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没多久,就被他挥霍一空了,然后,他就和那青楼里的女子好了,他没有钱,然后,他就把那女人从青楼里面抢了出来。
那时候他还在得意,谁有他这么有种?
但是过惯了一人生活的泥腿汉子,是不会知道如何去过两个人的生活的,而且,他身上没钱了。
他终于知道自己做错了,一个男人,若是连给自己的娘们儿基本的生活都不成,那样的人,是不能有一个像样的家的。
而且,那样子,也不是个汉子!他想过很多方法去弄钱,但是都行不通,他没有那种头脑。
他甚至想过去做绿林好汉,他将刀都磨好了,然后,他又见到了公爷。那一次,他第一次看见公爷铁青着脸,也是第一次看见公爷打人,当然,打的那个人,是自己。
背都被打出了血啊,公爷也打得气喘吁吁的,那点疼痛,实在不咋样,公爷那点气力,哪里能够打疼人?而且,公爷也不知道怎么打人才会疼。
一脚一脚的踹着,到了自己家门口,他还有点扭捏,然后,他又被揍了一顿,自己家里那娘们儿看着的,女人就是没用,哭得像个傻子似的,肚子大得像个水桶似的。
然后他这个从来不知道眼泪是啥东西的人,就感觉鼻子酸得厉害。
公爷什么都没说,钱也没扔,只是将那娘们儿带回了公府,孩子生出来的时候,胡广第一次着急了,然后,一个皱巴巴的小家伙,就到了自己的面前,看起来实在是丑,但是他却觉得,天下间没有比这小家伙更可爱的了。
他决定,要给这小家伙一个像样的窝,对,什么家不家的,他不知道,他要给那家伙一个窝。
他准备自己动手造一个房子,但是他瞪眼了,他发现,自己除了杀人,好像什么都不会。
然后,他就来了,来到了这里。
他每年都会从商队里收到一封信,信里面没有一个字,只有一些画,很幼稚的画,泥腿子的老婆,自然知道泥腿子认识的字,实在有限得很。
但是他知道,家里盖了房子,儿子才五岁,居然去了书院,虽然不是读书的,但是胡广很高兴,甚至说是兴奋!泥腿子注定会当一辈子泥腿子的,但是泥腿子的儿子,不能当一辈子的泥腿子吧。而且,不是文人都喜欢说一句话嘛,近水楼台先得月,哎呀妈哟,看来,自己都近朱者赤了?咦,这又是一个成语?不得了,老子都如此优秀了,以后儿子能差了?
他又狠狠的灌了一口酒,这酒虽然与公府的酒没法比,但是他现在喝着实在舒服,酒这东西,其实喝的,的确是一种心情。
“嗳嗳嗳?我说老胡啊,你这是得了什么好便宜,笑得这么猥琐?”
老徐瞄了一眼老胡,将牛肉嚼得嘎吱嘎吱的,不知道他是怎么嚼的,这牛肉,还能吃成他这样?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我说,那女的,你还没搞定?天天往人家那土房子里面钻,也没弄出个啥来,话说,那女的猛得像一头老虎似的,她不会是有问题啊,不会是你有问题吧?我告诉你啊,这女人呐,你什么都不要管,她那肚子一大啊,什么都好说了!你看公爷,你看小武娘子。。。。。”
还没说完,老徐就啪的一脚踹了过来,本就不结实的长条凳子,就直接断了,老胡啪嗒一声,摔到了地上,骂骂咧咧的,老徐还要踹他一脚,他就直接滚到了一边。抬手告饶。
“知道你厉害,我认输还不成?”
老徐哼了一声,坐了下来。
“你说谁都行,但是说家里的长短,你良心让狗吃了不成!就你这人不要狗不理的破样子,除了公爷心善,谁会管你窝在哪个地方死了?说公爷,说小武娘子,再管不住你这嘴,我就把它缝起,就像缝我这条疤一样!”
