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女人的出离愤怒的眼泪,撕心裂肺的质问中,焦宝枝终于承认,自己因为多年不育,又害怕自己当家主母的位置受到偏方的振撼,所以才会有此歹计。
她的解释,只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只是一时的心魔作祟。
可是旁人付出的,却是一生一世的代价,永远无法弥补的痛苦。
焦宝枝不但承认了自己罪责,还将看似无辜的安歆供了出来。人到了不能自保的危急关头,为了减轻自己罪责,或者出于“我不得好,你也休想独善其身”的心理,什么主仆恩情,什么姐妹情深,都顾不上了。
更何况,随着安歆连生两子,在乐府地位的急速飙升,焦宝枝早已经对她这个当日的陪嫁丫头恨之入骨了。
原来,安歆自始至终,都是知道这个秘密的。
甚至,连这个主意,都是当年还是丫鬟的她,亲自提供给焦宝枝的。
正因为把握了焦宝枝的这个把柄,安歆才能在后来的那些年,一直不怎么把她昔日的主人放在眼里。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安歆的下场,甚至比焦宝枝还要惨。焦宝枝终因娘家势大,最后只是被下休书,逐出乐府,安歆却被拖入密室,动以私刑,杖责至下身瘫痪。
若不是顾忌着她还有两个儿子,她只怕当日就会死在血淋淋的竹板之下。
虽则没有死,却也跟死了差不多。痊愈之后,她以罪人之身,被囚禁在乐府别院,小儿子也被生生夺去,交给旁的姨娘看管。
而被牵连的这些无辜之人呢?
也好不到哪里去。
白喜凤心如死灰,不顾他人相劝,执意做了佛门俗家弟子,虽然身子还依托在这乐府中,可是终日青灯古佛相伴,吃斋念经,心已不在红尘内。
而五娘,她在极端的时间内,迅速消沉至形销骨立,纵使我爹对她千般抚慰,万般照拂,也没能挽回她迅速消逝的年轻生命。
我尽了最大的努力,甚至顶着她怀疑的眼神,完全抛却自己作为孩童的身份,以同龄人的语气和口吻,企图为她解开心头的结。
可是,她是多么倔强的女子,她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看似最温柔的人,却有着最孤独的心。她的心上,设了重重的防护,坚硬顽强,我扎不进去。
我驱除了那么多人心头的魔,却独独拂不去她心头的尘埃。
终于,在那个黄昏,她狠心离去,留下我一人在这茫茫的人世间,形与影相吊。
在我的生母章如兰弃世之后,我再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力。
既然拯救不了,那就逃离。
我告诉自己,要离开乐府,一定要离开。
这里太多阴郁的往事,太多悲伤的回忆,太多令我恻然的情和景。
我要赚钱,要赚钱。
我继续用我息心童子的身份赚钱,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已经长得那么大,以至于观音像后那个小小的藏身之所,再也不能为我提供安全的庇护了。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离开乐府的。
我现在十五岁。在秀水街居住,已经有小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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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为过渡章。卡了半个月,终于钻出瓶颈了,抹汗~~~
正文 第二十一章 食物
夕阳西沉,我着一身淡淡的天青色长衫,棉质布料,剪裁简单,除却袖头上亲手绣上的那一簇小而白的蔷薇,通体再无其他细节,几乎看不出是女儿衣衫。
三千青丝,却如乌黑发亮的瀑布般铺陈肩上,头顶左右各挽一个小小的髻,只以雪白的丝带缠束,剩余的与头发齐长的丝带,于耳鬓散乱地垂下,额前的刘海浓密乌亮,齐齐盖住眉毛,几乎直逼眼睫。
脸色苍白,几乎没有十五岁的女孩子该有的红润,偏偏嘴唇的颜色红得明媚,衬着如雪的皮肤,有一种略微诡异的鲜妍。
我沿着街角慢慢地走,心中什么也不想,一片澄明。身边小贩的吆喝,都只若浮光掠影。街边的杨树生出了雪白的絮,微风一吹,便似轻盈的雪般坠入人间,落在我的肩头。
“姑娘,哎——”
身后传来支支吾吾的叫喊声。
是不是在喊我?
