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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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唐-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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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奢侈的东西,也及不上长孙的一句夸赞,这是这些妇人共同的心思。

    牙后跟都要咬碎了,才黯然的退了出来,默默的坐在秋千上面摇晃,看着天空的明月,武就觉得这月亮极其讨厌。拿了把小刀对着天空比划,就好像能把月亮划烂一样。最后无济于事,就恨恨的将小刀扔进了鱼塘。

    “鱼儿可没惹到你,怎么样,是不是还是觉得皇后威风?羡慕不?”

    刘旭抱着兕子出现在鱼塘边上,弯腰将插在旁边的匕首捡起来,看了看,寒光四射的,从小武手里将剑鞘拿过来装上,又递到她手里。

    “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发现是火,最伟大的发明是武器,有这东西傍身,你就算是行走在山野无人之递,至少心里也有些底气,你可知道,小时候我顽皮,不小心落入了山涧河流,师傅不在身边,唯一能依靠的,就是刀,所以,无论去哪儿,我身边总是带着。小武,这世界上,最能信任的不是人,而是刀,它不会背叛你,抛弃你。所以啊,带着吧,你心里有一团波澜在汹涌,使你根本安静不下来,你总说我娶你,我娶了你,你就能安静了不成?天下没有人逼着你做什么事情,冯智戴就算娶了你,冯盎也不会让他如何对你,他们是真正的老狐狸,侯爷我都要让着,或者直接耍横,这样才能保证自己不给他们吃掉,你去岭南做什么呢?控制岭南?然后做个土皇帝?冯家在那里经营了上百年的时间,都不敢说这大话,玄甲军驻守在秦岭,冯盎只要稍有异动,那就是摧枯拉朽的打击!你别看我在岳州风风火火的,他冯盎却龟缩着不动,你以为他怕我一个还未立冠的小屁孩子?当年几万水匪攻打岳州城,玄甲军没动,周边的军卫,也没一个过来帮忙的,以前我没相通,以为是冯盎的手脚,现在想通了啊,屁的冯盎,就是咱们朝种的大臣设下的圈套。”

    “当时我就觉得奇怪,一群水匪,是如何团结在一起来攻打岳州城的,我一开始的打算,那是建造好了舰队,再各个击破的,可是有人诱惑着他们一起过来啊,被俘虏的水匪,我问过不少人,他们居然连自己的首领是谁都不知道,嘿嘿,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他娘的这些人根本就不是水匪,人家的目的就是为了敲击冯盎,可是这老狐狸当时就看透了啊,李影前来岳州,他第一时间就已经知晓,后脚就来和我商谈,嘿嘿,人家这是在借梯下来,做的自然至极!”

    “所以啊,小武,或许你真有能力将冯家控制住了,但是所付出的代价,那会相当巨大,然后,当你觉得自己已经成功的时候,陛下就会下令,让我前来围剿你,最好的结局是你投降,然后终身再无自由,最坏的结局,那就是我砍你一刀,你刺我一剑,然后咱们一起下地狱去了,后人再给咱们立一块碑,上书,狗男女殉情记!”

第111章 交换

    小武眨巴着眼泪使劲的在捶打刘旭,一句狗男女彻底将她惹火了,小虎牙尖锐的刺进刘旭的胳膊肉里面,让人疼得想锤她。

    “长安太烦躁了,我就想出去走走,岭南不去,那我去西域,去草原,听说那里一眼看去,望不到边际的平坦,苍鹰在天空翱翔,牛羊在地上奔跑,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样的景色,一定能让人安静下来,是不是?”

    跪在地上眼泪巴扎的看着人,是会让人心软的,刘旭叹了口气。

    “决定了?”

    小武点点头,刘旭就呼了一声站起来,长长呼吸。

    “那就去吧。”

    小武起身恭敬的行礼,刘旭如同她小时候一样摸了下她的头,就转身出去了。

    人大了想四处走走,鸟儿大了就想在天空翱翔,刘旭只想着这世上能多些平和,手里拿着一奉诏书,拜倒在了李二的面前。

    “这次可不是朕逼迫你的啊。”

    李二拿盖子在拨着茶沫子,刘旭点头,其他大臣就笑了起来。

    “行,武不嫁也好,朕会再挑选一个公主嫁过去,那份折子,朕也会烧了,就当它没发生过,至于高句丽那边,火药和猛火油都不许带,谈判为主,威慑为辅,拿回英骨就是了,当然,若是他们不让,那也没事,你安全的回来就好,朕再派军卫前去!”

