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掌故的阐发。
尤为新颖的是,作者将对原文的串讲撮编为一个个历史故事,蕴意深邃而妙趣横生,这在众多的《论语》章疏中是别具一格的。(注:引用资料)”
书拿到手,是福旦大学出版的一本橘黄色封皮的读物,钟岳简单翻看了一下,确实如引索上描述的那样,对于初学者来讲,的确极佳。
南怀瑾虽然被称为现代国学大师,不过他的几本国学著作,用名都特别谦虚,比如这本《论语别裁》还有《孟子旁通》以及《老子他说》,足以见他把自己的作品姿态放得很低,认为在浩瀚的国学史中,不过是沧海一粟,难入主流之见。
这一点上,比之如今在国学上的那些自称专家的伪大师,人品跟学识不知道高出几个境界。
钟岳拿着书,从走廊路过。不少人侧目看过来。
顾秦给他选的衣服,都不是那种烂大街的耐克或者阿迪三叶草,而是一些很低调的品牌,然而搭起来,又是那么的协调时尚。
不少女生都有意无意地瞟了眼,黑色的t血衫跟工装裤,让原本就是高高瘦瘦的钟岳,显得更加挺拔了,配上时下流行的一双限量版小白鞋,简直就是步入男神系列了。
有些人则是看到钟岳手中的那本《论语别裁》,一副不屑的样子,装什么逼,来图书馆看论语?有病吧。
然而钟岳则是没有顾忌这些投来的眼神,径直走到一处临窗的两人坐,拿着书品读起来。
“回首十五年的岁月,不算太多,但也不少。可是我对于时间,生性善忘,悠悠忽忽,真不知老之将至,现在为了出版这本《论语》讲录,翻检以前的记录,才发觉在这短短的十五年历程中,已经讲过三四次《论语》。起初,完全是兴之所至,由于个人对读书的见解而发,并没有一点基于卫道的用心,更没有标新立异的用意。讲过以后,看到同学的笔记,不觉洒然一笑,如忆梦中呓语。‘言亡虑绝,事过无痕’。想来蛮好玩的。”
大师不愧是大师,语言平实之中显底蕴,丝毫没有那种艰涩难读之感,就像是有一个老友坐在你的对面,跟你娓娓道来。
“不好意思,这位同学,这个位置是我的。”
钟岳正读得有感觉,忽然被打扰了。他抬起头,看到长发飘飘的女生,穿着白衬衫,正微笑地看着他。
“哦……”钟岳合上书,起身做到了对面,继续看书。
大学图书馆,有一种极其彰显低素质的行为,那就是占座。
一个空位上,放一本书,这就是占座了,有些人担心自己的一本书不足以震慑住后来人,直接放上一摞书,令人望而却步。
这样的行径,在各大高校屡见不鲜,对此钟岳也是笑而不语,反正他来图书馆,什么都不带,随便找个位置就坐,大不了人来了给他让座呗。
“你在看南怀瑾大师的书?”
