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左言的屁股刚沾到床,就听见这么一句,自然是表情微变,“为什么啊?”
“还记得我们在电梯门口遇到的那个家伙吗?”维多克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丢了一个问题回去。
“你是说……觉哥?”左言接道。
“你是笨蛋吗?”维多克跳到床上,虚着他的猫眼,没好气地应道,“我都说了是‘电梯门口’了,那个封不觉是我们走到‘电梯里面’才遇上的不是吗?”
“门口?”左言面露疑色,“我们进电梯前遇见过什么人吗?”
他的反应,也是人之常情……
虽然这会儿酒店大堂里的人不多,但来来往往的员工和客人加起来,十几个还是有的;如果非要说左言“遇到了”多少人,那么每一个曾经出现在他视线、以及周身十米范围之内的人,都能被算到“遇见过”这个范畴中去。
可是,就一个正常人而言,我们不可能会去记住每个曾经出现在自己周围的路人的模样,就算想记……恐怕也没那个能力。
适才,从左言离开前台时算起,一直到他来到电梯门前的区域为止,他都没有和任何人对过话,甚至连眼神交流都没有;等他到了电梯那儿,则刚好看到了一扇即将关起的电梯门,于是他就高喊了一嗓子,急冲冲地跑了进去。
因此……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当自己跑向电梯的时候,有一个中年男人和自己擦肩而过了。
“我帮你回忆一下……”维多克一边舔着自己的爪子,一边通过精神对话的形式接着对左言说道,“四十岁左右的白人,约六英尺高,深色西服、崭新的巴拿马帽……”
“嗯……”左言闻言,沉吟了一声。
毕竟是短期记忆,在维多克的提醒下,左言似乎也回忆起了一些模糊的印象:“经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这样一个人。”
“算了……”维多克接道,“你还是别回忆了,听我说就可以了……”
维多克没有让左言进一步想下去,因为他已看出,左言应该是完全没去留意过那个人,考虑到“模糊痕迹理论”会产生的记忆偏差,与其让左言在这种状态下去回想,不如直接给予他可靠的信息即维多克自己观察所得的信息。
“虽然那家伙把帽檐压得很低,但从我的视角观察,还是可以看到他的整张脸的,所以我一眼便认出……”维多克接着说道,“……他就是山姆赫伯特。”
“赫伯特?”左言是第一次听到“山姆”这个名字,但那个姓氏他自然是听说过的。
“没错。”维多克应道,“就是赫伯特……”他顿了顿,“山姆赫伯特,是约翰赫伯特的弟弟。”
“呃……”左言想了想,“他哥的名字我倒是知道,就是赫伯特公司的现任总裁嘛,但这个‘山姆’……你是怎么认识他的啊?”
“我并不认识他。”维多克道,“我只是曾经在一篇新闻报导中看到过他的照片,那是一篇关于遗产争夺案的文章,内容比较狗血,我想你听我说到‘遗产’二字时,基本也已经能猜出情节了……”
左言思索了两秒,接道:“是不是……老赫伯特死了以后,将遗产全部留给了大儿子,于是二儿子不服,将兄长告上法庭,最终败诉了。”
“嗯……”维多克也沉吟一声,再道,“……不是。”
“诶?”左言当即一愣,他显然没料到自己居然猜错了。
“恰恰相反。”维多克接着道,“老赫伯特死后,在他保险箱里找到的一份遗嘱显示,他把所有的财产全部留给了二儿子,大儿子连一个子儿都得不到。”
“所以……”左言顺着对方的思路,念道,“其实是约翰把山姆告上了法庭?”
