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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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崛起-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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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给不给,我看没看够呢。”手里拿着情诗的女郎连忙逃开。

    张乐怡起身去追,却被姐妹们有意作弄,一个传给另一个,就是不让她碰到,众女子欢笑着闹做一团。

074【差事】

    舞会结束,客人们陆陆续续坐车离开。

    张乐怡手里握着张恨水的小说,眼睛平视前方,看都不看周赫煊一眼。

    冯庸笑道:“张小姐住在利顺德饭店,赫煊你送她回去吧。”

    “不用!”张乐怡断然拒绝。她今晚被人臊得慌,若是再接受周赫煊护送,那不就坐实两人的关系了吗?

    “那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冯庸冲周赫煊眨眨眼,自己钻进小汽车里,吩咐司机开车闪人。

    张乐怡穿着一条白色洋裙,两只手臂都裸露在外边。夜风吹来,她感觉有些冷,不由双手交叉护住胸口,手掌在胳膊上摩擦取暖。

    周赫煊见状也不说话,脱下自己的西服给她默默披上。

    “谢谢。”张乐怡没有拒绝,甜笑着紧了紧衣服。

    “乐怡,明天你有空吗?一起去看电影吧。”周赫煊自来熟的发出邀请。

    张乐怡摇头说:“明天我就坐船回南京了。”

    “那真是遗憾,”周赫煊有些失望地说,“我会常给你写信的。”

    “谁要你写信,”张乐怡笑着噘噘嘴,突然招手喊,“黄包车!”

    周赫煊吩咐孙永浩道:“永浩,你送张小姐回旅店。”

    黄包车只有一辆,张乐怡坐着,孙永浩只能跟在后边跑。车子行了十多米远,张乐怡才回头朗声笑道:“周先生再见!”

    “再见!”周赫煊挥手的时候,心里其实在琢磨如何坑褚玉凤。

    车夫埋头疾奔,嘴里喘着悠长而有节奏的气息。

    张乐怡感受着西服上传来的温热,忍不住抬起领口闻了闻,有淡淡的皂角味道。她翻开《春明外史》,借着昏暗的路旁灯光,反复默读信笺上的情诗,脸上不知不觉就浮出甜蜜的微笑。

    回到饭店,张乐怡先是去给父亲通报平安:“爸爸,我回来了。”

    “嗯,玩得还开心吧?”张谋之点头道。

    “挺开心的,认识不少新朋友。”张乐怡说。

    张谋之突然瞥见女儿身上的西服,不动声色问:“谁送你回来的?”

    张乐怡面不改色地回答:“一个朋友的随从。”

    “早点休息,明天还要坐船。”张谋之没再刨根问底。

    “那我回房去了。”张乐怡捧着小说脚步轻快,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曲调。

    等女儿离开,张谋之的脸色才阴沉起来。如今局势风云变幻,谁都不知道未来会如何发展,张谋之身在南方,是更倾向于国党的。他认为自己的女儿才貌双全,至少也得嫁给国党高官或者权贵公子才体面,可不赞成女儿随随便便找个男人自由恋爱。

    张乐怡回房后,小心翼翼地把西服折叠放好,然后又把夹着信笺的小说藏在行李箱中。她有写日记的习惯,摊开本子写道:

    “9月12日,星期天,晴。

    今天和冯庸先生一起去参加舞会,认识了许多新朋友。

    周赫煊先生也在,他跟我想象中不一样,长得高大英俊,笑起来很有男人魅力。他说话风趣幽默,常常逗人发笑,还讲了一个关于人和鬼魂的爱情故事……

    这位周先生又特别讨厌,竟然当众给我写情诗。虽然他写的诗很不错,但实在太唐突了,应该私底下传给我才对……

    他正是我喜欢的那种成熟博学的男人,真是好烦恼啊,要不要接受他的追求呢?一定不能马上答应。他还说要给我写信,就当做是对他的考验吧。如果一年内他写的信能凑齐100封,那我就答应他。如果不够数目,哼哼,本小姐才不理会呢!”

