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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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乖-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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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啦!”周又铃好不容易挤到位子上安坐之后,抱着帮她占位的好友直喘气,在友人耳旁悄声道:“爱死你了!放学后请大家吃面,咱们老地方见啊。”
  章令敏对着身边有点面善的同学点头微笑,也没怎么寒暄,专心听台上的人唱歌。由于是北区总决赛了,所以没有太多组团体上台演唱,而且经过初赛与复赛,还能站在台上的,都是歌喉唱腔有一定保证的人,所以坐在台下听歌,并不摺磨,而且大概也不用等太久,就可以评定出名次了。
  参赛的学生毕竟不是专业歌手,就算本身音色好,到底也是欠雕琢了些,唱不出歌声里的感情,所以章令敏一边听着,也就渐渐分心起来,放纵思绪地想着自己的心事。
  她仍然在整理着自己的“上辈子”记忆,以及,苦恼着自己这辈子要怎样活出不一样、而且更好的人生。人生啊,并不是说活过了一次之后,就可以在重来一次时,知道怎么让自己过得更好。她当然不会再去犯上辈子做错过的事,却没有把握这辈子改而做别的决定时,会得到更好的结果,或者,能不犯新的过错。
  重生的另一段生命,却还是同样的一个章令敏。也许会有不同的遭遇,却没有一颗更聪明的大脑。她还是她,而且还是个更迷惘的她。唉……
  “啊,我们学校的上台了。”周又铃突然轻哼地在她耳边说道。
  章令敏拉回一点走神的注意力,看了台上一眼。觉得有点眼熟,但想不起台上那两位重唱组合是谁。
  “高三的白梅可和刘明月。居然唱秋蝉,哼,前面已经有两组唱过了。别人大多清唱,她就偏要找人来吹双簧管当伴奏,真是不搭到莫名其妙,还不如找个会弹吉他或钢琴的人来,双簧管怎么会是给人伴奏用的?”
  找人用双簧管伴奏,是满奇怪的。不过也因为双簧管,章令敏才想起为什么她会觉得台上的人眼熟了,她们——不就是上星期在学校后方,与林森一道的人吗?那时她因为一首绿袖子而被吸引过去,于是也就提早两年见到了林森……
  就在章令敏沉思时,旁边同学的窃窃私语仍在继续!
  “就爱现呗,还有什么。不过,二重唱的话,唱秋蝉本来就比较讨喜,也能显得出美声的功力。”一旁的同学公平地评道。
  “什么功力?那个白梅可最喜欢飘高音了,虽然唱得了高音,听起来却刺耳得狠,就她一个人还在那里沾沾自喜。超爱现的,受不了。”周又铃完全不掩饰对台上那名长相美丽、歌声傲人的学姐的厌恶之情。
  “那你还有得忍受咧,她的第二首歌要唱月琴。”
  “噢,天啊,让我死了吧!她以为她是郑怡啊?敢唱这首歌!不行,我一定得趁着满礼堂的玻璃还没被她可怕的高音刺穿成碎片前闪一下先!”话完作势要起身闪人。
  一旁的同学连忙抓住她,很促狭地对她挤眉弄眼:
  “别啦别啦。我们都没走,而且都很期待。也许在窗户被震破之前,她就先破音了啊,那一定很有趣啊,你要是错过了,就要后悔一辈子啦!”
  周又铃喷笑出来,轻槌了同学一下,几人眼中都充满了恶意的期待,巴巴地等着第二首歌的到来。也没心情听台上那两人还在慢吞吞嚎着那首秋蝉,往左扯了扯看似专心听歌的章令敏道:
  “令敏,这个高三的白梅可,被封为校花,你觉得怎样?”
