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古老的城呢……”
远处那座朴素的古城,围墙边许多地方都已残旧,裂缝、崩裂的墙角……这些,都是经历了千年万年的岁月痕迹。
茫茫无边的大草原,风从四方八面吹来,而无论多么猛烈,它始终屹立不倒,像年迈的牦牛,或许终有一天生命逝去,但在这之前,仍坚定的站立着,朝初升太阳呼吸空气。
让人看着,心中一阵恍惚。
“终于到了呢。”凌路喃喃说着,想起一路上的辛苦,不觉失神。
“诶……?”他朝身旁说道,可转过去看时,却没了南宫的身子,找了一遍,才发现他落在后面了。
又来了。
弓箭手蹲下身子,正出神地望着眼前一朵小花。
凌路颇感无奈地走过去。
记得,从认识他开始,他就是这样子了呢。
“怎么看,都只是很普通的野花啊……”抱着研究的想法认真观察了下,那只不过是一朵小花,并没什么出奇之处,大草原上随处可见。唯一养眼的,便是花瓣,那天上云一般洁白的颜色,勉强算是漂亮吧。
“喜欢的话,就摘下来啊,反正。这里也没人罚钱。”凌路建议的同时不忘说个小笑话。和南宫在一起时,他说的小笑话,恐怕是这么多年的总和吧。
不过南宫只摇摇头,说。
“枯萎。”
噢,也是哦。
摘下来的花,只有几天的艳丽。
南宫的话,大概不会做这种事吧。
比起花、宝石、水晶这些,凌路更喜。欢天空。高原上的天空,纯净得不可思议。如果回到中原的话,很难再望到这样的蓝天白云了。
伸出手,放在面前,阳光便透过。手指间的缝隙照在脸颊上,暖融融的很舒适。
“布达拉宫。”忽然想起查阅资料时,上面提到的这个。地方,自然而然的,也就说起来了:“唔……那是大草原的圣地呢,听说,是个很美丽很美丽的地方。你这么喜欢游历,会不会去看看呢?”
??“不是美丽。”南宫忽然站起,说道:“神圣。?
“啊?”有点讶异的看着弓箭手:“你去过?”
“嗯。”
南宫直着身子,朝一个方向望去,微冷的风吹过,拂。起他几簇发丝。
“小时候。”
“这样啊……”
难怪他觉得,南宫似乎对大草原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原来是在现实中,曾经来过。
??小时候么。对孩。子而言,无论如何,都是很美好的回忆吧?
“一直想,再来。”被风拥抱的弓箭手,极其罕有的主动说着话,“没有机会。”
“那,完成了这个任务之后,你就会去那里吗?”
“嗯。”
两人向着古城走去,越是接近,便越能感受到那份沧桑,巍峨而朴素的古城,被阳光照射着,上面每一处砖块,都经历了无数岁月,见证了悠久时光。素白的城墙,反射着耀眼日光,逝去历史仿佛因这而呈现眼中,千古之下栩栩如生。
对见惯了中原大气、雅致这些建筑风格的凌路而言,朴素的古城,一切都显得那么新鲜。
他还见一个到牧民了,那个男子周围都是小羊羔,大概是正在放牧吧。
牧民所在之处,距离古城还很远,若凌路他们要从这个方向过去,一定会经过男子的。不知道是否对突然出现的人感到好奇,牧民一直朝着他们这边望来。这倒也罢了,但越是走近,就越能感受到他的目光里,似乎带着些什么。
终于在凌路两人走近时,男子主动走过来,他双手放在肩上,微微弯腰,有礼的说道:“冒昧求问,两位是从何处而来?这种装束,似乎是中原才有的……”
草原人大多热情好客,在部落时,凌路已经体会到了。所以对这位牧民NP,无端便感到一份亲切。他友善的微笑,也礼貌的说道:“你好,我们是从茶马古道来的中原人。”
当凌路说出茶马古道四字时,男子眼里,突然有种光亮燃起。
“茶、茶马古道封闭了十年,难道徘徊在里面的妖魔,已被两位勇士消灭了?”男子带着几丝激动的询问道。
魔女瑶他们都不在,这样的话,把功劳全揽了,应该不算过分。
心里这么想着,而事实上,凌路也是这么做的。
“可以这样说啦。”带着几分骄傲的答。