    第二日清晨。

    张乐怡随父亲来到八号码头(后世天津港三公司泊位),在候船的时候,她不断回头张望,期待从拥挤的人潮中看到一张熟悉面孔。

    “有朋友要来送你?”张谋之问。

    “没有啊。”张乐怡笑着掩饰。

    张谋之看着女儿那欲盖弥彰的样子,心头愈加不快,只想快点回到南方,早些安排好一桩婚事。

    “污~~~”

    轮船汽笛声响起,乘客们开始上船了。

    张乐怡踱步踏上舷梯,最后一次回身望去,猛然看到送行人群的最前方,周赫煊正在朝她招手微笑。

    张乐怡心头跟吃了蜜一样,欢快地跑进船舱。

    张谋之好奇地探查究竟,可惜下面人太多,他搞不清谁在给女儿送行。

    轮船还没,周赫煊便悄悄离开港口,坐车前往冯公馆。

    东北老牌军阀冯德麟正在院子里散步,身上穿了件绸衫子,手里把玩着两个核桃。他的身体状况似乎不大好,走起路来还得杵拐杖,身边随时跟着佣人防止摔倒。

    周赫煊半道上停下,问候说:“伯父你好!”

    冯德麟眯着眼瞅瞅他:“你是小五的朋友?”

    周赫煊笑道:“老爷子,我叫周赫煊。”

    冯德麟点点头,拐杖朝里面一指说:“进去吧,小五在二楼。”

    周赫煊拜别这老头儿,在冯府佣人的带领下来到冯庸书房。

    冯庸正翘着二郎腿在看报纸,一见周赫煊,立即让人去传话:“把侯忠国叫来!”

    周赫煊也不客气,自个儿坐下拿盘里的果子吃,问道:“侯忠国就是那位神枪手?”

    冯庸点头说:“他以前叫侯七,匪号‘三山好’,东北的绿林响马,枪法准得很。当年剿匪的时候,可是让六子吃了不少苦头,一人一枪在林子里,打得一个排的新军不敢露头。”

    “厉害!”周赫煊由衷赞叹。

    周赫煊很快见到那位东北大胡子,结果让他非常意外。这大胡子脸上并没有胡子,长相清秀倒像个读书人,不知情的根本猜不到会是马匪出身。

    “冯司令。”侯忠国抬手敬礼,动作很随意,吊儿郎当的完全没有军人气度。

    冯庸点头说:“坐吧,交给你一个差事。”

    ……

    杜府。

    杜笑山愁眉苦脸,他不是没杀过人,但还真没杀过名人。

    像周赫煊这种名满全国的大学者,一旦被暗杀,那就跟捅马蜂窝一样。如果舆论压力过大,北洋政府甚至会组织专门的调查组,前来天津办案。

    若是在租界出事,洋人还得插一脚,那就更麻烦了。

    偏偏周赫煊还是张学良的人,而如今政府的主人又是张作霖,案子查起来绝对不会敷衍了事。

    到时褚玉凤肯定置身事外,杜笑山多半得背黑锅。但褚玉凤的命令又无法违抗,否则杜笑山就没法在天津城混了,真真让他两面为难。

    “老爷,人带来了。”心腹禀报道。

    杜笑山颔首说:“让他进来。”

    一个穿着短褂的青年进屋便磕头:“小人马六拜见杜老爷!”

    “起来吧,”杜笑山打开手里的木箱子说,“拿去。”

    马六双手捧过木箱一看,只见里面尽是白花花的大洋,银子堆里还放着一把手枪。他把枪别在腰间,问道:“杜老爷,要杀谁?”

