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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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崛起-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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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张少帅,在下有失远迎,还请恕罪!”孟鸿荣连忙拱手鞠躬。

    张学良微笑接受,于凤至笑道:“孟老板不必见外,小冬是我认的妹妹,都是自家人。”

    这边正聊着,孟鸿群对妻子纳闷儿道:“咱家老大在天津住了两三年,居然攀上张家的关系,她怎么都瞒着不说啊?”

    张云鹤见周赫煊一直站在旁边,虽然不说话,但似乎跟张学良很亲密的样子。她也是精明人,居然就此猜出大概:“女儿能认识少帅,恐怕还要多亏那位周先生,他是咱家老大的心上人。”

    孟鸿群眉头一挑,似乎有些担忧女儿的婚姻问题。

    张云鹤劝道:“你就别多想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戏班子刚来北方,立足未稳,能有少帅撑腰支持,何尝不是件好事?”

    “你说得也对。”孟鸿群无奈道。

    戏班子属于社会最底层,表面风风光光,可若是没有靠山,那就谁都能欺负他们。

    特别是孟小冬不但戏唱得好,而且姿色动人,在汉口时就被军阀看上,所以才急匆匆北上天津隐居。去年孟小冬拜白玉昆为师,在跟随师父前往济南演出时,又被张宗昌相中。幸好当时要打仗,张宗昌被张作霖急电招去,这才躲过一劫。后来白玉昆搬往济南定居发展,邀请孟小冬一起过去,孟小冬因为害怕张宗昌都不敢随行。

    今年孟小冬又被褚玉凤强请,亏得有周赫煊帮忙才化险为夷,这都是没有靠山的缘故。

    现在孟小冬攀上少帅夫妇,戏班众人自然大喜过望。孟鸿荣甚至已经在考虑,是不是该把台柱子的身份让出来,改由孟小冬来做当家人(名义上的)。

    “唉哟,稀客,稀客!”

    新明戏院的老板刘广顺,听到风声连忙赶来,堆出满脸笑容拜见道:“张司令,张夫人,在下新明戏院老板刘广顺。二位尊客驾临此地,真令本戏院蓬荜生辉,刘某三生有幸!”

    刘广顺也是妙人,居然知道张学良喜欢别人称呼他军职,特别喊了个“张司令”来讨好。

    张学良笑道:“好说,刘老板客气了。”

    刘广顺趁机道:“在下略备酒菜,司令若有闲暇,不如移驾小酌两杯。”

    “我还有事,先告辞了。”张学良可不给对方攀关系的机会。

    “我送您!”刘广顺连忙跟上。

    等张学良离开,周赫煊才微笑道:“小冬,恭喜你演出成功。”

    李寿民也说:“小冬,你那出《定军山》,唱得已经炉火纯青了!”

    “谢谢两位大哥,我还有颇多不足,需要继续改进。”孟小冬说话时,含羞带笑地望着周赫煊。

    朱湘对京剧不感兴趣,对戏班道具却颇为好奇。他把这地方当成自家卧室,到处瞎转悠,不多时居然把口髯戴上,捋着长胡子招摇踱步。

    “咯咯咯!”

    孟幼冬指着朱湘放声大笑,童声童气地说:“你好调皮!”

    朱湘蔑视权贵,看不起平辈人,却对小孩子格外喜欢。或许是他心中还保留着童真吧,居然跟孟幼冬玩得不亦乐乎。

    郑证因却盯着墙角的花枪看,终于忍不住好奇走过去,提到手上拎了拎,不屑道:“原来是样子货,打人都打不疼。”

    孟学科是练武生的,一手花枪耍得特别溜。他听到这话,立即反驳道:“才不是样子货,我们也是有真功夫的。我爷爷在天平天国当了十多年兵,还跟着英王打仗,他的枪法可厉害了!”

    “呵呵,接招!”

    郑证因笑了笑,突然抬枪爆刺。只见枪影闪动,枪尖擦着孟学科的头皮划过,扎在其头顶的假发当中。

    孟学科被吓得呆立当场,好久才缓过神来,崇拜道:“你好厉害,教我使枪吧!”

