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不只是动,简直是狂跳不已。
他素来知道,不淡定不从容是杀手的头等大忌,可是,碰上了她,他就休想再要什么淡定从容。
妩媚将流云簪重新插回三千青丝之中,目光微转,堪堪凝向他的所在。
他顿时心慌神乱,匍匐在屋顶砖瓦上的身子只靠着一只手强拉着窗沿,这一慌神之下,手指一松,连人整个从屋檐上滚了下来。
在落地之前,催动周身真气,凝神运功,才不至于跌得太狼狈。
待站定了,过了好久,他才回过神来。
可悲啊,可悲。
她是一介女流,根本不会武功,也就无从知道自己方才在窗外。
所以,她只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一个眼神,就令十余载从未失手过的天字第一号杀手,狼狈致斯。
正文 第六十六章 杀手(五)
他拍拍身上的尘土,他想自嘲地笑,却笑不出来。因为他的内心,已比四月的青杏还要酸,还要苦。
他微微分神,头顶传来响动,他身子微动,找到一个角落刚刚站定,窗户“吱呀”一声被推开。
他站的地方,刚好可以看到探身出来的那个人。
正是她。
尽管夜很暗,他仍能瞥见她明澈的一双秋眸,无辜地在庭院中扫望,因没瞧见任何人,面有狐疑之色。
他不敢稍稍眨眼,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思慕了无数个日夜的脸。
仿佛,一切只是在昨天。
他是甫一出江湖便以惊天的才气震动江湖、声名大噪的天才剑客庄炎,那时年少,鲜衣怒马,手中握一柄长剑,剑气灵动飘逸,剑法纵横凌厉,乘着白衣胜雪,连挑江湖十三门派,三十二山庄,少年的骄傲随着绚烂的剑花一并怒放,恣肆淋漓。
而她,闺名沈流溪,是出身富商之家,纯白如雪绢一般的女子。养在深闺中一十六载,不曾踏入俗世半分。父亲慕才,有意让她在矜贵的幻境中成长,从小陪伴在她身边的,无非是琴棋书画,诗歌花茶,鸿儒雅士。正值女儿最好年华的她,恰如一株初开在碧潭深处,从未沾染过半点尘埃的白莲,凡人看了,只有遥遥地看着。
本来,一个是江湖浪子,一个是千金小姐,两个人的人生,是绝无可能有交集的。
但天意之玄奥,向来非常人所能揣测,这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的两个人,偏偏相遇了。
庄炎亦出出身于殷实之家,生性极为慷慨,再加之少年得意,钱来得格外容易,于是万两黄金,之作等闲。他这样的做派,在江湖上向来是最为吃香的。于是,不过半载的功夫,他身边便聚集了当世一大批朋友和门客,热血打杀之余,有酒同饮,有肉同吃,日子过得好不快活,当然,这吃喝的大部分钱都是庄炎在出。这样请客吃饭的生活,一天两天还过得,时间久了,庄炎有些吃不消了,便在朋友的建议下,用余钱建了一座山庄,唤作“云来”,接一些押镖走货的活。只是,走江湖的人,大多都散淡惯了,没有几个愿意干着看人脸色的差事,庄炎无法,只得身体力行,率先干了起来。
命运的齿轮缓缓旋转,他的人生从那一天开始改变:因为沈流溪的父亲,便是他的第一个客户。
正文 第六十七章 杀手(六)
第六十七章 杀手(六)
庄炎第一次去沈家,就遇见了沈流溪。他和沈父在客房中谈押镖的具体事宜,中途沈父有事离开,让他稍等片刻。
庄炎一个人坐在那里,好一会儿也不见沈父返回,无聊得很,便起身去沈家圆子里四处走走。
没多久,竟听见清丽绝伦的琴音,饶是庄炎这等武夫,从来不懂音律的,也被那琴声敲动了心扉。随着那琴声而去,不知不觉走到一个花木殷盛的小花园,其时血蔷薇正开得如火如荼,如同炽烈鲜妍的的背景画,而身着雪绸对襟长裙端坐在陶然亭中的沈流溪,正是这热烈鲜艳中的一股清风,一抹冰雪,霎时间点燃了庄炎年轻的眸子。
