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及时进行修复,以后就要花上更长的时间。
一天一夜,凌云才缓缓从入定中走出来,脑袋重要部位的损伤已经修复得差不多,只是体内经脉中的灵力少得可怜。相反脑袋的元神异常的强大,对灵力的控制细致入微,能让灵力发挥出最大功用,一些复杂的重大损伤在元神出神入化的操控下,被灵力快速修复。
灵力在体内流转,吸收天地灵气的感觉真好呀,可惜经过一场生死决斗后,所剩无几,要让它们重新充满经脉,还需很长一段时间。凌云看了看地上的尸体,决定先不动他,还是先把肚子填饱了在说。
凌云缓缓地站起身来,忽地身下一凉,不由得一惊。原来突然变瘦了,藤裙系不住腰身,自然向下滑去,凌云提住藤裙,不禁哑然失笑。
系紧藤裙,走出山洞,温暖的阳光洒在凌云的身上,四围的景色还和原来一样,可凌云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元神清楚地感受周围花草树木的盎然生机,仔细观察一株小草,还能‘看’出它在一节一节地往上长,头上的太阳,光线不再刺眼,不过一个大火球罢了。
方圆十里的细小变化无一遗漏反应到元神,并能迅速地锁定要查探的任意一点。凌云清晰感应到天间充满澎湃的灵气,任由自己汲取,它们正一丝一丝缓缓吸入体内。
凌云心中一阵狂喜,忍不住引啸长歌裂金石。这就是修仙的感觉,让你觉得离天地是那样的近,近得可以随意借用它的力量,把它收归己有;可又让你觉得离天地是那样的远,想要幻化成万物与天地同在,却痛苦地发现自己被时间抛弃,一点,一点离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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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储物戒
来到水塘前,身上那层厚厚杂质清洗干净,露出玉质般亮泽的肌肤,水珠在光滑的皮肤上根本沾不住,玉珠般纷纷滑落。梳洗完毕,头发还有些湿,凌云一时兴起,思道:“体内有了灵力,是否像书本上所说,能把水珠快速烘干?”
心念一动,灵力在体内快速运转,并迅速往头部表皮渗去。预想中头部的热气腾腾情景并没有发生,脑袋清明,头皮微暖,表皮上的水分是被驱离了,发尖的水珠却没有被烘干。
凌云心道:“看来自己没有掌握运用灵力的法门,即使空有一座宝山也是枉然。”
匆匆吃了几个水果,凌云又来到山洞中。站在傅老鬼的尸体前,有些踌躇了,必竟在地球,搜刮死者的遗物也是不道德的。
凌云忽地想道:“这个神奇的世界里会否有鬼神之说?若我动了他的尸体,他的鬼魂会否阴魂不散地纠缠自己?”念头在心里一闪而过,接着就被心中的贪婪完全取代了。
为了给自己一个安心,凌云还是诚恳地说道:“傅前辈,请您一定谅解,晚辈是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只有这样,晚辈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下来。嗯,晚辈继承您的一部分思想,和您也算有些缘分,今后晚辈有实力了,晚辈定会给您的仇家制造一些麻烦,以报答您的赠物之恩。”说完朝傅汉星的尸体拜了三拜。
走上前去,伸手抓起他冰冷的右手,要把中指上一个造型古朴的戒指取下来。在夺舍的过程,凌云得知这是个宝贝,一个上古的储物戒指,整个门派的财富都在里面。:
戒指箍得很紧,为了不亵渎死者,凌云费了好大功夫才把它给取下来。黄金颜色,暗淡无光泽,戒指表面装饰着复杂的花纹,远远看去,平平无奇。
