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的是泸州老窖,总共不过七八个人,很快喝下去四瓶国窖1573,于是席间热闹起来,几位老板互相开着玩笑,气氛也轻松了许多。杜晓苏本来只顾埋头吃菜,忽然被项总点名:“晓苏,代表咱们公司敬雷先生一杯吧。”
她有两秒钟的意外,然后就顺从地端起酒杯。已经喝了那样多的酒,雷宇峥脸上丝毫看不出半分醉意,却笑着说:“不行不行,这个太欺负人了。哪有喝到一半,突然叫个小姑娘出来?不兴这样的啊,照这个喝法,我今天得躺着回去了。”
“我扛你回去。”项总兴致勃勃,把他手里的酒杯硬夺过来,“咱们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交情了吧,我知道你的量。来来,晓苏,满上,给雷先生斟满了。咱们东北的姑娘,雷先生无论如何,得给点面子。”
这样的应酬总归是难免。杜晓苏还是第一次见着这样的雷宇峥,或许刚从机场出来,头发略有一丝凌乱,灰色的衬衣解开了扣子,整个人半倚半靠在椅背上,跟他平常一丝不苟的样子大相径庭,有一种公子哥特有的懒洋洋的放荡不羁。他修长的手指拦住了杯口:“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这是不公平。”他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要不杜小姐也喝一杯,她喝一杯我喝一杯。”
项总本来对他与杜晓苏的关系很是猜度,因为当初杜晓苏进博远设计,就是上边一位老友给他打的电话,挑明是雷家的关系,所以他还特意嘱咐过人力资源日常多关照一下。这次带杜晓苏来跟宇天谈合同,也是想顺便攀个人情。但他一直没想过这事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子,所以酒席上半开玩笑地让晓苏出来敬酒,没料到雷宇峥会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没有半分怜香惜玉之心。
正有点尴尬的时候,杜晓苏已经给自己斟了满满一杯酒,端起来说:“雷先生,我先干为敬。”不待众人反应过来,她已经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全喝下去了。
那是六十度的烈性酒,满满一大玻璃杯,席间人全怔住了,过了几秒钟才轰然叫好。雷宇峥看不出什么表情,项总心里倒觉得这两人关系真有点异样,正在琢磨,见杜晓苏从服务员手中接过酒瓶,又替雷宇峥斟上:“谢谢雷先生。”
雷宇峥也是一口气喝干,项总领头拍手叫好,雷宇峥倒似笑非笑:“杜小姐也得跟项总喝一杯,这样才公平。”
这下轮到项总不干了:“这不是为难人家小姑娘吗?不行不行,咱们喝咱们的……”
雷宇峥把酒杯往桌上一搁,只说了两个字:“斟满!”
杜晓苏知道虽然是宇天请客,但实质上公司这边是有求于宇天,谁让宇天是甲方。她端起杯子来,一口气没喝完,倒呛住了,捂着嘴咳了两声,仍是勉力喝完。一旁的高副总看不过去,替她解围:“哎,今天就杜小姐一个女孩子,要是把她喝醉了,那岂不是太没风度了。咱们喝咱们的,杜小姐还是喝果汁吧。”
雷宇峥没有说话。其实杜晓苏已经觉得头昏脑胀,她的酒量一般,那两杯烈酒喝得又急,此时觉得嗓子里像要冒火一样,火辣辣的。恰好此时杏汁官燕上来了,她本来吃不惯燕窝,但从口中到胃中全是火辣辣的感觉,总得吃点东西压一压。拿着勺子觉得自己手都在发抖,还好没有弄洒。
最后一席人又喝了两瓶酒,才算是酒阑人散。项总满面红光,说话已经不太利索,高副总也喝得颇有几分醉意了,杜晓苏迷迷糊糊,还记得要帮衬老总谈合同——可是她连走路都有点不稳,她拼命地想要尽量让自己清醒一点,但天跟地都在摇摇晃晃,最后她终于被人塞到车里去,关上车门“嘭”的一响,四周安静下来。
【十八】
车走得很平稳,其实喝醉后并不难受,只是觉得口渴。真皮坐椅有淡淡的皮革膻味,她回身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很熟悉很亲切的味道,一颗心终于放下来,像无数次在梦中那样,她知道那是邵振嵘,她又梦到他了。
雷宇峥有点费劲地想要弄开她的手。博远的人都走了,尤其是项总,丢下句:“杜小姐交给你啦。”挥挥手就上车扬长而去。
而这女人就像那只流浪猫似的,睁着雾蒙蒙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站在路灯下。
不等他发话,他的司机已经一声不吭,就把这只流浪猫塞进了后座。
他狠狠地瞪了司机一眼,可惜司机没看到,只顾着关上车门,然后进前面驾驶座,启动车子。
算了,不过送她回家一次,看在振嵘的面子上。
但不过一会儿工夫她整个身子就斜过来,不由分说窝进他怀里,真的像只灵巧的猫儿一样,很自动地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呼吸轻浅,沉沉睡去。
他整个人差点儿石化。
他想推开她,但她就像是橡皮糖,或者口香糖,黏腻着就是不动。到后来他只要推她她就抱得更紧,活脱脱一条八爪章鱼。
“杜晓苏!”他拍着她的脸,“你住哪儿?”
