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宠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星期五宠爱-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乔楚垂下眼,不去看陈斯年。
    夜色加深,到了客流高峰时间。沪市消费水平本来就很高,像是这样的茶餐厅,平时会有很多中产小资来光顾,今天赶上七夕节这个被商家炒翻天的吸金日子,来餐厅的客人自然更多,门口很快排满了人。
    吴菲菲是娇贵惯了的千金大小姐,一看到餐厅门口坐着等叫号的那满满一排人,就要两眼发黑地晕过去。不过为了讨好身边的男人,她还是硬着头皮要来这里吃饭。这可是梁氏集团进军内陆的试水,能否成功站稳脚跟,就看这第一枪打得响不响。身为未来梁家未来儿媳的她,怎么能不捧场?
    “呀,这里的生意这么好呢!以初,你去叫经理出来给我们安排一下吧,总不能让少东家也在这里跟着排队,是不是?”吴菲菲半是玩笑半是撒娇,涂着嫩米分色口红的嘴唇微微嘟起,很是可爱。
    美女到哪里都吸眼球,周围已经有很多男人注意到吴菲菲,忍不住向她这边多看几眼。面对如此尤物,有几个男人不动心?然而梁以初却偏偏不解风情,面无表情走向排票机,拿到取号的小票,找了个角落倚墙而立。
    他身材极好,有点西方人的倒三角,双腿很长,质地上乘的休闲西裤包裹住的大腿线条匀称流畅,一看便是常年锻炼过的,此时从裤兜里摸出一个木头雕制的小东西,低头看得出神。
    这场景吴菲菲见过很多次。或许是因为幼年的遭遇,梁家大少性情古怪,这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是出了名的。他不爱说话,表情永远冷冰冰的,即使身处于人群之中,也与周围格格不入。唯一能吸引他注意力的,便是此时他手中把玩的那个木哨。
    木哨到底什么来头?父母的遗物?情人的礼物?吴菲菲懒得猜那么多,其实她对梁以初也没什么兴趣,但她必须和他结婚,必须成为梁家的夫人,因此虽然这个无趣又没有绅士风度的男人让她感到乏味,她还是要听从长辈的安排,努力与他多培养感情。
    不过此时被毫不留情地晾在一边,饶是长袖善舞宽容大度如吴菲菲,笑容也有点挂不住,恨不得立刻甩手不干了。
    “请问,是吴小姐吗?”
    一个甜美得有些腻人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吴菲菲回头看向来人,见是个颇有姿色的年轻女孩,身边还跟着一个中年妇人。吴菲菲隐约觉得这张脸有些眼熟,却记不起来是谁了。
    “你好,请问你是……”
    “吴小姐不记得我了么?我是乔蕊啊!上次在玛利亚会所我们见过的!”女孩殷勤笑道。
    虽然还是想不起来这人是谁,不过提到这个名字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妇产医院的会所,吴菲菲多少还是有点印象的。她记得曾在那里参加过一次商业酒会,她代表吴氏位列受邀嘉宾,因为酒宴主题和时尚圈影视圈相关,当时来了不少十八线小嫩模小演员,还有艺校的学生,估计眼前这位就是其中一位了。
    对于这类为了爬入上流社会不择手段,极尽卖弄风姿之能事的同性,吴大小姐向来是看不上眼的,不过出于良好的教养,她还是客气地说:“哦,原来是乔小姐,能在这里见面真是太巧了。”
    “吴小姐叫我小乔就行,今天是和朋友一起来的吗?”乔蕊眼睛乱转,将附近的人,尤其是男人全都扫了一遍,凭借非凡的天赋准确将目光锁定在角落里的一个男人身上。
    这男人浑身上下行头加起来都能买一辆进口小汽车了!
    吴菲菲发现乔蕊的眼睛奇迹般地亮了,像一只看到肉骨头的狗,她往梁以初那边看了眼,正愁一肚子暗火没处发泄,眉毛一挑,忽然添了几分不怀好意的热情,笑道:“是和朋友一起来的,我给乔小姐介绍一下?”

