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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回
“……现在报导一则重大事故新闻!在荷花桥十字立交路口发生一桩特大车祸,一辆超载的货车发生意外,木头从车上滚下来,导致前后共九辆车受灾!据统计,出事的十辆车里十三人轻伤,一人死亡……”
“啊啊啊……这不是真的!绝逼不是真的!我没死……”没人能看见,与地面乱糟糟差不多一样的情形,半空之中,一个年过四十的女子正在崩溃大发作,像是精神错乱了似的。
她抱着脑袋用力揪着头发,看着地面自己那血淋淋的身躯被抬走,向来和善的脸上表情狰狞而疯狂地乱叫乱嚷。
而她的身后,仿佛一道无形的力量拉扯着她,不让她冲向地面。
“为什么会死?!为什么?!”一阵高昂尖厉的哭喊声中,疯狂的女人仿佛被拽下万丈深渊,无法控制地往下坠落……
此女名叫连丹,今年四十六岁,单身,有车有房,房子修葺完晾了一个月,昨天她才搬进去的。
她原本出身书香之家,一家五口,父母亲和兄长、姐姐与她,五个心地善良菩萨心肠的大好人组成一个美满的家庭。
可惜的是,一屋子的圣父圣母圣子女们,都是短命鬼。
她十五岁那年,父亲与朋友去攀登世界最高峰,遭意外身亡。
父母一向恩爱,突遭横祸,母亲大受打击,身体变得很差。医生说,如果有百年人参吊命,或许她能多活些时候。若得千年人参一片,她能立即恢复健康,想死也死不了。
为此,连家夫妇一辈子积攒下来的家财和房子几乎全用来买人参了。连父是大学教授,连母是重点高中的一名教师,两人的工资不低。兄妹三人也是学霸,尤其是大哥连舟,他读大学时就已经和两位志同道合的学长一起投资公司赚钱了。
只要肯砸钱,千年的人参没有,百年的还是能买到一些的。当时的连丹正在上高中,家中大小事务全靠成年没多久的兄姐支撑。
逢此祸难,家人并没放弃做好事。
有一次,连丹救下一位走失差点儿被车撞倒的痴呆老奶奶,然后把她送到警察局。
事后,老奶奶的家人,一户高门大家对好心人连丹万般感激。得知连丹母亲身染重病,需要千年人参救命,恰巧他们家还剩几两,便送了她两片。
可惜,当她拿着人参跑回家的时候,母亲却撒手人寰了。
望着伏在母亲床前痛哭的兄姐,连丹整个人的精气神仿佛被体内的一股无力感抽空,一股无力回天的绝望瞬间将她笼罩。
母亲走后的第二年,大哥连舟在一次跳河救人的事故当中,把人救上来了,他却力竭没能上来;二姐是个性情温柔稍嫌软弱之人,亲人相继惨死,后事都经由她一手办理,心神崩溃之下没过两年也病死了。
可恨那两块千年参片已过期,即使全部喂姐姐服下也无半点作用,当时连丹的心痛得简直想跟着姐姐一块走算了。
可是她不能!姐姐临走前,面带微笑地交代她:一定要坚强地活着,代替全家人好好活下去。
她说,这也是妈妈临走前对大家最后的嘱咐。
就这样,与她相依为命的姐姐也走了,只剩下连丹孤单地活着。
仿佛要弥补她一样,受幸运之神眷顾,连丹一直平安健康地活着。她不敢结婚,不知怎的,她老觉得自己头上悬着一把镰刀,握在死神手中的那一把,她担心到头来害人害己。
那些年,她做什么都很顺利。加薪,升职,拥有三五知己空闲时出去泡吧、泡餐厅、压马路……活得相当滋润。
由于家人接二连三的意外,受诅咒似的。为避免各种意外发生在自己身上,居安思危的连丹特意去学了跆拳,她攀得了岩,下得了海,三五个流氓休想近得了她的身……当然,秉持家族良好的传统习惯,继续好事做不停。
而且,为了预防万一,连丹把自己死后所有财产捐赠出去的事情都办了。
还好,她一直活得好好的。
终于,在她过完四十六岁生日的今天,在她以为死神已远离自己的美好时刻,她终于攒够钱把卖掉的旧房子买回来了。这栋房子拥有她太多美好的回忆,失而复得让她兴奋不已。
她积压心头的所有负担在这一刻烟消云散,接下来心跳跳的,想好好谈一场迟来的恋爱。
三兄妹都没结婚,兄姐没能活到三十岁,颇有心理阴影的连丹一直单身。
安逸地过了这么多年,连丹认为危机已除,成家已无大碍。想着,自己都这把年纪了,不求高富帅,但求觅得一个真心人。当人后妈也行,只要人对她好,她保证对人也是好好的。
梦很美……死神却毫无预兆地来临!