凑巧的是,在这静默的空气里,沈流溪似乎觉察到什么,原本在琴弦上翻飞的素手,戛然停了下来,抬眸,竟准确无误地望向庄炎伫立的角落。
后来,庄炎从沈流溪那里得知,她平日从来不出屋弹琴的,那日却忽然来了对花奏乐的兴致,正弹得兴起,却又鬼使神差地抬头看了一眼:却见庄炎长身而立,腰杆笔直如松柏,浓黑的眉斜长入鬓,目光清澈如泉水,轻轻浅浅,却带了一种脉脉情深的味道。
沈流溪说,当时,她只觉得时间静止了似的,连脑子里也一片空白。她很想站起来,做出符合自己身份的举动:比如红着脸朝他的方向啐一口,或者眉头微蹙,掩面匆匆离去,但却似不愿意这么做一般,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不妥,却也没有站起来,只是故作漠然地转过身去,抬头瞧起那血蔷薇来。
有了第一次押镖的成功之后,庄炎来沈家的次数越发的多起来,两个年轻人,有意或无意,总能见着,虽然彼此说话交流的机会并不多,但一种美好的情愫,在彼此的意念里,心知肚明地生长起来,疯长成藤。
没多久,庄炎冲动地带了十二马车的厚礼,兴致勃勃地向沈父提亲,在他看来,沈父对自己的能力是满意的,对他年纪轻轻便做了江湖中富有盛名的少侠,也一直都是赞不绝口的。正因为如此,庄炎一直觉得自己有做一名优秀的沈家女婿的潜质。
但结果却大出他的意料。沈父一改平日的和颜悦色,表现得相当震怒,连带那十二两排成长龙的马车,不留半点情面地将庄炎轰出了沈家大门。
沈父的态度斩钉截铁,全没有半点回旋的余地:我辛辛苦苦培养女儿一十六栽,耗费大量心血和财力,让她得以成为绝世无双的女孩儿,绝不是为了给你庄炎这样的江湖浪荡儿做暖床婆娘用的。
庄炎自小到大,从未受过这样严重的打击,便如给狂风吹断了腰的竹子一般,心灰意冷,颓丧之极,沈家的门是不愿意再登了,甚至,一想起沈父那张冰冷的脸,便连沈流溪也一并恨起来:若不是为她沈流溪,他庄炎也不至于闹这么大的笑话,他的那些朋友和门客,在背地里还不知道如何笑他呢!
庄炎独自在家喝闷酒,闭门不出,以为和沈流溪的因缘,到这个地步就算结束了。
万万没想到,不几日,沈流溪竟然自己送上了门来。
她到云来山庄的时候,两手空空,一身素清,原本富贵雍容的女孩子,周身只着一件样式最简单的蓝布棉裙,乌黑如云的头发上,连一根簪子,一颗珠子也全无。
若说她带了什么,就只有脸上清润馨甜的笑,和一句简单的话:“庄炎,爹说,如果我敢来见你,就不再认我这个女儿。我想了三天两夜,还是决定要来见你。”
庄炎听懂了她的话,心中的感激和怜爱如山呼海啸一般席卷而来,用尽全身力气,将沈流溪紧紧搂在怀里,咬牙道:“流溪如此情深意重,我庄炎此生赴汤蹈火,一定要给你幸福。”
沈流溪没有答话,只是笑着,在他怀抱里轻轻点头。
有了沈流溪之后,庄炎一扫之前的颓靡,开始风发图强,不到半年的功夫,整个山庄就已经呈现出欣欣向荣、日进斗金的繁盛之态。
庄炎将山庄改了名,唤作“溪来”,并在更换匾额的同一天,大张旗鼓,迎娶沈流溪。
正文 第六十八章 杀手(七)
第六十八章 杀手(七)
青春年少,如花美眷。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在所有人艳羡的目光中,在锣鼓喧天的热闹中,庄炎将载着沈流溪的花轿迎进了溪来山庄。
是日,整个山庄张灯结彩,客似云来。流水般的喜宴摆了一百八十桌,菜肴走马灯般地更换,陈年的花雕酒上了一坛又一坛,江湖朋友,市井宾客,达官贵人,地主豪绅,贩夫走卒,混子乞丐,只要愿意入席,无论有无份子钱,来者不拒。丝竹管弦,觥筹交错,欢声撼动地皮,直达九天云霄。
即使这一天过去了很久之后,在庄炎所在的城里,依然有很多人都清楚地记得当天的情景,这样的排场,这样的气势,足以让生活平淡的人们记住并且谈论很多年。
只是,这些人记忆中最鲜明的一部分,并不是婚宴的豪华,而是稍后的另外一幕。