    杜笑山说:“里面是1000大洋,我会帮你买好船票,你开枪之后立即离开天津。还有,尽量别把人打死,胸口以上的地方不能打。”

    “啊?”马六没听明白。

075【侯七VS马六】

    马六本名马奎,九年前河北发大水,他随父母举家逃难来天津。

    父亲和两个弟弟,分别饿死病死在半路上,妹妹也被卖给人牙子换粮食。好不容易逃至天津,母亲也撒手去了,只剩下马六一个人苟活于世。

    当时杜笑山还只是南善堂老板,并未合并组建八善堂。

    南善堂做为慈善组织,主要救济两类人:一是寡居守节的孀妇(提倡贞洁本分),二是贫寒穷苦的文人(赚取名声口碑)。

    但遇到大灾大荒之年,南善堂也会赈济灾民。

    如此说来杜笑山还是个大善人。

    果真这样吗?呵呵。

    灾民一来,杜笑山便趁机组织赈捐活动,甚至还邀请戏班子来义演。至于所募集的赈灾善款,南善堂的股东们分一些,当官的分一些,再留一些做南善堂行政经费,真正用到灾民身上的不到两成。

    马六不清楚其中猫腻,他只知道自己快饿死冻死时,是杜老爷给的粮食和棉衣让他活下来。

    马六以前当过兵,逃兵。

    不是他自己想逃,而是敌人杀过来时,大家伙儿突然发现排长不见了。紧接着几个班长也脚底抹油开溜,他们这些大头兵只好跟着跑,然后带动兄弟部队一起跑,漫山遍野全是溃兵。

    马六足足逃了半日,停下来时发现枪没了,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扔掉的。他不敢再回部队,便一路偷抢乞讨回到老家,结果又碰到百年难遇的大水灾。

    在天津活下来后,马六便做了混混。他敢打敢拼,暗地里给杜笑山当狗,在天津南市一代很吃得开。

    杜老爷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杜老爷让打谁,自己就打谁,杜老爷让自己杀谁,那谁就必须死这是马六朴素的道德观念。

    更何况还有钱拿,足足1000大洋啊!

    马六信不过洋行,他把装钱的箱子埋在城郊,只等杀了人后再取出来跑路。

    一切准备妥当,马六乔装成卖水果的,在路边上整整守了六天,终于看到目标出门。

    “唉哟,我闹肚子,你帮我看着摊啊!”马六对旁边擦皮鞋的说。

    “行,你去吧。”擦皮鞋的满口答应。等马六一走,这人立即偷几个苹果藏在怀里,准备晚上拿回家给老婆孩子吃。

    目标乘坐的黄跑车明显在绕路,马六在后面疯狂追赶,累得像条死狗,气喘吁吁抱怨道:“这些拉车的,都他娘属兔子,跑得真快!”

    追了大概40多分钟,目标终于在一栋洋房前停下。

    马六没有立即动手,因为这里行人稀少,不方便逃跑。还有就是,他已经累得双腿发软,必须得先歇会儿。

    “呼呼呼呼!”

    马六藏在街边角落里,双手撑着膝盖,弯腰下蹲疯狂大喘气。

    小洋楼里出来一对洋人夫妇,跟目标有说有笑,然后又坐着黄跑车继续往南而去。

    “还……还跑啊!”马六在奔跑过程中,突然回想起自己的从军生涯。那时一打仗就跑,不是跑着追敌人,就是被敌人追着跑,同袍们一个个都是长跑健将。

    又跑了一阵,由于前方街市繁荣,黄包车的速度终于慢下来。

    马六感觉自己机会来了。

    ……

    侯七坐在楼顶无所事事,跟马六的累成狗不同,他是闲得蛋疼。

    想当初做马匪的时候,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多痛快。他娘的突然蹦出个张少帅,带着一支新军在黑龙江到处剿匪,官军兵力占优、武器先进不说,居然还无耻之极的用火炮。