凌云连忙放出神识,想要进入戒指内部,却发现怎么也不法进入,屡试屡败,只好作罢:“难道要用dna鉴定的方法才能进入吗?”凌云暗想,“还是等完全搜查完再作打算吧”。
剥下那件蓝衫,凌云脸上一喜,里面露出一件金灿灿的丝甲,一看就知道是件防护器具的精品。把它脱下,再也没发现任何物品,看来都放在储物戒里了。
凌云阴着脸把尸体翻过身去,果然如他所说,背上画着一个八角形的阵法。阴森森的,让人不寒而栗,凌云没敢细看,又把他翻了过来。
没有发现功法秘藉之类的,就连储物戒的使用说明书也没有找到,凌云大失所望,颓然坐在地上。
手中细细把玩戒指,心神却轰然进入脑海深处,傅老鬼贮存的信息在神识中快速流过。这个世界的文字和地球上的类似,都是方形的象形字,不过更复杂,更古老,介于甲骨文和繁体字之间,有些字还和地球上的字相同,只是读音大相径庭。
琐碎的记忆快速滤过,更深处是一个个金光闪闪的大箱子,神识刚一接触,就被弹开,又试了几次,还是如此,并且神识隐隐作痛,凌云连忙退出神识。
资料中,傅汉星含泪接过这枚戒指到使用它,中间没有滴血认主的情节,看他动念就能存储物体,应该是用神识操控的。凌云从种种迹象推断,这个储物戒要筑基期以上的修为才能使用。自己刚刚到达炼气第四层,这是傅老鬼亲口说的,他也不说清楚,炼气到底有几层,如果是十八层的话,那就真的是地狱了。
“唉”,凌云仰天长叹一声:“老天不够眷顾呀,入宝山而空手归,哪有这样折磨人的。”一时间,凌云兴意潸然,可仍不死心,决定用这古老的方法试上一试。
把戒指放在石桌上,凌云皱了皱眉,一狠心,在中指上咬了一小口,滴一滴鲜血在戒指上。半晌,鲜血没被吸进一丝一毫,凌云的心就凉了一半。等到那滴血就要凝固,凌云又放出神识,结果还是吃了个闭门羹。
自找苦吃,凌云悻悻地抓起它,挥了挥,做出要把它扔掉的动作,但最终没有舍得,还是小心翼翼地戴在手指上,瞅了瞅地上尸体,心想:“还是入土为安吧,不过为了防止他半夜从坟墓里再次爬起来,给他火化后再埋葬更为妥当。”
又是一阵无语,凌云觉得自己变了,具体哪里变了又说不清楚,反正吸收傅老鬼的记忆后,感到考虑问题更加严谨了。
“应该是知识改变了我,而不是傅汉星的思想改变了我。”凌云一边走出山洞,一边为自己解释。
在大树上轰断几根大树枝,凌云在宽阔的平台上搭了一个木架,枯叶、树枝等通通聚在一起,再把尸体放在上面。
“哄”,枯叶最先燃烧,接着引发熊熊大火,跳动的火焰很快把傅老鬼吞没,火光映得凌云脸颊红艳艳,只见他口中喃喃不停,应该是在为傅老鬼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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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法宝和内丹
异界树木吸收了天地间灵气,燃出的火焰温度比地球上高多了,中心处的颜色皆呈白色。烧了许久,没看出尸体有丝毫变化,凌云又加了些木材,便回房休息了。
躺在石床上,凌云一会儿欢喜,喜的是自己终于踏进了修真,脑海里幻出美好的情景。到处玉宇琼楼,仙雾弥绕,灵兽翩翩起舞,自己道骨仙根,修成了神仙,法力无边,踏剑飞行,潇洒飘逸,越飞越快,最后在浩瀚的星空下,化为一道银芒,踏上了回地球的旅途。
一会儿又担忧,忧的是自己的资质太差,不管怎么努力修炼都没有任何进步。身边到处都是妖怪、魔鬼和狞笑着的修士,他们发出令人毛孔耸然的怪笑,嘲笑自己是一个怪物,是一个外星人,是个灾星,一起张牙舞爪地向自己扑来,要抓住自己,残忍折磨后再吃了自己。未知与期望幻化出不同的情景纷至沓来,袭向凌云。
