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等着,以后每天看你的笑容……”男子喃喃说着,“子非,你知道吗?我真是好遗憾,从来都没见过你穿女装的模样!好想看到,那模样,一定美得象天上的仙女……”
“好,我穿,等回了大汉,我就换回女装,穿给你看,我会穿最好看的衣裙,我跳舞给你看……”她的眼泪落在他的胸口上,和着那上面大片大片的血渍,触目惊心。
“别哭,子非,再哭,我只当你舍不得我……”男子的眼睛忽然亮起来,似乎一下子又恢复了生气,整个脸庞都在发光,“子非……再亲我一下……好不好……”
“好……”没有半点犹豫,她凑上去吻住他干涸的唇,尽是咸苦的味道。
唇舌纠缠,无比温柔,更是无比绝望。
她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子非……我爱你……”他贴着她的唇低喃,“今生无缘……来世……留在我身边不要走……好不好……”
“不好,不好,不好!”她哭喊着,不住摇头,“不要等来世,就在这一世,我不离开你,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你娶我,你娶我!我不要别人,只要你!”
“这辈子,我太累了,没有办法给你幸福,我要不起你……”男子的头微微仰起,面带希冀,目光是那般火热而执着,“答应我……下辈子……一定等我来找你……”
“君毅……”泪飞如雨,她紧紧抓住他的手,使劲点头,“好,我听话,我答应,我什么都答应你!”
“子非,好想,再听你弹琴,听你唱歌……”他大手努力朝腰间摸去,终于,摸到一物,艰难扯了出来,塞到她的小手之中,“琴箫……和鸣……”
那是一支洞箫,上面沾满了鲜血,已成碧色。
“知音岭……你弹的那支曲子……好美……好想再听一次……”男子眼皮慢慢合上,声音也是逐渐低了下去。
“我唱,我现在就唱给你听……”她不住点头。
“山青青……水碧碧……”没有等来他的回应,她含着眼泪,断断续续地唱,“高山流水韵依依……一声声……如颂如歌……”
“如赞礼……赞的是……”
“将军拔剑南天起……我愿做长风绕战旗……绕战旗……”
唱着唱着,就见那男子唇边浮起满足的笑容,头颅偏倒一旁,大手无力垂下。
一滴清亮的眼泪,从他紧闭的眼角,缓缓滴落,滑入鬓发。
那一瞬,她似乎听见了他临终的心声,飘飘渺渺,如若魔咒——
愿来生来世……再为夫妻……
再为夫妻……
彭的一声,被梦惊醒的易倾南跌落床下,两眼泪汪汪,冷汗直冒,腹痛如绞。
我靠,天天做这生离死别的怪梦已经够悲催了,还好死不死买到了假冒伪劣的咖啡……
呜呼哀哉,天理何在?!
------题外话------
关于此文,龟央有话说:
《家丁》虽为《明月心》的后世故事,却是单独成篇,除楔子与序章之外,正文与《明月心》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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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游 序章 送瘟神
阎罗殿上,新任冥王大人正捂住耳朵,一脸不耐训斥着底下的鬼士。
“真是吵死人了!冥河那里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谁在哭个没完?”
