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到兴头,陆子筝满脸都开始放射出一种名为“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奇特光线。
“……大侠,妙计也。”
清乔已经从激动中平复过来,环抱双手,冷眼看他发癫。
“不错,我真乃天才。”
陆子筝得意点头。
“……大侠的智慧让我等望尘莫及,小的佩服,佩服!”
清乔再勉强一拱手。
陆子筝气焰更加嚣张:“不用过于沮丧,人和人,生来就有等级之分。”
“……西陵一别,我还以为你再不愿见我了。”
深吸一口气,清乔不动声色转移话题,侧脸悄悄打量身边人。
——“从此以后,两不相欠。”
山上诀别的话,音犹在耳,而那张血色尽失的脸,多少都让她难以释怀。
只是如今,陆子筝的态度为何突然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自然是不愿见的。”提起往事,孔雀男迅速拉下一张俊脸,“可惜段玉为了查空空大师,要将你自动送上门来。偏偏我在天水阁的日子无聊透顶,仆人们个个木讷到极点,看来看去,还是帮你好玩一点。”
——什么,竟然如此简单?
一颗悬着的心多少安定,清乔拍拍胸部,回头瞪他一眼:“那个空空大师,究竟是什么来头?”
“一个还算有些修为的老秃驴。”
陆子筝朝指尖吹口气,吐香如兰:“区区小僧,不足为惧。”
“他怎么知道我的来历?又为什么要刻意引导我去寻找四灵?”
“这个嘛,你应该去问他本人。”陆子筝好整以暇耸耸肩,“反正除了你,谁也别想集齐四灵。”
“此话从何而来?”清乔愕然。
“哼,你还不知道自己的矜贵?午门是其他三灵汇集的祭坛,也是四灵发挥最终威力之处。可惜有人将它埋在未知的地方,并且以鲜血作咒,设下最毒的魔障。要想探知午门的真正所在,必须以这个人后代的血脉开路,方可知道正确答案。”
陆子筝扫清乔一眼,嘴角挂着诡异的笑。
“很不幸,这个人就是你的祖先。”
“咦?!以我的血开路?”
清乔失声尖叫,手足冰凉,面色惨白。
“莫非是要让我做祭品?需要洒多少血?”
“也不是很多……”陆子筝笑眯眯看她,“大约要装够一个泡菜坛子。”
眼一翻,清乔顿时口吐白沫昏厥过去。
——哀莫大于星矢,因为怎么被作者折腾都不能死。
“……的盖子。”
陆子筝缓缓吐出下半句,大笑着伸手一捞,带她跃上露台。
——————————————据说星矢最终还是死了的分割线——————————————
蓝青的花在夜风中摇摆,许多不知名的萤火在花上漂浮,远看好似一场酽氲的烟花薄雾。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枯萎,虫儿飞,虫儿飞。
露台上静静坐着一双壁人。
“真漂亮……”清乔望着脚下美景,忍不住喃喃自语,“不知道离开后,还能看到这么多萤火虫吗?”
“好妹妹,这些发光的不是虫,而是花粉。”陆子筝笑容促狭,似乎嫌她没见过世面,“这种花叫夜光兰,因为花粉带萤光而闻名,不过夜光兰十分矜贵,只能在天水阁内生长,离了天水阁便立即枯萎。”
“切!”清乔没好气哼一声,“你唬我呢?欺负我乡下人!听安妃说,皇宫里也有一处叫留梦园的院子,每到夏夜就会有无数的萤光在花朵上飘舞,和这天水阁一样厉害。”
“那怎么能一样?”陆子筝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笑的是前俯后仰,“留梦园是皇帝老儿看了天水阁后自己仿建的,那些飞舞的萤光也不是花粉,而是老头派人去各处搜罗回来的萤火虫,每到傍晚就一袋子一袋子赶进院里。等到萤火虫飞出了院子,又再度抓回来……晚晚都如此这般,简直没意思极了!”
