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欢凉色 晋江VIP更新至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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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欢凉色 晋江VIP更新至26章-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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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重的疼痛,像是血液流过血管,从脉络,延传的四肢百骸,直到身体不能负荷,疼就浅了,讨饶声,哭喊声,大笑声,在我耳边已经愈发模糊,我无力可动,奄奄一息,只剩微弱的直觉,吊着生命苟延残喘的坚持。
  “娘娘,老奴实在打不动了,可否换个人接着打。”
  动作停止了,有东西被扔在我肩膀一边,我勉强睁开眼,看见通体血红的东西,滴答滴答的滴着血,在青砖地上汇成一滩滩。
  “娘娘,这晒干的猫爪都给全部打断掉了,您看,这把猫爪钩没用了,不过早先后院还备有另一把,只是不及这只锋利牢固,要不要老奴帮您取过来?”
  我勉强抬了眼皮又看一眼,方才看的清楚些,似乎是四个猫爪子用东西缠在木棍上,而猫爪上的锋利尖爪已经不见,干硬的皮毛上沾满了血肉,很难辨认出原来样貌。
  心突然狠狠抽紧,寒的像是刺入冰柱,当初静和遭到酷刑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再想到自己现下遭罪,不禁渗出冷汗,汗水浸润伤口,原本忽远忽近的模糊感又重新清晰起来,蛰痛仿佛无数蜜蜂叮咬皮开肉绽的伤口,将毒针深深刺入,我忍不住,呻吟的声音开始变调,扭曲。
  “别把她打死了,德妃娘娘不想让她死的那么早呢。沉香,你照顾她,她若是死了,你也得死……”声音越发的远了,直至周遭安静。我开始迷糊,像是在沸水中不断挣扎,又疼又闷,想尽量清醒些却不知思绪飘到哪去,也不知身在何处。
  “这是彩玉玲珑屏,重沄,你可喜欢?”
  “这柄羊脂玉如意可是江南最好的工匠花了三年才雕出来的,看着如意里的那颗红珠,那本是一块稀有血斑羊脂玉里本就带着的血斑块,幸好工匠手巧,顺其自然,做的当真十分漂亮,你可喜欢?”
  “重沄,若是我做不成万世传诵的好皇帝,做个最痴情痴爱的典范也是好的,你可喜欢?”
  “重沄,天下无人可与你相比,你举世无双,独一无二……”
  “重沄,乱世出枭雄,成也李哲,败也李哲,只要他心里还有你,我们萧家就还有望。”
  “重沄,赵家不可久靠,我们萧家唯一的指望就只剩你一人了。”
  “拖走,把她给我拖走……”
  “你这贱妇,贱妇……”
  “送她上路吧……”
  混沌之间,前尘往事翻来覆去,不停的滚搅在脑海之间,我只觉得自己似乎浮沉于火海,奋力挣扎,却无济于事。
  我花了三个月方才痊愈,后背,肩膀,手掌,留些了无数交错纵横的伤疤,丑陋的蔓延在我身体之上,沉香每每看见,总会蹙眉叹息,她轻触,看着看着就会掉下眼泪,哽咽难语。
  受了那么重的伤,未曾想到还有醒着活过来的那一日,她们嘲笑我命贱,只有贱命的人才能苟且偷生,也只有这种人,才可死皮赖脸的不肯死去,活在世间,从头到尾变成一出笑话,除了供世人谈论取笑别无它用。
  亲眼看见长门宫外来了几个太监,蓝色袍子,黑色靴子,太监的脸色总是惨白,就象我一般,大病初愈。
  那时我倚在矮墙边晒太阳,身上的伤口结痂,痒的让人抓狂,可却又不能去挠,沉香怕我留下更多伤疤,更怕伤口再次溃烂恶化。
  他们是奉德妃的懿旨而来,德妃生辰,又逢新喜,普天同贺,连这等被世人唾弃的长门宫竟然也能有幸得福,沾得一些福泽。木盘里的是一盘寿桃,一碗肉,一条鱼,余妃跪谢,恭敬接过那些东西,像是得到无限荣光。
  小太监利落送好东西,跟着打头的老太监准备出去,走到墙边才看见我,那老太监瞥了我一眼,尖声细气的念叨,嫌弃极了:“这贱妇竟然还活着。”
  小太监跟着瞥了我一眼,随即收回目光:“公公这边走。”两人念念叨叨,不知再说些什么,一前一后离去。
  接了东西的余妃带着其他人欢天喜地的进到房间里去,我依旧倚在墙角,忍受从身体里不可抑止往外涌的痒意,生生忍下,连头皮都跟着麻。
  “把这点糠米喝下去吧,你再忍忍,等到过几天结痂自动褪去就好了,千万别自己挠。”
  我抬眼,看着沉香递过来的破碗,轻声开口:“沉香,你是李哲的人吗?”