一干鬼士诚惶诚恐:“禀告大人,还是那个新来的女魂……”
这桩事要从三日前说起。
三天之前,黑白无常又押来一批新死之人的灵魂,照理说这些灵魂应该登上冥河上的渡船,到达彼岸,在真理台接受审判,有罪之人打入地狱历练,无罪之人送上天堂享福,然而这其中也有一个小小的不成文的规矩,那便是冥河渡船上的船夫卡隆素来贪财,要渡河的灵魂必须缴纳不菲的费用才能上船,否则就要拒载,这样小打小闹的索贿行为其实也不算个什么,历代冥王都是睁只眼闭只眼放任自流,身份卑微求人办事的灵魂们也没有意见,谁知这一日却遇上了个异数。
一名女魂在冥河前满地打滚,嚎啕大哭,打死不交钱,非要坐霸王船。
向来鬼眼看人低的卡隆自然不会理她,将之丢在冥河边上,并告诫说没钱就只能在河边安分守己等上一年,到时候才可以免费渡河。
谁知这女魂死皮赖脸,缠功一流,硬是甩开架势在冥河边上扯起个圈子,拉着过往灵魂与鬼士,一把鼻涕一把泪,反复念叨:“我命真苦,真的,生前为了治怪梦之症欠下一屁股债,死后还要受穷受欺负……”
三天过去,不单是那些要渡河的灵魂,就是阎罗殿里的鬼士们都听得腻歪了。
“我命真苦,真的。”她眼泪汪汪开口。
“是的,你不单是生前为了治怪梦之症欠下一屁股债,死后还要受穷受欺负。”灵魂们甩开她的手,捏着准备好的银钱,逐一上船。
女魂张大嘴巴愣愣站着,突然悲从中来,放声大哭,直哭得飞沙走石,昏天暗地,那一丝尖利的哭声破空而出,穿堂过巷,传入了相隔甚远的大殿之中。
啪嗒!
惊堂木一响,冥王大人厉声喝道:“来人,把这刁魂给本王带上来!”
没过一会,一名衣衫褴褛身材娇小的女子被鬼士们带上堂来。
冥王大人看着她空无一物的手腕脚踝,不由微诧:“咦……”下到冥界的灵魂哪个不是手链脚镣套着,难道是黑白无常见色起意,忘了这茬事?
可这面色青白双眼红肿的模样,怎么看怎么不像那个色。
旁边的鬼士察颜观色,凑近过来,小声道:“王上有所不知,这女魂的前世碰巧跟上任死神大人在凡间的肉身沾亲带故,关系匪浅,上任死神大人在离任前特意关照过,要多加照拂,所以……”
所以随便她在冥河边上怎么折腾胡闹,鬼士们自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而那船夫卡隆是出了名的只认钱不认人,对这关系户却是不留情面,一视同仁。
冥王大人自忖是新官上任,地盘还没踩熟,凡事和和稀泥就好,于是清了清嗓子,和颜悦色问道:“堂下所站何人,姓甚名谁?”
那女魂目的达到,收起眼泪,翻个白眼:“到底你是冥王还是我是冥王,这都不知道,我说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本姑娘还没活够呢,快些送我回去!”
冥王大人被她一番抢白失了面子,气得头顶冒烟:“大胆!尔要再是对本王无礼,本王也不管什么关系不关系,直接打入十八层地狱!”
魂神殊途,拼的就是气势,这厢冥王气势一强,那头女魂就低下头去,撇嘴道:“凶什么凶,不就是问个名字吗,我叫易倾南。”
“易倾南?”真不像个女人的名字,冥王大人暗自鄙夷,不动声色又问,“因何而死?”
易倾南被说到了伤心事,小脸一垮:“听说是喝了劣质假咖啡,中毒身亡。”呜呜,要不是囊中羞涩,她也不会去贪那小便宜,好歹是堂堂营销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雀巢跟鹊巢,这两字的区别还是知道的。
冥王大人点头:“嗯,上面的食品安全问题闹得颇大,本王也略有耳闻。”末了再道,“本王问你,为何不交渡河船资?”
易倾南双手摊开:“我没钱。”
冥王大人好心提醒:“怎不托梦给你在阳间的亲戚朋友,叫他们给你烧点纸钱?”
易倾南如实相告:“不瞒你说,我这些年为了治疗怪病,看医生拜菩萨,积蓄花得精光,还欠了不少外债,亲戚朋友一个二个见了我,要么就跟见了瘟神样的捂着口袋跑得飞快,要么就是红着眼提起菜刀追着我还钱……烧纸钱?想都别想!”
