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术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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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术之王- 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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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夕的易容术十分精妙,令人叹为观止。

    由此,我想到一个计划,可以利用这个优势,直捣燕涂鸦的老巢。

    譬如,我和夕夕易容为另外的人,不引起燕涂鸦的戒心,就能兵不血刃抵达对方的地底密室,然后暴起杀敌,全身而退。

    “我有个计划——”夕夕抬起头来。

    我平视着她,默默倾听。

    “我可以帮你对付敌人首脑,具体办法是,乔装成另外的人直插敌人心脏,近在咫尺间格杀对方,然后悄无声息地退出。你说,怎么样?”夕夕接着说。

    她想的跟我想的完全一致,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心意相通吧。

    “你帮我,我给不了你任何东西。”我点点头,略带惭愧地说。

    “那就欠我一个人情,以后等我需要了,你再还我。”她说。

    我伸出右掌,她也伸出右掌,啪的一声,我们两个人击掌为盟。

    吃完两碗面,我们已经有了易容目标,那就是燕歌行与白芬芳。这两个人出现在鞭指巷咖啡馆是很自然的事,断然不会引起燕涂鸦的疑心。

    “夏先生,把你扮成燕歌行有些屈才,他比你更霸气,但却缺少了谦和大度的仁者之风。当今天下,太傲慢的人容易招致灭顶之灾,他的结局未必会好。你就不同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一定能够成为江湖上的集大成者。”夕夕说。

    我屡次被她赞美,但并不往心里去。

    别人说的,只是她的感受,但未来的我是什么样的,却是要一步一步去拼,或成王侯,或成草寇,都是拼搏奋斗的结果。

    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

    只有明白这一点,我才不会固步自封,也不自以为是。

    走出餐厅之后,我们折进一条黑暗的街巷里。

    “夏先生,你只要安静站着,什么都不用做。”夕夕说。

    她站在我对面,睁大眼睛看着我的脸,端详了七八秒钟之后,双手慢慢抬起来,从左向右,在我脸上缓缓拂过。

    “好了。”她说。

    我知道夕夕的易容术厉害,但当她在十秒钟内把我变成另一个人时,还是大吃了一惊。

    “夏先生,已经改扮完成,请看一下。”她后退一步,用手机拍了一张我的半身照,然后交给我。

    手机照片中,我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穿着我的衣服的一个“燕歌行”。

    “真是……奇术,奇妙!”我由衷赞叹。

    在夕夕这里,我感觉自己见识到了“易容术”的至高境界,已经没有任何词汇可以形容她的双手。“千变万化女”的称号果然名副其实,令人心悦诚服。

    很快,夕夕也为自己易容,再次变成了“白芬芳”。

    “神乎其技,佩服。”我由衷地挑起大拇指赞叹。

    夕夕不好意思了,红着脸,扭扭捏捏地笑。

    她现在完全是十**岁少女的模样,跟传说中的“千变万化女”毫无相近之处。

    “夕夕,你到底是谁?”我忍不住问。其实这问题问一百遍,也没有一个人或者一个动物能够回答。

    名字只是代号,连人的外表形象都可以修缮造假了,还有什么是不能被改变的呢?

    “夏先生,不要管我是谁?只要能平平安安解决眼前的一摊子事,就是最大的胜利。”她说。

    黑暗能给人奇妙的安全感,此时此刻,我和她之间有着无比的默契,仿佛两个人联起手来,就能对抗京城大鳄燕王府。

第356章 脑中自有黄金屋(2)

    再次折进省府前街,路灯全都亮起来,不时有车灯光柱扫过,令人无所遁形。

    我觉得自己有些紧张,遂在一棵粗大的法国梧桐树后停下,不动声色地深呼吸,让自己狂跳的心安稳下来。

    击杀燕涂鸦带来的后果无法估量,为了全城的江湖安危,我必须去做。任由他那样的丧心病狂之辈遁藏于鞭指巷之下,随时都会有无辜者受害。

    这件事本应该有江湖前辈出手,可惜,大家都在明哲保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燕王府的势力探入我的家乡来。