我本不欲回头,可是紧接着,肩膀被人搭上了。
不是搭,只是轻轻地碰了一下,犹如蜻蜓点水般的小心翼翼的触碰。
我回头,微微皱着眉,看见一个满脸通红的男人,站在我身后,很紧张地看着我,现在是寒凉初春,可他的额头上甚至渗出了些许的汗。
“姑娘,我,我在,在,这里……呃,注意……注意你很多天了。你知道,我,我,我是这里卖豆腐的。你在我那里买过好几次豆腐”
他不停地搓着衣角,说话的时候,目光躲躲闪闪,似乎并不敢直视我。
我微微点头,看着这个面生的男人:“你好。”
对于不相干的人,关于他们的容貌,名字,我的记性总是很差。
大概是发现我对他的陌生感,他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舌头愈发打结起来:“咳咳,我我我……我见姑娘你气血不好,我想了很多天……姑娘,我想送我的豆腐给你吃。”
我这才发现他的豆腐摊就在身后,他转身飞快地端了一个白瓷盘,里面装着两大块热气腾腾的豆腐,摆得方方正正,先是精心准备的。
我低头从荷包里摸出一文钱来,递给他,他却慌忙摆手:“不不不,我不会收你的钱的。以后,只要你想吃豆腐,随时来我这里,若姑娘不嫌弃,我我我,我可以亲自给你送到府上去……”
面对这样的殷勤,我多少有点吃惊,道:“你若不收钱,那这豆腐我也不要了。”
说罢,转身要走,那男人失望地“啊”了一声,却在后面呜呜地哭开了:“姑娘,你是不是被我吓着了?你是不是以后都不会再来买我的豆腐了?”
我感觉很不对头,他的声音在沉寂的空气里显得格外凄楚。可是,这里是闹市,每天晚饭之前的时间是这里最热闹的时候。
为什么现在却这么安静,好像所有人都在听他和我说话?
我第一次将目光转向这个闹市中的人们,他们多是小摊小贩,我曾经和他们中的一些打过交道,但从未记住他们的容貌。
可是,现在他们所有的人都在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看着我,看着身后哭泣的卖豆腐的那个人。我感到大窘,该怎么办?
现在能做的好像只有一件事情,就是接受人家的好意,接过那一盘豆腐,而且,千万不要付钱给他。
我窘迫地从那人手里端过豆腐,他立时就不哭了,何止是不哭,简直是欣喜若狂。
他甚至飞快地绕到自己的豆腐摊上,从我看不见的所在拎出一条肥大的鲫鱼来,而且,他忽然变得不结巴了,说起话来又快又洪亮。
“姑娘,光吃豆腐是没什么营养的,我给你准备了这条鲫鱼,已经刮鳞破肚挖鳃洗干净了,你回去可以直接下锅和豆腐在一块炖。”
我感到这一切都太古怪了,他为什么要送我豆腐和鱼?周围的人为什么都要这么古怪地看着他和我?
可是如果不接他的鱼,我有预感他会再次哭出来,那样我就又被动了。
从他手中接过鱼的时候,他的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转了,脸上的那种欣喜简直没办法用语言来形容。
他恳切地说:“姑娘,你真的要多吃一点,长胖一点,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开心。”
我懵懵懂懂地接过鱼,道了声谢谢,确认他不会再哭之后,才安心转身离开。鲫鱼炖豆腐?要怎么炖?我完全没概念。不过,这条鱼正好喂给加菲当晚餐了。
走了没多远,又有人跑了上来。当然,已经不是刚才那个豆腐男,而是一个海鲜男,他手里拎了一个竹篓,里面有硕大的甲鱼。
这个人的控制力比刚才那个强一点,不过也是面红耳赤,不敢与我对视:“姑娘,鲫鱼炖豆腐有什么好吃,这是俺在泥塘里蹲了一宿掏出的王八,煨汤吃是顶好顶好的!”