这一次他没笑,他脸板起脸的时候,那条疤就更狰狞了。
老胡嗫嚅了几下,然后拍了拍屁股,再拿了一条凳子。
“行了,我知道了还不成嘛,再说,公爷是样子什么人,你知道,我难道就不知道?我嘴是烂了点,这心啊,是不烂,我这条命,就是公府的,不过今天我欢喜啊,你不知道,我儿子会写字了,比他老子强!虽然只有一个字,但是好,我欢喜!嘿嘿,当然了,我还知道,这日子啊,咱们终于快熬到头了,军卫来了,公爷来了,老子。。。。”
老徐又是一脚踹了过去,老胡又是摔了下去。
“你若还想看见你那儿子,就最好闭上你的臭嘴,我真不知道,这些年来,你他娘的是怎么到这里活下去的!那些见鬼的突厥人大漠人,难道没怀疑你?若是因为你,将公爷的计划给破坏了,不用其他人,我现在就宰了你!”
老胡又是嗫嚅几下,拜了拜手。
“知道了知道了,这不是现在就你和我嘛,出了这道门,老子就还是那个小老头大胡子。嗳,老徐,话说,你还没说呢,你和那女人,到底怎么样了?她可是突厥人,虽然与她那个弟弟不和,但是?”
老徐听到这里,也是叹了口气,酒坛子又往嘴里灌了一口。
“唉,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老胡怔了一下。
“若是不成,就杀了。咱们都是杀人的人,不是其他人,有些东西,要不得!你也好,我也好,咱们不过是一个痞子,你老徐虽然跟着小武娘子学了很多,但是,你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了,你不是公爷,有些东西,你学不来!”
老徐楞了一下,好像这一楞,将他的酒都楞醒了,他抹了一把长着短促坚硬胡子的下巴,点了点头。
“我知道!你放心,该杀的时候,我绝对不会手软!别说是他,就是大唐的皇帝,威胁到公爷,我老徐也敢豁出命去宰了他!我之所以不动手,还是看重她的身份,她是西突厥首领阿史那贺鲁的阿姐,若是她西进,那其他的沙盗,肯定也会动摇。人是要杀,但是要留到最后杀!”
说完这句话,突然,地窖里的铃铛,响了一下,两人身体一紧,脸色一变,正准备持刀,就听见一个有些浑浊的声音,传了过来。
“是我!”
“薛平?”
“恩!”
恩字说完,人已经走到了两人面前,薛平不高不矮,很瘦,手得见骨头,眼窝子都凹陷了下去,他的双手,持着两柄短剑,剑在烛光的照耀下,都不曾发光,因为他的双剑,居然是黑色的。
他以前是军卫里最好的斥候,他的速度很快,杀人很准,他鼻子勾勾的,眼睛如同一只猫头鹰一样,看了桌边的两人,嘿了一声,这一笑,突然又好像一个阳光男孩一样。
他当然年轻,是三人中最年轻的一个,他与刘旭同岁,他也是孤儿,若说这天下,有谁最敬佩刘旭,肯定就是他薛平。他几乎是崇拜!
所以,他来这里,只因为刘旭想要挑选几人来这里,他就报名了。这一来,就已经六年,他如今,终于等到了,公爷马上就要来了,他终于能够横刀立马,杀他一个痛快。
战场杀敌,与杀沙盗,他认为完全是两个概念,与公爷一起征战,和与其他人一起征战,他也感觉是两个概念。
当他接受刘家的家臣令牌,还有这个命令的时候,他几乎跳了起来,别人都说西域不可能打入奸细的,但是他昂着头,就没有刘家人做不成的事情!
如今,他不是成功了!
