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终于发现,眼前的这个人虽然已经身无长物,却还有一样比青玉珠还要耀眼的东西。
那就是容貌。
他之前的目光全部被那颗硕大的青玉珠吸引,全然没有注意到,眼前这个人拥有的资质,将会使他获得比夺取青玉珠更大的荣耀。
“喂,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山寨啊?”
矮个子说着,人已经靠近百里珍珠。
百里珍珠很想雀跃地告诉他:我有兴趣,很有兴趣。
但是已经来不及,矮个子已在他耳畔嘿嘿笑道道:“你不用回答,事到如今,也由不得你了——谁让你长了这么一副讨小娘们儿喜欢的模样呢?”
然后,他跳起来,用胳膊肘给了百里珍珠的颈项猛地一下子。
百里珍珠一声不吭,歪着脑袋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接下来,矮个子要扛着体重逾百斤的百里珍珠呼哧呼哧走上好几里的山路,然后亲自将他献到寨主跟前。
百里珍珠趴在矮个子肩头作昏死状的时候,一直在想:大哥,你受累了。
在这样的愧疚中,他安安心心地睡着了。
绿蝇山寨,其实本来应该叫做绿影山寨。
“绿影山寨”的寨主,本是一个叫做唐康的人,膝下无子,只有一女唤作唐小凌。
据说此女性格十分彪悍,在童年时就远胜男孩:打架斗殴,骂人吹牛,端的是一把好手,深得老寨主唐康的喜爱。
唐康死后,因没有信得过的人,便将自己的寨主地位传给了唐小凌。
都说女子不如男,但是唐小凌好像是个例外。绿影山寨在唐小凌的领导下,竟然比他爹在世时还要强悍。
唐小凌到了及笄之年之后,行为忽然开始变得古怪起来。
古怪之处表现在,她手下的人除了一如既往地抢劫完后,忽然多了一道程序。
那就是向某些被劫之人伸出大谈做山贼的好处,然后诚恳地邀请这些人一起加入他们的行列。然后,不等这些人做出回应,他们就放出话来:如果答应,就好吃好喝供着,绫罗绸缎穿着。如果不答应,架在脖子上的刀是没有眼睛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荣幸被邀请的。
被邀请的人必须具备几个特点。第一,必须十八以上,三十以下;第二,必须面目清秀,身形俊朗;第…,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必须是男人。
任是白痴也能看出来,唐小凌这是春心萌动,开始为自己择选夫婿了。
择选夫婿没有错,但是选来选去都是选的别人的郎君和意中人,那就有些不妥了。
对唐小凌的举动意见最大的,莫过于当地的女人们。
她们给刁蛮跋扈的唐小凌起了个名字:绿蝇公主。绿、影山寨也摇身一变,变成今日的绿蝇山寨。
这个名字倒是非常贴切。世界上最令人讨厌的东西,莫过于顶着绿头嗡嗡叫嚣的苍蝇了,不请自来,挥之不去。
自此,绿蝇公主的恶名开始泽被四方。谁都知道,这个山寨的主人乃是一个嗜色如命的女魔头。
唐小凌的形象也逐渐被妖魔化,在小孩子的印象中,如果不肯乖乖听大人的话,就会有诸如大灰狼,白骨精,绿蝇公主这样可怕的角色前来前来拜访。
……
这就是百里珍珠来到绿影山寨前所了解的关于唐小凌的一切。
……
正文 第七十六章:寨主(二)
第七十六章:寨主(二)
百里珍珠睁开双眼的时候。一度怀疑天已经黑掉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是身处在一个漆黑的柴屋里,因为他能闻见强烈的稻草和湿柴的味道。
他的手脚都已被很粗的麻绳捆绑起来,手腕和脚踝处都被勒得生疼。
他的睡眠一向很轻,决不至于别人将他捆起然后丢到柴房里也没有知觉。
他还记得,趴在矮个子身上昏昏沉睡的时候,曾经闻到一阵甜香。现在想起来,矮个子一定是怕他醒了有所反抗,在那个时候就将他迷晕了。
百里珍珠不禁苦笑:那么贵重的**,何必用在他这个无心逃跑的人身上?