她的车子离那超载的车远远的,事故发生时,她只瞄了那边一眼,觉得距离自己太远不足为虑。谁料到一根木头居然在地上弹跳几下,跳过两条车道直接砸在她的车前窗上。
这还不算,它砸了她的车窗被弹到路边的石栏又弹回来再砸一次……她这是非死不可啊!
枉她百般武艺什么意外都防,只可惜百密仍有一疏。
她连家好人一辈子,下场却如此惨烈,令人悲愤。
如果她们一家没做过一件好事,得此结果与人无尤。正如一个信佛的人,如果一生平顺,信仰之力更加深厚;一旦下场不好,怨气倍增。
连丹充满怨恨的凄厉惨叫持续了好一阵子,因无力抗拒那股莫名其妙的拉扯力量,她被逐渐拖向黑暗。最后,神志崩溃的连丹放弃了挣扎,任由灵魂坠落……
——————————悲。惨。命。运。的。分。割。线———————————
浅水之中潮湿地,婀娜芦苇一丛丛;
迎风摇曳多姿态,质朴无华野趣浓。——咏芦苇。
炎炎夏日,夕阳西下时,落霞染红天际。
一条黄泥公路尘土飞扬,几辆摩托车飞驶而过,路人纷纷掩鼻避下江堤边继续赶路。
远有青山,近有江水流淌,岸边一簇簇苇草随风摇曳。远远的,一个戴着斗笠的老翁正挥动一根竹鞭驱赶着一群鹅归去。
天色已黄昏,正是飞鸟归巢的时分。
车子经过扬起的灰尘渐渐散去,忽见江边一簇苇草动了动,从中钻出一个小姑娘来。凭她那双小短腿上斜坡的力度不够,刚跑到一半便成了手脚并用飞快地往路边上爬。
这位小姑娘的身上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薄衫,下身一条薄棉料的红花绿叶灯笼裤,衬得她一双圆润的小玉足特别灵秀可爱。乡下姥姥做的衣裳款式没有半分时尚感,可这灯笼裤的每一针每一线满满的寄托着姥姥对外孙女的期望……期望这条裤子能穿久一点儿。
她身后跟着一条几乎到她肩膀高的狗,一人一犬身手敏捷地从斜坡爬上大路边。
她眨着一双灵动乌溜溜的大眼睛左右瞧瞧,见没车经过了,被完全笼罩在一条红艳艳灯笼裤里的两条小短腿便匆匆横过公路,在对面路的斜坡再一次手脚并用利索地连滚带爬地下去,泛起一小溜的灰尘。
那劲头,带着一股冲锋陷阵的勇猛。
斜坡下边是一片种着农作物的田地,有的种着玉米,有的种着一棵棵圆滚滚的大白菜……正从田垄边飞速奔走的小姑娘身子顿了顿,这些大白菜结实硕大,长相十分喜人,不拔一个实在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于是,她蹲下来使劲左扭右扭好不容易掰下一个,迅速抱在怀里麻溜地逃离作案现场。
路人远远听见,一直跟在身边的大黑狗朝她的背影低低地发出几声嗷呜,像是不满意她的行为。可惜小姑娘不鸟它,偷了菜她拔腿就跑。大狗无奈,只好跟着一块溜走。
一路上遇到几个村里扛着铁锹往家走的老人:
“啊,老秋家的外孙女又摘别人家的菜了!”
