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男人游戏,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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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男人游戏,轮回-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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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辈子的苦头还没吃够嘛,教皇大人?
  言归正传,简清作为一个能够近晔无身,也是唯一一个能出入他城堡的“外人”,她本来自信心满满能拿下晔无。
  如今,她觉得自己不能再守株待兔了。
  貌似这只兔子已经被别的野兽盯上!
  →_→正解。
  然后,简清就登堂入室了。
  美其名曰,和晔无商量解决瘟疫的方法。
  另一边,晓栩坐在勒森巴族的领导者王座上。
  整个大厅空无一人。
  她是偷偷入侵的。
  不不不,怎么能说是偷偷?她是光明正大出现在这里的。
  他们没发现,那是他们没用,怪她咯?
  晓栩一手支着头,半阖着眼,另一只手颇有节奏感的敲击扶手。
  约莫过了十分钟,外头响起了一阵烦乱的脚步声。
  大门被推开,一大批血族走了进来。
  他们神态优雅,步伐沉着,没有让自己失态。
  魔党的支配者,优雅的堕落者,暗夜的氏族。
  为首的血族上前一步,朝晓栩行礼,“莫熙女王,不知你大驾光临,我等多有怠慢。”
  血族中最为贵族的氏族。
  晓栩微微睁开眼,“降者不杀。”
  这个女人的“丰功伟绩”已经传遍整个血族了。
  如今只有魔党还“逍遥法外”,其他氏族哪个不是在她手里苟延残喘。
  等等,这个词用的不对。
  本来被晓栩用武力征服的氏族对她那叫一个挠心挠肺的恨啊!
  但是又连个屁都不敢放,生怕这个暴君一个不顺心把他们喀嚓了!
  然后他们就发现了一件事。
  他们以为的暴君好像……也没那么残暴?
  她的残暴是对“外人”和“敌人”的,起码她接手那些氏族之后,没有再杀过、甚至惩罚过任何一个血族。
  这就意味着,她只是喜欢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凡事只会用暴力。
  人类社会的瘟疫就是最好的例子。
  晓栩的做法很像斯德哥尔摩。
  先让你知道,你绝对无法战胜我,让你感到绝望。
  再让你知道,我其实并不想伤害你,只要你乖乖听话。
  最后让你知道,只要你真心对我,我便同样会对你好。
  嗯,所以血族的小朋友们无一例外的被驯服了。
  但是,他们对晓栩的畏惧,深刻到灵魂。
  背叛?别闹了!
  他们没有贼心,更加没有贼胆!
  对于晓栩想要统一血族的想法,魔党是个什么态度?
  晓栩是个很好的领导人,也是个很可怕的领导人。
  他们对于服从她,倒是没有什么排斥。
  问题是,密党和魔党玩“千年圣战”玩了几千年!这是多大的仇多大的怨!
  晓栩摸了摸下颚,轻声一笑,“你们的主人是我。你们的家人是勒森巴族。其他人,和你们有关么?”
  晓栩的统治方针很简单,世界统一,但是各自为政。
  只要他们服从于她,私底下你们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她不会管。
  竞争可以带来进步,只要他们懂得把握这个度。
  不过,如果共侍一主的话,他们的相爱相杀模式恐怕要转变为欢喜冤家模式。
  也很膈应人啊!
  “千年圣战的起因是你们想要强大。如今我说,蚕食同类者,死。我也有办法让你们更加强大。你们还有什么好打的呢?害怕那些天使和被你们先祖的诅咒?只要有我在,末日就不会来。”
  血族伊始,洪水暴发灾难丛生,该隐的后代失去理智将他杀害,该隐便立下诅咒,说终有一天会回来报仇。
  后来,第三代血族发现吸食同类的血液可以增加自己的力量,第二代血族就此消亡。
  原本可算是兄弟姐妹的十三氏族为了自身利益反目,导致第三代血族全军覆没。
  他们许下一个预言,等他们觉醒时,将会是世界末日。
  长久战争中,血族里衍生出一个新的种族,被称为魔族,实则,他们就是丧尸。
  最早只不过是窝里反,到如今,已经变为血族、魔族和人类的混战。
  千年圣战,魔党和密党争持不下,一方想要复活先祖,一方害怕末日到来。一方想要入世,一方想要避世。
  问题是,这都几千年了,他们不是连该隐和第二代的影子都没见着么?