    “我的枪法可不是用来表演的。”郑证因摘下花枪,扔回墙角,慢悠悠走到周赫煊身边。

    戏班演员们看着郑证因和戴胡子玩的朱湘,一个个呈现无语状态,心想:小冬的朋友怎么尽是怪人啊?

    周赫煊好笑道:“子沅,别玩了,把胡子还给人家。”

    孟小冬忍俊道:“没事,朱大哥要是喜欢,以后可以经常来戏班耍子。”

    刘广顺把张学良夫妇送出大门,又麻溜地跑回来,对周赫煊说:“周先生,刚才怠慢了,恕罪恕罪。”

    “刘老板客气,走,我请大家吃饭!”周赫煊豪气道。

    刘广顺抢着说:“我来请客。”

    三十多号人前往隔壁的酒楼,戏班演员们跟在后面。大人表现得很沉稳,但几个小辈却忍不住,不时地窃窃私语

    “小冬姐真行啊,连奉军少帅和北大校长都跟她是朋友!”

    “以后咱们春和班可有好日子过了。”

    “那个周先生长得又高又大,真是英俊。”

    “妮儿,你可别乱想,那是我未来大姐夫!”

    “真的?周先生是小冬姐的相好?”

    “别瞎说,什么相好,现在都叫自由恋爱。”

    “……”

    不知不觉间,孟小冬似乎成了戏班子的顶梁柱,就连长辈们跟她说话都客气了许多。戏曲造诣深厚只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认识大人物。

    酒过三巡,快散场时。

    “小孟七”孟鸿荣认为北大校长必然学识渊博、书法高明,恳请道:“周校长,我春和班刚搬来北边,还请先生赐下墨宝,题写班名。”

    “写毛笔字?”周赫煊一脸懵逼。

    真是报应不爽啊,他到处找人讨要墨宝,现在终于轮到自己了,可惜他的毛笔字实在不能见人。

106【去东北】

    周赫煊实话实说,笑道:“我的字儿可写得很差,孟老板真的要?”

    孟鸿荣以为他在开玩笑,喜道:“多谢周校长赐字!”

    朱湘可是见过周赫煊那蚯蚓乱爬的书法,这家伙唯恐天下不乱,起身大喊:“掌柜的,拿笔墨来!”

    这是间中式酒楼,账房记账用的就是毛笔,很快就拿来笔墨和砚台,只有找宣纸费了翻功夫。

    听到动静,掌柜和客人们都过来凑热闹,纷纷打听周赫煊是什么来头。

    众人把菜盘端开,又吩咐店伙计擦干净桌子,把正位让给周赫煊。

    “周校长请!”孟鸿荣恭敬地说。

    “春和班是吧?”周赫煊握着毛笔问。

    “是。”孟鸿荣隐约感觉有点不对,因为周赫煊握毛笔的动作颇为生疏。

    周赫煊提笔凝神,稳稳站于桌前,一副大书法家做派。

    有个食客悄悄问:“这位先生是谁啊?”

    春和班的人答道:“这是北大的校长周赫煊先生!”

    “原来是北大校长,难怪派头十足。”

    “我知道周赫煊,他是写《大国崛起》的大学者。”

    “周先生的书法肯定精妙绝伦,待会儿我也求一副。”

    “就你?省省吧,周先生的墨宝可是一字难得。”

    “……”

    就在大家的议论声中,周赫煊下笔如神,一气呵成,在宣纸上写下“春和班”三个大字。

    “嘶!”

    众人倒吸凉气。

    场面死一般寂静,都被他惊天地泣鬼神的书法给惊呆了。

    “不拘一格,真是好字!”只有朱湘大笑着喝彩。

    周赫煊颇为谦虚的说:“孟老板,我写得不好,还请见谅。”

    听了他这话,大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实诚人啊!说写得不好,就写得不好,决不食言。

    孟鸿荣只想哭,但偏偏还得笑,笑得跟死了老妈一样,拿起那墨迹未干的宣纸说:“好……呃,好字,好字,呵呵。”

    周赫煊穿越前习惯使用电脑,别说毛笔,就是硬笔字儿都跟狗爬似的。

    眼前这三个字怎么说呢,横竖撇捺七歪八扭,大概比旧社会的蒙童要好些。如果拿来刻牌匾,那真的要丢死人了。

    孟小冬忍俊不禁,笑着帮忙解释:“三伯,周大哥从小生活在南洋和西洋,习惯写洋文。你让他写毛笔字,实在是强人所难。”

    “原来如此,是我冒昧了。”孟鸿荣赔笑道歉。

    众人一听,随即释然。

    原来是个假洋鬼子!