☆、第六章

“以初,这位乔蕊小姐是我的朋友,影视圈未来的小花旦,认识一下?”吴菲菲将人带到梁以初面前,慷慨地捧赞了两句。
    乔蕊刚从吴菲菲那里得知梁以初的真实身份,激动得心脏都快要迸裂了,条件反射调动起全身雌性激素,摇曳成一枝活色生香的红杏。
    “梁先生你好,我是乔蕊,早就听说过您的大名,不想今日有缘一见。”
    以乔蕊的身份和经历,各种商业大佬富家公子也没少见,对她大抵不过是两种态度,一种是色迷心窍的客套亲近,这种人有利可图,乔蕊自然要打蛇随棍上。另一种干脆是轻视不屑,出于各种原因不想招惹桃花,乔蕊也不是那么不识趣,几次勾搭不成,自然敬而远之。
    可是眼前这个叫梁以初的男人,竟给出完全超出预料的反应。或者更确切的说,他对乔蕊压根就没有反应,就像什么都没听到,连个疏离的眼神都没丢给她,害得她空有一身本领无处施展。
    乔蕊伸出的手尴尬地悬在半空,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简直把旁边的吴菲菲爽翻。
    好在乔蕊运气还算不错,服务生很快叫到了她和金娇的号码,乔蕊讪讪地笑,想要把她的号码让给吴菲菲和梁以初。一直站在旁边不敢插话的金娇总算有了表现机会,忙附和:“是啊,你们两位先进去,我们不急的。”
    吴菲菲试探地向梁以初那边看了一眼,见他没有要动的意思,只好婉拒:“不必了,多谢两位好意。”
    乔蕊在梁以初那里闹了个没趣,不敢当面发作,一转身就和自己老妈发脾气,金娇自然是和女儿同仇敌忾:“有钱人就没几个好东西!牛气什么呀?等我女儿出了名,看都不要看她们一眼。”
    “妈你不懂不要乱说,知道刚才那个男人是谁么?”
    “谁啊?”
    “香港财阀家的大公子。梁氏听说过吗?”
    金娇眼睛一下瞪大,“骗人的吧,那种身份的公子哥能来这里吃饭?”
    “谁知道呢?”乔蕊耸耸肩,叫侍应生过来准备点餐,目光一瞥间竟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她先是盯住其中的男人看了一会儿,又转而看向对面的女人,霍地站起来,眼睛里喷出妒火。
    “蕊蕊怎么了?”金娇不明所以,随之顺着乔蕊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了不远处正在用餐的乔楚和陈斯年。
    “斯年哥?”
    陈斯年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眉间不易察觉地皱了下,倒是不失风度地站起来。
    “果然是斯年哥!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呢,你什么时候回国了?”乔蕊就像个清纯不知世事的小女孩,雀跃着抱住陈斯年的手臂,然后才“后知后觉”地看到乔楚,“嗯?堂姐也在啊?”
    乔蕊为了上学方便,从初中开始就一直借住在乔楚家的别墅,也算是和陈斯年一起长大的,只是不同于乔楚,陈斯年对乔家的这个女孩一直态度淡淡,从不亲近,回国后这还是第一次见面。
    陈斯年不动声色地将胳膊挣脱出来,只是对乔蕊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问乔楚:“吃完了么?”
    乔蕊笑容微滞,不过很快又笑靥如花地问:“堂姐,小岛怎么样了?我听说她生病了,现在好点了吗?”
    小岛生病的事本来就是陈斯年心里的一个结,此时乔蕊哪壶不开提哪壶,他面色微沉。
    乔蕊偷偷觑着陈斯年脸色,却会错了意,以为他果然对那个小拖油瓶耿耿于怀,心里特别解恨。她知道陈斯年从小就喜欢乔楚,可是再喜欢又能如何?以陈斯年的骄傲,怎么可能平白无故给个来路不明的小野种当便宜爹?再说现在的乔楚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了,她没钱没学历没工作,怎么配得上陈斯年?就凭年少无知时的那点情分,这份爱恋又能持续多久?
