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姑娘,我刺了多少枪?”
调皮御姐摇了摇头道:“才七十三枪哦,距离一百枪还差得很远哦。“什么?我刺得这么快才七十三枪?孙宇差一点跳了起来,郁闷地道:“童姑娘,你会不会数错了?”
调皮御姐对着他调皮地翻了翻白眼道:
“我数错?和枪有关的东西,我永远不会锚哦!我可是枪神哦!既然你不信,我就把你刚才刺出的七十三枪再刺一遍给你看哦…,调皮御姐单手抓着涯角枪,手腕一振,缓缓地刺出了一枪,正是孙宇刚才刺的第一枪,接着调皮御姐手腕慢慢扬起,一枪一枪,缓慢地刺出表演给孙字看,她边刺边数道:“一哦,二哦,三哦……七十三哦…她的记忆力真是非同凡想,孙宇刚才的七十三枪居然她全都记得清清楚楚,连出手的方位和角度都使得一模一样,让孙字眼珠子都差点掉了下来。
“我晕,你……简直不是人。”孙宇郁闷地道:“七十三枪你都能全部记清楚,这是人做的事吗?还有,你能不能别在每句话后面加个‘哦7字,我都要被你‘哦’疯了!”
调皮御姐用手指捺了一下眼皮,吐了吐舌头道:“我本来就不是人,我是一把枪哦!我就喜欢哦,你管我哦!别转移我的注意力,你这七十三枪乱七八糟,刺得牛头不对马嘴,枪影罩着许多没用的位置,看起来厉害,其实只有十来枪有用哦……哦……我也不管你有用没用,反正先得剌出一百枪哦。”
孙宇郁闷地拍了拍袋,刚才那~下已经尽了孙宇的全力,但是他使出全力才七十三枪,怎么可能达到一百枪昵?
调皮御姐嘻嘻笑道:“先刺出去,把手收回来再刺出去,就算以你的力量和速度,也不可能做到一百枪哦,你得仔细想想,为什么张绣的力量速度都不如你,她却可以刺出一百枪哦?”
啊?孙宇仔细一想,对了,她的枪杆移动轨迹很巧妙,移动的距离非常小……调皮御姐拿起涯角枪,一边比划一边道:
“你刚才像这样刺出一枪时……手臂可以沉下来,再这样一转,然后借势借力回转枪身再次刺出,就会比原来快上半份哦。
她又比了另一个动作,笑道:“你做这个动作的时候,脚步只需要轻轻一退,就可以借脚力收枪,不必借臂力收枪,于是下一枪就可以更快刺出哦….,她又将腰身一扭,笑道:“看,用腰力振动枪杆,这一枪甚至不必动手臂,也可以让枪尖振动,一枪变成两枪哦……”
她这三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虽然故意使得很慢让孙宇看清楚,但孙宇从她的慢动作中也能看到一股圆转之意,真是神奇的使枪技巧,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一一枪法!
孙宇以前一直以为“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所以不太重视枪法、拳法、刀法一类的东西,直到现在才知道,好的方法可以使招式变得更快,更有威力。
他在脑海里将调皮御姐指出的三个地方反复考虑了一下,心中突然信心大增。
准备好之后,再次凝神静气,摆好架势,孙宇大喝一声,长枪挥出,一通猛刺,这一次枪影森森中多了几分圆转自如,不再像刚才那样**的。有许多转折变化虽然调皮妹子没有指出,孙宇自己也茅塞顿开…漫天枪影散去,调皮御姐哈哈一笑道:
“不错不错,八十六枪哦!进步很明显哦。”
“才八十六?“孙宇大郁闷道:“我还以为……已经上百了呢。”
“哈,上百有这么容易哦?”调皮御姐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若是这么容易,满天下部有人使得百鸟朝凰枪法遍地走了哦。越是接近百枪,越是困难,当你提高到一百枪之后,后面每想增加一枪,也是要练上好久的哦。”
调皮御姐挥了挥自己的涯角枪,笑嘻嘻地道:“看好了哦!”