  怕什么?
  如果说,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密党和魔党,还打个什么劲儿?
  一群蠢货。
  晓栩屈指敲击扶手,“臣服我,你们所有隐患将不复存在。反抗我,整个勒森巴族将不复存在。”
  微微笑了笑,晓栩面容沉静而温柔。
  “这么简单的选择题,还要考虑?”
  她的笑容,好像在说……你们傻嘛?
  哗啦啦——
  此起彼伏跪倒一片。
  “我等誓死效忠莫熙女王。”
  晓栩缓缓眯起眼。
  “很好。听话的孩子……有糖吃。”
  瘟疫蔓延,短短几个月,世界上已经少了几千万人口。
  瘟疫不是即死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演变成了别的病毒。
  每个人体质不同,免疫力不同,变异的病毒也不同。
  这让原本就一筹莫展的医学界愁得抓耳挠腮。
  教会俨然成了这个末日最后的希望。
  与此同时,有一个传闻悄然降临。
  世有圣女,破除邪祟,末日消弭,拯救世界。
  嗯,说的就是晓栩。
  不过这话得从另一方面来理解。
  她是血族的女王啊,对她来说,人类才是邪祟,把人类全部消灭了,就是拯救血族。
  晓栩开始频繁活动于人类社会。
  如传言所说,她所到之处,所有病痛都消失了。
  这对人类是好事,对教会可不一定。
  晔无想见这个所谓的圣女。
  看看她到底是真有本事,还是故弄玄虚。
  彼时,晓栩正被某个城市的市长请到城里最豪华的酒店,好酒好肉的招待。
  晓栩轻轻晃动手中的红酒杯,皙白的手在艳红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妖冶。
  整个城市凡是有点官职或者有点名望的人都来了。
  所有人都用一种难以言喻的眼神看着晓栩。
  其貌不扬的小姑娘,一身黑色连衣裙,无甚表情,不怒自威。
  就是这样一个人,抬个手就能将被病毒侵蚀的全身溃烂的病人恢复健康。
  由不得他们不信啊。
  这世界已经有太多非科学了,科学家,特别是医学界的,分分钟被人打入尘埃。
  其实怪不了他们,病毒是可以用科学方式治疗的。
  奈何病毒传播太快,传播方式太多,医学家们再怎么给自己做防护措施,都在接触病毒的第一时间被感染,还来不及做什么研究就嗝屁了。
  对此,知道内幕的血族们表示,他们的女王真心残暴的丧心病狂!
  晓栩救人用什么方法?
  同化。
  晓栩是比该隐、比耶和华更加高级的存在。
  他们能降下诅咒,她也能降下祝福。
  所有血族,将远离瘟疫折磨。
  所以,只要把人类变成血族,他们就永远不会被感染。
  事后,自有其他血族去给这些新生血族洗脑。
  不战而屈人之兵。
  把敌人变成自己人,才是最出奇制胜的方法。
  晓栩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我不需要什么报酬。既然我这个能力,便会将它用于该用的地方。在我眼里,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的。没有谁更尊贵,也没有谁更卑贱。所以你们不用特意讨好我,每个人我都会救。”
  这话要是在瘟疫爆发前,或者爆发初期说,没有人会买她的帐。
  因为那时候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这场瘟疫带来的是末日。
  而现在,教会虽然有救人的本事,但很快就会油尽灯枯。
  只有这个少女,她似乎天生有这个力量,不需要消耗任何魔力体力就能救人。
  她的话,就是圣谕。
  反驳者,死。
  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算烂到面目全非的也能被她救回来。
  比某些人信仰的神明更加神圣。
  信仰本身,就是带给人希望的。
  他们的神救不了他们,他们的科学也救不了他们。
  这个少女可以。
  所以她,将会替代所有科学与非科学,成为人们心中唯一的信仰。
  有一件事,晓栩一点都不好奇。
  如果告诉人类,只有变成血族他们才能活。
  她想,不会有人拒绝。
  求生是本能。
  现代社会不是古代社会,信仰不纯,对掌权者不忠,利己主义。
  能活,还能长生不老永葆青春。
  何乐而不为呢?