    侯七麾下总共也才两三百号人,足足被山炮轰了半个钟头,整个寨子被炸得稀巴烂。

    炮轰结束后,人倒没死几个,但兄弟们都被吓坏了。仗没法打,只能趁夜收拾细软,从山间小道偷偷逃跑。

    可惜少帅太过鸡贼,居然还在山下埋伏了部队,侯七带着兄弟们兜头就撞进去。

    一顿机枪扫射,马匪瞬间倒毙四五十个,侯七吓得胡乱逃进林子里。他仗着东北密林和神枪术,一个人压着追他的整个排打,最后子弹打完才终于被俘虏。

    少帅惜才,没有杀他,反而邀请他担任新军的射击教官。

    侯七就这么被迫当了一年兵,实在不适应少帅新军的严厉军法和军规。在接二连三违反军纪后,他终于如愿以偿的离开军队,被冯庸招去做了身边侍卫。

    今天的任务,对侯七来说太简单了。

    冯庸让他开枪打英国人的腿,别说是腿,就算让他打目标左边的卵蛋,他都不会失手打到右边那个。

    侯七看着天空的云彩,突然想起东北的白山黑水。他不喜欢天津,这里就像个大笼子,把人关在里面透不过气。他想回东北,在雪原密林中无拘无束,纵马奔腾,畅意快活。

    侯七看到街上一对情侣挽手走过,忍不住啐道:“不知廉耻!光天化日勾勾搭搭。”

    骂完之后,他又突然想:老子已经32岁了,是该找个婆娘结婚生娃。要是哪天被人弄死,好歹还能留下个种,去了阴曹地府也有脸见爹娘。

    爹啊,娘啊!

    侯七的爹娘已经死了快二十年,那时日俄两国在东北大战。俄国人为了肃清奸细、隐藏行军路线,把他们整个村子都杀光,侯七躲在菜窖里才逃过一劫。

    他恨死了俄国人,于是加入抗俄队伍给日本人做事。结果发现日本人也不是啥好鸟,欺负起中国人来比俄国人还狠,侯七愤慨之下,干脆投了马匪当绿林好汉。

    来了!

    侯七双眼一眯,瞳孔微缩,拿起身边的步枪上膛瞄准。

    ……

    今天正是周末,繁华的街道上人流如织,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几辆黄包车奔跑而来,行人纷纷主动让道。

    就在此时……

    “砰!”

    一声枪响。

    这是侯七在开枪,准确命中英国医生的大腿。

    “砰砰砰!”

    又是三声枪响。

    这是马六在开枪,他的枪法就要逊色许多,再加上手枪的准头不好,第一枪直接打飞了,流弹打中一个街边倒霉蛋的屁股。他已经顾不得杜笑山的告诫,第二枪打中周赫煊的肩膀,然后发狠再次扣动扳机。

    “先生小心!”孙永振跳下黄包车,猛地朝周赫煊扑去。

    最后一枪命中孙永振的后背。

    “妈拉个巴子,还有人浑水摸鱼!”侯七在楼顶看得真切。他扔掉步枪和一张照片,然后飞快下楼,朝着马六逃跑的方向追去。

    而整个街面,此时已经乱作一团。

076【卸磨杀驴VS兔子咬人】

    “杀人啦!”

    街上的行人听到枪声,就像是一群无头苍蝇般胡乱逃窜。几个车夫连他们的黄包车都不管了,连滚带爬逃进街边店铺,抱着脑袋朝外面偷偷窥视。

    “达令,达令!你没事吧?”洋婆子惊慌失措地问道。

    雅各布海曼捂着自己大腿,鲜血汩汩的从弹孔溢出,他脸色苍白道:“快送我去医院输血,我好像被击中大动脉了!”

    “哥!哥,你醒醒啊!”孙永浩抱着孙永振使劲摇晃。

    孙永振语气虚弱道:“别摇,痛。”

    “哦哦,”孙永浩猛地反应过来,“黄包车,黄包车,人都死哪儿去了?快过来!”

    周赫煊此刻正被孙永振压着,他强忍着肩膀上的疼痛说:“100大洋,送去医院就100大洋,快喊。”

    孙永浩闻言立即喊道:“车夫都过来,送到医院100大洋!送到医院就100大洋!”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几个车夫瞬间就从店里冲出来,争先恐后地说:“坐我的车!我跑得快。”

    就连不相干的车夫都过来了,七八辆黄包车护送着三位伤者奔向西医院,甚至有人拉着空车跟在旁边跑,无非是想趁机要一笔赏钱。

    英租界的印度士兵和华人巡捕也迅速赶来,他们看到伤者有英国人,顿时显得慌乱无比。军警自发在前面开道,巡捕则护在四周,务必保护好英国大人平安就医。

    至于周赫煊和孙永振的伤势,他们才不管,死了都无所谓。

    幸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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