    乔楚全程都没看乔蕊,就好像她是空气。
    乔蕊今天二度被人当空气,第一个她不敢惹,这第二个自然要发作,于是正要开口再刺乔楚两句,却见乔楚忽然看向餐厅门口,脸色一下变得惨白。
    真是奇怪,她这堂姐的脸上难得出现一星半点表情,这是怎么了,居然跟见了鬼似的。乔蕊转头,刚好看见吴菲菲和梁以初走进来。
    照理说在如此人满为患的餐厅里,想要发现一个人并不容易。可是当梁以初走进大厅,突然有所感应般停下脚步。
    他侧过头,目光在人群中搜寻,轻易锁定在某个人身上。
    乔楚想跑,却仿佛被什么看不见的力量牢牢钉在了原地,眼神慌乱,目光像是忽然失去了落脚点,最后被什么东西一步步牵引着,落进一双深邃漆黑的眸子里。
    四目对视的瞬间,脑子里一片空白,周遭一切事物都消失不见了。
    “以初?”吴菲菲跟在梁以初身边,她的声音将乔楚惊醒,也同时将乔楚的注意力吸引到她身上。
    乔楚见吴菲菲与她旁边的男人态度亲昵,两人俊男靓女,出双入对,脸色比刚才更难看几分。
    而与此同时,梁以初也将目光从乔楚身上移开,落在陈斯年身上,最后瞥到餐桌上显眼的玫瑰花篮,垂在身侧的拳头握紧。
    乔楚抓起手提包想往外跑,胳膊却被梁以初一把抓住。
    乔蕊吃惊。
    陈斯年下意识上前。
    吴菲菲的笑容凝固。
    梁以初垂下眼,长长的眼睫遮住眸中锋芒,忽然没有预兆地开口。
    “星期五,你知道什么是七夕节吗?传说天上的织女与凡间的放牛郎相爱,却被王母分开,两人一个天上,一个地上,只有每年七夕这天才会让喜鹊搭桥让他们相会。”
    乔楚拼命想要挣开对方的手。
    “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星期五,你猜猜这漫天的星星,哪一颗是牵牛星,哪一颗是织女星?”
    乔楚急了,更加用力想要挣脱,然而手腕被攥得太紧。
    “星期五,以后我们每一年的七夕节都会在一起,就在这个小岛上。一年又一年,直到头发变白……”
    “放手!这位先生,我根本不认识你!”乔楚终于爆发了,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吼出这句话。
    整个餐厅为之一静。
    梁以初倏然抬眼,不敢置信看着乔楚。
    乔楚不敢看梁以初那错愕又不解的眼神,狠狠甩开他跑出餐厅。
    陈斯年若有所思地看了梁以初一眼,追了出去。
    梁以初僵硬地立在原地,似乎依然不敢相信刚才乔楚对他说了什么。
    吴菲菲神情古怪,“以初,你刚才怎么背起小说里的台词了?你也看过那本《荒岛之恋》?”
    乔蕊看向陈斯年消失在餐厅门口的身影,再看了看面前的梁以初,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复杂滋味,对乔楚的厌恶在这一刻上升至生平最高点,甚至迁怒于自己的老妈。
    真该死,今天明明是七夕节,为什么偏偏要在这天和她出来吃饭?为什么偏偏要来这里吃饭?!
    夜晚的长街极美,安安静静被封印在车窗后,好像一张流光溢彩的明信片。
    陈斯年沉默地开着车,时不时看一眼坐在副驾驶的乔楚,看她情绪不像刚刚那样激动了,这才试着开口:“小楚,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那个人……你认识?”
    乔楚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窗外。
    陈斯年心中满是疑团,刚刚那个男人他认识,正是梁氏财团的大少爷梁以初。
    因为想要与梁氏合作,陈斯年几乎将梁以初的资料掌握得如数家珍。他自幼便被祖父送到美国学习,期间往返于香港,却从未踏足大陆,直到一年前,梁氏要在大陆设立投资项目,他才来到沪市。可以说乔楚与他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根本八竿子打不着,但从刚才餐厅里的一幕来看,他们分明是认识的。
    可是乔楚怎么可能和梁以初有交集?