“你……”面对这颗敲不烂锤不碎蒸不熟的铜豌豆,冥王大人一时无语。
鬼士在旁低道:“大人莫忘了,明日还要迎接天庭来的参观团……”
冥王大人挑挑眉,明白他的意思,与其让这神经兮兮脾气暴躁性格缺陷的瘟神女继续在冥河边游荡哭闹,影响市容,有碍界誉,倒不如与上任死神大人做个顺水人情,将她好好安置了去。
想到这里,冥王大人挥挥手:“罢了,你跟本王来。”
冥河边上有座山,山名叫做忘川,忘川之上耸立着一块三生镜,但凡灵魂在那镜前一站,便能见着自己的前世今生。
冥王大人指着那镜面上映出的影像道:“你且好生看看。”
影像中的人影,除了她梦中的那名英武男子,还有个气质脱俗的绝美少年。
街头,马蹄扬起,眼看就要踢上少年的身子,忽然间,被策马而来的男子拎在半空之中,朗声而笑,灿若骄阳。
华美花园,男子吹箫,少年抚琴,琴箫合奏,宛如璧人。
高山之巅,男子脱下外衫,披在少年的肩上,并肩而立,豪气云天。
马车前,男子与少年亲密相拥,以吻封缄。
房门处,男子一巴掌打在少年的面颊上,脚尖一勾,挑起地上的佩刀,一把抓过插回刀鞘之中,头也不回,绝然而去。
……
哇哇,竟是一对活生生的优质断袖,好狗血,好雷人,好bl!
易倾南看得目瞪口呆,冥王大人说得轻描淡写。
“这是你的前世,你彼时对他始乱终弃,另投他人怀抱……”
“真的假的?”这样俊帅威武的男子都不要,脑袋有病吧?就算是断袖,也叫人流口水啊!
冥王没理她,续道:“后他在战场上遭遇强敌,乱箭穿胸而死,死前仍对你执念至深,不能忘情,千万年来怨气冲天,无法归宁,终于冲破了阴阳结界,进入了你的梦中。”
“可那不是我啊,我什么都不知道咧,冤,比窦娥还冤……”想着那重伤而死的男子,易倾南心中有小小的愧疚,吸了吸鼻子,软了声音道,“那怎么办,大人发发慈悲,救救小女子。”
冥王大人神情肃然道:“因果报应,是你欠了他的情,理应前往偿还,了结之后才能顺利升天。”
易倾南不迭点头:“嗯嗯,请大人明示,具体要怎么还?”
冥王大人促狭一笑,压低了声音道:“天机不可泄露,你只须记住这八字箴言,做牛做马,任劳任怨……”
话音未落,便是飞起一脚,将她踢下山去!
啊,谋杀——
------题外话------
1、冥王大人有话说:没错,本王就是《朕本红妆》里的那只,不过这回出场只是友情客串,打打酱油,大家不要太想念我……
2、本章中的冥界为中西合璧架空型,纯属虚构,切勿当真。
少年游 第一章 原来是个妞
痛!痛!痛!
身子像是散了架般的,浑身都痛!
冥王那一脚力逾千斤,忘川山又是高耸入云,就这么直直摔下去,肯定是脑浆迸裂,粉身碎骨了。
好吧,再死一回,等重新去了冥界,非要闹他个天翻地覆不可!
易倾南如此想着,翻了个身,再度沉入黑暗,谁知肩背剧痛,被人一棍子打下来。
“死小子,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赶紧起来做事?老子怎么养了你个好吃懒做的东西!”
“爷爷别打,我这就起,这就起!”
