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功法太过彪悍,天仙之下无法修炼,否则陈太忠昨天就该享受到了。
郑仁护一掌拍下去,方圆足足有八十米,血沙手打在地面上,形成一个大大的掌印,紧接着轰然炸开,一大团血雾向四周蔓延开去。
这血雾的威力也极其强悍,他相信,只要波及到对方,那厮就只能显出身形等死。
我擦,你不按牌理出牌!陈太忠真是有点生气,他准备了诸多的后手,还没来得及使用,对方就直接拿出了这种大杀器——你至于谨慎到这个地步吗?
在来青石之前,他曾经盘算过,杀掉郑家的队伍并不难,而且他有极大的把握,能全身而退。
但是来了之后,他才发现,变数实在太多了,首先那个郑勇昌身上的玉符,就搞得他狼狈不堪,根本甩不脱郑家的追踪。
不过这也不完全是坏事,起码他最开始抓住的是郑勇昌,若是抓了别人,他想消灭这个小队都难——他根本绕不过郑勇昌。
第二个变数就是,他就没算到,解救了诸多散修之后,因为散修们元气伤得厉害,他还得将人妥善送走——这成为了他的新累赘。
然而,陈某人既然自命讲究人,总不能不管。
第三个没想到就是,他真没想到堂堂的天仙,做事会这么谨慎,这让他准备的诸多后手,有难以发挥的可能,而更要命的是,这个血沙手,来得有点太快了……
总而言之,很多看起来轻易的事情,做起来却未必是那么回事,陈太忠禁不住由衷地感叹,真是不敢小看天下的任何人。
尤其是家族狗们,斗起来真的不容易。
感慨归感慨,当务之急是避开血沙手的血雾,他才待祭出小塔防身,猛地又生出个大胆的念头来,何不试一试红尘天罗?
于是他将红尘天罗祭在身后,说起来也可笑,往日里他祭出红尘天罗,都是抓人用的,这次却要用它来防身。
祭出红尘天罗之后,他还是觉得不保险,又拿出小塔,随时准备激发。
正如他所料的那样,红尘天罗直接挡住了他身后的漫天红雾,甚至还吸收了一部分。
然后他脚下加劲,一溜烟跑出去有一里多地。
血沙手的红雾一起,郑仁护也不太能看得清楚太细的东西,尤其是时值雨天,他这一掌拍下去,泥浆和小石子乱溅,更是影响视线。
待红雾散去,他四下看一眼,咦?奇怪了……那厮怎么还没显出身形?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冷哼,“够不要脸的,大欺小不说,还使用独门血沙手,你这么不要脸,血沙侯知道吗?”
去尼玛的,郑仁护想也不想,对着声音起处又是一掌。
这一掌当然又是劳而无功,他想一想,不对,这个事儿里透着邪行。
血沙手无功而返的时候不是没有,却不该是对这样修为的人。
于是他围着第一个手印,转悠了好一阵,然后猛地发现——看不到对方的脚印!
雨水会冲刷掉脚印,但是这么短暂的时间内,应该不至于。
这厮难道……晋阶天仙了?郑仁护不相信这种可能,但是他无法不这么想。
然后陈太忠的声音再次响起,“行了,你也别找我了,我不跟你玩儿了,然后,你就等着被我追杀吧。”
这话不是吹牛,他的战力,虽然比对方差得很远,但是他会隐身。
郑仁护也很清楚这一点,若是在战斗中,他扛下对方的刀法,或者是宝符,都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在平日的生活里,他不可能时时这样警惕。
只有千日做贼,哪里有千日防贼的?
然后,他就面临着下一个问题,此人杀是不好杀,继续留下来的话,还要提防对方作怪,那么……要不要再继续周旋下去?
若是在血沙侯纵横的北域,这根本不是问题,但是在东莽,这就是问题。
尤其要命的是,他身边只有一个家族子弟,若是子弟众多的话,围一个大圈子,也能搜出此人来——当然,可能会损失一些人手。
而眼下他没办法搜,更别说他还怀疑,对方设了什么圈套等着他钻。
思索一下,他又将注意力打到了那些散修的身上,于是他抹一把脸上的雨水,狞笑一声,“有种你出来,咱们再决一雌雄。”
“有种你进来,”这一次,声音来自于树林,对方懒洋洋地回答,“尝一尝我给你准备的大餐。”
“我数三息,你若不出来,我便杀一散修,”郑仁护狞笑着发话,“直到杀得你出来为止!”
“请,尽管杀,”陈太忠的声音大了一点,“散修朋友们,这一次对不住了,不过你们放心,我陈某人以风黄界诸生灵起誓,你们不会白死,你们死一个,我让郑家陪葬一百个……”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待说到最后,声音竟有若洪钟大吕一般,在山谷间回响。
“……道义即天地,兹此誓成!”
“兹此誓成”,“此誓成”,“誓成”!