当听到这个回答时,男子竟忍不住落泪,朝着天空,虔诚的跪拜。
“仁慈的格萨尔王,感谢您指引勇士……”
男子说了些什么,凌路其实并没有具体听清,但他能感受到,男子因为落泪而说得断断续续的祷词里面,所包含的那份真诚、感动。
好久,牧民才站起来,恭敬无比的对两人道:“勇士,你们拯救了草原所有子民。没有了茶的日子啊,是何等的灾难……茶马古道打通之后,相信很快,那芬芳的茶叶,便会跟随商队的足迹,再次回到草原上。”
在牧民说完之后,整个服务器都响起了系统的声音。
【世界公告】:通往高原之路已被打通,天珠将随着旭日东升,重新世人眼中。
【世界公告】:高天之城传送阵开放。
……
……
……
连续十几个世界公告响起,让大地再次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南宫这一趟任务,除了打通茶马古道之外,还让大草原与中原大地再次接通起来了。这个任务,竟然是开通两地的主线型大任务。
凌路和南宫认真倾听着每一个公告。
“叮,完成任务‘消失的古道’……”
“叮,完成任务……”
最}}好书叮……”
在这天之后,中原四大城的玩家就能通过传送阵,来到这个最近天的大草原了。相信他们,一定会被眼前所见的这方天地、这样自然震撼心灵。
“两位勇士,高天城里……”
对于玩家而言,无论是怎样艰苦的旅程,到了这种时刻,满身疲倦便全都随风消失。NP真心的感激,所满足之处并不是那份虚荣感,而是一种因为帮助他人,所获得的奇妙快乐。
牧民说,他们进到古城里后,将会受到所有人的热烈欢迎,而且城主会送一份礼物给他们。
“请进去吧,愿格萨尔王的慈爱,永远护佑两位。”
“谢谢。”
凌路正准备按照牧民的指示进入高天城,但他见到牧民并没有跟随过来,不禁又停下,问道。
“你呢?不回去吗?”
“我在等一个人。”牧民憨厚
的笑着,说道:“茶马古道打通了,她一定很快会回来的。”
“哦?她是?”
“我的妹妹,十年前,她随商队去了中原。”牧民遥望着茶马古道方向,眼里闪动着期盼与怀念的光辉:“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藏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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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的碎片 故乡的原野 第二十一章 拥抱
通往H市的高速公路。
逝。公车上,凌路kao在窗前,沿途景色不断消失在眼前,如浮光掠影,稍瞬即
隐隐约约能看见远处,那阑珊的灯火闪烁在夜下,成为一种恬静的美。
大城市的夜晚,几乎是看不到星星的。
丹搓和藏珠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他们只有几岁的时候,父母就在一次意外中过世了,而那些所谓亲戚,把本属于他们的财产瓜分了,还将他们赶走。
城。几岁大的两兄妹kao着行乞,走过几百里的路,来到高天
大草原的昼夜温差极大,白天温暖,夜晚冷冽。在那些寒冷的夜里,两个小小的孩子,彼此偎依着,用加起来的气力,赶走那不住狞笑的冷风。
后来,高天城一个好心的大地主收留了他们。
两兄妹相依为命,留在地主家中当佣人。
他们渐渐长大了。
??他们唯一的心愿,就是赎回。祖屋。那个夺走祖屋的亲戚,因为赌博把它输掉了。当他们闻讯赶回去时,祖屋的新主人说,有1000金,他才肯卖?
??两兄妹决定要努力赚钱,终有天,。他们要把祖屋赎回来?
??不久之后,一帮从天竺返回大。草原的商队经过高天城,也是在那时,藏珠知道了茶马古道。趁商队回去中原时,她瞒着丹搓,带着货物偷偷跟去了?
