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丢了工作,哪里知道……说来也怪啊,我们生活的年代百无禁忌,好象再也不需要像安娜·卡列尼娜或者林黛玉那样委屈自己了。然而,我们并不觉得爱的方程式就因此变得容易了,因为,答案实在是太多了——选择的极大丰富往往意味着无所适从,这是不是你我或多或少都要面对的困境?
顺便提一句,写这本书的德国女作家佳比·豪普特曼还有两部代表作:《找个衰男人过日子》及《死了的丈夫才是好丈夫》。一看书名,你就知道她笔下的女人又要碰上什么样的倒霉事了。
《爱情笔记》里的克洛艾,倒没有这样离奇的遭遇。她和男主角从邂逅、热恋到分手,一如黄舒骏在《恋爱症候群》里唱的那样,真是再常见不过了。然而,其间的细枝末节,那种瞬间的甜蜜与永远的烦恼,又像是透过了放大镜,呈现在我们面前。谁让作者阿兰·德波顿同时也是一个有“英国笛卡儿”之称的哲学家呢?他会用公式,用图表,用庄重到近乎滑稽的语言,解释爱的迷局,然后告诉我们,这样的解释其实是不可能的。
小说创造女人(2)
就好比克洛艾最终无言的告别,只是因为她“无法忍受一切慢慢地变味”。她一定还会继续找下去,寻找梦里,彼岸花的绚烂,尽管她也知道,花种或许就埋在身边的庭院里。
人物:瑞雪儿&萨菲
关键词:婚姻手榴弹
《心痛》里的瑞雪儿在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发现丈夫跟自己的好朋友有了外遇。照她的话说,这就好比往婚姻里扔进一枚手榴弹,等硝烟散尽,已是面目全非。好在爱和性是短暂的,胃是永恒的。瑞雪儿不是恋爱专家,可她是个烹饪高手——热恋的时候耗尽了心力做瑞士煎土豆,现在失恋了,她做酸橙馅饼。然后,就在丈夫想要领她回家的那天,拿起馅饼,照着他的脸,扔过去。
心也痛过了,饼也扔了,生活还会重新开始。瑞雪儿不是女权主义者,她不会说“我挡不住我”这样的漂亮话,可她至少在应该结束的时候,有勇气向昨天告别。
萨菲(《天使的指印》)跟瑞雪儿不一样,那枚婚姻的手榴弹是她主动引爆的。早在引爆之前,那段婚姻就已经僵死了。后来,一见到安德拉什,萨菲的身上,就有某种东西苏醒了。从那一刻起,萨菲就注定了要为这段爱赴汤蹈火。
很久没有看过这样纯粹这样浓郁的故事了。撇开小说的历史背景,以及令作者广受赞誉的结构手法,我看到的是一个女人的渴望,那样深那样锐利,足可以在玻璃上刻出划痕来。什么也绑不住这样的能量,婚姻不能,死亡也不能。
人物:孙丽VS孙燕
关键词:时光沙尘暴
完全是因为陶虹和姜武的脸熟,我才注意到电视剧《空镜子》。七零八落地看了两集居然会不甘心,于是找来了小说,让自己潜进文字,沉入两姐妹的悲喜。
姐姐孙丽,天生丽质难自弃,从小就知道该怎么用美貌换来自己想要的东西——又是一个拿青春赌明天的女孩儿,这样的现代故事其实已经很老套了;妹妹孙燕,善良得有些犯傻,本来是只求一个安稳的,生活偏要让她磕磕碰碰。
其实大多数女人都不会像孙丽或孙燕那样极端,但她们一定能在这对姐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甚至,你把自己一分为二,一半像孙丽,另一半就像孙燕——顶多是比例上有差别罢了。你的一半会对另一半怀有天底下最复杂的感情:都说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那么,前路茫茫,到底该何去何从呢?
唯一可以评判这一切的,是谁也逃不开的成长,是空空的镜子里,流过的时间。小说结尾,姐妹俩久别重逢,各自簌簌地抖落下一路沙尘,紧紧相拥。那一刻的领悟与宽容,终于替她们合上了又一轮生命的圆周。细想来,纽约的瑞雪儿,伦敦的BJ,巴黎的萨菲,周而复始,走过的轨迹不都是这样一个轮回的圆吗?