钟岳抬起头,看向对面这个面容清丽,让人想到邻家小妹的女生,点点头,“嗯,这不写着的呢嘛。”他擅长把天聊死……
“好吧。”女子头发一绾,别在耳后,低下头来认真复习起来。
钟岳再一次成功地错失了撩妹的良机……
第七十一章 班门弄斧(为Alston–king堂主加更1/4)
钟岳坐在图书馆,看了两小时,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睛明穴,将书扣在桌上,拿起手机,登录了校贴吧无聊的翻看着。
年轻人对于科技产品的接受能力,无疑是极快的,才短短十几天,钟岳已经能够熟练运用智能手机的各项操作了。
贴吧里,无疑都是些各种的吐槽贴。钟岳注册的贴吧号,也是十分的低调山沟书匠。
这边有大四的学长学姐开贴叫卖毕业的锅碗瓢盆,那边有吐槽学校食堂难吃的帖子,反正五花八门。
忽然一条帖子引起了钟岳的注意。
“书法社公用教室,对外开放,对书法有爱好的同学可以往公共教学楼四楼407教室。”
钟岳眼睛一亮,本来由于没有合适的练字场所,自己那些笔墨都放在张来福家中,现在居然有这么个好的场地,倒是极好的一项举措。
虽然漆书的笔法熟练度,钟岳已经达到了圆满,但是圆满跟创作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金农都不能保证,每一幅作品都是自己所满意的,这就是创作与练习的差距。
钟岳的优势就在于,他可以开启系统全息投影,更好的把握金农书作的精髓,但是,他不可能一辈子就禁锢在金农的几幅作品之中,那样子,他永远就是一个书匠仿造者,而不是一个书画艺术家。
真正的创作,那是基于漆书本身的笔法大成,结合自身艺术思维的杰作。
他合起书,起身离去。
坐在对面的女子看着离去的背影,一副狐疑的样子,随后低头看起书来,钟岳没看到,女子手上的那本,正是南怀瑾的另一部著作《老子他说》。
钟岳出了图书馆,绕到东侧的公共教学楼,正好下课,不少人都拿着书下楼。
钟岳逆着人流,走到了四楼上。一块扇形的牌子挂在407教室的门口,钟岳朝里边探看了眼。
一张张杉木长桌上铺着毛毡,上边放着笔墨纸砚。然而除了寥寥几人,根本没有人气。
没办法,中国的国粹,千年的传承,时至今日,在大学的殿堂里,沦落至此。
或许时代在进步,钢笔、水笔、圆珠笔,甚至连这些笔,将来也会消亡,被电子设备所代替,然而艺术,是永远都是这些机器所无法代替的。或许键盘打出来的文字,方便简洁,但是它永远都是僵硬,没有生气的,永远不可能称作书法!
钟岳走入教室的时候,最后边的一位耄耋老头抬起头来,微笑着看了一眼,随后便低头创作临摹。
“你好,这里的纸,是可以随便用吗?”
“同学你好,是可以用,但是最好不要浪费,毕竟这是书法社资金购置的。”
钟岳翻开一刀宣纸,抽出了一张四尺大宣,将借来的《论语别裁》翻到读到的那一节,开始即兴临摹起来。
这笔,说实话,很次。应该是工业粗制的羊毫笔,一刮就掉下几根毛来。笔法圆满之后,钟岳提起笔的时候,就成竹在胸了。
……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共”即“拱”。这几句话,表面上看来,非常容易懂。孔子提出来,为政最重要是“德”。说到这里,我们要注意,春秋战国时代,“道德”两个字,是很少连起来用的,那个时候,道是道,德是德;魏晋南北朝以后,到唐宋之间,才把这两个字连起来,变成一个名词为“道德”;到现在年轻人一提到道德,都当成讨厌的名词。这是文化思想的演变。
……
南怀瑾大师是学者,是国学大师,不过叙述的文字都是很平实的语言,不似季羡林这样的文学、国学大师,可以将文字更具可读性和文学性。
但是文学往往是抽象的。绿树葱茏,可能有文化的人,会一眼明白何意,但是对于文学小白来讲,不如绿树茂盛来得直白,有画面感。
钟岳进入状态之后,往往用笔就愈发老练起来,枯笔直至墨尽,不然绝不沾墨。
书法社的几个同学见到默默创作的钟岳,都过来参观参观。更多的,就是想看看这个初学者几斤几两,来获取内心一丝优越感。
“这人写得什么体啊,隶书吗?写得真难看,还不用字帖,居然随便找了本书在创作?”
“隶书最明显的就是蚕头燕尾,不像隶书。”
“这楷书写成这样,也真是丑。咱们要不要帮助帮助他,你看他运笔用的都不是中锋,罗老师不是说了,中锋行笔,他居然用侧锋!”