他瞄了下两人,然后嘿声一笑。
“杀人,杀什么人?你们一个年纪大了,一个在女人的肚皮上面耗费了太多的精力,你们还能杀人?还是我去吧,保证做的干干净净!看见没有,这两柄短剑,是公爷赐予我的,天外陨石,最好的冶炼大师打造,裂石断金,无坚不摧!而且,漆黑如墨,简直是暗杀的天生武器,这双剑,依我看来,就是那皇帝赐予公爷的鱼肠和龙泉,也比不上,公爷赐予了我,那这杀人的勾当,自然由我去做!你们还是歇歇吧,不然到时候公爷到了碎叶,得责怪我没将你们两个老家伙照顾好了。”
老胡气得吹胡子瞪眼的,老徐脸上的疤都在抖动,两人对视了一眼,然后砰的一声,就双双迎了过去,砂钵大的拳头,直接就向薛平的肚子上招呼。
薛平还在得意,就感觉呼呼的拳风过来了,他一个翻身,就直接躺了下去,双腿如同安装了弹簧一下,一下子,又弹了出去,一颗石子“咻”的一声,直接将蜡烛给打灭,然后,薛平的整个人,就消失在了黑暗里,他连走路都如同猫一样轻,而且快。
“喂,你们两个不用这样吧?真是够小气的,公爷如此大方的人,怎么收了你们这样的两个小气鬼?”
说完,他立即矮身,又窜了出去,他站立的地方,就是砰砰的两声,两个拳头砸在了地窖的墙上面。
。。。。
灯火又亮了起来,是薛平点燃的,老徐和老胡还准备上前,薛平就拿手指挑了挑手里的碎布。
“还玩?命都没有了,还玩?”
老徐和老胡一愣,然后看了看胸口,才发现,这家伙居然不声不响的,将两人胸前的衣衫给划破了。
两人苦笑,坐了过来。
“这家伙,到底是将李影李先生的那一套都学会了啊。”
薛平得意的一笑,再转了下手里的短剑,那两柄短剑就不见了,他坐了下来。
“那是,没两下子,如何保护公府的安全?如今外面黑了心肠的人那么多!”
老徐笑了一声。
“公爷倒是没白关心你这小子,这次来信,还说给你在长安找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娘子?”
薛平脸色一怔,然后猛然向后面跳去。
“不会吧?公爷没告诉我啊,那不成,我得去回一下公爷,这怎么能成,男儿何患无妻,只愁家业不成,如今我薛平功未立,何谈成家!”
老徐和老胡笑开了,这小子什么都好,但是一说到女人,他就害羞得半死,大漠里这么多年,居然一天都没找个女人发泄过,老徐甚至怀疑,这家伙是不是还是个处啊。
那眼光,薛平就更要大叫了,啪的一拍。
“你们知道个什么,要娶自然得回去娶,要找自然也回去找,这里的女人,浑身一股子的酸味,也就你们两个忍受得了,我啊,哼哼,过来得,我一般喜欢一剑给宰了,用她们?还不如用我的手的好!”
这荤话说起来,可算是笑话了老徐和老胡,薛平也嘻嘻哈哈的坐过来,倒了一杯酒,啊了一口。
“这破酒,老子再和喝你几年,然后,就要回去享受美味咯。”
老徐和老胡收了笑脸,抬头瞄了一下薛平。
“几年?那估计不成了,十年左右还差不多。大漠里虽然混战不断,但是这人啊,也是不少,百万人的军卫,绝对凑得出来,若是再加上由葱岭那边过来的红毛鬼,那就得更多了,公爷有令,让咱们见机行事,能将他们忽悠得西行,那是最好,若是不能,那就最好将人聚集起来,你们知道的,散开的沙盗,谁也拿他们没办法的!”
薛平点了点头。
“我知道,那从现在开始,我就去暗杀另外几股沙盗的头领,然后咱们收编。当然了,老徐,你那个娘们儿,还是你出手吧,那家伙,暗杀,我估计很难,能杀死,但是若要悄无声息的杀死,那就很难了。几乎是不可能。那娘们儿,就是一个怪物!”