    周赫煊也不觉得丢脸,招呼店伙计重新摆好酒菜,高喊道:“都别愣着啊,继续喝酒!”

    “对,喝酒,”李寿民拍手笑道,“赫煊真有魏晋遗风,不拘泥于形骸。”

    周赫煊大笑:“你是想说我不嫌丢人吧?”

    “哈哈,正是此意。”李寿民乐道。

    周赫煊认真地对孟鸿荣说:“孟老板,我们这几个里头,毛笔字儿写得最好的是寿民兄,其次要数子沅老弟。我刚才那副字纯属献丑,你也别当真。想要求字的话,找他们两个写,保证妥帖。”

    原本很尴尬的气氛,因为周赫煊这个当事人毫不在意,其他人也就没再多想了。大家反而觉得很有意思,特别是那些围观看客,把刚才发生的事当成趣闻。以后跟人聊天,他们估计会说:别看北大校长学问大,那毛笔字还没我写得好。

    这件事还流传颇广,甚至连南方的章太炎都有所耳闻。等明年周赫煊厚着脸皮找章太炎求字时,一向吝啬墨宝的章老先生,居然大笑着挥毫急书,写给他一篇近百字的长幅。

    酒足饭饱,周赫煊跟李寿民、朱湘勾肩搭背,醉醺醺的下楼去。唯有沈从文自制力很好,微醉则止,临走时由他搀扶着已经喝上头的郑证因。

    孟小冬把他们送到楼下,微笑说:“谢谢周大哥。”

    “谢什么,都是朋友。”周赫煊笑道。

    张学良、于凤至夫妇,还有今天没来的冯庸,都是周赫煊帮孟小冬邀请的。再加上请新明戏院老板吃饭,效果应该非常不错,估计明天就会传出风声孟小冬是少帅罩着的。

    孟小冬心里明白,所以对周赫煊愈发感激,这个男人总是在帮她。

    “黄包车!”

    孙家兄弟的声音打破气氛。

    孟小冬捋了捋额前秀发,扶他们上车坐好,挥手道:“几位哥哥慢走!”

    “回吧!”周赫煊转头笑道。

    黄包车越行越远,张云鹤不知何时已经站在女儿身后,满意地说:“这位周先生人品不错。”

    “我自然知道。”孟小冬抿嘴道。

    ……

    翌日。

    周赫煊没有去报馆上班,直接前往冯公馆,探望病重的冯老爷子。

    冯庸整个人都显得萎靡不振,他虽然是个喜欢恶作剧的浪荡公子哥,但却重情重义,对朋友很好,对父母更是孝顺。

    “老爷子病况如何?”周赫煊问。

    冯庸摇头道:“昏迷了两天,医生说已经不行了,让我准备好后事。”

    周赫煊安慰道:“说不定有奇迹发生呢。”

    “但愿吧。”冯庸叹了口气。

    就在此时,女佣突然急匆匆跑来:“少爷,老爷醒了!”

    “真的?”冯庸也顾不上周赫煊,慌慌张张跑进冯德麟的卧室。

    周赫煊快步跟去,只见冯德麟躺在床上,双眼虚睁,想要开口说话,却又中气不足,隐隐吐出两个字:“回……家。”

    “回东北?”冯庸问。

    “辞官,回家。”冯德麟眨眨眼。

    “爸,我听你的,以后都不做官了。”冯庸抹了把泪。

    冯德麟欣慰地笑笑,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冯庸大喊道:“来人,备车,回北镇!”