一年之后,藏珠回到高天城。她用赚来的钱,一部分。还给了地主,替他们兄妹赎身;一部分交给丹搓作本钱,买了几只羔羊儿,自己放牧;最后一部分,她用来进了大批货物,再次随商队走茶马古道。
他们约定了,穷尽一生力气,也要赚够一千金,赎回。祖屋。然后,丹搓就会娶一个美丽的草原姑娘,而藏珠会嫁给一个帅气的草原小伙子,一家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
可没想到,茶马古道上忽然了出现无数妖魔,之。后,这条商路就封闭了,再也无人能行。而丹搓和藏珠,从此杳无音讯。
??从那天开始,丹。搓每天一大早就出城放牧,遥望中原方向,希望有一天,妹妹的身影,会出现在眼前?
但丹搓不知道,因为茶马古道的封闭,藏珠被迫流落中原,那些年,发生了许多许多事,最后,她走进了青楼。
十年就这么过去。
不知不觉间,公车已进入市内,繁荣的H城,霓虹闪烁,即使已然夜深,仍然释放着蓬勃的生命力。
对许多人来说,这是一天的结束,夜晚,本是天地给予众生休养生息的时段。但对于一些人而言,却是一天的开始,他们从睡梦中起来,即将要忙碌工作。
还有那些酒醉灯谜的,浑浑噩噩,找不到存活意义的人。
从公车下来,凌路走在街道上,偶尔有人从前面而来,偶尔有人从后面而去,昏黄的路灯,照着这些有各种各样故事的男人女人。
他停在路中央,看着已经变化到几乎认不出的城市,忽然觉得茫然。
应该很熟悉才对,可是,真的很陌生……
站了好久,才朝抬起脚步,向记忆中的街道走去。
有种惆怅在心田滋生。
他经过了一栋大厦,很崭新很光鲜的高楼,大约是才建起不久吧,记得以前这里是间幼稚园,小lou每天牵着他的手,把他送来这里,然后才去上学;那边仍然是公园,只是,里面翻新过,很多东西都不是印象中那些了。
看着眼前的景物,思绪又飘回到游戏里。
还记得提起藏珠时,丹搓是满脸红光的,眼里有骄傲、有宠溺、也有遗憾、还有心痛。
。”“这些年来,我攒下了300金,再过几年,等我再赚700金之后,就能把祖屋赎回来了。等藏珠回来,她就能享上福,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让她受苦。她这个年纪,应该要嫁人,应该有一个帅气的小伙子照顾她
??“我好想念藏珠,好想跟她说,我们就快能回祖屋住了。?
“好想她快点回来。”
其实,当时他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跟丹搓说……藏珠选择了火埋葬自己。
最后,是南宫开口的。
丹搓哭了。
跪在地上,默默流泪。
走着走着,凌路忽然停下。
不远处,有个门牌。
“LU吧。”
一间很小的休闲酒吧。
迟疑了好久,他才走过去,但手碰到玻璃门的那瞬间,仿佛被无形的一股电流击中,让他猛地缩回手,转身就跑走。
可走了十几步,又停下来。在那里站了好久,又回到酒吧前。
隐隐约约能听到里面传来的古典音乐。
很安详的气氛,丝毫吵杂的声音都没有。来这里的,大多都是喜欢安静,想找个地方静静想事的人吧。
记得很小的时候,他的梦想是开一间蛋糕屋,每天做好多好多精致的、漂亮的小蛋糕,小lou说她就会在旁边开一间这样的小酒吧,卖不光的蛋糕,她全要了,然后拿到酒吧里,硬逼着客人买走。
唔,那应该开咖啡屋才对。
嘛,我喜欢喝酒。
可是,以后会没男人要的。
嘻嘻,那就你养咯。
我连自己都养不起……
啊。不怕哦,还可以由小lou,来养小路
浮现在脑子的这幕,让凌路的身子徒然一振。
仿佛有什么东西给予了他勇气,让他握紧拳头,大步大步的朝酒吧走去,脚步从未有过的坚定。
可就在他要拉开门时,有个男人正巧从里面出来,见到他站在酒吧外面,男人愣了愣,堆起个自以为友善的笑容说:
“那家的小孩子啊,这么晚还在最好O街上?小朋友,快点回家吧,小心被怪叔叔拐去卖了。”
凌路怔怔的看着男人,忽然像只惊弓的小鸟,吓得转身跑走。
“搞什么,我有这么吓人吗?”浑然不知道刚刚自己的出现,把一个孩子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打碎的男人,极其郁闷地离开。
?出来。凌晨二点整,凌小lou从LU吧里面?