第294章
风沙,碎叶城的风沙越加大了,大到你躲在这泥土城里,都感觉天地在怒号。
大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了。
这样的天气,实在是不太适合做任何事。
除了做买卖,酒肆的买卖。
胡广的酒肆里,这几天来,生意越来越好了。
当然,再好,也好不过阿史那鹞鹰的醉乡居。
在西域这地方,有这么诗意的名字,有这么温柔的地方,实在是个困难的事情。
但是没有人敢在这里随意放肆,只因为,老板娘就是这碎叶城的第一大势力的头子,阿史那鹞鹰。
这样的天气,阿史那鹞鹰自然也不会出门,她不出门的时候,就喜欢坐在醉乡居的里。
醉乡居里的正中央,有一个巨大的楼梯,楼梯好像直接延伸到屋顶一样,在楼梯的顶端,就坐着阿史那鹞鹰,她这时候,如同女王一样,也如同她肩上的金雕一样,俯视着下方的一切,好像随时都会出手,将她的猎物紧紧抓住手里,送进口里。
她手里转着一柄银白色的弯刀,上面镶嵌着宝石,很美丽,一般来说,这样的刀,都是作装饰用的,但是,这样的刀,若是在她的手里,你千万不要怀疑它的杀伤力,这大漠里,在这柄刀下丢掉性命的,没有五百,也有四百了吧?
没有一个人敢走近她,不仅因为她的气势,也是因为这柄刀。
既然没有人,那她为什么还坐在这里,她在等什么?
她当然得等,等人来杀她!
碎叶城里,已经接连死了四个人了,如今,碎叶城里,只剩下六大势力的头领,还会不会继续死?那个黑暗里杀人的,到底是谁?
死了头领的四大势力的人,早已经分配完毕,大部分入了阿史那鹞鹰的手里。
所以,她此刻,也在等人来杀她,她知道,若是有人想要搅乱整个碎叶城,下面要杀的,肯定就是她了。
她这样坐着,已经三天。
她每天都在等人来杀她,但是那个人,好像在杀了四人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究竟是谁?
她的眼睛,逡巡在下面喝酒的人。
光头的哈胡儿,长毛的鹰空儿,还有胡广,薛平,老徐不在,但是她知道老徐去做什么了,老徐肯定不是。
这里面的人,都有可能,因为若是杀了这些头领,他们能够吞并其他人,壮大自己的势力。
但是这次收束势力的时候,所有人都没有表现出一种积极的态度。那杀人,又到底是因为什么?
仇杀?
阿史那鹞鹰实在是想不出来了。
风沙还在继续。
老徐骂骂咧咧的推开了沉重的门,然后风沙都往门里面吹。
阿史那鹞鹰的眼睛亮了,她从她的椅子上站了起来,向下走去,她拍了拍手,那些环绕在客人身边的女子,都已经退了下去。
“你回来了?”
“恩,我回来了。”
老徐放下了门帘子,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脱下了他的麾衣。
“娘老子的,外面就不是人呆的!也不知道那孙子是怎么杀的人,弄得人心惶惶,要是被我找出来那人,我得弄死他!”
老徐将自己的麾衣随意扔在了一边,然后拿起桌上的酒坛子,狠狠灌了一口,眼睛狠狠的逡巡一圈,然后哼一声,坐了下来。
“老胡,你那酒肆生意那么好,怎么还随意到处乱跑?难道,有什么想要自己亲自动手的?”
“老薛,风沙这么大,你那盗马贼还在外面奔波,不怕他们都死在风沙里不成?”
“哈胡儿,你这光头这么亮,那刀疤,就不要遮遮掩掩了,你盖了块破麻布,难道别人就看不见了?”
“鹰空儿,手上的刀疤很疼吧!哼!”
他说了一圈,然后就一屁股坐了下来,阿史那鹞鹰眼睛也逡巡了一圈,然后,她又在老徐的对面坐了下来。
“哟呵,老板娘与徐大老板双宿双栖,倒是让人羡慕啊。”
哈胡儿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句,然后摘下了他头上的麻布,露出一刀伤疤,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