易倾南脱口而出,然后被这清脆稚嫩的嗓音吓了一跳,记忆回归,猛地睁开眼。
面前站着个凶神恶煞的老头子,花白的须发,干瘦的身材,面颊凹陷,颜色蜡黄,手里还握着根乌黑乌黑的烧火棍,正满脸不耐瞪着自己。
那眼神,有些奇怪……
易倾南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其中玄机,这老头两只眼眶漆黑空洞,竟是个瞎子。
再低头看自己,短手短腿的,身子缩小了不少,穿的衣服也不再是冥界里那身宽松的白袍,而是一身灰不拉叽缀满补丁的粗布短褂。
虽然看不见自个儿的脸,也没法量自个儿的身高,但估计也就是十二三岁光景,而且,还是个小男生。
投胎,还是穿越?
易倾南想了一下,应该是后者。
见她没动,那老头又一棍子打下来,易倾南躲闪不及,胳膊上又捱了一下。
好痛!
怪了,明明是个瞎子,却怎么这样有准星!
“死小子,唤了半天都不动,就知道偷懒,早知道老子当年不捡你,让你给野狼叼走好了!”那老头挥舞着烧火棍,骂骂咧咧,“快些起来做饭,老子饿了,你那狗儿也叫唤个不停。”
“是,是,是。”易倾南望了望他手里的棍子,翻身爬起来,理了理衣服,脚下似有灵感般,朝不远的门口走去。
出了门,一只其貌不扬的小土狗摇头晃脑跑过来,绕着她的脚转了几转,神态很是亲热。
易倾南愣了一愣,身体已经本能做出反应,蹲下去摸小狗的脑袋。
敢情这副身躯的前任不甘离开,还在某个角落遥控指挥?
易倾南回头看看那破败不堪的茅草屋,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再看看自己身上粗陋的衣裳,脚下快要磨破的布鞋,很显然,这副身躯的生活环境差得不能再差。
回想着自己看过的穿越小说,那些主人公不是穿成皇子公主,就是穿成阔少千金,最起码也是穿成个书香门第,而她……忒不公平了!
易倾南握了握拳,义愤填膺:“我要退……”
那个货字还没说出来,身后劲风突起,后脑上又捱了一棍!
“腿什么腿,再不去做饭,老子就打折你小子的腿!”
“爷爷饶命!饶命啊!”
易倾南抱头鼠窜,三步两步冲进个小门,那老头没追进来,而是在门外沙哑着嗓音吼道:“别磨蹭,快些做饭,吃了饭就赶紧出门干正事去!”
“知道了!”易倾南嘴里答应着,眼珠一转,将所站之地的场景瞧了个遍。
黄土垒成的炉灶,黑乎乎的大铁锅,缺了角的葫芦水瓢,大小不一的坛坛罐罐,半干不湿的枯枝,这应该就是厨房了。
缸子里有水,袋子里有点米,墙角还有两只小小的红薯和几棵快蔫了的青菜,易倾南将就这些工具原料捣鼓一阵,被那柴火熏了个满面烟灰,忙得汗流浃背,才总算端出两碗红薯饭,一盘水煮青菜来。
“爷爷吃饭了。”她把碗双手捧到瞎老头面前,又递了双筷子过去。
“怎么这么慢?”瞎老头嘀咕一句,端起碗扒了一口,眉头一皱,忽然反手一筷子敲在她手背上!
“哎哟!”易倾南痛得缩回手。
“你这败家子儿!以往哪顿不是稀粥,今日发了什么疯,竟煮成了干饭!你这大手大脚挥金如土的,想让老子明天开始喝西北风啊?!”
瞎老头劈头骂来,易倾南哭丧着小脸,连连后退,满腹委屈。
人家不是初来乍到嘛,哪晓得这家里的条件比自己看到想到的还糟糕!
呜呜,该死的冥王,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瞎老头打骂一阵,兴许是真饿了,也就消停了脾气,捧着碗大吃起来。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易倾南畏畏缩缩蹲在一边,往嘴里扒了一小口饭,眼见那小土狗眼巴巴望着自己,肚子干瘪着,好生可怜,于是拨了点饭粒在地上,任它撒欢吃去。
“自己都吃不饱,还管这畜牲!”瞎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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