静悄悄的小巷里,只有昏黄昏黄的灯光,不知道为什么,往日常响起的流浪猫叫声,今天却听不到。
难道是搬家了,去了其它街?
呢?这么想着的时候,凌小lou揉了揉肩膀,她在考虑,是不是该请个工人
?。LU吧其实很小,即使全坐满了,也只不过是十多人。而且,供应的酒水种类暂时不多。更何况刚刚开张,客人也没几个,自己完全能应付过来。只是为什么,明明都是些简单的活儿,却做得腰酸背痛?
二个人太多了,但一个人的话,似乎又有点累。
眼下四顾无人,于是她很不雅地伸个懒腰,用尽全身力气,疲倦的肌肉,因为这样一下子松弛不少。
“呼~”
吐出长长一口浊气,又深呼吸一口深夜的空气。
虽然比起白天,深夜的空气干净不少,但和游戏里那清新爽利的空气对比的话,还是太差了。
息。凌小lou把门闸拉落,蹲下去,锁好之后,这才起身,拍拍手,准备回家休
她的住宅距离酒吧很近,几分钟不到的路程。
可就在她走了没几步时,忽然听到背后响起一个脚步声。在寂静的巷道里,这声音太清晰了,让人想忽视也不行。
击。凌小lou皱了皱眉头,转身望去,然而当她见到不远处,那个穿着牛仔短裤和白色背心的少年时,如遭雷
“小不敢置信的喊道,很小声很小声,仿佛怕音量再大一点点,便会把少年吓跑。
但那个少年,在她望过去时,单薄的身子曾抖了抖,好像被什么妖魔吓着了似的。她一惊,慌张的向后退了几步,而少年也跟她一样,惊慌的退了一步。
住。这个小小的动作,让凌小lou徒然清醒回来,脑子剩下的念头就是转身跑走,然而步子因身后传来的一句话骤然刹
“小lou,妳不要我了吗?”
空空荡荡的小巷里,响起少年落寞的
声音。
灯光照在地下,她怔怔的望着,忽然捂住嘴巴,眼泪止不住的流。
?”年一步一步的走过来,可怜兮兮的说:“妳不要我了吗
怎么可能不要呢?
话。凌小lou猛地转身冲过去,用力抱住凌路,喉咙就像被什么塞住了,哽咽得说不清
?”“怎么会不要呢?小lou怎么会不要小路
被她抱在怀里的少年,似乎显得异常平静,他慢慢的说。
。”“小lou,妳知道吗,从游戏里面,我学懂了好多好多
“人永远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说不定,忽然就会死了呢。”
“好多人都是这样了。”
“也许,明天我也会死吧。”
“谁知道呢。”
。”“呜呜……”凌小lou哭着猛摇头,“傻瓜,怎么会呢,我们一定都会长命百岁的
。”“小lou,我们明天去看爷爷奶奶好不好?好久没送花给他们了,唔……他们一定恼了
“呜……不会的、不会……爷爷奶奶最喜欢小路了,明天就去、明天就去……呜、昨天我还梦到他们了、他们说好想念、好想念小路和小lou。”
?”“小lou,原来生命好短暂的,我们是不是浪费了好多时间
?”“小lou,我会努力忘记那些事的,我也会努力的不怕你,妳不要避开我,好不好
好多年前,他们还是很小的时候,就这样说过。
。”“有了小lou,小路就不怕,有了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