她身子一振,满天枪影辅散而去,在夜色中划起一道道森然的寒光,孙宇的眼睛看得一阵迷乱,等到枪影散去,NM01在孙宇耳边报道:“一百零七枪。”
调皮御姐扁了扁嘴遵:“两百年前昆阳大战时,我就可以刺出一百枪了哦。但是达到一百枪之后,就很难再提高了哦,再增加一枪也是难上加难,到我的主人死时为止,我也才只能练到一百零七枪,还想增加一枪只怕要穷数年之苦练哦。”
调皮御姐深思了半天,抬头道:“百鸟朝凰枪不但难练,威力还不够强,所以我的主人战死了,我当时附身的龙胆枪也折断了……于是我决定放弃这种越来越难练的枪法,这两百年来,我在赵武灵王墓里冥思苦想,终于创出了七探蛇盘枪法哦,嘿嘿!不说这些了,你还是乖乖地先练到一百枪再说吧。
孙宇点了点头,开始苦练起枪法来。在后世时,孙宇就是一个比较有毅力的人,为了成功,会无数次地反复进行同一个实验,失败上千次也不曾让他气馁,这也是他最终能成功研制成纳米机器人NM01的原因。他在心底对自己说:现在我可以刺出八十六枪,距离一百枪不过十四枪,皎咬牙努力,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此时是深冬,寒风呼呼狂吹,孙宇却因为练枪法出了一声大汗,他将外面的厚衣服脱了下来扔到地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小衣服,火堆映照下露出完美的身材。
调皮御姐是个坐不住的人,她也拿起铁枪,随手点拨孙宇的枪法。两人一个练枪,一个教枪,倒也其乐融融。
这一晚练到天光微亮,东方的天空已经有了一丝鱼肚白。
借助超人的体力,孙宇居然只用了一晚上就练到了一眨眼可以剌出九十六枪,这成绩就连调皮御姐也禁不住刮目相看。
天亮了就得赶路了,两人一起上了小白马,向西北方向而去。
小白马走得很平稳,孙宇的手还是找不到地方放,身前坐着个御姐,可这御姐的身体是小小萝莉赵云的,这可真是麻烦。抱嘛……明明抱的是御姐,但却有猥琐萝莉的嫌疑。不抱嘛……手往哪里放啊?
调皮御姐陪着孙宇练了一夜的枪法,其实也很困倦了,她~边骑着马,一边打着喝欠。
孙宇忍不住没好气地道:“看吧,你晚上非要玩,白天反而没精神了吧…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不可能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玩耍中去。”
调皮御姐皱了皱眉头,有些疲倦难耐地道:“你管我哦……我想玩时就想,想睡时才睡哦……哪分什么白天和黑夜……咱在墓里200年,天天部是晚上哦……这话说得孙宇心中一痛,倒是不好再埋汰她了。
调皮御姐微微向后一靠道:“我实在太困了哦,借你的怀里睡一会儿哦。”
“我晕,别乱靠!”}小宇大郁闷地道:
“你现在是个成熟女人的样子,但是这身子是个12岁小女孩的,别随便往我身上靠过来,我感觉怪怪的。”
调皮御姐皱了皱眉头道:“以前人家还是一把枪的时候,你经常把我连同赵云一起抱在怀里哦!现在又来装什么假正经哦!”
(未完待续)
272、调皮御姐?调皮萝莉?【2/3】
我晕,哥抱一把枪和抱一个御姐萝莉,能放在一起对比吗?孙宇没好气地道:“我这不是假正经,是真正经,我是个正经人。你看起来前凸后翘的,可我脑子里总是想起小小赵云的样子,不敢乱抱。”
调皮御姐嘻嘻一笑道:“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变回赵云的样子哦。”
她说完这句话,突然身子变化起来,只见她的身体开始缩小,高耸的胸部变成扁平,丰满的臀部也变成了青涩的小屁股,整个身体一下子从御姐的样子变回了小小赵云那个唇红齿白的陶瓷娃娃。
看着调皮御姐变回了赵云。
孙宇心中也不知道是喜还是愁,赶紧道:
“子龙,你是子龙吗?”