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1)
据说写《尼罗河惨案》的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Christie)一生波澜不兴,貌不惊人,心无旁骛。最大的打击是有过一次离异,不过紧接着便有了第二次白头偕老的婚姻。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克里斯蒂既缺少大喜大悲大异大险的经历可以当素材,也几乎没有花花草草的新闻可以当谈资的。
再对照她的作品,不免有些毛骨悚然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妇女,一辈子在打字机上鼓捣了六十几个杀人游戏,你想她每天喝下午茶的时候在琢磨什么?决定凶器是一把门缝里插进来的夺命刀,还是一支呼啸着穿过树林的离魂箭吗?
但她的故事当真是好看,不是展示那种血淋淋的恶心,而是一种近乎挑战你极限的智慧角力。而且,几乎肯定地,你会输得很难看。
作家马原说,读克里斯蒂就像是跟她下棋,95%的情况下得甘拜下风,另5%也只能跟她扯平。我比不上马原,估计那5%也不是她的对手。
克里斯蒂之后,我们还可以跟哪个红颜杀手下棋?侯选者可以列得出一大串来,因为有志于继承克氏衣钵的女性大有人在。出版商也乐于推波助澜,他们知道:当女性细密的心思纠缠在人性的迷局中时,怎样出人意料的结果,都是可能的。
米涅特·沃尔特斯:认识她是危险的
论出身论风格,英国淑女米涅特·沃尔特斯(MinetteWalters)好像是最名正言顺的一个。1992年,她的处女作《冰屋》一推出就获得英国侦探作家协会约翰·克雷西奖,此后又接连以新作夺得美国的爱伦·坡奖和英国的金匕首奖。说实在的,单凭沃尔特斯讲故事的能力,就当得起这些荣誉。她总是在一开场就毫不客气地扔一团乱麻给你,线索支离破碎,却也多少有些头绪露出来,让你不至于失去破解的勇气。
读她95年的作品《暗室》,一路费尽思量,好容易捱到终点,回过头来想一想,又不能不折服于作者的勇气。自始至终,她居然都是从一个嫌疑犯的视角出发来展开故事的——这本身就是一桩再“悬疑”不过的事了:你想啊,既要合乎情理,又不能泄露天机,横竖不能让读者看破那嫌疑犯究竟是不是凶手,难度系数实在是高得可以。好在作者自有一着妙棋:她让嫌疑犯暂时失忆,整个事件的过程只残留下一些记忆的碎片,时不时地浮上来折磨人物的神经,也考验读者的逻辑和耐心——愈是接近真相,就仿佛愈是觉得自己恍如身陷暗室,周遭的一切都是不安全不稳定的,某种难以言说的恐惧令人无处逃遁……
思维缜密,气氛诡异,以及叙事时那种冷冷的、超然物外的口气,这些特质都是沃尔特斯与克里斯蒂最为神似的地方。当然,作品里也不乏沃氏自己的创意。她很喜欢在情节推进的过程中加入整段整段与事件有关的新闻报道、侦讯报告、交通事故记录、解剖报告甚至日历。在我看来,如此安排至少有两大效用:其一,营造强烈的真实感;其二,用材料轰炸你的思维,用线索搅乱你的判断力,是为障眼法也。你这厢如堕五里雾中,她那边却在某个阴森角落里鬼兮兮地一笑——呵呵,你又中计了。怪不得有人看了《暗室》以后在英国《周日快讯》上撰文,大赞作者“想象力非凡”之余,还惊呼:认识她是“危险”的。
再有,就是层层深入的心理分析了。这本来就是女人写推理小说的强项,沃尔特斯更是将它发挥到了极致。在《暗室》里,记忆已是一片空白的嫌疑犯既要接受侦探的盘查,又要面对内心深处一阵紧似一阵的拷问,她的整个世界仿佛成了比萨斜塔,就那么不尴不尬地僵持着。往浅里说,故事因此而跌宕而枝蔓丛生,愈发地好看起来;往深里想,你或许会发觉,悬念浮于表层而哲理深藏其下:罪案或许有水落石出之时,我们对人性的探察和由此而生的困惑却永无终结之日。
塔米·霍格:男主角非乔治·克鲁尼莫属