那时已是入夜时分,酒过三巡,庄炎开始挨桌敬酒,而每到一桌,客人们赞扬“酒美”“庄主少年英侠”的声音开始甚嚣尘上,庄炎心中志得意满,却也没有流露在外,只是笑而不语,将来宾的敬酒一杯杯喝个干净,举动含蓄而自矜。
而此时,一个其貌不扬,喝得面红耳赤的老者,端起一杯酒,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然后,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庄炎一直到现在都还记得。
“酒的确是美酒,少年英侠却是狗屁。”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今天是庄炎的好日子,到场的来宾哪一个不是在说恭维话?这老头怎的如此不懂礼数?况且,“少年英侠”这四个字对于庄炎,根本是名副其实,怎么能叫“狗屁”?
酒精加愤怒的作用,庄炎的脸上一阵发热,但拘于颜面,当下并没有发作,何况,全场宾客的怒目而视,已经足以杀死那个不知好歹的老头子了。
但是,那老头却完全无视投向他的这些冷箭般的目光,慢悠悠地说了一句更加令人血脉贲张的话:
“不信么?这山庄里的人,嘿嘿,有一个算一个,联合起来,也抵不过我老头子三十招,至于你们的少年庄主么,呵呵呵呵……”
庄炎到底年少,况且自出道以来一直春风得意,哪里受过这等鄙视,顺手抽起宾客中一人随身佩戴的长剑,饶是醉意早已深重,但剑锋所指,依旧迅疾凌厉,准确无误地刺向那老头的胸口。
在场少说有上千双眼睛,虽然其中不少是醉眼,但清醒之人也不在少数,但这么多双眼睛,愣没有一双看清那老头的身形是如何瞬间发生位移,并且轻而易举地避开庄炎的杀招的。
接下来的事情,只可用一句急转直下来形容。
包括庄炎在内,所有溪来山庄的成员都被老头这种露骨的挑衅激怒,不约而同地加入到对战中来。
一时间,刀光如雪,剑光如虹,却也只是一时间。
因为下一刻,这些进攻者都发现自己已被挫败,而且是完败了。
这些人里,自然也包括天才剑客庄炎,他支撑的时间可能比其他人要长一些,但无所谓了,反正也是完败,一样也没有过三十招。
他这个骄傲的剑客,天才的少年,竟然被一个骨头加皮肉也不足百斤的糟老头子,这是他的自尊绝对不能容忍的。
于是他咬牙,提剑,再战。
仍然完败,只是,上次好歹支撑了有二十多招,这次却在十五招以内。
庄炎不甘,周身青筋暴起。再战。
老头子似乎是丧失了耐心,拆到第三招,庄炎的剑已被震荡脱手,铿然坠地。
三招。竟然只有三招而已。
庄炎站在那里,目瞪口呆,浑身的血液发凉,惊愕,震动,羞辱,气愤,心中百味陈杂……
老头子不明所以地嘿嘿一笑,俯身过来,在庄炎耳边说了一句话,然后,晃晃悠悠地离席,在所有人的注目礼中,走出山庄大门。
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拦他的离去。
也没有一个人听到他对庄炎说的话。
在场的人尚且如此,沈流溪就更不必说了。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她还被蒙在鼓里,头上蒙着大红的喜帕,兴奋而忐忑地坐在洞房的床沿上,幸福地等待庄炎的到来。
但是,她并没有等到庄炎,即使后来知道庄炎是离开山庄了,她还是选择继续等下去,而这一等,就是小半年。
正文 第六十九章 花魁(一)
第六十九章 花魁(一)
庄炎的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
他至此毫无征兆地蓦然转醒,经过这一段不算短的睡眠,他的精神似乎有所回复,目光不再似刚出现时那般涣然,当我小心翼翼地问询起故事的进展,他眼中的愤怒如被点燃了引线,戾气迅速扩张蔓延开来。
