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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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阴雄- 第7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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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世充没有接话,走到安迦佗的尸体前,一脚把他踢得转了个个儿,仰面朝上,他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小药瓶,拔开塞子,向安迦佗的脸上倒了下去。一阵刺鼻的怪味弥漫在空气里,而那安迦佗的脸,很快就象被淋上了一层滚油,皮肤和肌肉迅速地腐烂,脱落,很快,一阵白腾腾的烟雾腾过之后,就连里面的白骨都露出来了,整个脸上除了两只眼珠子外,几乎没有一块好肉。

    王世伟一阵忍不住的恶心。几乎要呕吐出来,他背过了脸。一边皱着眉头,一边捏着鼻子,这味道实在难闻:“二哥,你,你这是?”

    王世充面无表情地说道:“小心使得万年船,这里毕竟是涿郡,白天的时候也许会有军士或者樵夫过来,万一发现有动过的土,一挖,那尸体就会暴露,即使查不到我们头上,我好不容易通过安迦佗散布的偕语也没用了。一会儿你在埋他之前,记得把他这身袈裟拿走,换个地方烧了,尸体上再裹层别的衣服,还有,身上多砍几刀,要作出一个三流小贼劫财杀人的样子,万一给人挖出来,也不至于穿帮。”

    王世伟点了点头:“二哥,你放心,这些事情我会做好的,您就安心地回东都吧。”

    王世充的眼光看向了北边的方向:“东都那里我已经让替身先回了,他走得很慢,而且我让他回东都就开始装病不出,我特意留出了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还有些事情要办。”说到这里,他喃喃地说道,“计算这时间,红拂和封伦他们,应该已经到了契丹羽陵部了吧。”

    十天之后,契丹羽陵部北方,一片冰天雪地,北风怒号,裹着厚厚皮衣的封伦,一手持着节杖,坐在一匹膘肥马壮的枣红马上,看着几百名剽悍的契丹骑兵,策马远驰,离自己越来越远,脸上的表情变得渐渐地阴沉起来。

    李世民一身商团护卫的装束,骑着那匹名叫特勤骠的黄马,与封伦并肩而立,他微微一笑:“封大使,这回契丹之行,可是出人意料的顺利啊,您原来最担心在这里遭遇伏击,看来是我们多虑了。”

    骑着一匹大黑马,如黑铁塔一般的勿吉酋长突地稽,操着半生不熟的汉话,哈哈一笑:“我就说过嘛,这些个契丹人,一直害怕大隋皇帝,现在他们给大隋隔开了和高句丽的联系,哪敢不听话呢?哼,要敢不听话,我们勿吉粟末部,一定会帮大隋皇帝消灭他们的。”

    天寒地冻,这个勿吉人身上的臭味似乎也少了不少,又或者是这些天以来跟这家伙呆久了,鼻子也变得慢慢习惯了,封伦已经不象半个月前初遇此人时那样,恶心地不是呕吐就是吃不下饭。他的眼珠子一转,笑道:“也要归功于红拂姑娘,这回是由她领导的商队,给契丹带来了大量的好东西,就算冲着这些货物,他们也不至于跟我大隋翻脸的。”

    突地稽不满地说道:“封大使啊,这些契丹人还没有请求内附呢,大皇帝就给他们这么多好东西,我们粟末部可是第一个请求内附的,可大皇帝没给我们那么多东西,这是不是有点偏心啊?”

    封伦哈哈一笑:“突地稽酋长勿虑,你们是请求举部落内附的,跟契丹羽陵部不一样,跟他们是通商,那些东西不是白给,要他们拿马匹牛羊和皮毛人参来换,可是你们举族内迁,我们大皇帝不仅要给出土地安置你们,还要每年给你们一定的赏赐呢,跟对契丹人相比,只多不少啊。”

    突地稽转而满脸都是喜色,可还带着两分疑虑,问道:“此话当真吗?封大使,你可是代表了大皇帝啊,这话可不敢乱说。”

    封伦笑道:“本使自然知道一言一行都代表了至尊,此事当然也是临行前至尊的嘱咐,本想到了你们部落后再当众宣诏,可这里已经是契丹与勿吉的交界之处,这一路上突酋长又是非常地配合,恭顺,所以趁着大家兴致高,提前告诉突酋长这个好消息,也好让你能早早地准备!”