  晓栩笑了笑。
  不过,她的目标从来不是人类,而是晔无。
  她要摧毁人类不过举手之间,她要击溃的是那个男人的信仰。
  侍者推开门,直接走到晓栩身边,恭恭敬敬低下头。
  “莫熙女士,教会的教皇已经进城了。”
  晓栩点点头,将杯中物一饮而尽,“我困了。”
  周围的人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这……不应该是王见王的激情时刻嘛?
  她看样子怎么像是要撒手不管了?
  市长略带谦卑的笑着,“既然莫熙女士困了,那就快去休息吧。最好的总统套房早就让人收拾干净了。”
  晓栩微笑,“有劳了。”
  市长连忙摆手,“不敢当不敢当,我亲自送您过去?”
  晓栩摇摇头,“你们去接待教皇。……好好接待,让那位教皇大人感受到最高级的宾至如归。”
  市长摸不清她的真实想法,不过既然她这么说,他就这么去做吧。
  晓栩隐去笑容,摩挲指尖。
  人心不足蛇吞象。
  她还知道,等到瘟疫被控制住,那些人类,终会过河拆桥,杀了她,或者将她送进研究室。
  掌权者,怎么可能容忍她这样一个能动摇人心的存在?
  这是一步暗棋。
  等到那些人类反扑,迎接他们的,会是他们亲人朋友的尖牙利爪。
  呵,人性啊。
作者有话要说:  →_→信息量有点多?看不太懂?→_→无视它就好了
→_→简单解释一下,血族是谁拳头硬听谁的,几个党派玩什么圣战是因为谁都治不了谁,又怕该隐和第二第三血族复活把背叛过他们的血族给灭了
→_→人类嘛……你们也懂的,有些人愚昧,就是“有奶便是娘”,谁能给他们带来富足的生活就推崇谁是领导,另一方面,想做领导的人是容不下比自己优秀的人,他们对权力的渴望有时候比生命还重要
→_→晓栩走的一步棋是,将可以信仰她的人类变成血族,让他们混迹在人类身边,等到末日警报解除,有人想要除掉她时,让新生血族和人类自相残杀……就是这样。
→_→等等,我到底在写什么→_→好好一攻略文咋变成权谋论了_(:3」∠)_

☆、冷硬亲王

  躺在床上不久,房内的电话响起。
  说是送餐服务。
  送餐,和服务。
  晓栩依旧躺在床上没有动,懒洋洋的如同优雅的毒蛇。
  有人敲响房门,精致的餐点和精致的脸庞同时出现。
  晓栩低笑了一声。
  上辈子,她把一个茨密希的未来领导人也揍了。
  ……这是要来报仇?
  塞恩不知道她在笑什么,低着头把餐车推到床前。
  “莫熙女王,请用餐。”
  晓栩撩过发丝,眯起眼盯着他,“用餐?还是用你?”
  茨密希族是最容易混迹人群的,因为他们擅长塑造外形,他们热爱知识。
  在人类眼里,他们代表着才貌双全。
  只要不露出獠牙,没有人会发现,长相美丽又富有书卷气息的他们,是血族。
  所以说,这就是个看脸的世界!
  塞恩听到晓栩的话,瑰丽的脸上露出一抹芳华初绽般的笑容,来到晓栩身边,弯下身子勾起她一缕发丝。
  “能被莫熙女王享用,是塞恩的荣幸。”
  把氏族小王子推出来送给她?
