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曼莎看到停在自己身边的明黄色的保时捷跑车,顿时不淡定了。打击人了有木有!
“小哥,这车太酷了!”曼莎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
“酷吧,这可是你世俊哥哥送我的礼物哦!”看到曼莎闪闪发亮的双眼,世聪更开心了。他觉得自己今天开这辆车来接曼莎真是有先见之明。
“上车吧,美女!”世聪把曼莎的行李放好后,替曼莎拉开车门,摆了一个相当绅士的pose。
“嗯,小哥,咱们出发吧!”曼莎也很配合的迈着优雅的步子上了跑车。
好车就是不一样呀,曼莎坐在车上不由得感叹着。猜到了曼莎的想法,世聪帮曼莎系好了安全带,还没等曼莎反应过来,世聪就发动了跑车。在一阵雷鸣般的马达轰鸣声中,被紧紧捆在座椅上的曼莎感到身体向后一仰,接着就是一阵轻微的恶心感。仅用了4秒钟,跑车的速度就从0的位置飙升到时速200公里的位置!
曼莎顿时感觉就像在飞一样的,不过这速度,确实太惊人,曼莎赶紧示意世聪慢一些。生命还是比较可贵的!
世聪虽说车速降了一些,但仍然比一般的车要快多了。保时捷仍在欢乐的飞驰着。
可惜欢乐的感觉没有多久,保时捷突然熄火并伴有金属敲击声。再然后熄火后车辆动力全无,刹车、转向失灵,世聪赶紧把车子停在路边了。曼莎也心有余悸;这算什么呀!这保时捷也太不给力了。
世聪也是郁闷无比呢,这都什么破事呀,大好的心情全给破坏了,现在怎么办呢,两人扔路上了。想到这里世聪不由得赶紧向4s店寻求救援。
曼莎也下了车,正午的太阳晒得人心烦燥的很。正当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的时候。一台银灰色的宾利停在了他们的前面。
“曼莎,世聪怎么了?”澹台锦卿的车一路尾随着他们,保时捷的车况他也注意到了,幸好世聪的技术不错,总算把车平稳的停下了。
“估计是发动机坏了,已经打过电话了。”世聪也有些不好意思,赶紧回答道。“对了,锦卿叔叔能不能把曼莎先捎回去,这天这么热,我怕她中暑。”世聪看到曼莎被太阳晒得开始变得通红的小脸,有些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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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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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你也上来吧,我的司机留下来帮你处理车,这车你来开。”澹台锦卿显然也看到了曼莎脸上浮现的红晕,立即毫不迟疑做了新的安排。
宾利车上原本有三人,除却澹台锦卿坐在车后座上,司机一名外,还有一位是他的随行助理,正坐在副驾座上。
看到曼莎和世聪都上了车,微笑着和他们打过招呼。
世聪把车钥匙交给了司机,还说了几句表示感谢的话,一旁的司机连连摆手称“不用客气”两人把曼莎的行李转移到宾利上。世聪很自然的坐在驾驶座上。曼莎也就上了后排的位置,坐在澹台锦卿的旁边。
曼莎上辈子曾经有一位闽南地区的富二代闺秘,她就是一位汽车发烧友,拜她所赐,曼莎被强迫性的普及了一些宾利的基本知训。
据她所知,每位要求“度身订造”服务的宾利车主,均会被邀请前往位于英国克鲁郡的设计室,让工程技术人员深入了解每位车主的需要,继而造出令每位车主都能感到称心满意的轿车。由于每辆宾利均是用手工打造,制造周期大约需六个月左右。
宾利的车厢木饰备有胡桃木、鸟眼枫木、橡木及黑木等基本类型。所有木料均经严格挑选,每辆宾利内的仪表板及车厢木饰、无论颜色及花纹都必须一致,再经过工匠精心打磨,令表面光滑如镜,整个制作过程大概需要两个星期。