    突地稽哈哈大笑,转过头来,对着身边的一个随从说道:“哈米尔达,快,你先骑快马回部落里,告诉大家这个消息,就说咱们要举族迁到大隋的地界了,让大家收拾好东西,开了春就上路!”

    话音未落,一边的树林里突然响起一阵异动,树上的积雪随着这响声一阵抖落,所有人都看向了响声的方向,只见。。(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七十二章 伏兵出没

    李世民本能地弓箭上弦,而跟在他身后的一众矫健剽悍的关陇勇士们,也个个弯弓搭箭,瞄准了响动的方向,只见一只受了惊的梅花鹿,从雪地里一跃而起,蹦蹦跳跳,三下两下就没入了密林深处,不见影踪。

    众人紧绷的弦一下子松了下来,刚才响动之时,三匹马闪电般地奔到了封伦的面前,三面半人高的大盾一下子挡住了封伦的身子,严严实实,连一丝风也没有透进来。

    李世民的眉头仍然深锁着,他一跃下马,伏身于地,手在冰面上扒了两下,清出一块空间,他的耳朵贴到了地上,凝神静听了一会儿,才笑着一跃而起,说道:“没事了,林中没有埋伏,大家可以解除戒备啦。”

    他转头看向了那三面盾牌:“史将军,辛苦了。”

    三面盾牌被缓缓地撤下,头戴皮盔,一脸大胡子的阿史那大奈微微一笑:“不辛苦,分内之事。”

    上回阿史那大奈被宇文成都陷害之后,处罗可汗慑于宇文述的权势,竟然不敢为阿史那大奈说一句辩解之词,伤透了这位西突厥第一勇士的心,事后他被杨广所赦免,也从此与处罗可汗割发断义,唐国公李渊亲眼目睹了这一幕,马上就以重金厚礼相赠,阿史那大奈感动之余,便成了李家的亲兵部曲,把阿史那这个姓氏改姓为史,以示自己从此成为中原汉人,不再以突厥人的身份行世。

    这回李世民护卫封伦远行,史大奈也自告奋勇。说自己生长在草原之上。多少能帮上忙。李世民正愁身边人手不足,便带上了史大奈,嘱咐其寸步不离封伦左右,一定要护得其周全。

    史大奈放下了盾牌,正色道:“二公子,您这一路上有些小心过头了吧,其实我一直都派了人在前方和两侧侦察,如果有伏兵。早就能发现了。”

    李世民摇了摇头,一双精光闪闪的眼睛中,英气逼人,他摇了摇头,沉声道:“我们这一路,受伏击是肯定的,既然王世充这样放了狠话,又精心安排了这回的出行,那么就不可能无动于衷,可能他觉得契丹人的地界。并不是动手的好机会吧,毕竟一路都有契丹骑兵护卫。他也没有大军,靠着数百杀手,是占不到便宜的。只是我们马上要进入勿吉地区了,山高林密,我想那才是最危险的时候。”

    突地稽的嘴角勾了勾,笑道:“李二公子,不要太过忧虑了,白山黑水,深山老林就是我们勿吉人生活了几千年的故乡,你要说在这草原之上,被人伏击还有可能,可只要进了这黑林子,嘿嘿,任他多少外乡杀手,都不在话下呢!”

    李世民没有接话,翻身上马,淡淡地说道:“在回到突酋长的粟末部之前,一切都不可大意,大家还是要提起十二万分的注意才是!”

    左右的护卫们,齐声暴喝了一声“诺”。

    就在此时,林中突然响起了一阵沉闷的鼓声,紧接着就是一阵骏马踏在积雪上的声音,震天动地,伴随着呼啸的北风而来,每个人都听得真真切切,而天空中则盘旋起几十只猛禽,个子比中原常见的鹞鹰(小型)和鹘鹰(大中型)要大上了许多,双翅展开,足有五六尺宽,即使是习惯性鹰猎骑射的李世民,看之也为之脸色一变。

    柴绍纵马而来,高声叫道:“二郎,有敌袭,快战斗啊!”

