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妈,狄老师,我很愿意学舞蹈,而且我会好好的用心学习的。”曼莎向干妈和美岚大力的保证道。就差没有拍着自己的小胸脯了。
看到曼莎认真的小脸,美岚倒真的有几分喜欢她了。
第二天,谢谨雯和狄美岚带着曼莎到了少年宫找徒弟江茜去了,看到来人,江茜十分开心。知道曼莎的来意后,十分欢迎。
到了练舞大厅,经过简单的热身,美岚对小徒弟的身体起了好奇心,她想看看小徒弟的身体素质如何。
没有想到,当曼莎按着她的要求做着那些姿势的时候,毫不费力,肢体柔软,而且协调性非常好,也有一定的力量。谢谨雯是外行看不出什么,但是美岚师徒俩可是知道的,这可是个好苗子呀,身体条件相当的不错。而且据说小姑娘自己还在学古筝,那么乐感也一定不会差的。
这么好的身体条件,学起舞来不仅容易,而且更是美观,对于眼前的小师妹,江茜可是羡慕极了,想当年自己学舞,可是吃了非常多苦头,光是压韧带自己就遭了不少罪。
学舞的事情终于定下来了。曼莎的学舞生涯正式开始。
其实这个时候国内的国标才刚起步没多久,少年宫这国标必竟是新鲜的,所以小朋友来学习的不多,大多都是民族舞的,因此一周的时间内上午是民族舞下午则是国标,独有曼莎一人,不仅上午来学习,下午也来学习。每次回家,世俊和世聪感觉曼莎比平时上学还累。
终于一天,世俊有事,没能来接曼莎,独有世聪来接,当世聪看到曼莎正和她的男舞伴翩翩起舞时,世聪的脸都黑了,回去的路上一声不吭。
接下来就是吵着闹着也要和曼莎一起去学国标,要当曼莎的舞伴,理由就是自己家的妹妹不能给别人占便宜。
呃,大家对于这个理由啼笑皆非,想着两个孩子一起去学,也确实比较有伴,再说国标也是一种交谊舞蹈,也就同意了。
从此,世聪成为了曼莎的专用舞伴。
很快这个暑假在曼莎的学舞中很快就过去了,许茜对这个小师妹十分喜爱,聪明不说,对舞蹈的理解也很深刻。她想着,有朝一日说不定曼莎还能代表华夏国去国外参加比赛不。
她教得很用心,经常把曼莎这一对留下来单独加餐。对于师姐的疼爱,曼莎心领神会,学得更是用心。美岚回了b市后也经常电话或是来信指点曼莎。对于这个小徒弟,真是越看越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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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曼莎搬家()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新的一个学年又来到了,曼莎现在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马上就要毕业小升初了。世聪已经是初一的学生了,上学的时候只能是曼莎自己上下学了。
没有了护花使者,一开始大家还担心曼莎上下学的安全,后来一想,曼莎不仅平时有跟着顾家树学习武术,而且貌似身上还随身带着针,谁要是敢欺负她,给她扎一下,那可不是好玩的。太公公送给曼莎的那套银针曼莎平时舍不得带在身上,于是太公公另外送了一套不锈钢钢针给她平时练习使用。曼莎一想这钢针体积很小,随身携带又非常方便,自己认得穴位,如果真的碰到坏人,往相应穴位的位置施针,置人于死地曼莎可不敢,不过估计也够他喝一壶的了。
顾爸和顾妈在过去一年内在j市的生意做得越发好了,只是生意做大了,公款吃喝的人也不少,可是上门要帐就不是件容易的事了,账要不回来,再多的利润也是无济于事,为这事顾爸顾妈也挺生气,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渐渐的两口子还是很慎重考虑了到榕城发展的提议。想到榕城不仅洪家的关系网在内,而且顾家树的医术高明,有求于他的人也不在少数,比起j市的人事,这些非常有利。