“切,才不是子龙,是我!童渊哦!“赵云外表童渊内心的调皮萝莉开口嘻嘻笑道:
“我只是样子变回了赵云,其实还是我哦。变成这个样子,你就可以放心地抱着了哦!”
我晕死,怎么还可以变回外形不变回人?
孙宇大惊,至宝究竟是个什么名堂?
调皮萝莉嘻嘻笑道:“至宝又不是拿在手里就会改变外貌,平时是可变可不变的,施放至宝技时才必须变哦。”
孙宇恍然大悟,对了,吕布、刘关张她们也有至宝,但平时也是不变形的,要使用至宝技的时候外貌才发生改变,看来不使用至宝技时,变不变外貌是一件可以控制的事情。
调皮萝莉嘟了嘟嘴道:“我睡啦,现在这样子,小白马可以交给你来骑了哦。”她将涯角枪横抓在手上,缩进孙宇的怀里,呼呼地睡了起来。
她虽然可以控制自己的外形变化,但涯角枪是不能离手的,一旦离了手,她就会真正变回赵云了。
看着她又变回了小萝莉的外貌,孙宇这下才敢将两只手从她身边环过去,抓住了马缰绳,怀抱一只萝莉倒是没什么不适感,后世时孙宇经常把小侄女抱来抱去,心中是没有邪念的。
然而调皮萝莉那调皮捣蛋的个性就是专门和人作对的,她其实并没有睡着,见孙宇将她抱住了,她嘻嘻一笑,突然身子猛地一下变大。丰乳肥臀一瞬间出现,身子也从柔软的萝莉一下子变成了风情万种的御姐。孙宇本来环着小萝莉的腰,这一下变成了环着一抹柔腻的细腰,那腰上的肌肤摸起来柔柔滑滑,让他心里一阵荡漾。
调皮御姐赖在孙字怀里腻声道:“我变成这样让你抱,你会不会嘴里说不高兴,心里其实乐开花了哦?”
孙宇吓了一大跳,赶紧撒手,其实他被调皮御姐给说中了,怀抱御姐确实比怀抱萝莉要爽得多,但是……这个御姐不是真的御姐,是个萝莉的身体嘲!这样搞是犯罪啊。
孙宇郁闷地道:“别这么调皮好不好,赶紧变回赵云的样子,不然我再也不抱你了,让你趴在马脖子上睡觉。”
调皮御姐伸了伸舌头,埋汰道:“假正经哦!姐姐是逗你玩儿哦!”她话音刚落,身子又刷地一下变回了小小赵云的样子,向着孙宇怀里一缩道:“睡了哦,和你这个假正经玩,一点都不好玩哦。”
孙宇苦笑一声,打马向前。调皮萝莉在他怀里静静地睡着了,她睡着之后,脸上的表情平静而安详,看起来就和平时的小小赵云一模一样。
孙宇不禁心想:这个家伙睡着的时候倒是挺可爱的,醒着的时候却调皮得要死,真麻烦。
涯角枪在她的小手里抓着,随着马背的起伏摇晃,孙宇的心里突然咚咚地跳起了起来……这个时候,孙字只需要一伸手将涯角枪从她手里取下来,她就会变回赵云了。
可爱的肉包子小萝莉就会回来!
孙宇伸出手去,轻轻握住了涯角枪,心中犹豫着要不要把它从她的手里拿走。当初孙宇从张角的手里拖走《太平要术》时毫不犹豫,没有一丝迟疑,然而现在……他却有点迟疑了。
童渊与张角有很多不同之处,她调皮、活泼,她像一个真正的人,而张角则淡然有如一个仙女。孙宇可以将张角完全地看成一本书,却无法将童渊完全地看成一把枪。
他不禁犹豫地想道:我如果趁着她睡着时拿走涯角枪,将她塞回枪里。她会怪我吗?会恨我吗?会对我感到失望吗?她会哭吗?会寂寞吗?会在涯角枪里哭泣吗?
一定会吧!一定一定会吧!