“啊?原来皇帝也盗版……”清乔怔住,然后啧啧称奇,“看来山寨真是无处不在……”
“你说什么?”陆子筝回头看她。
“啊,没什么,我只是在好奇,为什么夜光兰只能活在天水阁里呢?”
“你想知道答案?”陆子筝眨眨眼,笑的非常神秘。
“嗯。”清乔点点头。
“来,站近一点。”陆子筝扶着她站在露台边,伸手朝下探去,“你知道这些娇贵的花要用什么肥料来灌溉吗?”
清乔不明就里,茫然摇头。
“——是人的脑髓。”
他一字一句说出答案,语气镇定,神色坦然。
一个踉跄,清乔差点摔倒。
“最美丽的东西,往往需要用最血腥的方式来培养。”
俯身摘下一朵花,陆子筝将枝干缓缓插到清乔手里。
“没人知道夜光兰的这个秘密,所以没人能在外面养活它。”
手中的花瓣娇艳欲滴,幽光暗现,清乔却再也不觉得美,只感到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
“你你你到到到哪哪哪里找这么多人头?”
“山人自有妙计。”陆子筝那双指尖嫣红的手,有意无意在她跟前晃来晃去,“天水阁最不缺的东西,就是人头和鲜血。”
哧溜一声,清乔不由自主矮下去,双膝硬生生跪在露台上。
——每个姑娘,大概都做过关于王子的梦。
英俊威武,神通广大,脚踏祥云,身披金甲。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接我。
紫霞仙子如是说。
可是我的好姑娘,当王子真正驾到的时候,你怎么知道他将要带你去的地方,不会是另一个人间炼狱呢?
(本章完)
午门囧事 午门篇 饭毒计
天水阁深秋的早晨,清爽而甘美。
穿过重重亭台楼阁,只见一位嘴角含笑身姿婀娜的少女,正端坐着对水梳妆。
蒙蒙薄雾中,纤纤玉手时而滑过青丝,时而拂动湖面,这满是风情的样子,悄悄撩动了水中一只成年癞蛤蟆的心房。
——对于常年不见异性的它而言,此情此景,宛如武侠小说里仙女惊艳出场,震坏了久居深山的傻小子。
“好妹妹,怎么这么早就起床了?”
不远处似笑非笑的声音,迅速打破癞蛤蟆的花痴幻像。
伴随着脚步声,天水阁众生物公认“吃人不吐骨头,吃青蛙不吐皮”的邪恶美男陆子筝,捏着他的兰花面具闪亮登场了。
“昨晚上做噩梦,没睡好。”少女叹气,随手将一只小石子丢进湖里。
——呱呱!
癞蛤蟆意外接到了少女丢过去的石头,幸福的当场晕厥,在湖里翻起雪白的肚皮。
“呀!被我砸死了吗?”少女吓一跳,纳闷自语,“可是我也没怎么用力啊……”
“我看多半是胆子太大,把肚皮撑暴了。”
扫一眼湖中的“尸体”,陆子筝长眉微挑,话里有话。
感觉到凌厉的杀气扑面袭来,一个货真价实的青蛙跳,癞蛤蟆翻身而起。
——不好,被这个邪恶男看破居心了!
——美女,俺打不过他!咱俩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依依不舍看一眼少女,癞蛤蟆心中充斥着属于离别的柔情。
“好奇怪,你看它一眼它就立刻活了……”少女纳闷不解,转头看向陆子筝,“莫非你有医治动物的本领?”
陆子筝笑而不答,挑高眉,静默。
——美女,他怎么会医治我们呢?他只会欺负我们,吓唬我们,烹煮我们!
——你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所欺骗啊!我们族里的母癞蛤蟆就是这样被他拐走的!
癞蛤蟆愤怒了,一蹦三丈高,边蹦边回头,嘴里不忘高声呱噪。
“……真欢快。”
少女望着它远去的背影,下了评语。
“我已经很久没见过蹦的这么高的癞蛤蟆了,它看见你一定很高兴。”
……
我们早熟的癞蛤蟆君,有口难辩,只好流着心酸的泪默默跳走了。
——农妇,山泉,有点冤,这是秋季属于癞蛤蟆忧郁的爱情。
—————————————我就是只母癞蛤蟆也坚决不嫁公癞蛤蟆的分割线———————
“……很少见你对镜贴花黄的样子,莫非是红鸾星动?”