当然不仅于此,榕城的人口可是比j市大多了,消费水平也更不用多说了。两口子思虑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把事业往榕城扩张,在榕城把生意做好了,不愁照拂不到j市的生意。
定下来后,顾爸顾妈很快的就委托朋友打听哪有转让酒楼之类的,自己更是亲力去看,当然洪家的帮助更是不在话下,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找到一家准备转让的酒楼。
这时的榕城餐饮竞争并不像十几年后那么厉害,而且当时闽菜以榕城菜为主,口味比较清淡,也偏甜,本地人做菜都喜欢放糖。相比之下顾家的菜就比较新奇了,特别是顾家菜以辣为主调,这样可以避开本地的竞争者,而且榕城为沿海城市,往来的人来自全国各地,一般来说除却粤菜外,其他地方的菜口味都比闽菜要重一些,因此顾家的菜相比之下就更能吸引顾客了。当然顾妈没有把菜做得像湘省人那么辣,除非顾客特别要求,一船只是做到微辣,这样更能刺激人的胃口。
很快,顾爸顾妈风风火火的忙起来了,选址,装修,办理各种手续,重新招募人员,培训等,一连串忙下来,马上就过年了。顾爸顾妈打算在年前先开业。
j市的分店,顾爸和顾妈已经找到妥当的人管理,是以前酒楼中做事比较稳重的小张,顾爸顾妈基本上都委托给他了,在知道了老板家里的关系网后,小张,还是比较老实的,在顾氏酒楼工作,收入本身就比同行同职的人要高一些,现在老板把权力下放给自己,不仅让自己有发挥的机会,而且待遇还上涨了,而且老板还承诺,年底按纯收入的5%做为他的奖金,当然这是他做得好的情况下。
如果做得不好,结局自己想。对于老板的信任和器重,小张十分感激,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努力做,让他们刮目相看。
顾爸和顾妈把j市的事情处理好之后,就带着二女儿,小儿子还有老父亲一起搬到榕城来了。
因为前期一直在忙新店的事情,在榕城盖新房子的事情也就没有多大关注,等新店装修结束,新房子也才刚盖好没多久。新房子的地皮其实是曼莎通过和周围的几个人或明或暗的询问确定下来的。
顾家人口比较多,加上经济也比较宽裕,在离顾家树新家不远的地方,也是买了一大块地,房子没有模仿顾家树的样式,只盖了两幢,大门正进来对着的是三层半的主楼,在曼莎的提议下,基本上每个房间都有自己独立的阳台,主楼后面还有一幢平房,因嫌做饭烟火味大,所以平房是做厨房和就餐用的。顾家是以餐饮起家的,所以厨房的装修完全是媲美饭店了。所以这幢专门用来进餐的平房其实装修得很是用心。为了私密性和美观,房子的外围还是修起了围栏,沿着围栏边沿全数种植了不少绿化,当然少不了曼莎喜欢的花草,还有其他一些比较好管理的花草。
装修房子可是需要时间的,所以在新房还不能入住时,曼莎一大家子都暂时住在顾家树的新房内。好在顾家树的新房够大,要不一下添了这么多人日常起居就不方便了。
顾家树因为还需要去医院坐诊,所以清静惯了的他们,一下子也感觉到头晕了。所以在坐诊的日子老两口就住在医院分的房子里。
好在这样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几个月后曼莎终于也见证了新房入伙,j市的新房入伙的时候,她人在太公公身边,看到有趣的入伙仪式,曼莎心中也涌动着喜悦,终于一家可以团圆了。
新房入伙的喜事还没有缓过来,顾家新酒楼的开张又带了更为盛大的喜悦,有了j市开酒楼的经验,顾爸和顾妈处理酒楼的事情真是得心应手,很快就和到来的客人打得火热。