孙宇感觉自己下不了手,他只好安慰自己道:现在我和小小赵云千里走单骑,董卓随时可能派兵拦截我们,这是一趟很危险的旅程,让童渊控制着这具身体,对于赵云来说更加安全……还有,我还得让她教我枪法呢….孙字长叹了一口气,抛开了拿走涯角枪的想法,纵马继续向前赶路。
向北行了半日,前面出现一座小小县城,这个县城名叫向县,大约也就是后世安徽怀远县。属于沛国的领地,说起来算是徐州陶谦的地盘了。
这个县的县令名叫刘馥,字元颖,是本地土生土长的豪族。
在后世的记录里,这个叫刘馥的人后来投靠了曹操。他的内政能力非常出色,曾经单人匹马到合肥空城里建立州治,安抚流贼。使得流贼安心驻扎,缴纳贡赋。他还汇聚读书人,设立学校,大规模屯田,使官府和百姓都有粮食。他又修建城墙,堆积木石,搞好了合淝的防御。
他生前修建的陂塘,直到后世仍然在为当地百姓提供便利,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
孙宇打马前往向县,心想:这县城是陶谦的地盘,也就是咱公7小军的盟友,我在这里去买些吃食也好,顺便让刘馥传个消息出去,就说我带着传国玉玺经过了向县,去了曹操那里,好引得董卓这坏蛋追去兖州,不要去找我公孙家的麻烦。
孙宇抱着睡熟了的小萝莉,缓缓放马进了向县。
向县是一个很小的县城,不过几千户人家,而且还不太集中,这些人家都分教在县城附近的各个小村子里,县城里住的人不过一千多户人家。
孙宇入了县城,看到路边只有稀稀拉拉几个商铺,饭馆和客栈的数量也少得可怜。有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站在路边卖包子馒头,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烧饼担子。孙宇买了几个包子,又怕包子不能放太久,后面的路上也不知道能不能买到吃的,于是又顺手买了一包烧饼包好。
不一会儿走到了县衙前面,孙宇不需要隐瞒行迹,因此报上姓名,门子通传了进去。
县令刘馥赶紧从县衙里迎了出来,她今年三十九岁,五官平凡,穿一身中年文士袍,身材略有一点点偏矮瘦,但骨骼还算清奇,显出清高的风骨。
一见孙宇,刘馥赶紧道:“孙将军请进,不知道哪阵风把孙将军吹来了,下官荣幸之至。”
孙宇将调皮萝莉抱得趴在马脖子上睡好,然后翻身下马,微笑道:“董卓这般妖风把我吹来的,哈哈…,.两人见过礼,随口拉了几句闲话,孙宇便打算走了,早一点去见华佗才是正经事,无心在这个小小县城里久待。于是就对着刘馥笑道:“这次我路过向县,进来见刘大人,主要是为了一件小事。希望我走了之后,刘大人能将我的行踪宣场出去。”
刘馥大奇道:“孙将军单人匹马,显然是在做一件秘密的要事,为何要我将你的行踪宣扬出去呢?”
晕,单人匹马?你把马背上的调皮萝莉当成了空气啊,被那调皮自勺家伙听到,有你麻烦的。孙宇抹了抹汗,回道:“董卓很快就要来追杀我,戮怕她给徐州带来麻烦,所以要引着她去兖州曹操那里捣乱,你只管将我的行踪宣扬出去就行……”
刘馥迟疑了一下,道:“原来将军是用的诱敌之计,但是……我刻意去宣扬这个消息,说不定反而不美。董卓万一认定我宣扬的是假消息,不肯当真怎么办?”
孙宇:“….,刘馥叹道:“怎么个宣扬法还得从长计议……呃,这事交给下官,孙将军你只管启程吧。”
孙宇知道这事不好办,宣扬过头了就假了,宣扬得不过头又恐怕董卓得不到消息。这个刘馥肯架下这件事儿来,说明她也是个肯为友军出力的人,人品不错。
孙宇抱了抱拳,便打算上马走人。
这时县衙门口突然冲进一个士兵,大声道:“县令大人,不好了!大事不好了!袁术的败军来了,乱七八糟,足有近万之数,已经到了城外。”
“什么?”孙宇和刘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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