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果一听,下意识的往后一缩:“大姐……这不合适……”
“老娘说了,老娘是剑!也就我家傻莫愁把你当个宝,快给老娘躺下!”出鞘死死按着李果胸口,并指着李果脑袋下面的那本神秘的全唐诗:“老娘时间不多,为了我家莫愁,老娘拼着元气大伤帮你入一回梦。”
刚说完,李果觉得胸口一凉,脑袋开始变得昏昏沉沉,接着他就……就没有任何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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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站起来,跳下去。
又是一片朦胧的天。
又是一方陡峭的崖。
又是一丛密布的云。
李果又一次站在这块狗日的破地方,唯一的不同地方,是上次那个穿着中山装的男人,现在穿上了一身光溜滑润的丝绸唐装。他站在崖边,依旧负手而立,依稀有风吹着他那一脑袋灰白夹着银丝的头发,背负在身后的手上捏着一本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
“本来我是想一直考验你,可是出鞘已经发脾气了。”男人缓缓的转过身,眼神空荡荡的看着李果背后的天空:“那么,我先问你一个问题。”
李果摸了摸脖子,发现上面被莫愁的小牙齿给咬出来的伤痕根本就不存在,他这才知道,自己又进入了那个古怪的书魂梦境。所以他毫不顾忌的往一块大石头上一靠:“这回给我来评营养快线吧。”
书魂点点头,打了个响指。一瓶原味的营养快线从天而降,落在李果的大腿上:“牛奶和水果不要混吃,这两样东西是天生的冤家。那些个广告都是骗小孩的,牛奶和水果混在一块,只能让你胃溃疡。”
李果边点头应着,一边拧开盖子灌下去大半瓶:“你要问我什么?”
“你认为,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什么。”书魂施施然坐到了李果的身边,扬了扬手里的书:“最近温习了一下黑格尔和村上春树,所以我问你的时候,也是问自己。”
李果想了想,最终无奈的摸着后脑勺向书魂告了声抱歉。
这种高深的问题,对他来说确实还是挺高深的。大学时,那时的李果还是个文学男青年,他总是一个人坐在脏兮兮充满精臭味的寝室过道上,看着行色匆匆的人,思考类似这种人生的意义。
可每次等他觉得自己想明白的时候,岁月就会给他加上一层更深的迷惘,而且因为他老是坐在靠女寝比较近的过道上,还白白落了个变态色狼的名声。李果这叫一个亏,他可什么都没看见,顶多就是大夏天的傍晚偶尔能见着几具白花花的**从窗口一闪而过。
仅此而已。
“不过我觉得你倒是可以多去看看电影。”李果欣然给书魂提出自己的看法:“我挺喜欢看科幻片,去年看了场2012我到现在一见着地上有条沟,就开始觉得人命脆弱了。”
书魂笑了,他随手在半空中一划,原地凭空出现了一个柜台,上面摆着满满当当的电影DVD,从《西线无战事》一直到《新少林寺》,甚至连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香港那些粗制滥造的鬼片都囊括在内。
“是正版么?”李果惊喜的站起身,开始翻阅起了各种碟片:“这新金瓶梅我上次下了个6G多的,可一放就卡。”
“嗯,你集成显卡。”书魂说完之后,悠然的喝了口浓茶:“御剑,你知道吗?”
李果忙不迭的点着头:“我知道我知道,就是骑着剑满天飞。”
书魂摇摇头,突然大笑着轻拍起李果的肩膀来。
“小朋友,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书魂不知道从哪捏起一片已经泛黄的梧桐叶子,轻轻抛向了空中。
李果见这片残叶居然在被抛起之后,压根就不往下掉了,反而是在他身边缓缓的绕行了起来。
“踩上去。”书魂让破叶子停在李果的脚边:“闭上眼。”
李果看了他一眼,一只脚蹬上了本应该一脚就踩爆掉的梧桐叶,然后听话的闭上了眼睛:“这是要干什么?你是真能教我御剑?”
“这‘御’字,其实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严格来说是一种逻辑概念。”书魂看到李果闭上眼睛之后,缓缓的开口:“比如这开车,里头又细分了成了御轮;御策;御正;御夫。缺一不可。”
李果沉默了一阵,感觉到自己耳边好像在呼呼的灌风,但是他也没睁开眼睛,就这么张嘴问道:“什么意思?拆开了,我都知道,可合在一起怎么感觉这么深奥?”