    陈斯年见乔楚不愿解释,便不再追问。他平时很少听音乐,车里并没有准备cd,只好将收音机打开,找了个播放歌曲的频道。
    舒缓的音乐很快溢满车厢,收音机里放的是一首老歌,男声版的《至少还有你》,倒也没什么稀奇。然而,就在歌曲前奏响起的那一刻,原本看着车窗外发呆的乔楚,神色微动,空洞失焦的眼睛好像忽然有了光亮。
    “……我一直想教星期五唱首歌,于是我将他拖到海滩上。
    我说:星期五,我来教你唱歌呀?我唱一句你跟着唱一句。
    星期五说:好。
    我说:嗯,那你跟我唱……我怕来不及。
    星期五:我怕来不及。
    我:我要抱着你……喂!你的手放在哪里!
    星期五:我要抱着你。
    我:……
    为什么要教星期五学这首歌呢?其实这并不是我最喜欢的。但不知为何,当我想唱歌时,脑子里最先想到的就是这首歌。
    大概,正如歌名所说的吧,至少还有你。流落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我们都至少还有彼此。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至少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而你在这里,就是生命的奇迹。
    这个词说得难道不就是我们吗?至少还有你,就算一无所有,就算被世界放逐,也至少还有你,有你,有你的陪伴,一切就充满了希望。
    星期五很聪明,几乎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真不知道他的亲生父母到底是干什么的,怎么会遗传给他这么让人嫉妒的头脑。
    可是有时候,他似乎又很笨,总是问些简单到让人怀疑他智商的问题,学一首歌都能让人抓狂。
    比如我要他唱:动也不能动也要看着你,直到感觉你的发线有了白雪的痕迹。
    他会问我:为什么你的发线有了白雪的痕迹?
    我说:因为变老了啊。
    星期五问:我们也会变老吗?
    我说:当然了。
    然后星期五又问:那我们会一起变老吗?
    我顿了顿,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答,直到发现星期五很认真地看着我,才对他做了个鬼脸:当然啦!”

☆、第七章

陈斯年将车子开进乔楚租房的小区,熄了火,想要送乔楚上楼。
    乔楚摇头。
    陈斯年没有勉强,“那好,你到家以后给我发条短信吧,我在这里等着你。”
    望着乔楚的身影消失在单元楼梯口,陈斯年叹了口气,靠着车门,掏出一包烟,安静地点燃。
    星点的烟头在黑暗中明明灭灭,陈斯年等了片刻,拿出手机看了眼,却发现并没有信息进来。他后退几步,抬头数着公寓的楼层,见第十层的窗户依然是黑着的,心中忽然生出一种不安,立刻拨通号码给乔楚打了过去。
    手机响了很久没人接,久到陈斯年几乎就要冲上楼去了,乔楚的声音终于在话筒另一头响起。
    “小楚,到家了吗?”陈斯年松了口气,有些急躁地扯了扯衬衣领口,好像浑身瞬间卸了力气。
    “嗯。”
    “怎么没开灯?”
    “卧室窗户不在这边。”乔楚顿了顿,又补充:“我在卧室。”
    陈斯年觉得乔楚的声音有点不对劲,可是再追问,她又什么都不说,他没办法,只好嘱咐几句让她好好休息,然后上车离开。
    公寓楼十层。
    五分钟前。
    乔楚拿出钥匙准备开门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响起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
    “你刚刚对我说什么?”
    乔楚手中的钥匙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她转过身,看到楼道的阴影中缓缓步出一个人。
    梁以初的衬衫几乎已经湿透了,昂贵的休闲西装被他破抹布一样拎在手上,额头上还有未干的汗。很显然,他是一路跑来的,从饭店到这里,直线距离也要十几公里,陈斯年驾车送乔楚回来,路上又堵了很久,结果反倒是梁以初先到一步。
    这里不是鸟不生蛋的荒岛,一个一身手工剪裁定制的男人,在这现代化交通工具遍布的城市里徒步跑了十几公里,要是让别人看到,一定会以为这是个疯子吧?
    乔楚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