“不是说城里长大的丫头吗?咋那么喜欢随便摘别人家的菜呢?我儿媳妇她大姑姐家养的丫头们一个个懂事得跟电视里头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似的。”
“小孩子贪新鲜嘛!城里人啥都没见过,听说城里有一部电视(老人家的意思是指电脑)专门供孩子上去偷菜,里边的菜全是假的,可怜哪!我老表家去年来了一个城里孩子,看见一垄长得鲜活的小葱,大惊小奇地嚷了好几天,还说什么拍照给同学们瞧。啧啧,少见多怪。”
“呵呵,城里人惨哪!”
“可不是……”
抱着菜的小姑娘很淡定地从他们跟前跑过。她旨在偷,有没人看见对她而言意义不大。
很快,小姑娘回到一堵高高的院门前,推门进入没多久——
“阿宝!你又偷菜?!这次是偷谁家的?给我站住,你个熊孙!!”一个气急败坏的怒吼声传出院子,然后又是一场鸡飞狗走的混乱杂音。
第2回
这个喜欢偷菜的小姑娘在一个月之前姓姚,名秋宝,昵称小秋秋。
她的父亲叫姚乐平,大都市里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富二代;母亲叫秋莲,偏僻小山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二代。
而今天,小姑娘随了母姓,就叫做秋宝。
当然,她还有一个身份,连丹,一位年过四十的老女人。
连丹从黑暗中醒来时,发现自己居然没死,还重生了。真正的小姑娘离开了,她曾伤心地与连丹话别,说这里的爸爸妈妈不喜欢她,所以把这对爸爸妈妈让给连丹真是不好意思~。
这丫头是一枚小吃货,出于内疚,她好心地把自己去过的、有好吃的地方给连丹普及了一下,深恐这位来代替自己受罪的阿姨以后受了委屈找不到吃的。然后,小姑娘在某些力量的引领下到下一站好人家投胎去了。
对于重生,连丹并不乐意,上辈子的惨痛教训让她完全失去生存的意义。何况亲人全都不在了,独自一人每天活得提心吊胆,她累了。既然已死,她现在只想找到那位主宰命运的家伙好好谈谈人生。
但是,不管愿不愿意,成了一名七岁小屁孩已经成为事实。当然,想死的话有很多办法,但她鄙夷自杀这种行为,那代表着懦弱。她前世过得孤独,却活得率性而优雅。
她无法改变惨死的命运,精彩的人生却一直掌握在自己手里。
所以,当她一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成了一个小屁孩,尤为惊讶。为搞清楚自己现在处于一个什么情况,生气崩溃什么的她也就顾不得了。
小姑娘所处的时空、时间都跟连丹生活的一样,只是地方不同。小秋宝的原住址叫安平市,连丹住的地方名叫平州市,两个地方相隔遥远,坐飞机至少得好几个小时才能到。
先说说这个秋宝的未了心事,很奇怪的,小丫头死后最惦挂的人居然不是父母,而是一名叫做子桑哥哥的小男孩。
从小,家中的大人们常说他是她的未婚夫,她长大以后是要嫁给他的。
对于一枚小吃货来说,这事太深奥了,不懂。
她只知道,每年都会有两天的时间与一个小哥哥在视频里见面,然后互相吹嘘什么好吃。每一次,小男孩说完哪个好吃,如果她喜欢的话,第二天就会有一份国际速递送到她面前。
当然,这只是两个小屁孩,脑子里装的全是吃的,与浪漫情事无关。