  “没什么感觉。我并不认识她。”
  “你不认识她,但她可认识你了!上学期你们被男生班私下票选为校园十大美女的头两名,分数不相上下,也不知是谁传了出去,说她比较老,算是前浪死在沙滩上,校花的后冠自然得由你这个年轻貌美又超有气质的人得到,听说那话传进白梅可耳中时,气得她摔坏掉了手上才烧好的陶艺作品,就此把你怨恨上了,每次说到你都没好气。”
  “有这事吗?可我不记得见过她。”章令敏觉得好荒谬……原来她自认为平凡无味的高中生活,只是自己的幻想吗?其实在她的周遭发生了很多事情,与她有关,还满有点波摺的,然而她却一点也不知道……
  “我们跟她隔着一个年级,也隔着一座操场,她没事哪敢晃过来?那也太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所以你跟她当然没有正面对上过,但她倒是说了不少影射你的酸话。”
  “是这样吗?”摇摇头,不感兴趣。对于这种小女生的心思,她很难放在心上。上一次的十七岁,她正苦恼于怎么帮助大哥,让他可以筑梦踏实;而这一次的十七岁,心理上已经很欧巴桑的人,自然更不会把小女生的小恩小怨当一回事,太幼稚了啊。
  “你这人除了乖乖读书与担心自家大哥外,怕也不会去注意什么事了。我不得不说,同学,你的人生真是过得太乏味了,我真的劝你好好考虑我刚才的建议,就跟我一同去南部读书吧,包你有个精采刺激的四年!”
  章令敏只是对周又铃一笑.没说什么。
  而周又铃右边的同学又扯了扯她,让周又铃打消了念章令敏的念头。
  “又铃又铃,你看,这个在第五组上台唱歌的男生还真有趣。你看他挑的歌!”同学将比赛出场表单递到周又铃面前,指给她看。
  “咦?第一首唱张三的歌,第二首唱归?哇!J中的参赛者,那所书呆子和尚高中也有会唱歌的人吗?居然还能挺进决赛耶。刘吉阳?怎么有点耳熟的样子?”说到最后,有点疑惑地喃喃自语。
  刘吉阳?章令敏一怔,忍不住也凑过去看那张出场表单。
  “第一首唱流浪,第二首唱回家,如果安排在最后一组表演,就更有意思了。”同学遗憾地摇摇头。
  “这歌虽然选得有趣,但想得奖很难。曲风本身很平淡,没有高潮起伏就显不出功力,就算有再好的歌喉也得不到高分吧。”周又铃耸耸肩,不怎么放在心上。
  “虽然没有机会得到好名次,不过在连续听了前四组飙高音的声乐组合之后,我们的耳朵迫切需要救赎……”同学对着台上正准备开唱第二首高难度民歌的组合翻白眼。
  当“再唱一段思想起——”的清唱高音扬起时,虽然没有破音,但在场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地搓搓手臂,在这么炎热的十月天,居然能让寒毛直竖成这样,实在是了不起的成就……
  “我不行了,我不行了!我一定得出去喘口气!”周又铃装出昏倒的表情,起身就要闪人。
  同学抓住她!“别走!还没等到她破音呢!”
  “一定会破的,放心,我就不现场见证了。等魔音穿脑完毕就回来!”
  “别太久啊,下一组就是唱流浪和回家的J中男生了。”
  “虽然不怎么稀罕,不过我会尽快回来啦!拜。”周又铃很潇洒地挥手,躬着腰悄悄往外挪出去了。
  章令敏望着周又铃的背影,直到她没入人群里再也不见踪迹。
  当台上的演唱组合终于如周又铃所预言的那样,在某个高音点唱破了音,又不幸在转音时被口水呛到时,台下终于传出隐忍着的笑声,与台上绿了的脸色相映成趣,嗤嗤笑声不绝于耳。
  场面有点悲惨——对当事人而言;也很好笑——对观众而言。但却没能感染到章令敏身上,让她加入笑声的行列里,这种因为别人悲惨而产生的糗状,从来无法戳中她的笑点。
  她只是淡漠地看着下一组演唱者会出场的地方,心中升起某种隐隐的预感……
  于是,静静屏息等侯。
  周又铃原本是想尽快回到大礼堂的,但向来跳脱又好奇心重的她,总是习惯将自己上一刻做出的决定轻易推翻,为着眼下也许会有更好玩的事。
  她发现了一个帅哥。
  那帅哥很俊美,衣着休闲而考究,浑身日系贵公子的味道,虽然显得过于精雕细琢,但又不至于太精致到娘娘腔的地步,只觉得此人闪亮到让人难以逼视,电视上的青春偶像明星也不过如此了!