  沉香一怔,碗歪了歪,洒出一些汤水,她急急道:“妹妹多想了不是,快喝汤水。”
  见我不接,沉香顿了顿:“妹妹当真多想了,我若是皇上的人,岂能呆在这里,早就放出去享福去了。”
  我收回眼,接过破碗,看见浑浊的汤水里只有极少的糠米沉在碗底,还有混有泥沙,一些稻壳浮在水面。
  “沉香,你不必怕我不吃东西,作践自己,不管你是谁的人,出于什么目的,于我来说,都已经没有差别。”
  沉香笑了笑:“这样才对,人就只有这么一条命,死了就没了,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只要活着总有盼头。”
  “盼头?如果还真的有的话。”我抬手,把那一碗难以下咽的汤水倒入口中,使劲吞咽。喉咙已经习惯,不再感到尖锐刺感,不再觉得难以下咽,取而代之的是习以为常的适应。
  人是多么擅于改变的动物,可做得娇贵的金枝玉叶,也可做得卑微的阶下之囚,待到连时间都快要将这个暗淡无光的角落遗忘,我们就变成另外一个人。
  人生在那个戛然而止的断点被一分为二,只是眨眼的瞬间,从前那些荣华富贵,世人艳羡就真的成了过往云烟,像是前生前世的记忆,减慢模糊,到最后,连自己也说不清楚,那些浮光幻影,是不是曾真的出现在我的人生之中,或者,只是一段绮丽绚烂的剧段,被传唱过,幻想过,它其实并不真实存在。
  时间如水,流过长门宫,连痕迹都不曾落下,日出日落,云卷云舒,春去冬来,这里与世隔绝,仿佛一块异世之地,我们活在他人的世间之外。
  我每日都会坐在矮墙边,用那块粗糙的大石磨那块曾被我握在掌间,将我的手掌伤的无完肤的三角瓷片,原本锋利的尖角愈发尖锐,仿如匕首,而它的侧面却磨得圆滑,握在手里再也伤不到我半分。
  它不再是利器,它是武器,用来对付那些敌人,我坚信,总有一日,我用的上这东西。
  余妃一如既往的想尽办法折磨我,她不需我死,只有我活着,她才能达到她目的,而最近,动作似乎更频繁了些,那是在一个令她慌乱的消息传进来之后的事。
  只要这个王朝不倒,长门宫便永在,我们可赖活,总好过死。原是很多人都不愿意死,能死的,早就受不起这些折磨,宁愿玉碎,而活下来的人便是执着要活到最后一刻。
  就是因为要活着,才会生出恐惧,所有动摇和不安分都是折磨,让绝望中的这些女人面临更到底的绝望,那便是死亡。
  这么多岁月轮转,从祈望到破灭,从忍耐到放弃,从偏执到隐忍,我始终没有等到那个来救我的人,他像个遥远不可及的寒星,总是引着我往前,却永远不会达到那个终点,就在我认为尘埃落定之际,我等到了另一个消息,风云涌动,大势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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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朝代,就如情路,有峰回路转,便有柳暗花明,终而回天乏术。
  从前读书时候,父亲谈及此总与哥哥论上几句道理,哥哥那翩翩风姿,展眉浅笑的样子我仍旧记忆犹新。那时儿郎英姿飒爽,那时踌躇满志,也只有那时,方才是我最幸福而安逸的时光。
  我常偷懒,不喜做女红,常常让婢女代劳,画画弹琴也不擅长,我只喜爱读书,各种书籍,来者不拒。可惜,父亲不需一个精通兵法国策的女儿,李哲也不需一个胸怀大志的妃嫔。
  女子本就该衣裳靓丽,绣花扑蝶,无才,却不见得就有德,只是可衬得男人满腹经纶,才华横溢。