经历九死一生的夺舍,从此通过人生一道生死攸关的重要关口,凌云身心俱疲,一阵胡思乱想,便晕晕沉沉进入梦香。
那个熟悉的玄妙幻境,无穷无尽的星空还是那样神秘,那样的变幻莫测。再次进入此境,凌云发现,自己与以往有明显的不同,首先感觉自己比以前结实了,在幻境中穿梭的速度变快了许多,而这全都只是感觉,在这个幻境里完全没有时间和能量的概念。
……
清晨,清爽的凉风徐徐吹过,仿佛是对情人最温柔的抚摸,最轻声的呢喃,缠绵着,把凌云从幻境中唤醒。
凌云精神饱满,眉宇之间更亮堂,低头一看,暗自心宽,那尴尬的事儿总算没有发生了,看来自己踏进修真后,身体对天地间的灵气的容纳就更多,再不会像以前一样白白浪费。
走出山洞,平台上的大火已经熄灭,可傅老鬼的尸体却没有丁点的变化,直挺挺躺在火红的木炭上。
“他还是人吗?修炼了什么神功,身体居然强悍如斯,被烈火足足烧了一夜,依然未能损其一根发丝。”凌云啧啧称奇,更加坚定完成此事的决心。
“要到哪里去找这许多的木柴呢?”凌云心中不禁一阵犯难,“整个山峰干净整洁,枯叶和断枝昨天已被一扫而光,除了草坪那颗苍天大树和百多颗果树,就剩景观用的矮小的灌木,可这些树木一旦乱砍乱伐,就破坏了山峰的景致。”
“嗯,冒险到小树林边伐上几棵,反正上次也是这个时辰出来,只要谨慎些行事,应该不会有危险。”
于是凌云找来那段丈许长的藤绳,来到小树林前,心想:“刚进入修真,不知有什么能力,正好测试一下灵力的功用。”忐忑中,凌云把灵力输入手中的藤绳,霎时,垂落在地的藤绳“嗖”的一声,在空中猛然抖得笔直。
心念一动,笔直的藤绳宛若一条灵蛇,在空中或卷或曲地飞舞着,“啪啪”藤绳的末端犹如灵蛇吐信般,在空中击出几个空响。“笃”的一声,藤绳灵巧地在一颗树上绕了两圈,末端深深扎进树杆中。
手上用力一抖,“嗡”,空气也被震得发响,一个小小的波浪迅速从绳的这端向树的那一端传去。“哗”的一声,大树从沙土拔出,带起大片的黄沙。藤绳宛若活物,凌云使指如臂般轻松,一会儿功夫,便拔出几颗大树。
瞅了瞅地面,成堆如小山,够烧几天了,于是收手。藤绳灵巧地从地表穿过,“哗啦”一阵乱响,绑成一捆,甩在面前。凌云单手扣住一根树干,轻轻掂了掂,不是很沉。
“呼啦”一声,整捆树木就被举过头顶,举重若轻,凌云心满意足,往平台走去。树叶和小树枝一阵乱抖,纷纷脱下,满地都是,一片狼籍。
……
熊熊大火再次吞没傅老鬼,燃烧的树干不时发出“毕剥”之声,火星不断飞溅出来,灼热的热浪烤得凌云不敢靠得太近,转身打坐去了。
大火持续了七天七夜,忽然火光大起,尸体终于燃烧起来,熊熊的火焰腾起几丈高,白炽的火光中还夹着丝丝金色。平台岩石表面纷纷皴裂,四周草木全被烤得焦黄枯萎,就这样大火又烧了十天十夜,才渐渐熄灭。
凌云双手握着小银盒,在平台不远处盘膝打坐。随着体内灵力的运转,天地间的灵气源源不断地被吸收进来。没有傅老鬼的易经洗髓,灵力的壮大变得非常缓慢,按照这样的速度,没几个月时间,不可能恢复炼气四层的巅峰。
不过令凌云欣慰的是,打坐时间明显变长了,完全可以进入深层次的潜修,最长一次达到四天。如此枯燥的日子对好动的凌云也是一种折磨和考验,好在每次入定完,进入玄妙幻境后,孤寂的心灵都能在那得到极好的放松。
睁开双眼,轻轻吐呼出一口气,凌云缓缓从地面站起,走到尚有余温的灰烬前。尸体自燃并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坚硬的石面被烧出一个凹槽,由此可见其热度,能烧的物质通通被烧光。