站在一边的男同学终于是走了过去,微笑道:“这位同学,你好。”
钟岳停笔,微笑道:“你好。”
“我是书法社的社长魏凯,大三物流专业。很抱歉,打扰你创作了。”
钟岳放下笔,笑道:“学长好,我叫钟岳。大一电气专业。”
“看得出钟学弟很热爱书法,但是对于书法的一些基本要领,还是掌握得不太好。我给你做个示范吧?”
钟岳让了一步,“好,学长你请。”
魏凯走到钟岳旁边,拿起笔来,“我看你是想写隶书字体吧,首先,这个起笔就是错误的。”他在钟岳的纸上,用毛笔在一处起笔上划了一个圆圈。
“隶书起笔,横画有平画跟波画两种。平画是平直的横画,初写平画要写得平直如水,其写法是藏锋逆入,中锋行笔,刚刚看了你的运笔,都是以侧锋来行笔的,这是错误的,明白吗?
回锋收笔,一个字中平画多时,应避免粗细弯曲的雷同,力求在和谐中求变化。而你的比划,变化太少了。
至于波画,是一波三折之横画,也叫“蚕头燕尾”画,是隶书中最有特征的笔画,大多是字的主笔,波画要写的生动有势。
其写法是落笔藏锋逆入,并稍向左下方沉,然后转锋右行,将要收笔时,笔锋顿挫,顺势向右上方提锋,写出的形态是上平下曲。要点是提得起、按得下、甩得出。”
魏凯放下笔,笑道:“是不是没听太明白?没关系的,初学者都是这样,今日就教你这个横画,你好好练一练,如果实在学不会,可以跟这些同学一起,跟着后边的罗老师一起,从最基础的学起。”
“谢谢学长的提点。”钟岳中途没有插半句话,他看得出,魏凯是很用心在教社团学生学习书法,尽管他可能也是兴趣爱好,对于他所写的漆书不是很了解。
“学弟人挺帅的,字写得没人帅啊。”一旁有点发胖的女生嘻嘻笑着。
钟岳淡淡笑道:“学姐嫌我字丑呗。”
“没有没有,怎么会呢。”
“好了,大家第三节有课的都去上课吧,如果还想在这里练习书法的,可以互相交流切磋一下。”
“这字谁写的?”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忽然从围聚在钟岳边上的同学们背后传来。
魏凯一看是罗素立,就走过去,“罗老师,这是大一新过来的同学,现在书法社对外开放了,可能是有兴趣过来看看,我已经教会他基本的运笔方式了。”
罗素立地中海式的发型,后边的头发留到了脖子椎处,浊眼中闪过一丝明光,推开了一边的同学,两只手隔空抚过钟岳的作品,双手都有些发颤,“你教他运笔?他来教你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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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绝世书体
一旁的几个女生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罗素立说这话的意思。
魏凯先是一愣,然后勉强地笑了出来,“罗老师,您就别嘲讽这位小学弟了,他真的是刚来,没有听您昨天给学生们讲的行笔要领。”
罗素立注意力都在钟岳的这幅作品上,见到几笔魏凯示范的隶书留在纸上后,皱眉道:“好好的大作,就被你给毁了!非人哉!非人哉!”
魏凯社长脸色一变,顿时有些脸面挂不住了……罗老师骂非人哉的时候,那就是真的生气了。
“这位罗老师,我认为魏学长讲得很好啊,对于隶书的见解非常中肯,值得我学习。”钟岳说道。
“你叫什么?”
“钟岳。”
罗素立直起腰,又皱着眉,“不像啊,能写出如此之作的人,年纪不可能低于四十岁,你打破尿酸了?”
“……”
“罗老师,您就别跟这位小学弟开玩笑了。”
罗素立眼睛一瞪,“你们别吵。班门弄斧!这是漆书之作,学此书法者,需兼楷、隶之功,非一蹴而就,就是有二十年功底的书法系专业生,若不洞悉笔法要领,都写不出如此有金石风骨的漆书来!”