    “任何危害百姓的人,必杀之。”我望着满街的车流、行人,再次在心中宣誓。

    “夏先生。”夕夕的右手搭在我的肩上,“你累了。”

    我的确累了,但还不到停下来休息的时候。

    “没事,我撑得住。”我摇头回应她。

    “如果你觉得不舒服,我们可以另外改时间。”她说。

    树旁有一条石凳,夕夕贴心地搀着我坐下。

    “‘食脑之术’危害极大,我必须阻止恶人恶行。我一个人的生死安危算不了什么,江湖人管江湖事,最重要的,是不让无辜百姓受害。”我回答。

    普通百姓要的只是一个安定、宁静的生活环境,可以踏踏实实地挣钱养家,共享父慈子孝的天伦之乐。他们懂的不多,要的也不多,所以身怀奇术的江湖人有义务、有责任为百姓护航。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一直就是江湖奇术界的祖训。如果不能为国家和百姓做事,空有一身奇术,又有什么意义呢?

    “夕夕你看,这就是我的家乡,生我养我之地。我的根就扎在这块泥土之中,如果我不维护它,还能指望谁?”我苦笑着说。

    不管夕夕听不听得懂,我都要说。也许今夜之后,我就没有开口的机会了。

    燕涂鸦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婴孩,而是潜伏九幽之下的巨鳄。我有击杀他的勇气,却不一定有一击得手、全身而退的幸运。

    我说的话,是每一个热爱这座城池的江湖人的心里话,虽然不能见诸于报章,让所有人看到,但却是字字热血、句句真情,犹如杜鹃啼血一般。

    坐在这里,我能体会到七八十年前的抗日健儿们的无奈感与无力感。无数的真男人、真汉子为了保卫这座城而抛头颅、洒热血,可最终却只能倒卧血泊之中,眼睁睁看着日寇的太阳旗飘扬在西城门楼之上。

    他们当年,一定耗尽了最后一口力气,叫出最令国人热泪盈眶、热血翻滚的那一句话——“有心杀贼,无力回天!”

    我知道,一切皆有可能,今晚也许我会重走抗日健儿们的老路,用热血浇灌这片古老的土地。

    “夏先生,我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江湖上近十年来,没有人敢碰燕王府,其势力日益强大。有传闻说,‘匈奴精卫’还活着,正是她的存在,燕王府的根基才越筑越深,已经远远延伸到北极冰土之下,与前东欧大国留下的秘密基地头领有密切关系……”夕夕叹气,轻轻拍打着石凳。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子,紧张情绪再次暴涨。

    江湖传说中,“匈奴精卫”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尊神,或者说是一个“神”的称号,从两汉时期一直流传至今。

    “匈奴”是两汉时中原大患,而“精卫”则是远古神话中敢于搏击海神的神鸟。把两者连在一起作为尊号,其实已经表达了民众对一个半人半神者的无限崇拜。

    “匈奴精卫”在近代最后一次出现,应当是八国联军入京、西太后避祸出宫的那一年。据传,真正力挽狂澜、扶正江山的人就是匈奴精卫,如果没有她出手,八国联军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真是可怕。”我由衷地感叹。

    “是啊,‘匈奴精卫’深不可测。当今江湖,还有谁敢站出来对抗她呢?”夕夕说。

    “我不敢,但我必须杀了燕涂鸦,消灭他的‘食脑之术’。我只有一条命,只做这一件事。”我说。

    对抗“匈奴精卫”是江湖人想都不敢想的事,就像当年齐天大圣孙悟空妄图对抗西天如来,却被如来的翻云覆雨之手挥掌打落,镇压于五指山下。

    我有自知之明,也有必须完成的目标,这两者并不矛盾,就像飞蛾扑火、春蚕吐丝一样。明知要死,但必须死得有意义、死得有尊严。

    “走吧,后门入,得手之后,前门出。”我说。

    夕夕还想再说什么,被我轻轻摇头阻止。

    这时候,咬着牙一条道走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抵达咖啡馆后门时,我按住夕夕的肩膀,低声说:“你等半分钟,里面没有动静,你再进。”