凹槽的最底部有一层薄薄木灰,一副清晰、完整的骨架静静地躺在里面。骨架颜色不是通常的白色,而是淡淡的金色,除了头骨,其它骨头明显看到丝丝裂痕,应该是被凌云高速撞击下形成的。
目光留滞在两件物品上,片刻不离。一件就是在夺舍中,傅老鬼用过的金色转经珐轮。“这可是傅老鬼最强的法宝呀!”,凌云无法压抑内心的狂喜,颤抖着伸出双手,拨开四周木灰,把它拿到眼前仔细观察。
太精美了,真是巧夺天工,顶部是一个扁锥,下部是个长锥,中间是一个有镂空的圆柱,上半部看起来就是个圆形的房子。法宝表面布满不知名的符文,却不让人感到繁杂,浑然一体,更添神秘。
凌云爱不释手,良久,才拾起另外一件物品。一个比鸡蛋略小的五色内丹,一道道五色的经线,金、蓝、绿、红、黄五色相互交替,不是那么的整齐,有些扭曲,而且金色明显比其它颜色更厚些。
内丹浑圆光滑,强烈阳光下,能清晰看见蒙蒙的毫光。
凌云现在的皮肤极其敏感,用手轻轻婆娑,感觉内丹并不光滑,上面还有微小凹点。这让凌云感到有些奇怪,为了确定,于是闭上双眼细细地感受。
果然,这颗内丹上面有凹点,而且是十三个之多。登时,凌云好奇心大起:“这些凹点究竟起什么作用呢?”可想了半天也没得出个所以然,只好悻悻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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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一年时光
凌云仔细把骨头捡出,用蓝衫包好,走下平台。幽静的小路边上,矮小的灌木开着漂亮的小花朵,在清晨的露水下显得格外娇艳,路过时凌云顺手摘上一大把。
走完小路,沿着小溪一直走,快到小树林的边上,凌云才停了下来,自言自语道:“就在这里吧,这里风景优美,人迹罕至,确实非常适合水葬。”
凌云蹲下身子,默默地往溪水里撒上一些鲜花,打开包袱,取出一块骨头,用手一握,变成细细的金粉,随手一撒,随风飘落在水面上。有些金粉立即被清彻的溪水冲走,有些则沉在浅浅的溪底,在光滑的鹅卵石面上,翻滚着,渐行渐远。
凌云机械地重复做着动作,心里渐渐有些伤感,想说些应景的话表示对死者的悼念。可是肚子里没多少墨水,动了动嘴皮,什么也说不出。毕竟十几天前,他们还是你死我活的对立者,如果当初被傅老鬼夺舍成功,他就将彻底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突然一首诗闯进凌云的脑海,不由自主地轻声念道:“轻轻的我来了,正如你轻轻的走了;我轻轻的挥手,作别你的骨灰。……”
有了开头,压抑很久的凌云打开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自说自话:“老傅呀,你说你怎么这么的倒霉呀,生前肯定做了不少坏事,老天爷派我来惩罚你,结束你罪恶的一生。不过,你死后还能漫游在风景如此优美的天地间……”
一切尘埃落定,所有事情暂时告一段落。凌云有了目前唯一的目标,就是拼命修炼吸收天地间的灵气,把自己的修为尽快提高一层,争取早些打开储物戒。
最初的新鲜劲早就过去,剩下的只有无尽的孤独和不屈的信念,如果这时有谁对凌云说,修真是件多么的美好的事呀,想要从地球和他对换一下,那他一定会哭着喊着,就这样赤身**地奔向美好新生活。
光阴如流水般无情逝去,转眼间四季轮换,一年时间就这样飞快地溜走。
小水塘前,凌云站在幽暗的帘洞里,对着平静的水面,搔首弄姿,臭美地打量自己。此时,凌云头发已经很长了,乱蓬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