陆子筝将视线拉回来,静静落在清乔膝上。
“你不是对蝠儿说我又傻又丑嘛?”清乔白他一眼,“我要为自己正名!”
“……这不是我送你的簪子。”慢悠悠俯身,他弯腰捞起她膝盖上的一抹耀眼金黄,“我送你的那根呢?”
“既然有毒,怎能随便放?”清乔忙着梳理绞在一起的乱发,头也顾不得抬,“为防意外,我都好好收着呢!”
陆子筝闻言蹙眉。
“这根破烂玩意儿究竟是谁送的?”
迎着明晃晃的日光,他将簪子放在手中,眯着眼翻来覆去的看。
“居然刻着百鸟朝凤,想来一定是大富大贵之人?”
“切,百鸟朝凤有什么用?又重又大,我带这个,本质上就一金叉娘娘,累死我。”
清乔没好气别嘴,伸出手欲将簪子夺走。
陆子筝稍一侧身,轻而易举避过。
“莫非是段玉?”他转头看她,声音冷冽,眼神尖锐。
“怎么可能?”清乔有些莫名其妙,“这是宫里的亦妃赏的,前几天她说我照顾太子有功,就托人给我送了这么个礼物。”
“亦妃?”陆子筝神色放缓,启唇一笑,“四妃之首的亦妃?”
清乔忙不迭点头。
“既然是那女人送的,戴戴也没什么坏处。”
随手将簪子扔回,陆子筝又变得完全的不以为意:“虽然这多半是她挑剩不要的。”
“听你口气,似乎和她很熟?”清乔接过簪子,忍不住好奇打探,“自打我入宫以来,还从未没过她呢!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居然能够打败风情万种的三妃,坐拥言情界女王身份,这是何等厉害的角色!
“嗯……”陆子筝偏头别嘴,貌似有些伤脑筋,“一个目空一切,总是将‘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挂在嘴边的女人——我就这么点儿印象了。”
“……我就知道。”
清乔没好气翻个白眼。谅这个作者也不敢拿亦舒开涮,人家的粉丝群多强大啊,一人一口唾沫都得淹死她——当然,亦大人的粉丝是不屑于吐唾沫星子滴。
“既然你今天这么容光焕发,不如我勉为其难,亲自出面带你参观天水阁吧。”
陆子筝望着河边绾发的少女,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参观什么?水牢?监狱?人头陈列室或者脑髓储藏库?”
清乔放下梳子,叹气,哀号。
“拜托!大哥您饶了我吧!昨晚我梦里人头与鲜花齐飞,鲜血同萤火共舞,牛头马面坐在我枕边倒了整整3个时辰的苦水,您还想不想让我睡个好觉了?!”
“哦?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害怕。”
陆子筝好整以暇操起手,笑眯眯的。
“是呀!害怕!”清乔举高双手做投降状,“非常害怕!完全害怕,各种害怕!”
“——天水阁既然被誉为中原最后一处仙境,并不会只有人头与鲜花。”
重新带上妖异的兰花面具,陆子筝伸手将她拉起。
“这里还有许多别处不可见的珍禽异兽,难道你没有一点感兴趣?”
天水阁,珍奇菀。
“……天哪!活了这么多年,我从来没见过,长的像拳头一样大的屎壳郎!”
顾清乔立在金丝笼前,瞠目结舌,完全的合不拢嘴,“——真令人恶心!”
啪!陆子筝往她脑门上狠狠弹一下。
“这位没见过世面小姐,你知道你现在面对的巨型金蜣,价值几何吗?”
“……不知道。”清乔暗暗吃痛,抬起手边揉脑袋边嘟哝,“蜣不就是屎壳郎嘛,难道用笼子养就不一样了?”