“对。”维多克道,“约翰请到了一位相当出色的律师,宣称那份遗嘱系山姆伪造,并要求剥夺山姆的继承权。”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他似乎是成功了呢。”左言接道。
“是的。”维多克微顿半秒,接道,“尽管那份遗嘱上有老赫伯特的签名,而且保险箱的钥匙也一直由老赫伯特随身带着,但最终……约翰还是打赢了这场官司。”
“这也行?”左言疑道。
“哈!”维多克在床单上趴下,惬意地开始舔毛,同时笑道,“这有什么不行的?那份遗嘱只有签名部分是手写,其他的内容则是用一台老式打字机打出来的,约翰的律师只要以‘山姆模仿了死者签名’为论点做文章即可。至于保险箱的钥匙……那根本不是问题;赫伯特家的宅邸很大,他的两个儿子都可以随意回去居住,若有心去复刻一把钥匙……有的是机会。”
“就算是这样……这官司也没那么容易判吧?”左言接道。
“嗯……你说得对,按理说,像这种牵涉到巨额遗产的案件,法庭的判决都是相当谨慎的。”维多克接道,“除了现有的物证之外,他们还会考量很多别的因素,比方说……早在老赫伯特过世前五年,约翰就已经开了一家自己的投资公司,且已是商界小有名气的青年才俊了;而山姆则一直都是个声名在外的花花公子,一年之中,他在家待的日子也就一两个月而已,其余的时间基本都在世界各地花钱玩乐。巧合的是……就是在山姆最后一次归家居住的那个月里,老赫伯特刚好病故,然后,那份遗产就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
“那的确是挺可疑的……”左言道,“在家待的那段时间,显然已足够他伪造遗嘱了。”
“法官也是这么想的。”维多克的故事还没完,事实上,精彩的部分刚要来,“所以……在征得了赫伯特两兄弟的同意后,警方用上了当时最先进的技术,对那份遗嘱进行了鉴定……”
第六章 遗嘱之谜(中)
“结果呢?”左言顺势问了一句。
“结果显示……”维多克回道,“那份遗嘱的真实性,有两个非常重大的疑点。
“其一,遗嘱所用的纸张,是以一种在当时而言还相当先进的造纸技术制作的。直到老赫伯特去世的那天,这种纸出现在市面上的时间也不超过一年;但是……遗嘱上的落款日期却是在六年前。
“其二,那个签名……虽然看上去的确是非常像,但如果把那字迹放大到一定比例,通过对墨迹断层的分析,便可以找出一些肉眼无法分辨的不同之处……”
“这都可以吗?”左言疑道。
“当然可以。”维多克回道,“现在的刑侦技术,几乎已经发达到了无所不能的地步,只不过不是所有案子都能用最顶尖的技术去处理,毕竟……‘资源’是有限的。
“举个例子,假设你在街上被扒手偷了一个钱包,里面有现金两百元,然后你去派出所报案。这种情况,警方最多就是给你弄份笔录,然后去调一下失窃地点的监控录像,共同记录备案;等哪天那个偷你的扒手因为别的什么案子被抓现行逮捕了,说不定他在供认犯罪事实时会把以前偷你钱包的事情一块儿供出来,这个时候你的记录才会被用到,你才‘有可能’追回失物。”
“照你这么说其实就是没可能的……”左言撇了撇嘴,吐了个槽。
“嗯,你要这样理解也行。”维多克不以为意地接道,“但是……你琢磨一下,如果警方一定要去抓捕那个扒手,真的就没办法了吗?”他顿了顿,“办法显然是有的……他们可以找一队人,彻底排查案发地点附近所有的监控录像,摸清那个扒手和你相遇前以及得手后的行踪,然后顺藤摸瓜,找到他居住的大致范围,再派人拿着他的影像到那附近走访,直至找到这个人的住处为之。这要是还不够……就用传说中的‘面部识别技术’,在全国各地所有摄像头拍到的画面里去匹配和你这个案子中嫌疑人相似的人脸,逐一排查辨认……”
“呃……”左言已经明白了对方话中的重点,他打断道,“为了总价值几百块的东西这么搞……有点离谱了吧。”
“对,就是这个意思。”维多克道,“以九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家而言,像这类小案子,每天都会发生成千上万起;撇开那些没报案的不提,假如每个案子都用我刚才说的办法去查证……那得投入多少人力和物力才够?所以,刑侦资源通常会被用在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或者牵涉金额更多的重大案件之中,比如……赫伯特家的遗产纠纷案。”
“那么……”左言见维多克把话题又带回去了,便接道,“在证实了遗嘱是伪造的之后,山姆也就无话可说了吧。”
“不,山姆对此结果感到十分震惊和愤怒,他立刻就要求法院重新鉴定遗嘱,并宣称第一次鉴定的结果是‘错误且荒谬’的。”维多克道。
“也就是说……恼羞成怒、死撑到底咯?”左言道。
“看起来是的。”维多克道。
“嗯?”左言从对方的语气中听出了什么,重复道,“‘看起来’?”
“对,只是‘看起来是这样’而已。”维多克用一种诡秘的语气接道,“这个一会儿我再解释,先说接下来的发展……”他又停顿了两秒,接道,“对于包括你、陪审团、和法官在内的大部分人来说,鉴定的结果已足够决定案件的走向,山姆的反应确实也很像是‘死撑到底’,就连山姆的律师都劝他还是和解为上,但山姆坚决否认是自己伪造了遗嘱,并决定力争到底。
“于是,他败诉、上诉、再败诉;最终,山姆赫伯特不但一分钱的家产都没继承到,还被迫从老赫伯特的宅子里搬了出来,成了个无家可归之人。
“索性他哥哥约翰表示不会就‘伪造遗嘱’的事情进一步去追究山姆的责任,并愿意出于兄弟情谊分给山姆十万英镑的财产,算是让他安家活口。
“没想到,山姆拒绝了约翰的‘好意’,并声称这遗产本来就是他应得的,他拒绝别人用自己的钱施舍自己。
“在那之后,他们两兄弟就断绝了来往,约翰继承了全部的家产、包括赫伯特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山姆则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了……像他这样的纨绔子弟,一旦失去了金钱,很快就会变得像个隐形人一样,这样的发展也算意料之中。”
“那依你看……”左言是很了解维多克的,他知道后者还有话要说,“这事儿……还有什么文章在里头吗?”