作为一个杰出的盗者,他有一百种方法能将手上脚上的麻绳弄开,但是那样,岂不是很无趣。
他的人生,从来没有如此被动过,偶尔经历一回,也是不错的事情。
他就要看看自己会被这些人怎样安排。
他也实在想去看看那个被妖魔化了的唐小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角色。
她应该还没有满十八岁吧,做女人做到这个份上,实在是太失败了。
但百里珍珠隐约觉得,她手下的人好像也没有那么糟糕。
那两个人,虽然有着恶狠狠的嘴脸。但办起事来倒也没有那么绝。
一般人遇上劫匪,财物被抢事小,很多时候,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尤其在这样的乱世,人命比纸薄,自称“绿林好汉”的那帮人,更是将自己手中的刀看做菜刀,将别人的头颅看做砧板上的萝卜——但那两个人却似乎并没有要害人性命的意思。
在一个集团里,手下人办事的风格,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他们的首领。所以穷凶极恶的土匪头子,手下必然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恶棍。
而他遇见的那两个人,虽然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但好像也不是那么黑心烂肝的人。
……
百里珍珠的唇角微微上翘,这个唐小凌,还真是一个有趣的人啊。
只不过,对待自己这个有可能在将来成为压寨郎君的人,唐小凌是不是也有点太不近人情了?
没有热情的侍童,温柔的婢女,忍了;没有舒适的房间,柔软的床,忍了;唯一不能忍的是,连一口喝的水也没有。这就是那个唐小凌的待夫之道吗?
百里珍珠的记忆里,还没有过这么饥肠辘辘时候。
他的肠胃空空如也,向主人发出响亮的抗议声。
说到底,他是一个贪图享受的人。即使现在他是被关在天牢里,明天就要押送去刑场砍头,最后的一餐断头饭。他也能吃得极好极香。
他能忍受肉体上的不适,但是决不能容忍自己的肠胃受虐。
不能忍,也不必忍。现在尤其如此。
他想要的女人,没有要不到的。他想去的地方,也没有去不到的。
那间柴房,根本没有窗子。只有唯一的一扇门。
那门却是从外面锁上的。
而现在,那门仍紧紧地锁着,柴房四周的墙壁也没有出现多余的窟窿。
百里珍珠却已经出来了,脸上仍挂着自如的微笑。
他是怎么出来的,任何人都不得而知。
为了方便起来不至于太愚笨,他随即挣脱了身上的绳索。
当然,他是怎么挣脱的,还是只有天知地知。
此时天空已经暮色四合,竟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意识到自己已经整整一天粒米未进,滴水未沾,他的饥饿感更明显了。
饥饿中的人,对食物的感觉比寻常时候更加灵敏。百里珍珠已经闻到空中隐隐约约传来肉的香气。
更何况此时传来的,是他最喜欢的卤牛肉的香气。还有酒的甘冽香味。
他只觉得口腔中顿时泛起了口水,于是将绳索揣进衣袖里,轻盈起身,循着这香气一路追寻而去。
他一如既往地在半空中行路。他走在房檐间。屋顶上,只觉得这小小的山寨真的很不错。不算太大,却足够百人生活起居。
房屋错落有致,庭院里收拾得干净整洁。没有想象中的嘈杂,却有着山野间特有的静谧。
只是很奇怪,这一道下来几乎没见多少人,偶见一两个,也是各院中负责看守的门人。
待到百里珍珠达到肉香和酒香的发源地时,他心中的疑惑也顿时解了。
这地方显然是山寨的膳食房。
现在正是吃饭的时候。所有的人都集中在这里,三三两两一桌。着上摆着鸡鸭鱼肉,面果蔬酒,香气四溢;人们光着膀子猜酒划拳,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厨房里一直有人进进出出,百里珍珠瞅了个空子,一头钻了进去。
厨房里琳琅满目堆的全是各种现成的食物。百里珍珠取了一块足够分量的卤牛肉,又用青瓷大碗从酒缸里舀了一满碗的酒,便轻飘飘地掠上房梁。
房梁很高,也足够宽,是个藏匿的好地方。
百里珍珠惬意地枕着墙壁坐下,看着房梁下依旧进进出出,无所察觉的人们,撕一块肉,喝一口酒。
新卤好的牛肉比想象中的还要香,酒却是极辛辣的烧刀子,清香爽洌,喝得过瘾。