    刘旭点头,这次文臣们都露出了孺子可教的神色,老程却是脸色着急,刘旭轻轻摆手阻止了老程的进言,老程等人就只能暂时先憋回去了。

    宴会这才真正开始了,众人说说笑笑的,刘旭敬酒一圈,然后出去了,李泰百无聊耐的踢着院子里的桂花树,李承乾独自在那里喝闷酒,长孙冲拨着盘子寻找吃的,秦怀玉低着头不知道想什么,程处默最后狠狠一跺脚,拍着桌子站了起来。

    “没有火油,没有火药!万一高句丽那些野人谈判不成,对你不利,该如何是好!大唐那么多精兵强将,随便发兵几万,就能直接打下来,我在他们城下喝着酒,吃着烤肉来挖骨头都可以,怎么就想着谈判!这是谁出的王八蛋主意!”

    长孙冲被卡着了嗓子,咳嗽起来,秦怀玉拉着程处默阻止他继续往下面说,牛长安就差点直接上去踹他一脚了,李承乾脸色尴尬,李泰愕然,秦怀玉直接给李承乾道歉。

    “你们别看我,武突然上书,其他大臣都附和,我这个做太子的,就算有意反对,那也是没法子,至于他们为何会联合起来将矛头转向旭子,这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神仙打架,你来我往,旭子这次借用外邦使者,让他们吃了大亏,怎么也要找回来不是?况且,作为鸿胪寺卿,出使他国,再正常不过了,当年唐公差点死在阴山,不就是如此。”

    后面那话不加还罢了,加上了,程处默就更气了,才要跳起来反对,刘旭将他踹到了一边。

    “瞎嚷嚷些什么,谁说我一定有事的?水师里都是战场老卒,经验丰富得很,我跨海直接走鸭绿水,跟我上岸的,全都是轻骑,一人三把燕翅弩,谁能拦得住我?我又不跟他们争斗,取得了咱们就取,取不了,就撤退,我又不是李靖伯伯他们那些战场英豪,打输了又怎么样?不丢人。”

    刘旭撕扯着手里的鸡腿,有些冷了,不好吃,扔下来吃其他的东西,程处默楞了半天,然后才拍着刘旭的肩膀,嘿嘿的笑。

    “对,这就对了,这样才对嘛,我就怕你混不吝的不服输,冲上去就有顿乱打,能跑就行,那这样,这次我跟你一起去!”

    刘旭抬眼瞄了一下,哼了一声。

    “你们谁也不能去,陛下准在训练新军,新军练好,就好去打吐谷浑,这里才是真正的沙场,你们都是新军的郎将,去了,谁去练军?火油火药一个不好就是要人命的东西,你们指望着他们不出事?”

    其实还有一点,沙场没有确定,刘旭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出事,这群人是自己的靠山,万一自己有了什么意外,长安城中的云嫣和小丫,就需要他们来照拂,当然,这话不能跟程处默这样性子的人说,秦怀玉的大局观不错,刘旭认真的看了他一眼,他就咬了咬牙,然后点点头。

    余下的日子里,刘旭都在尽量的陪伴在家人身边,十三岁的小丫趴在自己的哥哥背上,然后被刘旭背着走遍长安城,虽然路人指指点点,可是小丫还是紧紧的抓着,云嫣将手里的算盘拨动了一遍又一遍的去计算琉璃卖出去的收益,最后狠狠的将算盘都砸落在地上,珠子滚落了一地,又擦擦眼角一个个的捡起来。

    武在第三日就骑着白马飞奔出了长安城,一身戎装的她没回头一下,好像这样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

    长乐盘起了头发,李影也再次出现在了刘旭的身边,当刘旭背着小丫和云嫣一起出现在袁天罡的道观的时候,袁天罡轻轻抚了抚长须。

    “我早跟你说过,你命犯四马,注定四处奔波,此去卦虽凶险,却有贵人相助,保命是没问题的,建功却是有些艰难啊。”

    刘旭微笑着给袁天罡扔下了一把金叶子,牵着云嫣的手往外面走,怀里抱着兕子,像极了来求神的两夫妻。

    “非去不可么?”