    既然我们假扮燕歌行与白芬芳,那就必须不能让两个“白芬芳”同时出现在咖啡馆里,那样一切就都穿帮了。

    夕夕点头,立刻横移,藏在阴影里。

    这条五步长的短巷非常僻静,除了一个绿皮垃圾箱,再也不见任何人影。

    上次,我已经仔细观察过,上方的墙壁、屋檐上没有安装摄像头,藏身这里,相当安全。

    我推开那扇门,滑步进去,随即关门。

    这个时间段,咖啡馆里是没有什么生意的,至少要在三个小时之后,才会有吃饱喝足的游客、闲人进来喝咖啡。所以,现在厨房里空荡荡的,四周没有任何声音,只有通向前厅的门侧亮着一盏昏暗的小灯。

    我走到那扇门边,侧耳谛听,外面也没有任何声音。

    女招待已死,短时间内店里肯定招不到合适的人,所以前台也应该是空着的。

    “哈呵——”有人在外面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你小子又打哈欠,这才几点就困了?老板娘说,每天晚上都要在这里守到十二点,确定没客人来才能熄灯关门。唉,你老是打哈欠,弄得我也困了。来来,别闲着了,咱下象棋,边下便等客人登门吧。”另一个人说。

    “唉,咱们是厨师,又不是服务员。拿一份工资,干两份差事。反正老板娘不在,几点关门,还不是咱们说了算?”第一个打哈欠的人嘟囔。

    “下棋吧,下几盘棋,就熬到十二点了。”另一个说。

    接着,外面有摆棋盘、倒棋子的声音,然后就是“啪、啪”的落子声,伴随着两个人“当头炮、把马跳”之类的交谈声。

    从两个人的对话中,我知道白芬芳暂时不在店里,于是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

    我撤身后退,打开门,放夕夕进来。

    厨房的北墙边有一个巨大的食品陈列柜,至少有四米宽、两米半高。这是不太正常的,因为这里是咖啡馆,不是中餐馆,根本不需要冷藏储备大量食物。况且,现在陈列柜上的各种指示灯虽然亮着,柜里的陈列架上却没有任何食品。

    我走过去,贴着陈列柜和墙壁之间的缝隙向里看,立刻发现,墙壁里向外透出淡淡的金色光线。很明显,陈列柜是为了遮挡墙上的暗门而设,通往地底的门户就在此处。

    很快,我发现了陈列柜背后的操控按钮,轻轻一按,陈列柜就无声地向左侧滑开,露出了一扇两米高、一米宽的不锈钢小门,之前看到的金光就是从小门周边的缝隙里漫射出来的。

    我向夕夕打了个手势,然后缓缓地转动小门上的把手。

    下意识的,我屏住了呼吸,全身肌肉紧张,以至于握着门把手的那只手臂近乎僵硬。

    我不知道门后面有什么,但最可能出现的,就是一条通道,当然也可能是一架电梯,直通地底。

    这一刻,我突然想起了永坠深渊的镜室。

    第一次进入镜室,也是通过电梯下去,直达几十米深处。之后,我还曾从另一架电梯里,到达百米深处,直抵镜室核心。现在,关于镜室的一切都烟消云散,它已经带着所有高精尖仪器、所有人、所有灵魂一起坠入无穷深处,也许永不回来,就此成为世界的绝响。

    这一次,我下去,又会发生什么?