    李世民的眉头一皱,摇了摇头,一摆手:“不,这些应该不是敌军,而是友人,大家保持戒备,千万不要随便开弓放箭,违者军法处置!”

    本来已经拉开了弓,搭上羽箭的几十名护卫,听到这话后又把弓箭给放下,封伦奇道:“世民啊,这又是何意?连本使都能听出敌骑将近,这空中又有这么多猛禽,你又是怎么知道他们是友非敌呢?”

    李世民微微一笑,一指天空那飞翔的五十余只巨鹰,说道:“塞北大雕,也没有这么庞大,这些显然不是草原品种,听说在白山黑水,极北的苦寒之地,有一种超大型的猛禽,名叫海东青,只有勿吉部落才能将之驯服,作为自己打猎时的辅助之物,那些马匹是从林中冲出的,刚才突酋长说过,白山黑水,深山密林是他们的地盘,绝不会有外人在里面的,所以这几百骑一定不是敌人,而是突酋长早早在这里布置好迎接我们的部落兵马吧。”

    突地稽哈哈一笑:“二公子果然机敏,不错,天上飞的正是我们粟末部的海东青,此鸟就连突厥大可汗都是垂涎三尺,要我们勿吉部落进贡呢。只可惜这些鸟性情凶猛,只认从小将之驯养的主人,而幼鸟一旦离开了白山黑水,极难存活,所以即使是突厥各部,号称一代天骄,也很难在草原上见到比海东青更好的猛禽呢。”

    李世民惋惜地叹了口气:“其实我本来还想养一只呢,这回见了海东青后,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唉,看起来没这缘份啦!”

    一股动物园的味道迅速地钻进了每个人的鼻子里,而远处的林子里已经能看到影影绰绰的骑手,所有人不自觉地抽了抽鼻子,心中暗道:“果然是勿吉人啊,顶风臭十里,就连这冰天雪地,也无法掩盖他们的气息啊。”

    一阵马蹄声响起,几十匹披着兽皮的高头骏马,从林中踏雪而出,马蹄上包着厚厚的毛皮套子,仿佛给马穿上了小鞋,四蹄奋扬之余,带起阵阵飞雪,远远看去,仿佛是踏过冰河的天马呢。

    而马上的勿吉骑手们,却跟这些中原使者们完全不一样,没有象他们这样里三层外三层地裹得严严实实,多数人只穿着一件夹袄,两只膀子都裸露在外面,上面涂着厚厚的油脂,在散发着恶臭之余,那古铜色的皮肤,壮硕的肌肉块子,却也分明地透出一股子强烈的勇武与力量。而他们的前额都几乎剃光,脑后却是插着一根根的虎豹的尾巴,一个个脸上画着油彩,如同凶神恶煞。(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七十三章 超级女汉子

    “阿玛!”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声响起,粗浑得如同一个中原文官的嗓子,但听惯了一群勿吉人那豺声的众人,却能清楚地知道,这声音是发自一个女人,只见一个五大三粗,裹在一大团豹皮里的女子,身高足有八尺,超过了不少男儿,脸上涂着五颜六色的油彩,手臂和大腿都露在风雪之中,抹上了厚厚的油脂。

    这个女人跟那些戴着皮帽,剃光了前额,只在脑袋后留了一条条虎豹尾巴的男人不同,她的左右两耳处,各拖了一条小辫,额前留着齐齐的刘海,模样因为涂抹了厚厚的油彩而看不出,但五官还算周正,尤其是一双眼睛里,闪着野性的光芒。

    她的背后挎着一只长约四尺的大弓,马勾上搭着两柄粗头大棒,上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了铁钉,看起来每一个至少有四五十斤重,赫然正是勿吉人的标准兵器………狼牙棒!

    封伦睁大了眼睛,他第一次看到一个标准的勿吉女人,甚至看惯了中原那些温柔婉约的女子的他,也是头一回看到如此英姿飒爽的女中豪杰,他勾了勾嘴角,看了这个女子一眼,转头对突地稽问道:“这位是?”

    突地稽哈哈一笑,指着这个五大三粗的女人,说道:“此乃我突地稽的嫡女,名叫夫容姐姐,我勿吉风俗,男女都得从小学习弓马渔猎之道,我的两个儿子留在大皇帝那里侍奉,这部落里的事情嘛,就交给夫容姐姐啦!”