她不应声,“唔”了一下,下巴在他胸口磨蹭了两下,头一歪又睡着了。
没本事还在席间那样喝。
车到了别墅大门前,司机替他们打开车门,他又用力拍了拍她的脸颊:“喂!”
她没任何反应。
算了,把她扔车上睡一夜得了。只是她抱着他的腰,她不动,他也下不了车。
“杜晓苏!”他又叫了她一声,仍旧没反应。
他伸手掐她的虎口,她疼得“嗯”了一声,终于睁开眼睛,长而微卷的睫毛,仿佛蝴蝶的翼,微微颤动着。
“司机送你回去。”他终于拉开她的一条胳膊,“我要下车了。”
她的脸半扬着,白皙的肌肤在车顶灯下近乎半透明,似乎有点像冰做的,呵口气都会化。她傻乎乎地笑着,仿佛没听明白他的话,她凑过来,把另一条胳膊重新围上来,仿佛孩子般娇嗔:“你长胖了。”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他的脸颊,“这儿!”然后是下巴,“还有这儿!”
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脸一扬就吻住他。她呼吸里有浓重的酒气,滚烫的唇仿佛一条鱼,在他嘴唇上滑来滑去,不不,那是她的舌头。他本能地想要推开她,她却收紧了手臂,唇上更用力地吸吮,他想要说什么,可是一张口她的小舌头就趁机溜进去,把他所有的声音都堵住了。她的脸烫得吓人,嘴唇也烫得吓人,整个人就像一团火,狠狠地包围住他。他有点狼狈地用力挣扎,终于把她甩开了。
司机早就不知去向,花园里只听得到秋虫唧唧,不远处有一盏路灯,照进车里来。其实车顶有灯,照着她的脸,双颊通红,她半伏在车椅背上,醉眼迷离。
“邵振嵘,”她的声音很低,喃喃的,仿佛怕惊醒自己,“我真的很想你。”
他怔在了那里,她慢慢地阖上眼睛,睡着了。
夜色已经深了,客厅里没有开灯,有一大半家具都沉浸在无声的黑暗里。客厅的落地窗正对着东墙一垣粉壁,墙下种着竹子,前面地下埋着一排绿色的射灯,灯光勾勒出支支翠竹,细微如画。竹影映得屋中森森的碧意,沉沉如潭。这里总让他想起家中父亲的书房,齐檐下千竿翠篁,风吹萧萧似有雨声。隔得很远可以听见前面院子里的电话响,偶尔有人走进来,都是小心地放轻了脚步。
临窗下的棋枰上散落着数十子,在幽暗的光线下反射着清冷的光辉,这还是一个多月前他随手布下的残谱,打扫清洁的人都没敢动。他很少过来这边住,因为屋子大,虽然是中式的别墅,管家负责安排,把这里打理得很干净舒适,但他总觉得少了些生气。所以偶尔出机场太晚了,懒得过江,才会在这边休息。
借着射灯隐约的绿光,他把那些黑的白的棋子收进棋盒中去,哗啦哗啦的声音,又让他想起小时候学棋,学得很苦,但姥爷执意让他拜在名师门下,每日不懈。
姥爷说:“涛儿性稳重,不必学棋。嵘儿性恬淡,不必学棋。你的性子太粗砺,非学不可。”
说这话时,振嵘还是个四五岁的小不点儿,自己也不过六七岁,似懂非懂。
那样的时光,却已经都过去了。
他走下台阶,坐在院中的藤椅上,点燃一支烟。
天是奇异的幽蓝,仿佛一方葡萄冻,上面撒了细碎的银糖粒。半夜时分暑热微退,夜风很凉,拂人衣襟。
他想起二楼客房里沉沉睡着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头疼,仿佛真的喝高了。
他曾经见过父母的举案齐眉,也曾见过祖父母的相敬如宾,那个年代有许多许多的恩爱夫妻,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少年时他也曾想过,长大后会遇上自己一生钟爱的人,从此后,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
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肉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熟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阕《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他想像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世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时不满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得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欢,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欲?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熄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塞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艳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尘似万点金沙,飘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吟吟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