    就算有了天师的神断,云嫣还是心里不安宁,捏着刘旭的手,全是汗水。

    “非去不可啊,我当时心里一怒,向各族买了港口,这就是一个战火燃起的引线,如今他们把这烂摊子接了过去,那我也要接住他们抛来的难题了,我若不去,那以后就再也不能在他们面前直起腰身来说话了,没了将门的气势,如何能领一方之军?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水师,也要从此归于他手。”

    云嫣抽了抽鼻子,然后点头。

    “那行,阿郎,今夜我们一起睡吧

第112章 出发

    微凉的秋风吹送着海船沿着运河前行,刘旭站在船头,手里捏着一缕青丝,云嫣没有阻止刘旭去高句丽,却在那个晚上完成了由少女转变成妇女的过程,这时代,一个女子未婚先孕,那是要被浸猪笼的,这样做,若是刘旭真的战死,就等于她自己亲手毁了自己的一生,因为这样的女子,没人会要的。就算她是公主都不会例外。

    人就是如此,当你面对生活而做出选择的时候,就有太多的无奈,刘旭有时候在想,若是自己就窝囊一点,龟缩在书院里做个教书先生,这样不是很好?是什么让自己站在了这个船头?

    答案自然是有,利益是有团体的,这种东西,剪不断,理还乱,刘旭选择了站在将门的一方,自然就有人推着他向前走,有时候想想,袁天罡这神棍说的也不错,命犯四马,四处奔波。其实自己这些人,和墨家的人一样,他们为了求仙,连命都可以不要,而自己,则是为了求生存,求荣华,求富贵。

    “刘侯,都说冬日不出兵,尤其是在这北方,天气一冷起来,那可是要能冻到骨头里去的,咱家听说,更远的黑水等地,连河水都能直接冻结了,地冻天寒之下,兵卒能直接冻死,前隋百万大军攻不下高句丽,便是因为这,刘侯通晓古今,没道理不知道吧?”

    李影终于是问出了一直藏在内心的问题,夏天自长安出发,等到了鸭绿水的入海口,已经寒风呼啸,船走得很慢,船上的高句丽使者都躲进了船舱不出来。

    “所以我来之前准备了大量的棉衣啊,只可惜,李泰用羊毛和鸭绒纺织的衣服还未成型,不然,我们就不怕这鬼天气了。不过这时候来,也有这时候的好处。大雪封路,谁都不会贸然出击,我们人少,跑起来容易,高句丽的大军若是出击,那损失的可就不是一点半点了,鸭绿水不比黑水那些地方,就算结冰,咱们的海船也冲得开,咱们既然出来了,总不能白跑一趟,到时候,若是高句丽不给,咱们就算取不到英骨,也要闹他一闹,要不然,那也太不划算了。”

    “而且,咱们穿的都是纸甲,这东西啊,在冬天还能保暖,高句丽可就不成咯,铁甲没多少,而且,一冻了,铁甲其实很脆的,衣服单薄至极,这样的军卫,拿什么和咱们争?看见那十几个大风车了没有?到时候会很有意思的。”

    用钢铁打造的链条,加了滚珠轴承,再加上一人高的扇叶,这就是一个大风扇,这样吹起来,肯定很过瘾!

    李影有些了然的点头,随即缩缩脖子。

    “武去西域的时候,曾经抱着你,别人都以为是些风月之事,一笑而过,可是杂家却是看得清楚啊,你这些日子以来,站在船头,总是拿一个两节竹筒子在到处看,杂家实在好奇,然后在纸上记录,这东西是个什么趣物?让刘侯如此爱不释手?”