“文化程度问题,你要是个研究生什么事都没了。”书魂打趣了一句李果,但还是给他解释了起来:“这御轮就是开车,这御策就是掌方向盘,这御正就是开的正,这御夫就是你本人。其实你听上去感觉没什么主次,可实际上你要知道,这里头少一个,那就是车毁人亡。毕竟你没那能用两个轮子开汽车的技术。”
“同理,这其他的东西,也都是这个道理。御世;御民;御宇;御气;御物;御天。”书魂的语调愈发的严肃了起来:“这易经里,有天地人三道,日出日落、流水飞沙,都有规矩。正所谓天道有常、地道有常、偏偏人道却无常。”
这下李果可犯了头疼了,易经这种东西对于他这个不好不坏正当中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实在是太过于神秘了,据说要是谁能完全吃透易经,那别说一辈子赛神仙,连子孙后代都能护的住。诸葛亮刘伯温可都只是沾了点边儿而已,就已经位极人臣了,何况真的去吃透了它。
“好吧,你这文化素质也就只能到这了,我简单跟你说吧。”书魂叹了口气,这口气里包含着对李果的无奈:“这御剑,说白了,就是御物的一种。试图和这世界上万事万物的精髓沟通,可以平等也可以征服。不过要征服很困难,就好像莫愁和出鞘,她们俩早就情同姐妹了,谁也离不开谁。”
这说成大白话之后,李果理解起来就简单了许多。所以他也算明白了这神神叨叨的书魂嘴里蹦出来的意思。不过他显然还是有点疑惑:“万事万物都能有跟你似的魂么?”
书魂呵呵一乐:“想的美,要真是这样,我们早统治全世界了。没看过变形金刚么?人类这种脆生生的玩意,在我们这些所谓的非自然产物面前,简直不堪一击,什么超人什么蜘蛛侠,你让出鞘一捅一个洞,三刀六洞扎的他妈都不认识他。”
“那你跟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李果非常诧异,可又偏偏不知道这老兔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大爷,您跟我说点实际的吧,我想牛逼。”
“你先深呼吸三十下。”书魂指示着李果:“这御物的最高境界,大概是除了塑料袋和餐巾纸,你没有不能拿来打卫星的。”
李果一听,整个人都激动了起来。一边长长的呼吸,一边快马加鞭的问着书魂:“用我家晒衣服的衣架子也行?”
书魂顿时语塞,沉默了很长很长时间,才沉声说道:“你先深呼吸……”
李果哦了一声,知道这老兔子是没话可说了。不过他也知道,在人家的地盘随便装大尾巴狼,那是相当危险的,所以他乖乖的开始在那像产妇临盆生孩子似的大口呼吸着。
“好了,睁开眼睛吧。”
听到指令之后,李果缓缓的睁开了眼。可这一睁眼不要紧,他发现自己正悬在半空中,身下的那片悬崖,现在看上去也就跟一个碱大了的小馒头似的。而他现在正一脚踏着一片树叶,怎么看都是一副岌岌可危的德行。
“人是情绪化的动物,让你闭上眼睛,你也许能轻松的走过独木桥,可一旦你睁开眼睛,你反而更容易掉下去。”书魂鬼鬼祟祟的一笑:“腿肚子都开始软了吧?站在这,三个小时之后,我回来找你。”
说完这句话,书魂就彻底消失在了李果面前。只剩下小腿连带着后腰都抖得像淋了凉水的狗崽子似的李果,浑身僵硬的站在两片梧桐叶子上,一动也不敢动。
李果站在这,嘴里玩着命的嘟囔着平时绝对不会说出来的那些骂娘的话,以此来给因为恐高而摇摇欲坠的自己加油打气。
当然,李果知道那个书魂这么干,一定是有他的理由。因为他清楚的记得,莫愁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的时候,那剑还不如一片树叶子宽呢,而且高度绝对不止现在这么高。
而且据莫愁自己说,如果御剑飞天至高空时没有护体罡气的话,那飞上去了能不能下来或者下来后还能不能活着,都是一件很悬疑的事情。
可李果现在,除了地方高了一点之外,其他诸如低温啊、大风啊、氧气稀薄啊,都是统统不存在的。所以,这条件已经算是非常好的了。
三个小时,说长不长,在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的时候几乎就是眨眼飞逝。可又说短不短,干巴巴的站在离地两千多米的两片树叶子上时,那简直就叫一个度日如年。
不知道过了几小时,李果已经从周杰伦的歌唱到了阿里山的姑娘,可书魂依然还是没有出现。
他两条腿差不多已经没了知觉,完全是靠着咬牙切齿的那股子狠劲儿才能一直撑在这里。
说到底,李果还是大男子主义的虚荣心在作怪。他实在不想再被莫愁那个软妹子保护在身边了。他始终是认为,一个男人要是一辈子都被女人给保护着,那还不如早死早超升,下辈子投胎争取当个超级女声。
万幸,就在李果已经做好一头栽下去的准备时,书魂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带着一脸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得意笑容。
“有没有战胜内心的恐惧呢?”书魂坐在虚空,翘着二郎腿挤兑着李果:“莫愁可是六七岁就已经驾轻就熟了。”
李果咬着后槽牙,恶狠狠的盯了书魂一眼:“我没事……”
书魂不知道从哪掏出了一把扇子,笑吟吟的往下一指:“跳下去。”
李果:“……”
第三十一章 小眼睛,长睫毛。
李果跳了。
为了证明自己不会比一个十六七岁的小软妹子胆小,李果义无反顾的跳了。
这次跟上次明显的差别就是李果并没有因为自由落体而从睡梦中醒来,只是单纯的天旋地转中急转直下。
其实李果怕的要死。真的,怕的要死,如果放在旁人身上,可能都已经吓的鼻涕眼泪流满面了,可李果是闷骚界的奇葩,他虽然已经感觉自己尿了一点出来,可他还尽着力保持着面色如常的样子。
当然,这也是他自以为的面色如常。事实上李果现在的表情就好像在外面吃烧烤,吃到一半时才发现烤田鸡里头裹着一条大蚂蝗,整张脸都憋成了一个大冬瓜,碧碧青的。
地面,是越来越近了,李果胸口抽搐了几下,闭着眼睛准备迎接流星融化在天际的最后一刻。
“还是不行啊。”书魂的声音突然从李果耳边响了起来:“你连这个勇气都没有,莫愁跳庐山瀑布就跟玩一样。”
面无血色的李果,喘着大气悄悄睁开一只眼睛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赫然站在了地面上,根本没有什么天崩地裂或……脑浆迸裂的大场面。
“只是一个梦,你都不能无惧无畏。”书魂的声音略带着失望:“你在怕什么?”