百里珍珠半眯起眼睛,世界上没有比这再惬意的事情了。
他并不打算喝太多。作为一名职业盗者,他深知酒多误事乃是一句箴言。他也没有吃太饱。人只有在无所事事的时候。才会放任自己的胃口和肚皮。
而眼下,他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
百里珍珠要做的很重要的事情,绝对不是偷看旁人洗澡。
但是他却偏偏看到了。
因为穿着纯白色的衣服,在黑夜中很容易被人察觉,如果在天空中乱飞,就更成了这些绿林好汉们的活靶子。
—文—所以百里珍珠只有特别小心地,特别保守地,贴着墙根一步一步地挪动。
—人—他要先到一个开阔无人的地方,再开始施展轻功,然后详细地查看这个地方的地形。
—书—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终于来到一个适合起飞的地方。
—屋—这是一个修葺得相当精致的,有流水,有荷塘。正是盛夏时分,荷塘里盛开着粉色的荷花,一眼望去,尽是田田碧绿的荷叶。
百里珍珠不欲在这个地方多做停留,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那荷塘的中央,竟然一直冒着氤氲的水汽。
这里距离膳房已经很远,四下里看不见人影,也听不见人声,百里珍珠决定走过去看一看。
他走路的方式和常人不同。他的双脚不用着地的。
百里珍珠脚点荷叶,借荷茎的那一点微薄的力量,就能在荷塘上空“走”得很好。
很快。他就到达了那氤氲的雾气的所在地。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百里珍珠身着雪白的袍,悬浮在荷塘上空。清风拂着他的发,吹着他雪白的袍,空气里是荷花味苦的清新味道,百里珍珠的身姿也很飘逸。
一切都很和谐,很美好。
唯一不和谐的,是这水池中间的一个人。
一个女人。
或许不该称她为女人。因为在百里珍珠的那惊鸿一瞥之中,这个女人胸部不大,屁股也小小的。
她只是一个女孩子而已。
她赤身裸体,站立在荷塘之中,浣洗着她的发。
原来在这满塘荷叶的掩映之下。竟然有一个修葺得十分精致的浴池。
而他所看见的那氤氲的水汽,显然就是自这个浴池里升腾而起的。
女孩的直觉很敏锐,百里珍珠轻功独步天下,本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但还是被她察觉到了。
于是这个女孩看到,天空中竟然漂浮着一个白色的男人,距离她不过五六尺的距离,正目不转睛地瞪着她瞧。
在沉静了很短的一瞬间之后,这个女孩开始发出尖叫。
百里珍珠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荒唐的事,在女孩的尖叫声中,他直直地从半空中掉下来,如同一只白色的大鸟般落在了浴池里。
于是女孩的叫声更加尖锐。
她的反应很快,迅速地伸手撸了一片荷叶,遮盖住自己裸露的身躯。
这女孩生的又十分娇小,那片荷叶恰巧很大,足够挡住她的身体。
女孩保护住自己之后,很快地就开始反击。她从荷叶后面伸出拳头和脚,拼命地踢打在百里珍珠的身上,又抓又掐。
百里珍珠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狼狈过。
他掉下来的时候,鼻子和嘴里都进了不少的水,令他呛得几乎窒息,咳嗽不止。
他的头发和白袍已经尽湿,紧紧地裹在脸上和身上,如同一只落汤鸡般,形象空前的猥琐难看。
他有口不能言,一边用手遮着眼睛和脸,一边还要适当地抵御那女孩雷雨般的踢打和狠揍,两只手简直不够用。
他正在拼命地想从这个浴池里逃脱出去,可惜用理石铺就的池底和池壁实在很滑,他在慌乱之中连续跌倒好几次,才勉强接近浴池的边缘,艰难地爬了上去。
眼看就要逃出生天,百里珍珠不敢回头去看那个仍旧在不遗余力地揍他的女孩,只能把声音压低到不能再低,哑哑地说了一声:“姑娘,对不起。”
说罢,就慌不迭地左脚踏右脚。竭力调动浑身乱窜的真气,勉勉强强地腾空而起。
一只鸟如果被打湿了羽毛,就不可能飞得起来了。所幸百里珍珠并不是鸟。
他简直不敢再回头看那个地方一眼,那女孩的声音却清晰地传来:“小贼,竟敢偷看小娘洗澡,你——等——死——吧!”