    刘旭愕然,然后抽出腰间的望远镜,天下间只有两副,一个在刘旭手里,一个在小武手里,家里还有一块放大镜,但是再也找不到与它匹配的琉璃了,因为那些琉璃,都有气泡。或者透明度不够,又或者,里面含有杂质。

    “哦,你说先机镜啊?”

    刘旭交到了李影手里,李影疑惑的拿起来,然后学着刘旭到处看,黑乎乎的一片,有些迷糊。

    “亏你还是高手呢,盖子都没揭开,你看个什么劲,喂,你小心点,掉地上了你配的起啊?别乱转啊,那旋转是为了调距离的,还我!”

    很不客气的直接拿了回来,心疼得很,这东西容易嘛,整整三年,小武就弄出来了两副,被你玩坏了,我找谁哭去?

    李影一代高手已经直接吓呆住了,当然不是因为刘旭吼他,而是因为,远处的青山,几乎就在眼前一般,近一点的地方,连树枝头蹲着的寒鸦都能看清楚,手指颤抖的指着刘旭。

    “刘侯,莫非你真是仙人,会千里眼神术不成?”

    刘旭咋舌,白了李影一眼,小心的将望远镜擦拭了下,再向远方看去,一片帆叶若隐若现,刘旭就笑了,将先机镜收起来,装进鹿皮袋子里面。

    “狗屁的仙术,我会,难道你也会不成?不跟你说了嘛,这叫先机镜,小武取的名字,观千里之敌,料敌于先机。道理你就不要问我了,光的散射和聚拢我说给你你会知道?告诉你,别打他的主意啊,天下间就这一副,小武耗费了三年的心血才完成的,陛下我都没告诉,你想拿去?想都不要想!看见这木筒上的字了没。赠阿郎旭,武留,这就是咱们的信物,你个阴人要他做什么!”

    李影脸色黑得不行,最后只能拜首。

    “刘侯,咱们回去吧,有此神物,天下谁也不能说你任何,这等神物,万万不能遗落他方啊!”

    刘旭脸也黑了,啐了一口。

    “呸,乌鸦嘴,你不能盼我点好?什么叫遗落他方?你这是诅咒我死呢还是诅咒我出意外?如今的天气,狂风呼啸的,走海路回去,万一出个意外,你来负责啊?不走海路,那我花了两年的心血建造的三艘大舰,扔这里喂鱼啊?那鱼儿也不吃木头啊。所以啊,李影,这时候就显现出你的重要性了,好好保护我,咱们都能活,你说是不是?”

    李影就在那里狠狠的将砸拳头了,刘旭看得好笑,转身进了船舱,然后摊开了纸张,他最近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很好,提起笔,上书道。

    九月末,至鸭绿水口,一路顺风,不见海盗,亦不见敌国水师,呜呼,古人欺我呼?有传高句丽帆叶千里,何方?吾心有不安,踌躇不前,非我刘旭贪生怕死,而是忧我三千水师男儿啊!是日,立于船头,拿先机镜戏于内侍李影,收镜之时,笑之,远方有帆叶隐于海弯之中,当灭之!

第113章 大人物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五十几艘海船,自己这边却只有三艘,如果是在大海中相遇,刘旭丝毫不会害怕,强弩加上专门用来撞击的船头,而且,转舵也好,速度也罢,没有一项能够比得过,刘旭根本不害怕,但是一旦进入了内河,没有了大海的转圜余地,那就会死的很惨!

    所以,当刘旭看见了白帆影子的刹那,就已经决定先下手为强。三百个耐寒特训的水手直接跳入大海,芦苇杆子咬在嘴里,迅速的向前前行,上了海船之后,隔断巡逻守卫的咽喉,然后将张帆的绳子隔断,再隐藏起来,一罐子烈酒打碎,火把点燃的时候,刘旭这边的风帆就张了起来。

    天气实在是帮了大忙,秋天的海上,居然起了淡淡的迷雾,而且,刘旭选的是黎明之时,本来就寒冷的天气,再加上此时的困倦,知道火苗都在海风的作用下窜起来,叮叮当当的声音外加长号才开始响起,不过这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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