    封伦又打量了那夫容姐姐两眼。只见这女子手臂和小腿上厚厚的油脂下。也和男人一样长着又黑又粗的绒毛。不由得虎躯一震,奇道:“勿吉部落多壮士,会听命于一个女子吗?”

    突地稽笑道:“我勿吉人民,天性奔放,并无男女之别,跟你们汉人不一样,男人太强,女人太弱。上自我这个头人,下至部落里的奴隶,他们的妻子都要和男人一样出去打猎捉鱼的,在野兽面前,可不会因为你是个女子,就对你嘴下留情,反而受伤的猛兽会更疯狂地去攻击体格弱小的女人和老人呢。所以我们部落以勇力和智谋来决定听命于谁,上一任部落酋长,还是我的额娘呢。”

    封伦这几天也跟着突地稽学了不少勿吉话,知道阿玛是父亲的意思。而额娘是母亲的意思,他点了点头:“令爱真的有这样的勇力。让全部落都听命于她?”

    突地稽笑了笑,正要开口,却听到夫容姐姐的声音响起,大大咧咧,清脆异常,竟然是标准的汉话:“你就是汉人的大使吧。我以为****上使,应该明理才是,却想不到百闻不如一见,也拘泥于男女之别,实在是让人齿冷!”

    封伦一下子惊得说不出话来,就连李世民等人也不免动容,封伦睁大了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勿吉女人,久久,才说道:“姑娘,姑娘居然会说汉话?”

    夫容姐姐勾了勾嘴角:“我额娘是汉人,当年被契丹人掳掠,阿玛打败了契丹人,救了我额娘,这才有了我,小的时候我奶水不足,是喝虎奶熊奶长大,所以我从小就力气特别大,即使我的那两个哥哥,也不如我呢。还有,去突厥和高句丽找外族人贸易,也都是我去的,不止是汉语,突厥语,契丹语,高句丽语,我全都会说呢!”

    她说到最后一句“我全都会说呢”时,分别用突厥语,契丹语和高句丽语说了三遍,封伦会说突厥语与高句丽语,契丹语也在这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学了不少,听得连连点头,等到夫容姐姐说完,才长长地叹了口气:“粟末(勿吉人的姓氏以部落为名,突地稽是粟末部,他的女儿也是姓粟末,夫容姐姐是名,勿吉语中的姐姐乃是女名,跟汉名中的娜,娟类似,后世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皇后也叫孟古姐姐)姑娘真的是天资聪慧,不仅武力惊人,更是兰心慧质,佩服,佩服!”

    李世民身边的候君集突然说道:“要说粟末姑娘的文才过人,我信,可这么一位女子,说是武艺比部落里的男人都强,我可不信!只怕是酋长大人的过誉吧。”

    此言一出,那些其他的勿吉人都听不明白,睁着眼睛不知道这个汉人在说什么话,而突地稽的脸色一沉,正待发作,却只见夫容姐姐二话不说,闪电般地从肩上取下了那杆大弓,顺手从马鞍一侧的箭囊里抽出了一支长杆大箭,一阵铃铛响过,她那穿着兽毛靴子的左脚,一下子踩中了弓背,而左手的长箭瞬间搭上了弓弦,借这一拉之力,弓如满月,也不瞄准,左手一松,只听“嗡”地一声,长箭破空而出,而此时突地稽的怒吼声刚刚出口“万万不可!”

    说时迟,那时快,李世民的眉头一皱,手中本能地抄起了一把宝剑,刚刚要向上劈,却突然悟到了些什么,眉头一下子舒缓了开来,伸出一半的宝剑就这样定在了空中,长箭从他的面前经过,剧烈的空气被切开后散出的气波重重地喷到他的脸上,仿佛被一道凌厉的北风在脸上吹了一刀。

    而候君集根本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甚至来不及躲闪,只听到“嗖”地一声,他觉得头上一冷,仿佛有人猛地一下掀开了他的帽子,却是那杆长箭不偏不倚地正中他头顶的皮帽,余势未尽,飞出去十余步之后,才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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