每辆宾利车厢内宽大舒适的座椅皮革。均是从15头牛身上精挑细选而来的,保证每一寸的皮革装饰,均是顶级之选,皮革触感光滑而柔软,用于包裹座椅,实在是最适合之选。
宾利为了将400幅大小皮革完美无暇地铺在车厢内。在克鲁郡的车厂内有一支由24名缝纫匠和250名技术员组成的队伍。在他们的努力下,约需六个工作日方可替一辆车完成铺设皮革的工序。
这样精雕细琢之下宾利车自然是耀眼非常。当然舒适性也是非一般可比拟的。一上车曼莎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尊贵气派。
世聪开澹台锦卿的车自然不敢像刚才那样彪车了,开得稳稳当当的。而且他似乎有点怕澹台锦卿,一路上大家都没有交谈。车内安静的很,只能偶尔听到澹台锦卿接手机的声音,听内容好像都是工作方面的事。
曼莎觉得他的声音很好听。有种让人昏昏欲睡的感觉,看看时间已经一点多了,难怪自己有些困呢。今天一大早自己就起了,飞机上自己又睡不着。想到这里曼莎不由得闭目休息。听世聪说差不多要一个小时呢,自己正好趁这段时间补补眠,省得干妈看到了又该心疼了!
嗯,宾利的车果然对得起它的价格,这辆车,价值至少七八百万呀!坐椅果然很舒服。这是曼莎睡着之间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
澹台锦卿打完电话的时候,发现小丫头已经靠在自己的肩上睡着了。可能是头发扎着马尾,靠着不舒服,不知什么时候,满头青丝已经披散开来了,如丝缎般的黑发飘然如瀑布般垂落,秀眉如新月,纤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一般,随着呼吸似乎如蝶羽一样在轻轻颤动。秀挺的琼鼻,吐气如兰的两瓣樱唇,洁白如雪的鹅蛋脸,如雪玉般嫩滑晶莹的肌肤嫩泽如柔蜜。
想不到她已经出落得如些美丽了,刚才自己在机场一眼就认出了她,果然是长大了。想到这他似乎又想到了,在机场时看到她时的惊喜!
原本只是靠着自己肩上的她,也许是车内的冷气开得有些低,她瑟缩了一下,靠自己更近了。近到两个人鼻息相闻。他能很清晰的闻到那股如兰似桂又如清莲的清息从她身上传来。
澹台锦卿看了看曼莎雪白的双腿,眸色转深,拿起了自己脱下的西装外套,轻轻的盖在她的身上。
曼莎似乎感觉到这股暖意,睡梦中的小脸露出了一抹笑容。
澹台锦卿悄悄的把自己的手机关了,轻轻的揽了揽曼莎的细腰,也靠在位置上睡了起来。
驾驶座上的世聪看到曼莎靠着澹台锦卿睡着了,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这个小迷糊,澹台锦卿这个人可不是谁都可以靠的。据说他可是一个有洁廦的人!
而且大院里可是一直流传着他以前的事迹,就连一向自信骄傲的澹台逸辰在他的面前都是畏惧如虎。
不过,在看到澹台锦卿居然把自己的外套搭在曼莎的身上,突然之间他有一种很不好很奇怪的感觉,可是这感觉奇怪在哪,他竟有些说不上来!
睡了四十几分钟,曼莎醒过来,发现自己正靠着澹台锦卿的肩,身上还搭着他的外套,难怪自己感觉越睡越暖和了,她看了看离她最近的澹台锦卿,他似乎也睡得很香。曼莎看到他睡着时有别于平时的面容,鬼马神差的做了一个连她自己事后都后悔的举动。
“懒猪,起床了!”曼莎一把捏住澹台锦卿俊挺的鼻子,笑得很欢乐的开口道。那声音带着一份刚睡醒的娇憨和软糯。其实早在曼莎醒过来的时候,澹台锦卿他早就醒了,多年来的特别训练,就连睡觉他都要多一分的警惕,只是没想到这小丫头胆子这么大,居然敢捏他的鼻子。
看到澹台锦卿睁开的双眼,眸光璀璨,眼中带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曼莎觉得自己杯具了。条件反射有木有,都是自己平时和周洁还有思朗几个玩闹惯了!这下玩大发了,靠着他的肩膀睡觉还说得过去,捏人家的鼻子是不是有点逾越了呢!