那女孩的声音听起来格外清,格外脆。
她最后那四个字说得格外真,格外狠。
不知是不是被湿衣裹着的身子感受到了夜晚的寒意的缘故,百里珍珠竟然打了一个寒噤。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打过这样的寒噤了。
察看地形的计划被彻底打破,百里珍珠只能原路返回,回到他应该在的地方。
在回去之前,他没有忘记潜到厨房,靠着烟筒那点温度,将被打湿的衣衫一点一点烘干。
烘干衣服后,他回到那个漆黑的柴房,用匪夷所思的方式重新进去,再用匪夷所思的方式将自己捆绑起来。
然后,他拣了一个较为舒服的姿势,睁着眼睛,开始在黑暗中发愣。
他的衣服已经没有潮湿的气息,人也回到了最初的地方。事情好像本该就是这样,他躺在这里等着有人进来将他释放,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他能忘记自己刚才偷酒吃肉的惬意,也能忘记掉进浴池后的狼狈,却偏偏忘不了那个女孩的脸。
他根本只匆匆地看了那女孩一眼。那时他在空中,而那女孩在水里。
那女孩面如雪水晕开的胭脂,粉白中透着恰如其分的嫣红。她眉眼清楚,唇色殷红。右脸颊上有一颗小小的水红色的痣。
美丽的女人,是百里珍珠日常生活中接触最为频繁的一种东西。与他朝夕相处的妹妹百里青黛便是艳绝人寰的尤物;他在皇宫中有过肌肤之亲的每一个女子都几乎是绝色;甚至连他本人稍稍改装一下,便是倾国倾城的人妖。
正因为他身边不停地萦绕着各种各样的美女,所以有时候,他会怀疑自己对这种所谓的美,产生了一种无力的疲态,虽然他仍不可抗拒地要和这些人亲近,温存,但是已经很久,很久,在他的心里再没有产生过刚才那样的悸动。
现在回想起来,那女孩最多只是面目姣好而已,并不算多么出众。
只是,百里珍珠仍清楚地记得她仰头看她的样子。当时他距她不过五尺的距离,连这女孩脸上纤细的汗毛都能看到。
那女孩的目光,却异常地镇定,不但镇定,而且清澈,纯粹。
如春日被细雨洗练过的一方天空,如丛林深处幽藏的一汪碧潭。
她简直就如同看一只大鸟般仰望着百里珍珠,小脸养成优美的弧度,用全然没有一丝杂质的目光打量着他。
他从来没有见过,有着这般摄人心魄眼睛的女子。
他已有很多年没有花这么长的时间去回想一个女孩。
在黑暗中,百里珍珠背靠着墙壁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嘲弄地笑了。
他这是在做什么?她不过是一个个子小小的,没有发育好的小女孩罢了,他甚至连她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他们这一辈子可能只会见这一次面,竟然会对她有所遐想。
他当然坚决否认自己会对这样的女孩动心,只是惊心于那女孩清澈无端的眼神罢了。仅此而已。
然后,他觉得四肢沉重而酸痛,全身发软无力,额头和脸颊也开始发烫起来。
倒霉透了,他竟然在这个鬼地方发起烧来。
百里珍珠无力地咒骂了一句,就沉沉睡去。
正文 第七十七章:寨主(三)
第七十七章:寨主(三)
唐小凌今天醒得格外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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