如果说沃尔特斯行文运笔之间多少散逸出几分贵族气的话,美国女作家塔米·霍格(TamiHoag)走的就是更具亲和力的平民化路线。《灰烟散尽》是霍格的代表作,用她自己的话说,这本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焚尸者”谋杀女人,烧毁尸体。他的最近一桩谋杀案的证人,一个满心困惑、离家出走的十几岁小孩,由律师兼前联邦调查局探员凯特·康兰接手。而凯特必须和她的旧情人、联邦调查局王牌探员约翰·昆合作,才能赶在“焚尸者”把她变成下一个受害者之前将“焚尸者”捉拿归案……
怎么样,像不像一部高潮迭起的好莱坞大片?事实上,霍格写书总好像是在脑海里拉开一张大银幕,人物的语言、动作、表情都有鲜明的节奏感,决不冷场。简洁、流畅永远是第一位的。你轻而易举地就能跟上作者的思路,并不需要像读《暗室》那样间或停下来想一想。《灰烟散尽》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page…turner,即便你读到一半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假设你有读过二十部以上推理小说的经验),我想你还是会一口气看到底。因为,不知不觉地,你早已把自己代入了书里的场景,阅读的重心从猜谜转成了模拟参与。信不信由你,塔米·霍格就是有这样的本事。
更何况小说的男主角约翰·昆真的是侠骨柔情,师奶(想来美眉也未必逃得过)杀手一样的人物——恐怕也只有女作家才能如此不惜笔墨来悉心打磨。有记者曾问过霍格,最希望哪位名人读《灰烟散尽》,霍格答曰:乔治·克鲁尼,因为让他演昆是再合适不过了。
想想看,约翰·昆有一双乔治·克鲁尼那样的深灰色大眼睛,皱纹里也折叠着性感,你说酷不酷?
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2)
朱迪斯·迈克诺特:当浪漫与谋杀相遇
“他跟着她已经三天了,注视着,等待着。
如今,他已经掌握了她的习惯和时间表。他知道早上她什么时候起床,白天都见些什么人,晚上几点睡觉。他知道晚上她在床上夜读,喜欢把头支在枕头上。他知道她读的那本书的名字,也知道她把书面朝下搁在夜灯上,然后躺下,关灯睡觉。
他知道她一头浓密的金发是天然的,而她那闪亮的蓝紫色的双眸也不是她戴隐形眼镜的结果。他知道她的化妆品全是在药铺买的,每天早晨她都是花不多不少二十五分钟的时间打点齐整去上班。很显然,她更注意如何使自己显得干净、整齐,而不是怎样打扮得漂亮。然而,他对她惹眼的体态更感兴趣。但是,他并不急在一时,感兴趣也不是因为一些寻常的原因。”
这是《夜之私语》的开篇,寥寥几笔,便仿佛掀开了一层危险到致命的关系。且慢下结论,看下去你便会发觉,这只是虚晃一枪,在暗处跟踪女主角思珑·雷诺兹警员的,并不是什么变态连环杀手,而是一个希望能得到她帮助从而深入虎穴的联邦调查局特工。要命的是,这个所谓的“虎穴”,正是当年抛下思珑母女的大亨父亲——联邦调查局怀疑他跟一连串背景复杂的诈骗案、洗钱案甚至谋杀案有关。待思珑受命进入父亲的领地——棕榈海滩后,她又遇上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桃花劫,诺亚·梅特兰像一道闪电,划亮了思珑的整个天空。如是,亲情似厚茧,爱情如旋涡,正当我们跟着思珑一起左右为难时,一场真正的谋杀骤然登场……
比之于沃尔特斯的冷冽,霍格的明快,《夜之私语》的作者,美国人朱迪斯·迈克诺特的笔触似乎更有女人味。西方书评家给她的定位是“浪漫加悬疑”,可谓实至名归。到底如何浪漫如何悬疑,单看她名下十几部作品的标题就可见一斑:《近乎天堂》,《梦之王国》,《温柔的凯旋》,《直到你出现》……个个都有让你浮想联翩的空间。
唐娜·莱昂:顺便幽一默
唐娜·莱昂(DonnaLeon),美籍人士,长期旅居威尼斯,作品的主要读者群却有大半在亚洲。从某种程度上看,莱昂搞笑的天分决不输于她设置逻辑陷阱的能力,所以如果你把她的《红鞋疑踪》当讽刺小说看,也说得通。故事从水塘边的一双红鞋开始,鞋边躺着一具浓妆艳抹的男尸,而死者竟然是堂堂的大银行行长!