这段关系,小丫头到死都是云里雾里。连丹来了之后,迅速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原来,那位子桑哥哥确实是她的未婚夫,两人是同一年出生,日期只差了一天。子桑小子是农历的八月十五,而秋宝是十六,正是两人视频相见的日子。
这段姻缘是在秋宝的百日宴订下的。
对方来得莫名其妙,若不是秋宝的大伯父认出一起来的还有两位京里的高官,大家还以为来了一群捣乱的家伙。
没人知道子桑家族来自哪里,为什么会看上秋宝。可有一点大家都很清楚,能请来京城高官作媒的绝非一般人家,而且对方还给姚家的企业注入一笔可观的资金当见面礼。
当时,子桑家的代表宣称,他们家的小少爷与姚家大小姐订下婚约。当时的姚父其实早就有了一位长女,可惜那是私生女,上不得台面,更别说对外公开了,所以一直没提起过。
两家订婚之后,双方小朋友没正式见过面。每逢两人生日的那两天能通上视频,两位小朋友凑一块就是说玩的吃的。小男孩很嗜睡,每次都是说着说着就先睡着了,视频才算结束。
严格地算起来,两人每年的两次视频,都比小姑娘与亲生父母相处的时间还要多。所以,秋宝小姑娘最挂念这位子桑哥哥一点儿也不奇怪。
她临走前恳求连丹:“子桑哥哥说今年要来看秋秋,可是秋秋等不到了。姨姨告诉子桑哥哥,秋秋走了,以后再也不能陪他吃蛋糕了。”都说小孩子忘性大,有些事情她却偏偏记得很清楚。
小事一桩,当时意识处于混沌的连丹点点头,小姑娘这才放心地离去。
接下来,该说说小姑娘的身世,和被养成一枚天真小吃货的始末。
这辈子,秋宝的父母健在。一个在城里拼命,一个在城里拼爹,两人已经离异三年。小秋宝原先一直跟着父亲过,是姚家名副其实的小公主。
秋莲是她亲妈,姓秋。
姚爸当年因为爱惨了妻子,将两人的爱情结晶结合两人的姓氏为名,宝的寓意是指这孩子是夫妻俩的珍宝。
秋宝的父亲姚乐平是一个出名风。流的公子哥儿,他英俊潇洒,出手豪气大方。男人对他拍马奉承,女人对他万般追捧,日夜流连醉卧花丛中。他与秋宝的妈秋莲在大学时相识,两人一见钟情,相识半个月后行文定之礼,两个月不到就迫不及待地结了婚。
在爱情的面前,男人荒唐的过往一点儿都不重要。女人一向认为自己会是风。流浪子的最后终结者,秋莲也不例外。
在两人大学毕业前,秋宝降生,两人都视她如至宝。
姚老爷子有三个孩子,头两个是女儿,只有姚乐平这么一个小儿子,自然是十分看重。所以,虽然秋莲只是一个农二代,姚家仍然开明地接受了,也很疼爱秋宝这个孙女。
当然,男人的疼爱一向靠不住。
秋莲的幸福生活只过了四年就到头了,不是因为姚乐平在外边有多少个女人,而是姚乐平在有心人的挑拔之下认为妻子在外边有了男人。因为秋莲与一个男性朋友在外边喝了杯咖啡,回家就挨了丈夫一巴掌,自尊心强的秋莲一气之下提出离婚。
夫妻俩都是个性骄傲的人,不会因为孩子而委屈自己,所以两人真的离了。
姚乐平没有亏待前妻,不但分给她一千万,还附上两幢房产。他是近两年才去公司正式上班,除了家中长辈给他的那些,真正属于自己的财产并不多,能分这么些也是仁至义尽了。
这一点秋莲也明白,并不多加纠缠。姚家要求留下姚秋宝,因为那是姚家的种。秋莲也认为女儿跟着父亲过会比较幸福,于是抛下女儿,自己提着行李头也不回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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