“淘气!”万幸的是澹台锦卿根本没有生气,反而学着她的样子,也捏了一下曼莎的鼻子。而前排的世聪早在听到曼莎开口的第一句话时,差点把车开成了“z”字形。他觉得几年没见,曼莎的胆子见长呀!澹台锦卿这个人可是老虎嘴边的胡须…谁敢去摸,可是现在居然被曼莎调戏了一把,小曼莎威武!
“小哥,你开的什么车呀!”曼莎忍不住开口打断世聪的臆想,看到他一抖一抖耸得很欢乐的肩膀,就知道刚才的事瞒不过他。
而前排的助理看着忍笑忍得很欢乐的世聪,不由得为自己哀悼,他不是故意看见的好不好!
“小哥,快到了没有?”曼莎自从下了飞机后一直没有喝过一口水,而且之前在太阳底下又晒了好一会儿。
“再忍忍哦,还有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谁让咱们刚才在路上堵了一会儿!”世聪看了看车内,安慰曼莎道。
其实曼莎一下飞机就明显的感觉到南北不一样的气候,榕城的热是湿热,可能曼莎习惯了也就不觉得如何,可是b市的热,是那种干热,让人感觉特别的干燥,现在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只缺水的鱼。
曼莎舔了舔自己有些干燥的双唇,正默默的倒数着时间,有些后悔刚才没去买水。
“拿去”一瓶水放在了曼莎的手上,是澹台锦卿,这瓶水是刚才上车后司机给他的,他忙着接电话,还没来得及喝。看到曼莎这个样子,他猜到小丫头肯定是渴了。
“不要了,我不渴的!”曼莎猜到这瓶水是他的,心里有些不好意思,推拒着。
澹台锦卿干脆把盖子拧开,递到曼莎面前。
“谢谢~”曼莎觉得自己再推辞就矫情了,于是很坦然的接过水,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喝完之后,想起来自己好像有一件没有做呢!
“小哥,把你手机给我用一下!”曼莎叫着前排的世聪。
“拿去!是打回家吗?”世聪随口问道。
“是的,我就说一声你接到我了,要不他们该担心了!”
接过世聪的手机,是诺基亚的,在曼莎看来直板机,还是黑白屏的,真土!可是已经是现在市面上最新款的了。曼莎真是无限怀念苹果iphone4。
“妈妈,我是曼莎,我现在和世聪在一起呢,嗯,已经在车上了,再过一会儿就到了。你们不要担心了,一切都很顺利呢,世聪还在开车呢,就不接电话了,等我们到家了,再打给你!。。。。。。嗯,好,知道了!再见!”曼莎想到自己毕竟坐在别人的车上,简短的说了几句话就挂了!她不喜欢在别人面前打很久的电话,电话内容让别人听到。
挂了电话,曼莎有些伤感,听到妈妈的声音,她觉得自己突然间很想家!
“拿着”澹台锦卿递过一条手绢,“擦一擦”看到曼莎那双杏仁大眼积蓄的泪珠,有些心疼,再怎么懂事,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周岁都不到的小姑娘。一个人远离父母亲人,只身求学,可以想像一向对她如珠似宝的父母该有多么不舍。
“谢谢!”曼莎接过手绢,转过身去,轻轻的擦了擦眼角的泪珠。擦过眼泪的手绢,曼莎一时不知道怎么处理。
当着他的面扔掉,好像有些失礼。曼莎看了看手中的手绢,墨纸色的条纹手绢,淡雅有质感,看了看角落的标记,是burberry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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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军区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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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他居然会喜欢用手绢,在曼莎的记忆中,她只在上辈子的日本同事那看到他们用手绢。曾经她的日本课长为了让大家也都接受这一习惯,还特意从日本带了非常多的手绢送给她们。
而那位日本丸山课长有着最佳绅士的称号,闻名全公司。可惜大家收了他的手绢后,仍然没能坚持这一良好的习惯!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对使用手帕的男人的评论。大体上都忘记了,哪位作家的书也忘记了,但是最后的论断曼莎没有忘记,使用手帕的男人是传统的精致的男人!