开酒楼的经历让原来忠厚的顾爸也变得精明了几分,虽说没有达到八面玲珑,但确实应酬起来也能谈笑自如了。
新店开张,而且还定为是总店,开业的那天,来捧场的人非常多,
顾妈当然知道,有不少人是冲着洪家的面子来的,不过,来者是客,顾爸顾妈倒觉得没必要分得那么清,这个社会不是非黑即白的,总有一些灰色地带。所以顾爸顾妈都是热情周到的招呼着每一位客人。
酒楼开张也有一段时间了,顾爸和顾妈估计的不错,如果酒楼的生意不能用火爆来形容,那也不是普通的热闹能比的。
因为曼莎的还要上学,如果搬回家住,离校并不近,因此曼莎还是住在干妈家。继续着以前的生活。只是周末曼莎是雷打不动的回到自己的家,照顾弟弟和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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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来客()
又是一个周末,曼莎这个星期没有回家,放学回洪家,在客厅外就听远远听到爽朗的大笑声,曼莎正好奇是哪一位客人,一进门就看到一位目光炯炯,精神矍铄的老人,老人的气场十分强大,以至于曼莎一进门就只看到他。正疑惑着这位老人好像很是面熟的时候,边上的洪耀国开口了。
“澹台老哥,这个就是顾家树的曾外孙女,顾曼莎,现在可是我的干孙女”洪耀国很是得意的介绍道。接着又为曼莎介绍他边上的一位英俊的青年,“曼莎,这是你澹台爷爷家的小儿子,叫澹台锦卿”
呃,这是什么情况,这个人要怎么称呼呀?曼莎边暗想着,一边打量着他的面容,曼莎不淡定了。这人长得也太好看了,洪世俊当然称得上英俊,可惜还是少年。可是眼前这个叫澹台锦卿的人呢,二十出头,健康光洁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像天上闪亮的星辰,那浓密的剑眉,高挺的鼻,性感的唇,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曼莎一边打着腹稿,嘴里却把心里的想法直接吐露出来了“这个哥哥长得这么好看,我是叫叔公,还是叫叔叔呀?”
呃,怎么全场的声音这么安静,后知后觉的曼莎终于反应过来,她居然把内心的想法说出来了,曼莎这个时候真的很想装驼鸟或装晕过去,可惜这个戏码暂时还不适合她这个年龄层的人来演。
过了一会儿,整个大厅都是洪耀国和澹台伯雄的大笑声,澹台伯雄一边笑还一边说“你认的这个孙女,可真是太有意思了。今天我可是见识到了。”
沙发上端坐的澹台锦卿也忍不住抚额,自己有那么老吗?虽说自己在家族中的辈份挺高的,可是也没有到做叔公的地步吧。这一小丫头一连串蹦了几个称呼?哥哥,叔叔,叔公,这几个称呼可还都是连跨了三个不同的辈份。
看着低着头,努力做忏悔状的曼莎,大家是又心疼又好笑,最后,还是澹台伯雄解了围,“好了,好了,大家也别笑小丫头了,以后叫锦卿叔叔就好了。”
“嗯嗯嗯”曼莎立即像小鸡啄大米似的连点了三个头,乖巧的对澹台锦卿打着招呼,“锦卿叔叔,您好,我叫曼莎。”
“嗯”澹台锦卿看看眼前粉嫩可爱的小萝莉一眼,淡淡的笑了笑,那笑容风光雯月,天呀,不要笑得这么妖孽好不好,曼莎抚了抚自己的小心肝,感觉它还在自己的小胸膛内,才放下心来。
放学回来的世俊和世聪看到澹台锦卿,简直就跟看到偶像似的,非常激动的冲上去,热情的打着招呼,世聪的性格好理解,能让世俊表现得如此激动,难道两人有jq?曼莎脑海里忍不住浮现出**的一幕,呃,曼莎觉得自己越看越可疑,到底两人谁是攻谁是受呢?
“咳咳咏”洪耀国的三声咳嗽不仅让世俊兄弟两平静下来,也打断了曼莎的胡思乱想。“世俊,世聪还不过来见过你澹台爷爷?”