    门锁发出“嗒”的一声,然后那扇门向后打开,金光扑面而来,逼得我双眼一闭,立刻向旁边避开。

    门后面,是一条四壁皆是黄金的短短走廊,五步之外,则是一架黄金电梯。

    我和夕夕面对这铺天盖地的黄金世界,相视苦笑,完全怔住。

    除了传说中的沙漠富豪、石油王子之外,全球另外地方的任何富翁、大人物都不会如此奢靡,竟然在古老陈旧的鞭指巷内部打造了这样一条黄金廊、黄金电梯。可以想象,黄金电梯连接着的肯定是一间黄金屋,也就是我跟燕涂鸦视频通话时亲眼看见的那一间。

    “一个心理极其扭曲变态的人。”我对燕涂鸦下了初步的定论。

    我们进入短廊,再次按下陈列柜后面的按钮,它就滑行到原先的位置,将暗门严严实实地遮挡起来。

    “夏……夏先生,这里就是……你要找的地方?”夕夕开口,牙齿不由自主地打战,嘚嘚作响。

    我点点头,大步向前,去按电梯按钮。

    触手之处,冰冷刺骨,指尖竟然有冬天摸到钢铁后的粘滞感。

    “冷,太冷……了。”夕夕浑身都在颤栗。

    的确,这短廊里的温度接近零度,也就是普通的电冰箱冷藏室里的温度。

    我握住夕夕的手,却发现两个人的手掌同样冰冷。

    电梯到了,两扇黄金电梯门向两侧缓缓分开,扑面而来的不仅仅是刺目的金光,而且伴随着寒气、冰雾。

    我不禁怔住,因为这不像是电梯,更像是殡仪馆里的尸体冷藏柜。

    “不对劲……夏先生,有点……不……对劲……”夕夕已经无法完整地说话。

    我张开手臂,把夕夕揽在怀里。

    “你怕不怕?”我低头问。

    夕夕长吸了一口气:“只要……只要跟你在一起,就不怕,走到哪里都不怕!”

    我心里其实很希望她留在外面,不跟我一起冒险,可是我一个人下去,定会引起燕涂鸦的怀疑,得手的机会就少之又少了。

    “走吧。”夕夕说。

    我点点头,既然来了,就要一鼓作气杀下去。大不了,为了全城的老百姓扔上这条命。埋骨何须桑梓地,人间遍地是青山。死就死了,如此而已。

    电梯里极寒,当电梯门合拢后,我们站在两米见方的电梯中央,四面八方的寒气向中央聚拢过来,瞬间就在我们的头发、睫毛上挂满了白霜。

    我已经放开了夕夕,因为电梯间的四个顶角上都安着摄像头,从四个方向对准我们。

    现在,我是“燕歌行”,夕夕是“白芬芳”,如果我们之间表露出任何不妥当之处,只怕就会在瞬间横尸于电梯之内,变成巨大的冰块。

    电梯缓缓下降,我和夕夕对视着,只能用目光相互温暖对方。

    我无数次见过金条和各种黄金饰品,但那都是在常温环境里,能够深切感受到这些散发着异样光彩的东西对人的吸引力、诱惑力。可是现在,我宁愿四壁黄金变成棉被、棉袄甚至是木柴,至少能够驱散寒意,让人得以保命。

第357章 脑中自有黄金屋(3)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我已经近乎冻僵的时候,电梯停住,两扇门无声地向左右分开。

    我来不及多想,立刻拉上夕夕,一步跨出去。

    电梯外也不见得多暖和,但温度肯定高于电梯内,最起码四周已经没有寒气无休止地涌上来。

    我们的立足之处仍然是一条黄金短廊,短廊尽头,才是两扇彩绘的黄金大门。

    “走。”我只看了夕夕一眼,她没容我开口,便告诉我这一个字,表示自己还撑得住。

    我们稍微喘了口气,走过短廊,到了那扇门前。

    “真正的较量终于要开始了。”我在心底自言自语,然后双手齐出,推开了那扇门。

    虽然是在地底,但门内居然有一堵影壁墙,遮挡住了我的视线。当然,那雕琢着龙凤呈祥、鹤舞昆仑的墙也是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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