  是诚意够足呢……还是想用美人计把她击败?
  “我允许你对我动手动脚了么?”
  塞恩一僵,后退两步,“请恕我无礼。”
  “喂我。”
  晓栩表示,的确这娃长的特别漂亮,比起晔无也不承担让。
  问题是,这货长着一张小受脸啊!她怎么会有兴趣!
  塞恩恭敬的应了一声,动手切牛排。
  “你父亲是怎么想的?难道说……觉得做了女王的情夫,便能从我这里得到更多利益?整个血族只有你们没有归顺我。你这么急着来献身,是怕我一个不高兴跑去给你们灭族?”
  塞恩柔顺的笑了笑,“塞恩不敢求得女王垂青。别说是情夫,就算只是做一个宠物,也是天大的恩宠。”
  晓栩抿了抿唇,意味不明的嗤了一声,“你父亲是不是告诉你,像我这种一味只知道用武力打压的人,最喜欢像你这种柔软又乖巧的孩子?只要几句甜言蜜语就可以把我骗得团团转?暴君,通常都很刚愎自用,喜欢别人的阿谀奉承,认为世间尽在掌握。所以呢,面对那些看似柔弱的人,便不会放在心上,很容易卸下防备。……是这样么?”
  呲啦——
  小刀在餐盘上留下重重一道痕迹。
  塞恩连忙单膝跪地,“莫熙女王误会了,塞恩是真心想要服侍女王的。”
  晓栩弹了弹指甲,凉薄的勾起嘴角,“这话,任何一个氏族说,都有三分可信。但你们……不可能。茨密希氏族曾经是十三氏族中实力最强的。并且为了变强,连自己的族人也可以牺牲。精通魔法和科学,致力于研究血族本质,通过塑形成为血族之中最美貌的一族。看似无害,却被血族称为‘魔王一族’。小王子,你来告诉我,这么完美无缺的种族,本该站在血族和人类顶端的种族,怎么可能如此低声下气向人求饶?”
  塞恩心头一凉,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晓栩将脚尖踏在男人肩膀,将他踩得几乎趴下,“若你正大光明来勾搭我,说要成为我的男人,也许我还会信你几分。如今,你说要成为我的宠物?这话,你自己信么?”
  塞恩抬起头,正视少女平凡却威压十足的脸蛋。
  她的眸光很冷,神色很淡,这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漠然。
  她很强,所以很自信,自信到自负。
  整个世界都被她拿捏在手心。
  这不是宏图大志。
  而是既定事实。
  脚尖的力道传递到他身上,眼前还有少女露出的一截莹白的小腿。
  她明明不美,此刻在他眼里却透着致命的性感。
  有一种冲动。
  捧着她的脚掌,虔诚的亲吻她的脚背。
  有些人,天生就应该坐在高位,接受世人顶礼膜拜。
  有些人,天生就带有某种致命魔力,叫人情不自禁想要臣服。
  塞恩握紧了拳头,为了抑制住自己的激动,浑身不由的颤抖。
  晓栩笑了笑,俯下身去,一手勾起男人的下颚,漆黑的瞳眸照映男人美丽的脸庞。
  “你很快就是茨密希的统治者了。而我……很不喜欢阳奉阴违的人。乖孩子,你懂么?”
  塞恩的双眸顿时亮如光照,“莫熙女王请放心,我绝对不会容许任何人背叛您伤害您!”
  晓栩颔首。
  虔诚的信徒,她从来不会嫌多。
  血族中有很多人不服她,但碍于她的能力不敢动手。
  十三氏族统一,是好事,也不一定是好事。
  十三氏族的反叛者联合起来,就是一支攻守兼备的万能队伍。
  重点就在茨密希氏族。
  曾经的最强,如今也是不承担让。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渴望变强,渴望知识,渴望力量,是血族中最勤奋最上进的。
  正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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