  而由始至终,从父亲到李哲,我之于他们的用处,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一些女子的青春韶华和新鲜身体,至于学识,便是最无足轻重的多余。
  而如今,青春不再,连身体也满目疮痍,我看着自己掌纹凌乱,合着横七竖八的伤疤,其中道最深的伤疤竟然纵贯了我的手掌,从食指的指缝一直蔓延到手腕,真像是父亲书房里找到的那本关于相学书籍里说的那样,天纹越掌,福禄寿减半。
  我不介怀天意安排,那本就是玄妙而无猜,也无需多费心思。或是上穷碧落下黄泉的走了这一遭,就突然对世事看的淡了,生固然好,可死亦不可惧,曾几何时,被拖出广寒宫,被弃之长门宫,我何尝没有品尝到凉到心底,疼彻心尖的绝望。
  被李哲挥剑破相之时,被余妃狠手报复之际,又岂能没有尝到肝肠寸断,痛彻心扉的苦痛。现在想来,那时候小太监说的极对,过去,也不过只是一口气的功夫,又能有多难熬?好过我一一将这些滋味尝尽。
  “疯妇,去吧那些蒿草割光,拿到房顶去晒,过了这段日光最好的时候,等到梅雨时分若是没晒好,我剥了你一身贱皮。”
  姜姑姑站在门口,冷言冷语,那双下垂的眼,看着我时候,总泛寒光,似乎她比余妃更要恨我。
  我捡起破瓷碗碎片走进蒿草丛,一把把将长势良好的半人高蒿草慢慢割断,瓷碎片不比刀子,再加上蒿草太过柔韧,割了几把之后,锋利面就钝了,把把割下去越来越慢,越来越费事。
  那一大片蒿草我不休不睡也要五天才能割完,傍晚时候沉香过来给我送吃的,也顺便帮忙割草,我们很少交谈,似乎有默契让彼此好过,也许只是不愿再说些翻来覆去被重复的话题。
  这里没有谁疼惜谁,没有谁委屈了谁,只有如何活下去,留住一条烂命,坚持到最后。
  手间都是血泡,血泡磨破了会流出血水,可便是手残废了,我也必须继续割下去,这两年余妃的种种刁难,不断提高要求,并没完没了的挑战我的忍耐和淡定自若,她杀不了我,自然也不能便宜我。
  那些时不时就有的惩罚,折磨,在天长日久里,成了一种渐慢适应的习惯,身体还是会疼,可心却会倦怠麻木,我已然逆来顺受,成了行尸走肉,至少她们这么认为,而这种认为对我来说,可谓一种成功。
  德妃时不时的派人过来关照余妃,她会被短暂接出长门宫,送回的时候总会带些东西回来,一点点玫瑰油,一些食物,或者一身清爽的衣服,一双新秀的鞋子,这说明她们在折磨报复我这一点上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乐此不疲并欢天喜地。
  但最近几次,每每余妃回来,表情都有所紧绷,笑逐颜开的得意神色愈发少起来,白发丛生,占了发间的绝大部分。
  沉香说,那是因为外面时局动荡,德妃在后宫的日子也并不好过,外忧内患,捉襟见肘,年轻的天子也会□乏术,力不从心。这对德妃不利,间接的也牵连到了余妃。
  可我很清楚,德妃的寸步难行,只是因为后宫还有一个只手遮天的女人,皇后。
  我曾说过,便是她斗败了我,也未必能如愿以偿,不受恩宠的皇后,能稳坐东宫,十年膝下无子却未废,李哲的态度何其明显,曾经珍妃与德妃的你死我活,且和了皇后心思,她愿坐享渔翁之利,好戏看的正酣,不出手,是因为不用出手,也会事半功倍,这也是我不愿参合到珍妃和德妃之间争斗的重要原因。
  取代后位,是我从不曾谋算过,也明知不可为之的,那样一个厉害的女人,吃斋念佛,置身事外,后宫之中又有多少是没有掌握在她股掌之中的?