  当然,他绝对不是一个高中生,他身上没有高中生的青涩,高中生也通常没他这样善于打扮,这样勇于展示自己外表上的所有优点。
  他应该是个大学生,周又铃在心底对自己的判断很肯定地点点头。而且家世应该很优,才会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气。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以鼻孔朝天的模样示人——这么难看的姿态,想来这位帅哥是不可能摆出来的,太破坏美感了。
  他看起来还满有礼貌的,至少他下车之后,第一个动作是走到副驾驶座那边,打开车门,彬彬有礼地扶着他的女伴下来,看起来超有绅士风度的。只是他那双眼,实在目下无尘了点,眼光扫过的地方,没半事物入得了他的眼。
  自然,这就激起了周又铃的好奇心与好胜心,她可不是那种能够被当成等闲,进而葱略掉的路人甲啊。
  她承认好友章令敏是个气质脱俗的美人儿,但自认自己长得也不差。若章令敏是朵空谷幽兰,那么她就是态意绽放的火红野玫瑰,谁也掠不着谁的美丽,各有自己的擅场。
  她一点也不屑于什么校花不校花的名头,但很介意别人葱略掉她独特而张扬的美丽——尤其那人正好满吸引她的注意力时。
  于是,她走过去,对着手挽着美人的帅哥直接自我介绍:
  “你好,欢迎来到崇理高中,我叫周又铃。请问你是来我们学校观赏民歌比赛的吗?那么,我可以帮你们带路。”
  江明绍微挑着眉,望着眼前这位不请自来的小美女,一个应该青涩的高中小女生,却因为有着一双大胆野性的眼睛,整个人便生动起来。
  “我猜,比赛会场客满了吧?”这是他半小时前接到电话得知的消息,而在接到电话的那时,他才刚结束午睡。虽然是迟到了,但他可没答应要准时来,总得让他睡个好觉不是?至于已经客满无法进场这样的事,就没办法了。
  “如果你想看比赛的话,我就能帮你挪来两个好位置。”
  “不了,也不是非进去不可,不好意思太过麻烦你。”谁会真的对高中生的歌唱比赛感兴趣啊?江明绍暗自撇了撇嘴,转头四下打量了这间北部知名的私立贵族高中。教学楼盖得像欧式城堡,每个空地都以树木或植物花草做造景,绿化得很彻底,视觉上更是赏心悦目。难怪就算学费高昂到吓人,每年仍有无数家长想将孩子给送进来。
  “怎么会麻烦?等你自我介绍完,我们就是朋友了,帮朋友一点小忙,又算得了什么呢?对吧?”周又铃见他无意自我介绍的样子,可不打算放过他:“我有没有这个荣幸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江明绍。”很有点施舍的意味。
  “哪所大学的?”周又铃战斗意志九壬型呙涨。
  “F大。”
  “哦,也是北部的大学。”而且是私立的……周又铃一点也不意外这个帅哥学业成绩普通的事实。
  长得好看的男人,通常没有太高的智商,就算少数高智商的,也很难把心思放在知识的追求上。他们长得太好、外务太多,太被追捧,轻易的不劳而获,于是就不喜欢吃苦了。至少,周又铃从来没见过长得好又学业顶尖、性格独特的男孩在这世上出现过。
  所以,眼前这样的男人,已经算是她见过男人中的极品了,才会这么吸引她的注意力,一点也不想放过他,不想眼他仅止于一面之缘。跟他交个朋友是一定的,至于会不会有更进一步的往来,就看他吸引她到什么地步。
                  第5章(2)
  “你在笑什么?”由于她的笑容有点贼,所以江明绍走近她,居高临下地看她,问道。
  “没,我只是在想,留在北部上大学也不错。F大也是个满好的去处。”而且不难考,她不必在未来一年多的时间里,对学业废寝忘食,消耗美好青春。
  就在周又铃缠着江明绍这个帅哥东扯西聊时,她并不知道,在礼堂里,出现了一个能够让她用十二年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去疯狂追逐的男子。
  连惊鸿一瞥的机会也没有,于是十七岁的她,仍然不会知道,世上有一位男子,能令她甫见面就被爱神一箭穿心,沉沦不复,终生不悔,也,痛彻心肺。
  因为她不知道,所以还能以这样轻狂带着好玩的心态缠着帅哥,好整以暇地思索着要不要钓他一钓,把这个男人从别的女人手中钓过来变成自己的?