听到久久回响的誓言,郑仁护的眼角都忍不住抽动一下。
只要明白点事的人就知道,如此古老而庄严的起誓,是郑重其事的宣告,任何起誓者,只要还想继续提升修为,就不敢有一点点忽视。
郑仁护知道,对方有杀郑家子弟的实力——偷袭的话,连他都可能杀得了。
他更知道,陈太忠真的做得出这种事——如果此人真是陈太忠的话,郑家的麻烦就大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五章 声威赫赫
郑仁护非常清楚,郑家此次出头,明面上的原因,就是姻亲周家被杀得太狠。
至于觊觎功法什么的,那是不方便明说的。
事实上,陈太忠对周家的报复方式,颇令人咋舌,不但手段狠辣、残暴,而且无所不用其极,根本不考虑任何的影响。
要知道,散修能逃脱家族的残害,大多数会选择远走高飞,没几个会选择极端的报复方式——这不符合风黄界的潜规则。
散修天生就不该对抗家族,谁要这么做,早晚会惹出更狠的来,将其灭杀。
而陈太忠不但做了,做了还不止一家,先前的梁家被他灭门两次,周家也被打破祖祠,典型的睚眦必报的心性。
郑家正是拿着“看不过眼”的借口,强势地干涉此事,但是陈太忠真的如此一发誓,由不得郑仁护不犹豫。
这厮不是说一说而已,而是真的做得出来啊。
而他现在,想灭杀对方还没有能力,而真的将火气撒到这帮游仙的散修身上,也实在不值得——为了这些蝼蚁,让郑家子弟面临凶残的报复,划得来吗?
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已经超过了他所能决定的范畴,
有鉴于这些考虑,下一刻,郑仁护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反应,他走到昏迷着的郑勇庠身边,抬手招出灵舟,然后将人拎上去,直接飞走了。
没错,就那么飞走了,连句话都没留。
事实上。换位思考一下就知道了:他能说什么?
天仙有天仙的骄傲。奈何不了陈太忠。又不能杀人,再唧唧歪歪,难免会自取其辱——起码也是跟身份不合。
但是这番情况看在散修眼里,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大名鼎鼎的散修之怒,竟然逼得一个天仙一句话不说,直接拔脚走人。
这是怎样的一种强悍啊!
“陈大人果然是好样的!”有人大声喊叫了起来,还有人甚至吹起了口哨。
大家兴高采烈地做这些的时候,灵舟甚至才刚刚升起。还没来得及离开。
郑仁护听到散修的反应,脸上青光一闪,催动灵舟离开——蝼蚁的喜怒,他是不会在意的,不过,多少也有点挂不住。
灵舟一离开,陈太忠就从树林里走了出来,既然事实证明,他可以在郑家的三级天仙面前逃脱,那么他就没有多少忌惮了。
至于说刚才袖手旁观散修的生死。他认为自己做得没错,若是真沉不住气站出去。那才是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反正他都发誓要报仇了,若是有人连这点都看不透,他是连解释的兴趣都不会有。
“事情就到此为止了,”陈太忠沉声发话,“各位也可以放心地离开。”
“陈大人,我要跟你一起走,”那瘦高的汉子再次发话,他一脸的郑重,“我可以起誓。”
“我也要跟你走,”拔刀也跳了出来,“陈大人,他们都以为我跟你有关系。”
她这话里有话,不过旁人就未必听得懂了,有人冷哼一声,“咱们被抓的散修,哪个不是这样?没有嫌疑的,人家也不会抓啊。”
“好了诸位,就此别过,”陈太忠笑着冲大家一拱手,下一刻,整个人消失不见。
“唉,就这么离开了,”有人遗憾地咂巴一下嘴巴……
传说中的散修之怒再次现身,对血沙侯郑家痛下杀手,这消息再一次轰动了青石。
对散修来说,这是个令人振奋的消息,郑家前一阵的做事方式,委实有点天怒人怨。
而陈太忠赶来之后,不但杀了郑家的人,还解救了七百多被关押的散修,甚至在救出人后,还给了每人是个中灵。
散修眼里的陈太忠,形象正面到一塌糊涂,凶猛彪悍胆大心细,有血性有担当,而且做人极其地讲究——无辜受牵连的,人家都赔出了灵石。
不过家族眼中的陈太忠,就是多种形象了,有人佩服之,有人又恨又怕,更有人考据出,陈太忠自打飞升到现在,根本就不可能赚到那么多灵石。
这厮的灵石,根本都是从家族的手中抢来的!
没错,只可能抢自于家族,散修都是穷哈哈。
陈某人拿得自于家族的灵石,施恩于散修,真够不要脸的。
这么做,强烈地破坏了风黄界的现有秩序,人人得而诛之。
这种呼声,逐渐地开始酝酿,不过陈太忠出身的青石城,几个家族都不做声。
陈太忠并没有关心这些,在众散修散去之后,他还在树林里呆了两天,其间还看到郑家的灵舟在天上飞——郑仁护并没有马上离开,他要收殓家族子弟的尸体,还要找青石城评理。
第二天夜里,陈太忠确定郑仁护短期内不可能找自己的麻烦了,这才收拾好树林里的各种阵法,悄然地驾驶灵舟离开。
他来到洄水之畔的时候,天刚蒙蒙亮,灵舟方一落地,王艳艳就从远处跑了过来,满怀欣喜地发问,“怎么样,事情办妥了吗?”