澹台锦卿看着曼莎手里捏着自己给的手绢,有些愣愣的出神,不由得关切的问道:“怎么了?不舒服吗?”声音里满是温柔的意味。
“没有呢,锦卿哥哥,谢谢你,我在想是不是我还想要什么,你都可以从口袋里变出来呀?难道你也和哆啦a梦一样,有一个百宝袋吗?”说完曼莎睁圆了双眼,目光灼灼的盯着他的手。
“小丫头,说什么傻话呢!原来你喜欢哆啦a梦呀!”澹台锦卿忍不住还是揉了揉她的头发,嗯,发质非常好,手感不错!
“不会吧,你看我这样像喜欢哆啦a梦的吗?我还是比较喜欢孔方兄!”说完曼莎俏皮的眨了眨一只眼。那模样端的是可爱无比。
澹台锦卿被曼莎的可爱模样逗得开怀大笑。
算了算时间应该差不多到了吧!想到这里,曼莎用手顺了顺自己的头发,她的发质非常好,平时不用头梳都可以的,所以曼莎很快速的把头发盘成了一个个的丸子头,然后快速的从自己的斜挎包中拿出了一只镶水钻的蝴蝶结发夹。顺手就夹在了侧面。
因为是用手梳理的头发。所以显得不是非常的顺滑,甚至还露出了一丝半缕的绒毛短发。可是这样的发型反而显得曼莎清丽无比。白皙而又修长的脖颈,让曼莎看上去好像一只高贵的天鹅!
澹台锦卿大约是第一次看女性梳发,从他接触的女性看来。大到自己的老妈,小到自己的外甥女,哪一个不是所花时间甚多。
像曼莎这样的。在他的世界里,她还是第一个。
曼莎刚把披在自己身上的衣服还给他,就听到前排的世聪有些兴奋的声音。“曼莎。咱们到家了!”
警备森严的军区大院门前,站着几位威严荷枪的哨兵,经过了一系列的检查,车子终于开进了大院,曼莎不由得好奇的打量着这传说中的大院是什么模样。
可是显然曼莎有些失望,很寻常,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首先感到的是气势宏大。再一个感觉就是朴素。虽然b军区大院在b市所有的军队大院里是建设最晚的,但可以说最朴素。
只是在军区大院的东南角。最好最幽静的位置,有着几座三层小洋房,家家都独门独院,鸟语花香。
这里是首长楼,又叫将军楼。
住在这里的都是大院里最高等级的首长以及退了的老首长,他们的子女不是在各军区担任高职,就是在地方上当高干,进出这儿的人,个个都有身份,有头脸。
这些等级的首长每家都配备警卫员,也是勤务兵,平常这些兵为首长开车,做家事,兼保卫,是距离首长最近的兵。
而显然世聪停的位置就在这其中的一栋大门前。“妈,老妈我们回来了!”一下车,世聪就激动的大声呼唤起来。
跑在最前面来开门的居然是勤务兵小陈,看到世聪回来后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世聪,你可回来了!阿姨都等着急了。”
世聪则是边点头,边朝里走,还叫了几声“妈,妈,我回来了!”
“来了,来了”洪妈的声音越来越近。
曼莎赶紧迎了上去。三年没见,洪妈还是一如即往的知性优雅,她看到曼莎也很激动。
“干妈,我可想你了!”“呀,这是曼莎呀!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了,干妈都有点认不出来了!”洪妈看着眼前亭亭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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