是不是嗅到一点黑色幽默的味道了?以莱昂泼辣的文风,炮制此类荒诞故事,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果然,我们眼看着案情牵扯出威尼斯一个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头来,布鲁内蒂警长虽然揪出了真凶,挖出了深藏在背后的腐败大案,却没有把握一定能给他应有的惩罚,只能自嘲地想:在社会的某个特定阶层里,淫乱成了行为不轨,谋杀成了管理不善。
于是,藉着莱昂的犀利和幽默,我们意外地在侦探小说里品到了一点苦涩——那份淡淡的怅然,是可以让上帝也皱一皱眉、叹一口气的。
三本书,两张碟,种种音乐(1)
他远行后的第一个周六,屋子里空极了。一声叹息,呵出来的气也是硬的,撞到墙上,结结实实地弹回来。
应该有一些声音才好,我想。
一阵东翻西找以后,我终于坐定。少顷,有旋律和节奏从书页和影碟间汩汩地流出来;满满的挤了一房间,全是音乐。
10:30am;多云,n次重放《黑暗中的舞者》最后一段
当初满世界都在讨论王菲跟比约克到底是形似还是神似的时候,我对那口齿不清的冰岛女人真是一肚子的不屑。后来冲着她初涉大银幕就拿了金棕榈的份上,问别人借来了《黑暗中的舞者》。看了一半机器卡壳,我居然像一只困在笼子里饿了三天的动物一样原地转圈。最后终于夺门而出,闯进朋友家,不由分说地把那下半截看完。临了,比约克的微笑,愣是把我那懵懵懂懂的朋友也逼出了眼泪。
那个笑,闪烁在婴儿般的眼睛里,绽开在少女般的红晕中,凝结在绞刑架上绳索骤然拉紧的瞬间。
绞刑架上的女人叫塞尔玛,是个身在美国的捷克人,一贫如洗的单身母亲。因为家族遗传病的关系,她的视力日渐衰退,而且她知道,如果不趁着儿子年轻的时候筹到钱动手术,他也一样难逃失明的厄运。为了能让儿子将来能“亲眼看到自己的孙子”,她没日没夜地在厂里加班,在几乎就要看到希望的时候被抛到了谷底——房东觊觎她的辛苦钱,一番戏剧性地抢夺之后,她杀了他。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还塞尔玛一个清白,她也不愿意拿出给儿子开刀的钱付律师费,这一切意味着,她只能上绞架。
然而这并不完全是一个关于公正、罪恶或者母爱的故事。弱小的塞尔玛有最宏大的梦想:世界在她眼里是模糊的,却也是鲜活的,因为她把生命里每一个片段都想象成音乐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歌里唱得那样美好。你可以说她自欺欺人,但没有这样的梦做一盏灯,她在黑暗中又如何能摸索出一条路来呢?
车间里,铁路旁,杀人现场,法庭,绞架,哪里都是塞尔玛放飞想象的舞台。每当尘世里的噪音放慢、推远,某种节奏渐渐加强之际,屏幕前的我们就知道,一长串眩目的、明亮的镜头又要徐徐展开,比约克嘶哑得几乎要把整个心都呕出来的歌声又要来撞击我们的耳膜了。
末了那一幕,歌声在绞架上戛然而止。余下的镜头全都是无声的。一个失落了音乐的世界。
11:45,一边煮汤一边翻《放耳听世界》
其实世上真有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