“跑了一个天仙,”陈太忠的兴致也不是很高,虽然他根本不是三级天仙的对手,但他是来杀人的,没有将人全部留下,终究是有一点点遗憾。
“这样也不错了,”王艳艳笑吟吟地发话,然后又安慰他,“等你天仙了,再去杀他。”
“杀来杀去的,有些厌倦了,”陈太忠叹口气,“对了,咱们暂时不能去坪陵,还要在这儿再待一个月。”
坪陵就是吸血藤李家居住的地方,位于积州的西部。
王艳艳一听,就有点浑身不舒服,她真是日思夜想都想尽快得到复颜丸,不过主人既然这么说,她只能强行按下心中的渴望,“为什么?”
“不为什么,”陈太忠也不想多解释,“你接着藏好就行,我只是担心,没准郑家人在我身上动了什么手脚。”
知道得越多,就越觉得自己无知,他算是体会到这一点了,此次同郑家一战,虽然不无遗憾,他也算完成了既定的目标,然而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则是这一战里发生的种种变数。
若非运气足够好,他选对了目标,而红尘天罗又可以克制郑家的功法,此番会有什么样的结果,那还真不好说。
没准会又折寿七八十年,才能逃得脱。
所以他要在这里多等些时日,他没发现对方在自己身上下印记,并不代表没有。
“小心一点也好,”王艳艳重重地点头,她是被下过精血印记的,“要不咱们躲到巨松去?桃枝镇还有姜家的宅院呢。”
“没必要,”陈太忠摇摇头,看一眼不远处湍流的河水,“好歹是在洄水边上,打不过,跳进河里也能逃脱……”
事实证明,他又一次地多虑了,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们主仆二人的生活顺风顺水,除了两人之间隔着十来里地,距离远了点,就再没有什么不方便了。
在等待的时间里,陈太忠仔细地翻了翻这一战缴获的储物袋,收获……还真是不小。
其中,是以郑勇昌和郑海的储物袋最为丰富。
两人的储物袋里,有宝符九张,这算相当大的手笔了,还有极品灵石五块,上品灵石则是有两百多块,还有各种灵器和灵兵,丸药也不少。
而且,郑勇昌可谓一身是宝,也不知道郑家到底多么富有,此人身上的行头,最差也是灵器。
陈太忠对鉴宝这一套不太熟,不过他可以确定的是,郑勇昌那一双鞋,起码是中品灵器,踩在灵刀上都没事,而且对步法有加成效果。
搁在网游里,那就是加敏捷加防的鞋子,可以算是小极品了。
陈太忠自认,自己的步法还算拿得出手,穿上这双鞋子,也就是百分之十的加成,倒不如把鞋给了刀疤。
王艳艳一开始,对这双鞋很是排斥,一个女人家,穿男人的鞋,算怎么回事?不过她试了试之后,发现对自己的步法,增益极强。
她也练过聚气缩地的步法,但因为不是气修,灵气耗费极大,游仙时每次只能迈出两步,晋阶灵仙之后,也不过能迈个七八步。
而穿上这双鞋子,她居然能施展个十五六步。
多出这么几步,逃跑时没准就能多出一条性命来——于是她果断地收下了。
至于其他人的储物袋,就很是一般了,不过能再次收获一艘灵舟,也是不错了。
这艘灵舟,比陈太忠得自楚家的灵舟要大不少,楚家的灵舟可载五人,挤一挤也就是七八人,而郑家的灵舟,则可载十六人,挤一挤的话,三十个也能放得下。
用地球上的出行工具来形容,楚家的灵舟只是普通的小轿车,而郑家的灵舟,则是接近于中巴了。
“看来郑家为了对付我,还是下了不少功夫嘛,”陈太忠终于反应过来了,郑家不可能全是这么大的飞舟,只能说是他们对这次行动,有必得之心。
那么,郑勇昌一身豪华行头,也就有了解释……
一个月的时间,说快也很快,终于,在一天早上,他发话了,“好了,去坪陵。”
因为面具在青石城外出现过了,他的本来面目,又被晨风堡不少人看到了,所以两人直接乘着灵舟飞过晨风堡,来到毗邻的罗石城,才降下灵舟步行。
(快掉下推荐榜了,大声召唤推荐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六章 我也认真了
陈太忠主仆俩只在罗石走了百余里,就进入了坪陵的地界,这个地方靠西,相对繁华一点,不过也仅仅是比巨松城强一些,比龙鳞城还是大大的不如。
二人一路游山玩水,走得煞是轻松,进了坪陵的第二天,两人决定去大名鼎鼎的断剑坡一游。
断剑坡是人妖大战时,一处著名的战场,虽然战斗规模不大,但是惨烈异常,参战的三十六名灵仙级剑修全部战死,阻挡了兽修的进攻势头,成为了一处凭吊先人的著名景点。
事实上,这里并没有什么可玩的,至于说拣宝,那更不可能,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不知道被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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