“你说的对。”陆子筝赞许点头,“不过,这确实是一只非同一般的屎壳郎。”
从怀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锦囊,他抓出些许黄色粉末撒进笼中。
“这只尊贵的屎壳郎,它只吃金砂。”
察觉到食物进笼,巨型屎壳郎缓缓爬过来,开始慢条斯理吃起粉末。
“它活了整整十年,吃下的金子累计起来,”陆子筝意味深长扫清乔一眼,“恐怕比你那尚书爹领的俸禄加起来还多。”
“……请问!”按捺住心中翻滚,清乔深呼吸一口气,“这位金屎壳郎先生,它拉出来的还是屎吗?”
“我觉得是。”陆子筝淡然一笑,“可是外面的人都说,它拉出来的是金子。”
“你知道,曾经有人出多少钱买它吗?”眯起眼,他脸上的笑容愈发邪恶,也越发灿若桃花,“——万两白银,外加一座城池。呵呵,原来不过是只谁都看不起的低贱生灵,一旦被认定可以产出金子,便成为众人竞相争夺的对象,你不觉的很好笑吗?”
仿佛为印证主人的话,也仿佛故意炫耀般,巨蜣张开了甲壳上薄薄的侧翼。
——满屋顿时熠熠生辉,金碧辉煌。
“……好,好高档。”
清乔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只屎壳郎它不寻常,不寻常呀!
“吃金砂,拉金粒,这是怎样一种醉生梦死的奢华生活啊!”
“是吗?可惜我觉得它并不快乐。”陆子筝拍拍笼子,“一辈子都关在这金丝笼子里,没有同类,不会有伴侣,更不可能有后代,大概会一直孤独到死吧!”
清乔心头一软,正想伤春悲秋感怀几句,却又被陆子筝拉出门带到了新的地方。
天水阁,御风林。
“天天天马!”
清乔站在观景亭中,远望林中那群高贵美丽的生物,激动的上蹿下跳。
“咦?你知道这种动物?”陆子筝撩开眼皮,懒洋洋看她。
“怎么会不知道?!这可是传说中才有的动物啊!”难得亲眼见到童话中的生物,清乔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脸上,“——长着翅膀,翱翔在天空,简直是神的化身!我梦寐以求的宠物啊!”
“有这么夸张?”陆子筝从牙缝里嗤一声,本想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
“子筝!我可以骑它吗?它能带着我飞到天上吗?”
转身抓住对方的衣领,清乔眼中闪动着蜡笔小新必杀技——无人能抗拒的星型光波。
“你确定要骑?”陆子筝垂下长睫,脸上隐隐有促狭的笑。
“……嗯,但是要你带着我骑。”
虽有疑惑,清乔却无论如何舍不得打退堂鼓,只好拉一个垫背的。
“可以啊,如果你能骑得上的话。”
陆子筝抛下这句话,自顾自朝林中扬长而去。
天马们远远看见有人走来,纷纷温顺伏下脖子,仿佛致敬。
“夜叉鬼,很久不见了。”
陆子筝拍拍其中一匹马的头。
“真漂亮。”眼睁睁看着天马与陆子筝亲昵,清乔又妒又羡,不禁抗议,“你干嘛给它起个这么可怕的名儿?”
“可怕吗?我只是觉得很适合它。”陆子筝别嘴,随手给予马身重重一击。
一声长啸,“夜叉鬼”高高举起两只前蹄,张开羽翼使劲呼扇。
呼~~呼~~林中一时狂风大作,天昏地暗飞沙走石。
“哎哎!你吓到它了!”清乔慌忙去抓陆子筝的手,“你打人家干嘛呀!”
“……看来,你还不够清楚。”陆子筝侧过脸,笑容诡异。
抬手念指,他闭眼喃喃低语几句,风沙很快平息。
不远处的树丛中,忽然冒出一只伶俐可爱的小花鹿,低着头东探西寻着,似乎被什么东西所吸引。
“噢,是斑比!我最喜欢的斑比!”清乔顿时笑的嘴都合不拢了——谁说作者是后妈的?她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