    周赫煊提醒说:“老爷子恐怕经不起旅途奔波。”

    “不管了,这是他老人家最后一个心愿,”冯庸转身对周赫煊道,“待会儿我写封信,辞去东北空军司令职务,你帮我转交给六子。”

    “好。”周赫煊答应说。

    冯庸这个空军司令,是张学良推荐提拔的,空军事务也基本上是少帅过问,所以他现在要向张学良辞职。

    当天下午,冯庸就带着父亲返回北镇老宅。仅仅两天后便传来消息,冯德麟病逝了。

    张作霖、张学良父子立即赶往奉天,周赫煊做为朋友,也实在不好视而不见。他把报馆工作托付给李寿民,带着孙家兄弟乘火车沿京奉线直奔东北。

107【一把火】

    奉天城内,送葬队伍排了几百米远。

    冯德麟的葬礼中西合璧,既有汽车开道、军队护送,又有传统的花幡旗伞、钱罗引吊。专门负责抬纸人纸马纸轿的,就足足有三四十人,一路上哭声震天,到处抛洒着纸钱。

    灵柩沿着城中主干道,直往南门而去。

    奉天南门乃是凯旋门,只有打了胜仗,或者举办庆典才能走。自明末大将李成梁后,冯德麟是几百年来第一个从南门出殡的。

    事实上,冯德麟死于北镇老宅中,为了风光大葬,遗体才运到奉天城来出殡。

    张作霖亲自主持葬礼,做了几天水陆道场,又开了隆重的追悼会,这才把遗体送往城外安葬。

    冯德麟盖棺入土后,张作霖父子连夜返回天津,但葬礼却还没结束。

    张作霖说了要风光大葬,按照他的意思,葬礼必须办足七七四十九天。所以在北镇老宅那边,接下来几十天都要摆流水席,还要开白事堂会,请戏班子来唱大戏。

    台上咿咿呀呀唱着,台下的客人吆五喝六吃饭痛饮。这场面不像丧事,反倒像在办喜事。

    周赫煊默然坐在饭桌上,看着热闹的堂会,突然感觉很荒唐诡异。

    这个葬礼靡费无度,估计要花十多万大洋。而在冯家庄园外,农民们却艰难度日,马上就要闹春荒了秋粮将尽,夏粮未收,正所谓青黄不接。

    而农民们的态度也值得深思,他们很多借过冯家的钱,被冯家占过地,被冯家催要过租子,按理说应该怨恨冯家才对。

    但丧宴的流水席却冲淡了仇恨,因为不要钱,大家可以来敞开肚皮吃,一吃就是四十九天。附近的农民庄户一个个吃得红光满面,嘴里念着冯老爷的好,似乎冯德麟生前是个大善人。

    “赫煊,照顾不周,你不要介意。”披麻戴孝的冯庸走过来说。

    周赫煊道:“你重孝在身,就别管我了。以后有什么打算?”

    冯庸说:“我已经辞去军职,以后就留在东北办学校。不但要办免费小学,还要办免费大学。”

    果然历史还是回到原来的轨迹,冯庸那个大学,几年下来就能让他散尽家财,不过也为中国培养出一批理工科人才和抗日义勇军。

    流水丧宴开到第三天,就在周赫煊即将返回天津时,冯庸突然召集方圆十里八乡的农民。

    冯庸站在开堂会唱大戏的舞台上,脚边是几个大箱子。他掀开箱子说:“这里都是大家的借款欠条和未收的佃租凭据,以前我老冯家有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诸位父老乡亲不要计较。从今往后,咱们两不相欠。来人,把火盆拿来!”

    在周赫煊惊讶的目光中,冯庸把那些借条和佃租全部点燃,扔进铁盆一把火烧掉。

    “我草,牛逼!”周赫煊不禁低声自语。

    庄户佃农们也惊呆了,随之而来的就是狂喜。突然有农民跪地磕头,大呼道:“冯老爷仁义,冯老爷长命百岁!”

    呼啦啦跪倒一大片,诚心诚意地给冯庸磕头,好多人是一边哭一边笑。这把火对冯庸而言无足轻重,对他们来说却关乎身家性命,有人可能因此不用卖儿卖女。

    周赫煊好笑地摇摇头,他在想如果换成自己,会不会有冯庸那般气魄。

    烧的都是钱啊,几大箱子!

    农民们长跪不起,冯庸烧完债据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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