李果没直接回答,长出一口气之后,呈大字状睡倒在悬崖的草地上,休整了好长时间,才用沙哑的嗓子说着话:“大爷,这是人类本能好不好。我刚才差一点就尿出来了,这太刺激了……”
书魂递给李果一瓶红牛,幽幽的叹了口气:“你知道莫愁的身世么?”
李果翻着眼睛仔细想了想,好像莫愁真的没跟自己说过她的身世,在聊到的时候也只是随口带过,什么从小学剑,一直在四川盆地的某个小山村周围的某座山上修行度日,喜欢看人吵架,喜欢吃煮鸡蛋……
“说起来,也算是狗血喷头了,莫愁是武家子嗣。”书魂大叔自顾自的笑了笑:“是个公主,只不过不是李家的公主,是武家的公主。”
李果眼睛猛地瞪起来了:“武则天?我家莫愁跟武则天是亲戚?”
“应该是血亲。后来武家失势,莫愁自然也在斩草除根的范围。”书魂拿起罐装青岛啤酒喝了一口:“后来被她师傅,也就是你家老祖宗给保护起来了。可是在十六岁时,还是被发现了,无奈之下她师傅只能用封魂术把她封在画里。”
“你跟我说这些……具体是什么意思?”李果仰起头,看着书魂:“过去的都过去了,现在莫愁应该没这些危险了吧,而且按照莫愁的能力,她师傅应该更牛逼,怎么会这样?”
书魂晃了晃手指头:“国家机器的力量,永远是独立个体不可想象的。莫愁身上有秘密,这个秘密在任何时代,都是可以让任何人发狂的。”
李果晃了晃脑袋,他实在是不能想象莫愁这种喜欢吃零嘴喝可乐的小妹子身上,到底会有什么秘密。
难道是因为莫愁身上没有体毛?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不过你家祖宗把莫愁给了你,你也无从选择。”说完,书魂的语气一冷:“要么,把自己保护好,要么死。”
李果心里一凛,他从来没有往这么远的地方想。原以为莫愁会默默的出现,然后默默的淹没在茫茫人海,最终和他小李果上床结婚生孩子,找一份稳定长久的工作。等到两人四十多岁的时候,天天为了面条里放不放香菜而吵吵闹闹。
哪能想到,莫愁身上居然还有那么点狗血而且会让李果就这么完蛋的小秘密,整的跟小龙人似的。
不过李果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意见。对于莫愁,李果可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又听话又可爱而且还有点小调皮的热心肠姑娘。再者说了,李果摸也摸了,亲也亲了,刚才那会儿差一步就让莫愁一声闷哼了。作为一个身上挂满了好人卡的男人,李果是怎么都不能说撤就撤。
“好人卡的光辉,要在我身上绽放了。”李果模仿着火影忍者里的语调,自嘲了一句。接着抖索一下裤子上的泥:“来吧,像训练警犬一样训练我吧。”
下定决心的李果,总算是享受到了警犬的待遇了。而且更让他肝胆俱裂的事是——书魂伯伯告诉他,梦里如果死了,那这个人就真的死了。
因为大脑会给器官传达停止工作的命令……
所以,李果既要全力以赴的应付包括平衡性、反应速度、忍耐力在内的各种奇怪训练,还要防止自己在梦里挂掉。
而且从书魂伯伯那里知道,因为现在的李果是由出鞘大姐直接送过来的,所以根本不会因为疼痛和坠落而突然惊醒。
当书魂大叔把所有的保护措施全部撤掉,开始正式训练时,李果这才真正感受到痛经的悲切。
时间的流逝已经完全不重要了,反正李果一度累成了狗,可只要趴在地上休息几秒钟,就又会被书魂大叔拎起来,继续用各种神奇的物品摧残他。
特别是平衡训练,李果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在训练,而是在被虐待。原本踩着的东西从各种树叶变得越来越小,最后李果踩着的东西变成了两把刃尖儿朝上的张小泉……
黄粱煮酒,一梦千年。李果不知道有没有千年,毕竟这个狗日的地方连个日升日落都没有,唯一的计时工具就是旁边书魂大叔正在翻阅的各类书籍。
在李果被虐待的这段时间里,书魂大叔依次翻阅了《**》、《变形记》、《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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