说罢,也不容我反应,将竹篓往我手里一塞,就红着脸跑了。
从这里,到我住的地方,不过半里地。往常十分钟就能走完,可是今天,我走了足足半个时辰。
不断地有面红得跟煮熟的虾子一般的男人从后面冲上来,结结巴巴地说上一通话,然后把东西往我手里硬塞。
等到家的时候,我满手满怀,已经塞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水果,鲜蔬,菌类,药材,卤味,包子,哦,还有甲鱼和豆腐。
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苦笑着将手里的东西放下,刚开锁,加菲就从里面蹭了上来,围着那个竹篓团团转,不一会儿又盯上了那条鲫鱼,啊呜一声就咬住了,毫不客气地撕咬起来。
我看它吃了一会鱼,挽起袖子进厨房,将豆腐切成细碎小丁,撒上盐拌匀,然后切了一个松花蛋,慢慢地吃起来。
如果方才我记得在市场上买一碗粥带回来,现在就可以就着粥吃皮蛋豆腐了。
可惜,被那些人弄蒙了,我忘了买粥的事了。
想吃粥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啊。家里没米,就算有米也没有柴。就算有柴我也不会生火。就算我会生火,我也没有可以煮米的锅。简而言之,我厨房里虽然有灶,却没有炊具。
是的,我是个生活白痴。
托上一世的宅女生活,和这一世的小姐生涯所赐,我完全没法解决个人吃饭问题。离开乐府之后,我很久没有吃上热腾腾的饭菜了,连水都是喝生的。本来我可以下馆子吃饭,可惜那里人总是太多,除非逼不得已,我不愿意去。
我望着地上的那一堆食物发愁。
加菲已经吃得肚子滚圆了,还在努力为我解决粮食剩余的问题。我知道它在这方面一直很拼命,要不然它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变成一只20斤的大胖子。
还有那么多的食物,该怎么办?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如果吃不完,它们很快就要坏掉了。
甲鱼我不会做,做了也不会吃。而且它还带着壳,加菲也处理不了。它虽然胖,却很胆小。
蔬菜和菌类生吃恐怕是要拉肚子的,而且味道应该也很糟糕。
卤味,已经冷了,吃多了,肯定要喝水,冷肉+冷水,基本意味着胃病发作。
药材?我没有生病,只是可能有点贫血。就算知道贫血,我也不会熬药。
包子如果是鱼肉馅的,倒是可以给加菲当明天的早餐。但是我怀疑古代也没有鱼肉馅的包子。
加菲胃口很刁,除了鱼,什么也不吃。
这么看来,除了水果和,我跟加菲什么也处理不了。
我抓了一个苹果洗洗干净,一边啃一边想,如果有一个人能帮我消灭这些食物,那该多好。
正文 第二十二章 他是我弟弟
我住的地方是秀水街普普通通的一间民宅,白墙,青瓦,这房子按照现代的说法,三室一厅,,再加上院子里另辟出来的厨房的面积,足有一百七八十平米。
我喜欢住大房子,宽敞自在,足够加菲每天在里面跑马。墙是杉木的,加菲可以随意在其上飞檐走壁,另兼蹭头磨爪。地面是青石的,接近土色,这种颜色最大的好处就是耐脏,半个月不扫也没事。最妙的是,住这么大的房子,一年却只需要交纳20两的房费,而且没有治安方面的顾虑。
三间小室,我留了背街的那一间做卧室,而朝街的那一间,则做了花室,养了一室的花。最初,里面养的都是兰菊之类,被加菲摧残了几次之后,尤其是有一次把我一盆培育已久的逼近花期的昙花弄残了以后,我痛定思痛,在这些娇花的周围,都摆上一圈的小仙人球……算是遏制住了加菲的恶行。
还剩余一间房子,暂时做了猫室,里面铺了一地的沙。角落里用木架搭了一个小窝,里面铺着厚厚的棉被。我想着,世界上最幸福的猫也不过如此了吧,每天吃香喝辣,有主人疼,还有豪宅住。但是加菲并不领情,只把此间看做一个可以随地大小便的场所,每天睡觉的时候准时光临我的卧室,并不打招呼就直接钻进被子,大喇喇地蜷在我的肚子上,睡得心安理得。