  她还太年轻,不知道真心交付是什么滋味,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一个有资格被她当成恋爱对象的男人,一定得是帅哥。而眼下这个男人是她见过最帅的了,自然就该列为考虑对象,不是吗?
  礼堂里,张三的歌正要唱到尾声。
  这位演唱者是个长得相当讨喜的男孩,端正的面孔、带笑的眉眼、和善的气质,让人第一印象就很容易给予好感,于是消磨掉些许对于他是J中那所顶级高中男校出身,而产生的距离感。
  这男孩也自带了一位吉他手伴奏,两人并没有穿着招摇的J高制服,而是非常简单的白衬衫、黑长裤这样平凡无奇的搭配。然而,仅仅是这样,竟就穿出气质脱俗的感觉,打一出场,就将所有人都给比了下去。
  演唱者很给人好感,但众人视觉的焦点,却总会忍不住飘向那名静静坐在旁边给他伴奏的配角——一个长相白皙清俊的男孩身上。
  虽然吉他手打一上台就尽量让自己隐形,静默得像个布景,一直低着头调整着手中的吉他,对台下爆满的观众,与灼热投向他的目光,始终不曾投过去好奇的一瞥。
  他只看着吉他,以及演唱者,为了伴奏做准备。
  而当吉他的声音从他修长的手指里传出来时,浑厚里带点沙哑的歌声在礼堂里响超,两人搭配得非常完美。这个J中男生选唱的歌曲虽然没有太多可以展示花腔功力的地方,但就胜在词意迷人、歌声悠扬,听起来非常舒眼……
  但,大多数人还是会忍不住将歌声给葱略掉,就只为了单独攫取吉他的乐声,想着,为什么理应旷放的吉他乐声,听起来竟能带着点小提琴的清冷味道?
  章令敏定定望着台上弹吉他的男子。那是林森。
  在前世,她只听过他在大学的音乐教室弹钢琴,却不知道他会双簧管,也会吉他,也许,还会更多更多的……想来啊,她只是,对他的知道太少太少了而已。
  “章令敏,那男生真有味道。”一名女同学忍不住想找人分享心情,也是望着林森,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是的,林森长得相当好,然而却不是时下那种所谓的五官立体、偏向西方人的审美观。他更偏向中国式的俊美,只能用世说新语?容止篇里那些对美男子所使用的天花乱坠词语来加诸在他身上——
  美姿仪、面皎然、双眸闪闪若岩下电、卓卓如野鹤之在鸡群、朗朗如日月之入怀。处众人中,似珠王在瓦石间……
  如珠如玉,清雅淡然,不是厚重的西方油彩,而是写意的中国淡墨。
  这个时代其实中国式美男子并不吃香,在世界逐渐大同的审美观里,大家一向以欧美的眼光当成世界唯一的标准。于是但凡没长成西方那样浓眉大眼高鼻薄唇的话,一律被打进扁平无奇的评价里。
  林森一点也不西方,但谁也无法否认他长得很出色、很雅致,而且非常有距离,周身的气场清冷,让人不敢轻易上前,怕冒犯亵渎。
  “你觉得他像不像民国初年的那种书生形象?比如胡适、丰子皑那样?”
  “气质不像。”外表是相当的书生样没错,但因为那双眼……太不温和了,所以无法套用,章令敏难得地加入这样的闲谈中。
  “对,差别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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