嫂”澹台锦卿首先朝自家老妈和大嫂打了招呼后,才冲着苏婷薇点了点头。
“锦卿,难得看到你回来,晚上就在家吃饭吧!”沈眉看到一向很少回家的儿子,不由得喜出望外。
“嗯,麻烦大嫂了!”澹台锦卿向着一旁的张茹梅道谢。
“锦卿怎么这么客气!”张茹梅有些嗔怪说了一句。“老爷子和你大哥可是天天盼着你回来吃饭呢!”
“我比较忙,而且公司离这比较远!”澹台锦卿的声音一如平时清冷。
“好了,好了,眉姨你和锦卿多聊聊,我去厨房找许妈准备今晚的菜品,多做几道锦卿喜欢吃的菜!”张茹梅对于自家小叔的冷淡不以为意。转身去了厨房。
其实沈眉是澹台伯雄的第二任妻子,严格来说曾经是他的小姨子,妻子沈莲去世十年后为了能更好的照顾澹台建国和澹台素月两兄妹,刚从国外留学归来的二十三岁的沈眉嫁给了年长自己十七岁的澹台伯雄。直到澹台建国十八岁以后,才生了澹台锦卿。
所以严格来说,澹台锦卿和澹台建国,澹台素月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也因此澹台锦卿和他们的岁数相差很大!
但也正因为如此,澹台建国和澹台素月对沈眉还是非常尊重的。
“最近怎么样,很忙吗?”沈眉看着这个自小和自己不是很亲近的儿子,有些心疼的开口道。
“还行!爸和大哥晚上回来吗?”
“应该回来的,正好,你们也聚一聚,自从几个月前你从美国回来,你们还没有聚过几次呢!”
“嗯,以后机会很多的,我最近几年大部份的重心都会放在国内,所以以后回家吃饭的机会不会少的。”澹台锦卿看着自家母亲担忧的神情,轻声安慰。
“那就好,那就好,一转眼你都二十八了,都没看过你带女朋友回来!”沈眉一想到自家儿子冷冷清清的性子,不由得有些着急。
“妈,这事急不得,我心里有数!”澹台锦卿看了看自家的两个小辈都在这,显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好吧,你自己心里有数就好!”沈眉也知道自己儿子的性子,自小就是一个非常有主见的人,自己的事情自己拿主意,逼着他做他不喜欢的事,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
“婷薇,开学该研一了哦!”澹台锦卿转向自己外甥女关切的问道。
“是呀,小舅舅,我大学毕业典礼的那天,你也不到场给我祝贺!”苏婷薇小声的抱怨道。
“这样呀,你毕业典礼的那天,我正好在国外出差,不过,你的礼物我可是给你准备好了!过两天就会运过来了,到时候你自己去看看。”
苏婷薇超喜欢甲壳虫,是一个十足的甲壳虫迷,她十八岁以前跟着自己去车展,差点没把人家车扒拉下来。正因为如此,澹台锦卿早就为她订制好了一台经典款的甲壳虫,原本打算毕业那天就送给她的,结果因为自己到国外临时出差三个月错过了。
“小舅舅,礼物是什么呀?”苏婷薇一听有礼物,不由得喜出望外。她就知道小舅怎么可能忘记自己的毕业典礼。而且据她所知小舅亲自挑选的礼物都价值不菲且很有深意。
“这不是要惊喜吗?所以是秘密了,你再耐心的等两天就可以看到了!”看到婷薇欢乐的神情,他不由得想起昨天与自己同车的曼莎,她说她最喜欢孔方兄,大凡爱钱的女子总让人觉得庸俗。可是为什么她说起她自己喜欢钱,却让人感觉到可爱呢?
“好了,表姐,小叔他累了,你让他先休息一下!”澹台逸辰看到自家小叔眼底的倦容,知道他肯定是好几天没有好好休息了。
“妈,我先上楼补个眠,晚饭的时候再下来,让这两个小家伙陪您坐一下,解解闷!”说完,澹台锦卿拎起了自己西装上楼。
回到三楼属于自己的房间,澹台锦卿先去浴室洗漱了一下,换过睡袍,看到扔在床上的外套,顺手拎起正准备放进衣柜,下意识的他把外套放在自己的鼻端,除却自己的专用香水外,还有另外一股熟悉的香味沁入心脾,这个味道不就是今天自己在她身上闻到的香味吗?
说起来也怪,她身上的香味似乎不是香水的味道,倒像是天生的。不过不得不承认,很好闻,这种如兰似桂又夹着一丝雪莲般清雅的香味,让人觉得很舒服,和她的形象也很匹配。
想到这里,他似乎又看到了她笑得狡黠的模样,他不由得摇了摇头,还是太小了,不过不要紧,自己不是最擅长等待和忍耐吗!
第二天,当洪妈看到世聪开着军用越野,不由得感到奇怪,最近他不是最喜欢开那辆保时捷吗?
“儿子,怎么今天开这车,你昨天开出去的那台保时捷呢?”
“老妈,昨天那个车半路上罢工了,我们昨天是搭澹台哥哥的车回来的。”世聪怕极了她老妈的唠叨,赶紧招供。
“澹台哥哥,澹台逸辰?”
“不是呀,是澹台锦卿!”
“搞错没有,按辈份,你可是要叫他澹台叔叔的,唉呀,这都乱成什么样了!”
“老妈,好了,好了,我们先出门了,要不这天越来越热了哦!回来再跟你细说”世聪赶紧拉着曼莎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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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B市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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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莎,有空的时候就过来玩!有什么事也要记得打电话给我,还有你小哥最近都在家,有什么需要的尽管找他!”洪妈看了一眼还是有些急性子的儿子,忍不住头疼,这儿子什么时候才能像曼莎一样,人家明明比他小那么多,可是他呢?沉稳劲还比不上曼莎!
“干妈,我会的,学校有假的时候我会过来的,放心好了,你和干爸还有爷爷也要保重身体哦!”
“妈,我们先走了!再见!”“干妈,再见!”
曼莎和世聪两人很快的把车开出了大院,朝着q大的方向开去。一路上世聪不停的介绍着街道两边的景致和地标性建筑物等。
其实q大离军区大院并不算很远,差天多半个小时的车程就够了,可是现在的b市已经开始了堵城的征兆,这样短短的路程居然多花了十五分钟。当然这已经算是很好的了。
曼莎把顾爸写给自己的地址交给世聪,世聪看了之后。露出了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
“雅安园18号楼301,可以呀!顾叔叔选的这个地不错,离q大确实很近,当然要是你有车的话就更好了,五分钟路程就够了!”
而曼莎对世聪这句话显然有种“哪壶不开提那壶”的感觉,明知道自己现在还是学生,而且未满十八周岁,拿不出驾照好不好!
很快,世聪就找到了曼莎所在的小区。
小区很大。难得的是绿化做得也很好,抬眼望去居然满目青翠,而且保全做得也很好,门禁管得挺严格的。只是楼中楼这种新户型却很少,严格来说,只有几幢。曼莎手上拿着业主卡在保安的指点下才找到了新房。在整个小区靠后的位置。不过这样也很好,离街反而比较远,嗓音反而比较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