“我苦苦寻她三年多,走遍了大半个神州,吃尽了无数的苦头。为了寻她,我荒废了武功,早已将前程名誉置之脑后,而她,竟早早地就耐不住寂寞,做了人尽可夫的……”
或许还对沈流溪留有旧情,庄炎咬紧了唇,到底没将“娼妇”这两个字吐出来。
“所以……你杀了她?”我仔细审视着庄炎的表情,在我说到这个“杀”字的时候,他眼中流露的痛苦,分外真切。
“我的刀锋上,还留有她的血迹。”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的话,只是垂头,喃喃自语般地说出让我心惊的语言,扣在剑匣上的右手拇指,一直在无意识地反复划动,“我看着她倒在我的剑下,还没有完全断绝呼吸,我心中痛苦万分,不知道是要丢下这把剑去救她,还是该丢下她提着这把剑走人。”
我很想对他说,剑和人的性命相比,自然是人的性命重要些——就算对方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人,也不例外。
可是,这种太过理智的话,我还是没有说出来,对于旁观者来说,他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那种被至爱之人背叛的痛苦,所以,也就没有资格去评论些什么。
何况,杀了沈流溪,庄炎不是不悔恨的,若不是悔恨,他不会那般失魂落魄地闯进我们的院子,若不是悔恨,他那样冷毅的性格,也不会这样轻易地对两个陌生人倾吐心声。
“沈流溪就是妩媚?”乐添在一旁轻挑了眉,怪怪的笑起来,“她不是出身大户人家,从小就知书达理,温文淑雅,德性好的要命么?这么轻易就进了品香寓,可见她老爹的洗脑教育,也不怎么成功嘛。”
庄炎听闻此言,眉间陡然凝起冷酷的杀气,一直扣在剑匣上的右手瞬间青筋暴起。
这萧索的杀意让我紧张起来,若真的动起手来,乐添很可能不是他的对手。
好在,这种不详的气氛只维持了一瞬,庄炎不愧是行走江湖多年的剑客,脾气很快就消弭于无形。
端起一杯早已冷掉的茶,一饮而尽,庄炎回首,对我淡淡道:“我今日犯昏,说了这些话,姑娘只当我痴人说梦好了,不必放在心上。”
说罢,便埋首匆匆离去,身影极快地消失在我们面前,连同他的故事一道。
他走后,我和乐添面面相觑,这个故事,真实的成分有几分?
还是真如他所说,一切都是痴人说梦而已?
**********
接下来的几天,来蔷薇茶馆饮茶的人多了起来,各自都带着不同的故事,借着茶意,熏熏然地和我说了,大多数却并不求甚解,只是讲故事讲出来,寻求一点排解而已。
而他们走的时候,总会略微奇怪的说,蔷薇茶馆里的茶,竟仿佛像是酒一样,有着能让人倾吐内心的魔力。
其实,有魔力的哪里是茶,分明是乐添那双跟猫一样,带着梦幻气息的眼睛。
他似乎对这样的把戏非常有兴趣,也愿意了解人间百味的故事,所以对催眠客人这一套小把戏,总是乐此不彼。、
我并不赞成他这样恶作剧似的的催眠,但因他兴致颇高,而这样的举动对客人也不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所以我也只是提醒他,不要做的次数过多,用力伤身就不好了。
因为忙碌,所以,我几乎忘了庄炎的事,直到那天早上,一个艳妆女子的来访。
她好像并不是我们寻常所见的那种女子,不论是衣着,打扮,还是说话的情态,都透着一股艳丽撩人的风韵,并且甫一出面,就将一足锭五十两的白银拍在了桌子上。
“你们这地方可真是不好找,我在这雁京生活了十几年,七拐八弯地走了不少冤枉路,才寻到这里来,这样偏僻的地方——真不知道你们平时是怎么赚钱的。”
我淡淡一笑,问道:“姑娘这银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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