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裤,看起来甚是居家。
她觉得有点尴尬,从岛上回来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做任何傻事。她与雷宇峥也再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振嵘的哥哥,可是她再不会麻烦他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出糗了。
雷宇峥倒没说什么,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其实他吃得非常简单,她一直想像富翁的生活就是天天鲍翅参肚,而他面前碟子里不过一个烟肉三明治,旁边一杯咖啡,看报纸一目十行,心思根本不在吃上头。
管家亲自来问她,是需要中式还是西式的早餐,她局促不安:“最简单的就好。”
结果厨房还是端出来热腾腾的白粥与笋尖虾仁的小笼,她咬开包子,鲜香松软,非常好吃。
粥也熬得正好,米甜香糯。
“你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
她一吓,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差点没被呛死。
但雷宇峥根本没抬起头来,似乎只是对报纸在说话:“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喝得烂醉如泥,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她似乎总在对他说对不起。
他未置可否,过了好一会儿,把报纸翻过页,才说:“你现在住哪里?我要去打球,可以顺便送你回去。”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难怪他穿得这么休闲。她问:“你要上哪儿去打球?”怕他误解,连忙又补上一句,“把我放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行。”
她没想到他不用司机,而是自己开一部黑色的敞篷跑车,衬着他那身浅色t恤,整个人简直是玉树临风,也更像振嵘,只不过他戴墨镜,轮廓显得更深邃。
他开车很快,十分熟练地于车流中穿梭。等红灯的时候有部车与他们并排停下,车上的人竟然朝他们吹口哨,她只当没听到,可是雷宇峥的下颚线条绷得很紧。
他这是生气了,他生气的样子和振嵘很像,表面上似乎十分平静,不过脸部的线条绷得紧一点。
“抓紧。”他十分简短地说了句话,她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信号灯已经变了,跑车顿时仿佛一支离弦之箭,刷地射了出去。
她一下子被这加速度推靠在椅背上,幸好系了安全带,在城市繁华的主干道上飙车,他一定是疯了。她抓着唯一的手柄,听着风呼呼从耳边吹过,刮得脸生疼生疼。只见他熟悉地排档加油,无数车辆被他们一晃就超越过去,老远看到路口又是红灯,她本来以为他会闯过去,谁知道他竟然会减速踩刹车。
车徐徐停在路口,刚才那部车竟然阴魂不散地重新出现在并排,这样风驰电掣的疾速竟然没能甩掉它。不等杜晓苏诧异,那车窗已经降下来,驾车的那人也戴着墨镜,一笑只见一口雪白牙齿:“雷二,你跑那么快干吗?”
显然是认识的人,雷宇峥的手还放在排档上,因为用力,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暴起。杜晓苏只怕他要大发雷霆,谁知道他竟然嘴角弯了弯,仿佛漫不经心地笑:“我知道你要跟着来,能不快吗?我要再开慢一点儿,岂不是瞧不起你这新买的德国小跑?”
“扯淡!”那人跟雷宇峥一样的北方口音,连骂起人来都抑扬顿挫,“你丫带着妞,一看到我就脚底抹油,这不是心虚是什么?蒙谁呢你!”
雷宇峥不动声色:“你才心虚呢!有种我们球场上见,今天不让你输个十杆八杆的,就治不了你的皮痒。”
那人哈哈大笑,伸出左手大拇指朝下比了比。正好信号换过来,两车齐头并进,几乎是同一秒内疾射了出去,可是没等那人反应过来,雷宇峥突然打过方向,向右转去,几分钟后他们就上了高架,把那部车甩得无影无踪。
过了江后,他的车速明显降下来,问杜晓苏:“你住哪儿?”
她说了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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