“澹台爷爷好”洪世俊两兄弟连忙礼貌的向澹台伯雄问好。
“好,世俊现在念几年级了?”澹台伯雄关切的问道。
“已经是高三了,他可不能和锦卿比,锦卿像他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在美国哈佛大学上学两年了,更不用说年年一等奖学金,还要打理自己的公司。锦卿真当得上少年英才,真的是后生可畏呀!”洪耀国半是赞叹半是羡慕道。
“你也不用这么称赞他,世俊也很快就上大学了,再说世俊已经很优秀了,人各有志嘛,每个人长处都不一样。”澹台伯雄谦逊道,但语气中还是有一丝被称赞的自豪。
“锦卿大哥,什么时候回来的,这次打算呆多久呀?”世俊向澹台老爷子问好后,就立即熟络的和澹台锦卿聊着。
“我刚回来没有几天,这次估计会呆上两三个月吧!怎么了,你有事呀?”澹台锦卿语气平和的回答道,他确实也蛮喜欢比他小五岁的世俊,所以基本上两人交谈的气氛还算热烈。
“我现在已经高三了,我有点想到国外上大学,所以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这样呀,如果你想到国外上大学了,除哈佛外,还有很多好的学校,比如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加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大学,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大学,牛津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你自己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学校呢?”
“你觉得斯坦福怎么样?”世俊反问道。
“斯坦福大学的学制与其他大学不同。他把一年分成四个季度,学生们每段都要选不同的课。因此,斯坦福大学的学生比那些两学期制大学的学生学习的课程要多,压力也比其他大学学生要大。斯坦福的学生必须在九个领域完成必修课,其中包括文化与思想、自然科学、科技与实用科学、文学和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宗教思想。除此之外,学生的写作和外语必须达到一定标准。”
斯坦福大学在专业设置上覆盖了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合集。在美国大学里有个普遍的看法(也许是偏见),“哈佛的人能写不能算,麻省的人能算不能写”,反映出哈佛侧重文科而麻省侧重理工科。(实际上哈佛有世界上最好的数学和物理学专业。)而斯坦福的人文理兼修。
美国最热门的专业首推医学,然后是法律、工程和商业。一个学校的历史专业或者政治学专业再好,在社会上也没有什么影响。斯坦福大学是美国唯一一个在这四大热门领域都名列前茅的学校。它的商学院和哈佛商学院长期以来并列美国第一,它的法学院仅次于耶鲁大学排在第二,它的工学院仅次于麻省理工也是第二名,斯坦福医学院也在美国前十名。和斯坦福相比,美国其它大学都显得有些缺胳膊少腿:哈佛和耶鲁的工科很弱,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没有医学院和法学院。”
听到澹台锦卿侃侃而谈,曼莎听得非常专注,原谅她,重生前根本无缘于重点大学,更不用说选择哪一所这种顶级的大学留学深造,现在这个时候可没有百度可是谷歌。有机会听到业内人士的剧透,她怎么能不专注呢!
世俊听完锦卿的话后,更是认定了要到斯坦福求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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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一起睡觉()
曼莎对眼前这个叫澹台锦卿的人好奇不已,是的,这个人曼莎曾经在福布斯的全球亿万富豪榜中赫然有名,好像是在三十多名内,曼莎会注意到他的原因是,他是华人,而且年纪很轻,在一群叔叔爷爷中他不到四十。至于他的容貌,当年的曼莎也只是略扫了一眼,隐约记得长得很帅,就算是这样,那又如何,这样的人离自己很遥远,知道自己是灰姑娘,但曼莎从不做灰姑娘变成公主的梦。
现在的曼莎有缘见到未来的大神,曼莎心理多少还是有点激动的,如果他能指点一下顾爸顾妈或是自己,应该也会受用无穷的吧!曼莎暗想道。
午餐就在曼莎的联想中到来,大家移步餐厅就餐,在客厅时澹台锦卿坐在沙发上,曼莎只觉得他身材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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