“可是罗老师,刚刚我们看他运笔,都是很呆滞地用侧锋,跟刷子一样按在宣纸上的,这位同学根本不会书法啊。”
罗素立将边上的毛笔沾满墨汁,递给一个书法社团的成员,“你,来,用侧锋的运笔方式来写一横画。”
那个被罗素立抓壮丁过来的大二男生有些怂,“啊?老师,我不会。”
“什么不会,侧锋如何用笔,我之前不是才教过么?魏凯,你来。”
“哦,好。”
魏凯拿着这支笔毫只有一指甲盖粗的小羊毫,侧锋行笔。笔墨在宣纸上晕染开,长时间的侧锋行笔一般只是用在转折的地方,这样写一个横画确实不怎么好些。笔肚里的墨水十足,控制不好,用笔重了,这横画写出来,就会显得过于肥大臃肿。
好在这个魏凯是有练过几年书法底子的,对于墨的掌控也比较到位,即便如此,侧锋写得这一笔横画,还是成了一根有些难看的线条。
罗素立笑道:“看到了没,你的这一笔,跟这位钟岳同学的差距,有多大了吧?”
“罗老师,可昨天您明明说,无论是隶书还是楷书,都是中锋行笔的,这侧锋行笔,就算写得再好,也不是正确的方式吧。”一旁不服罗素立批评魏凯的社团学员出言维护道。
罗素立眼神郑重地说道:“确实,大多字体行笔都是以中锋为主,唯独此种书法字体,被称为绝世书体,它,不属于规则之内。包括他的起笔、收笔、转折、用墨,皆不属于规则之内!”
“绝世书体?”
周围的人都惊了个呆!
听起来好像很牛叉的样子啊!
一般以绝世冠名的东西,基本不会差到哪里去。绝世好剑、绝世高手、绝世珍宝……
一个女生弱弱地说道:“可是,这个字,看上去难看啊……”
罗素立摇了摇头,“那什么又是好看?你们初学书法,总觉得欧、柳这样的字体,便是美,像这样线条粗狂,字体粗扁的就是丑,非也。
会稽内史负俗姿,
字学荒疏笑骋驰。
耻向书家作奴婢,
华山片石是我师。
这便是当初漆书创作者,冬心先生的傲骨,他将这种风骨,融入到了漆书之中,犹如惊天霹雳,惊世骇俗,彻底突破了中国书法的传统法度,在用笔用墨技法上达到了一种大自在、随心所欲的创作境地,表现出对‘柔靡之风’的强大冲击,在当时书坛上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和影响。”
不得不说,这位罗老师的知识面,还是挺让钟岳敬佩的。
魏凯皱着眉头,“那为何如此绝世笔体,没有闻名于世?”
“渴笔八分,禅语灯前粥饭,天游笔底龙蛇。香色最宜供佛,凭渠浩劫虫沙。下笔一尘不染,吟诗半偈能持。传承之者,寥寥无几,时至今日,已经鲜绝于世,所以罗某才说,此乃绝世书体,此之绝世,非举世无敌,而是鲜绝之意。”
钟岳一听,这罗素立说话有点斯文啊,夹带着文绉绉的古言,看来也是个老学究。
周围那些人看钟岳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以为是菜鸟小白,结果人家居然是个绝世高手,这就很尴尬了。
一边半途走进来的女生站在魏凯身后,也是探头望进来,看到钟岳的时候也是一愣,这个,不是图书馆随便乱坐的那个人么?她怎么在这里?
魏凯被人戳了戳肩,便回过头来,微笑着,“来啦。”他的眼神变得更加温柔了,看得送饭来的女生有些羞涩了。
清秀的女生腼腆一笑,举着那餐盒,“饭菜给你放在老地方了,记得吃啊。”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