初春的晚上并不温暖,幸好我有肥猫相伴,不至于感觉寒冷。
我躺在床上,摸着加菲油光水滑的皮毛,听着它喉咙里发出咕咕咕的声音,忽然想起一夜桥旁边常驻的那几个人,一时有了主意。
其时虽然已经黑夜,却并不算晚。我穿好衣服,将水果卤味之类现成的吃食打包拎好,提着风灯,出了家门。一夜桥是一座大的石拱桥,在秀水街尽头,与雁安的主街相交地方。此时不是汛期,水不过桥拱,有几个花子和无家可归的人,就把拱洞当成了遮风避雨之所。
还没走近一夜桥,远远看见桥角蹲着一个人,抱着身子蜷曲成一团。我在离他几步处站住,望了望拱洞之中,那几个常驻客在里面点着灯喝酒吹牛,十分乐和。其中一人见探出头来吹了声口哨,周围没别的人,他对着我,大声道:
“哎,离那瘟鬼远一点,他是快死的人了,别沾了晦气。”
他口中说的瘟鬼,显然就是我面前的这个人。我走近了两步,蹲下身来,借着亮光,看见这人不过是个小孩,双目紧闭,头靠在桥柱上,呼吸十分粗重。
我用手一摊,他额头竟然是如炭灼般滚烫。我一时心慌,手中的食物掉在地上。
“离我远点!滚开!”那小孩子听到动静,睁开眼来,粗哑地甩出这么一句。
他抽了抽鼻子,显然是闻到卤味的香气,一把抓起包裹它们的牛皮纸,大力撕开,用力地咬起来,一边咬,喉咙里还含糊不清地咒骂着,不知是在骂我,还是在骂桥洞里的人。
他见我还站在那里,瞪眼吼道:“滚开!”
“你省点力气吧。”我不但没有走开,反倒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石桥冰凉,触骨冰凉,就算没生病的人,在这里坐一会都要给冻病了。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目光里尽是狂躁的神气,蛮横道:“怎么,喜欢上爷了?爷的吃相好看吗?”
我忍不住骂道:“爷你个头啊!赶快吃完,吃完了我带你去看大夫。”
他显是没料到我会这么说,吃了一惊,身子往后一缩,但很快又醒悟过来,梗着脖子粗着嗓子道:“果然是爱上小爷了!哈哈!哈!”
一边说话,还一边咳嗽。
我忍住额头上的汗,伸出手来在他头上来了个爆炒栗子:“命都没了一半的小鬼,你在神气什么?不想死就赶紧吃——算了,别吃了,现在就走。”
说罢,不由分说地拽起他的手来,心中一惊。
他额头发烫,手却冷得跟冰一样。我一拽之下,他不但没有起身,反而软绵绵的倒了下去。再凑近看时,眼睛已经紧紧闭上了。
我心中焦急,却不欲向桥洞中看好戏的那几个人求救,蹲下身,一咬牙,将他背了起来。
这小孩子蜷在地上看起来那么小,伸展开来却十分修长,比我要高出一整个头来,身体趴在我背上,脚却还拖在地上,而且,他好重,简直跟一块石头那么沉。
好在一夜桥并不远,我几乎是半背半拽地将他运回我的住所的,等将他整个人搬到床上时,我已是出了一身的汗。
我喘了几口气,稍歇了一会,又重新出门,去了同春堂,对着紧闭的木门大敲特敲,同春堂的小老板本来一脸不爽,但听到我开出的高额出诊费后,又非常高兴起来,二话不说拎了药箱就跟我走。
我们回到家的时候,那小孩子已经烧成虾子了,脸红得如晕染的胭脂般,人事不省地说着胡话。
那大夫进屋,先不说别的,狐疑地看一眼他,又看一眼我:“姑娘,孤男寡女,你们年纪轻轻的,这个……不恰当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克制情绪:“大夫,你没发现他快烧死了吗?”
他脸上一红,“呃,呃”了两声,终于开始做分内的事情,只是,一触到病人的额头,他就大惊失色,完全没有半点医者的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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