  皇帝身边的女人,从没有无来由的淡定自若,云淡风轻,但凡能做到如此地步的人,身后不可动摇的权势,必是足以只手遮天的。比如皇后。
  于是,李哲盛宠我之时,皇后常送东西到我宫里,她说:这后宫里,重沄最是乖巧,聪明的让人怜惜。倒是徳嫔,有些燥性,心高气傲,难免顾此失彼。
  看来,她甚是懂得这个道理,挡在她面前的障碍,从不是膝下无子,不得盛宠,而是觊觎她身下那个万万人之上位置的笑面虎。
  由此也让我格外怀疑,当年,天生孱弱的小皇子之死,到底与皇后有无瓜葛,她究竟是企图嫁祸,还是德妃与李哲,借机拨乱反正,扭转矛头,让珍妃与萧家赵家,成了替死冤鬼?现下已经不得而知,也许,我将再没有机会得知真相。
  我抬头看了看天,艳阳高照,又是六月天,天光好的不可思议,旁侧靠着院墙的棵槐树又开槐花,暖风拂过,带着一阵阵清馨的槐花香气掠过,沁人心脾。
  帝王之家,本是杜绝栽种槐树,只因槐字带鬼,实不吉利。而许久之前,后宫倾轧的败者被打入长门宫之后,不堪敌手无休止的报复折磨,一头撞死在那面墙上,于是,人就被葬在墙边的位置,胜者对其恨之入骨,挫骨扬灰了都不解恨,便在坟头种了一棵槐树。为困死魂魄,永世不得超生之意。
  后来,那棵槐树越长越好,枝繁叶茂,年年六月初便开花,一串串白色花穗十分惹人爱,却因为长门宫里,世世代代的宫妇口口相传,所有这里的人都远离那面墙,那棵树。
  更有甚者传言,那名妃子死于五月十五,可怪的是,每年这一天树上便有槐花开,格外邪性。
  我常坐在树下休息,树根部的确有土包突起,可我并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当初妃子的坟头,传言无从得知,只是这就地埋葬的确有些荒唐,长门宫即便是人神共弃之地,也不至于要随意埋葬死人。
  不过,倒是这个毛骨悚然的传言,让我少了许多被骚扰的机会。只要我靠着树休息乘凉,一定不会有任何人靠近,便是沉香也如此。
  时日久了,长门宫中的罪妇们又传开,说是疯妇的灵魂被槐树里冤鬼煞魄吸了去,她只剩一副躯壳,是行尸走肉。
  于是见我爬上树采摘槐花熬水服用,无不是慌神恐惧,他们不知道的是,槐花有很多效用,可入药,清热凉血、清肝泻火、止血,熬水敷面泡手脚还有消肿的功效。
  白日,我伏在槐树的树根处休息,见余妃走出门盯着我看,便朝她笑,口中念着那些绞痛心脉的词句,她便会脸色遽变,咒骂着转身离开。
  日子一日日过去,余妃焦躁而坏脾气,连姜姑姑也屡屡挨骂,其他人跟着受罪,无不是胆战心惊。我坐在墙根底下,看着沉香心思沉沉,轻声开口问她:“沉香在担心什么?”
  沉香想了想,抬头问我:“妹妹,如果,我只是说如果,他日能走出这里,你会怎么选择?”
  我定了定,侧头看她微笑:“能走出长门宫的那一日,便是我看着这座皇宫灰飞烟灭,火烧连宅之时,或许我还有机会见到李哲,然后跟他说几句话。”
  沉香复又垂下头,黯然与我道:“国将不国,连后宫的嫔妃都要跟着殉国,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还有机会走出长门宫门口一步,如果能,怕是也要遭叛军屠杀殆尽,横竖都是死,可我宁愿死在御林军或是太监之手,也不愿死在叛军刀下。”
  我莞尔:“沉香当初如何入得这长门宫?”
  “迷惑先帝,滥用禁药,可是我没有,先帝也只不过宠幸过我三次而已,何来迷惑。”
  我撩眼看她:“你看,搬弄是非的人让你落入这步田地,生死不能,到了最后,你竟然还想着死
  在他们手里,这是奴性?而既然江山不保,自问他再没必要帷幄天下,无法而不能,不如能者代劳,于天下苍生非难事。”
  “妹妹……”沉香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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