“这就是我要‘解释’的部分了……”维多克懒洋洋地在床上翻了个身,“哦……等等……”他好似忽然想到了什么,话锋一转,“呵呵……二流(维多克喜欢管左言叫二流,因为两人见面后不久前者就把后者定义为了一个‘二流的侦探’),不如我来考考你吧……”
“又来?”左言也不是第一次被维多克“考试”了,虽然他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跟上维多克的思路,但他和维多克的差距却好似完全么有缩小……还是“二流侦探”和“侦探之王”的那种差距。
“我这次直接跟你讲答案,你来告诉我这当中的缘由。”维多克也不管左言是不是情愿,道完这句,当即就揭晓了真相,“那个伪造合同的人……其实是约翰。”
“哈?”左言听到这话后,愣了足足二十秒,继而眉头渐展、恍然大悟,“哦……原来还有这么一手……”
“呵……”维多克瘫倒在床上,笑道,“还不错,半分钟之内就明白了。”
“听到答案之后再回头去想……山姆的反应就显得非常合理了。”左言念道,“因为他对遗嘱的事问心无愧,所以才同意了鉴定;而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山姆自然会很惊讶,并认为是法院的人搞错了;可是旁人不那么看,他们认为山姆是被揭穿了之后恼羞成怒并准备硬扛到底。
“然……这一切,从一开始,就都在约翰的计算之内。”
第七章 遗嘱之谜(下)
左言又想了想,看向维多克道:“不过……我还有一点不太明白。”
“你是觉得作案动机上还有疑点对吧。”维多克应道。
“嗯。”左言点点头,“按你所说,约翰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有为青年,而山姆只是一个二世祖……以这种情况来看,老赫伯特本来就有很大的可能会把遗产留给约翰。退一步讲……即使老赫伯特不想对两个儿子区别对待,那遗产也该是两兄弟平分,怎么都不会让山姆来占大头。”他顿了顿,“再退一步讲……早已在商界站稳了脚跟的约翰,即使一分钱都没继承到,一样可以活得很好;反倒是那个终日花天酒地、除了花钱啥都不会的山姆……一旦失去家里的资助,恐怕就活不下去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约翰有什么理由冒险去伪造遗嘱呢?难道是因为他非常恨自己的弟弟……一定要搞到对方身无分文?”说到这儿,左言皱眉思索了两秒,“但……若真是那样,他又为何要提出分给山姆十万英镑呢?”
“把你‘退的第一步’再想一遍,然后自己告诉我症结所在。”维多克没有回答左言的问题,而是给了半句提示、半句要求。
“哦?”左言听了,立刻乖乖地将事情又重新思考了一遍,随即念道,“你是说……‘平分遗产’的状况,是约翰所不能接受的?”
“不能。”维多克道。
“为什么?”左言疑道。
“因为他缺钱。”维多克给了个很简单的、出人意料的、但又非常合理的答案。
“约翰反而缺钱?”左言也的确对这答案感到了意外。
“呵……”维多克笑了笑,“你觉得……以下哪种人更容易欠下巨款?第一种自视为精英的、有野心的、做大生意的青年企业家;第二种整天出席各种社交晚会,吃喝玩乐睡名模、从来不考虑所谓‘将来’的阔少爷。”
虽然这句话里描述的两种人是截然相反的,一种是“赚钱的人”,另一种是“花钱的人”,但有趣的是,真正会因债务而走投无路的……往往是前者。
“喂喂……”左言也听出来了,维多克对这个案件的了解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吃瓜群众的水准,故而问道,“你知道的未免太多了吧?这已经不是在报纸上看看新闻就能掌握的程度了吧?”
“在约翰继承了赫伯特家全部财产的半个月后……”维多克边想边道,“我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一条关于‘赫伯特集团融资’的报导,这篇报导……才是真正让我对之前的遗产官司产生兴趣的因由;当天下午,我就到网上(是的,维多克会使用电脑上网,当然,除了左言之外,他不会让别人发现这事儿)查了一些关于那次融资的事。那些信息并不是什么机密,在一些工商相关的网站上很容易就能检索到……虽然这次融资看起来只是一个继承了家业的企业家将家族企业和自己的公司做了一次常规兼并,但要是有心翻翻他自己那家公司的账目和之前一年间的许多动向,便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儿。”
“所以……”左言听到这里,自然也猜到了约翰的动机,“无法接受‘遗产平分’的人,其实是约翰……他在生意上的亏空已经大到了用赫伯特加的‘一半产业’也无法填补的地步了,只有继承到全部的财产,才能解决他的危机。”
“不不不……”维多克用颇为轻松的口吻接道,“赫伯特家的资底雄厚,要解决约翰的困难,‘一半的财产’应该也够了;可问题在于……约翰能继承到的那一半,必然是和企业相关的不动产、还有股份之类的东西;而山姆拿到的那一半,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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