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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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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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多了,再多点也无妨。

天气有点冷,不过和她在KTV门口说笑几句,倒也挺热闹的。不过主要也是因为一堆人在那儿闹他:“不是吧,老大,这就为婚礼做演习了?看看这阵势,新郎新娘门口迎宾呢!”她居然难得不否认,只是笑,他于是说:“要不我去给你买束花捧着吧,这样更像了!”结果被拍了一下:“那去买啊。”——这小丫头,笑起来像只小狐狸。

其实她长得有点像母亲,眉梢眼角的韵致,真是像。其实他小时候一直觉得母亲像狐狸,狡黠而妩媚,直到小时候有一次和父亲去大宅玩儿,无意间听见家里的老佣人啐了一口,愤愤道:“真像那个狐狸精!”他这才知道,原来狐狸是不好的。

母亲在他面前,总是微笑的。只是那一次,他第一天上学,老师要求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于是他放学回家去问母亲。母亲从背后握着他的小手,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了“慕振飞”三个字,他只是奇怪:“妈妈,我不应该姓莫吗?为什么我的姓和爸爸的不一样?”母亲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不一样,像是轻轻地颤抖:“飞飞乖,飞飞还小对不对?所以飞飞就在‘莫’下面加一个‘小’,等飞飞长大了,就可以姓莫了。”他“嗯”了一声,乖乖在纸上一遍遍地练习,可是母亲一直没有再出声,只觉得有水滴掉在了自己的头顶上。

陈年旧事,记得倒真是清楚,鲜明如同母亲最后的决裂。深夜他听到响声起床去看,结果发现父亲母亲都在客厅里,他偷偷躲在楼梯的转角,第一次看到美丽的母亲那样歇斯底里:“你这个禽兽!你从一开始就是骗我的,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过是你的一个玩物,现在你玩够了,就要丢开!”父亲坐在沙发上浅酌,声音平静一如往常:“我从来没有说过要你离开,只是警告你——不要做什么不可能的幻想。”母亲的哭声仿佛绝望:“你明明说过……你明明说过……”父亲嗤笑了一声,道:“我随口说说,你还当真了?”客厅里昏暗的灯光下,母亲的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

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母亲,第二天起床,只有父亲同他一起吃早餐,可他没有一次问起过母亲去了哪里。 



——————————此篇与全文不符,我怀疑不是匪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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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关注 9粉丝 25帖子 威望:8个性排屋 金币:148 发私信 关注TA 只看该作者 2009…5…29 19:32 番外 萧山GG的番外 前尘不共彩云飞



还有三天就要高考了,学校照惯例放了假,让学生回家休整,希望大家都可以以最饱满的精神参加考试。

每年到这个时候,最痛苦的不是高三即将解放的学长学姐,反而是他们这些高二马上就要进牢笼的学弟学妹们。听着楼上一片喧哗,离歌不由对同桌的玫瑰吐了吐舌头:“你听,高三的好像要走了,都收拾东西呢。唉,可怜哪,他们反正是要解放了,可学校腾出手来马上就要收拾我们了。”

玫瑰正在做一套数学的模拟题,闻言只是抬头一笑:“知道学校要收拾我们,还不赶快做题,整天嚷嚷着急就能多考两分了吗?”离歌点了点头:“是啊,我要是像你一样数学奥赛拿一等奖,不仅有保送资格高考的时候还能多加20分,我也不急了。”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你说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玫瑰白了她一眼:“你要是连我都羡慕那可就羡慕不过来了,你看高我们一级的萧山,人家奥数一拿奖,立刻P大和T大两所学校都打电话来希望他过去。你再看看童雪姐姐,人家一摸二摸三摸全在全市前十,你不得羡慕死。”

离歌这次可是真叹气了:“要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说的可一点都不假,怎么你认识的人都这么牛啊。”

玫瑰不知为什么突然有点脸红,支支吾吾:“我跟童雪姐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可萧山只见过几面,怎么就算认识了。”

离歌“嗯哼”了一声,一双眼睛贼溜溜的:“不认识就不认识呗,你脸红什么?”又出主意:“反正他们马上要高考了,肯定有很多参考书闲下来,不如你去跟童雪姐姐要两本吧,顺便可以让她传授一下复习经验啊。”

其实玫瑰也早有这样的打算,所以趁着午休去了童雪的班里,倒正好见她在收拾东西,笑眯眯地叫了一声:“童雪姐姐!”

童雪正在整理书,看到玫瑰微微怔了一下,旋即微笑:“是小玫瑰啊,来得正好,我刚刚想去找你,让你看看有没有能用得着的资料,反正我拿回去也是没有地方放的。”

玫瑰嘻嘻笑:“童雪姐姐真好。”看旁边有童雪整理好的书,便翻找了起来。

说是旧书,其实都还是很干净的,玫瑰细细地翻着,忽然发现最底下居然是一个很精致的礼品盒,不由“呀”了一声:“童雪姐姐,这个不会是你男朋友送的吧。”抬起脸来,一双眼睛笑得弯弯的如同月牙:“我可要看看喽。”

不等童雪说话,便径自将盒子打开了。

没想到这个盒子虽然包装精致,里面盛的东西却有些杂乱:一只小巧的玻璃旋盖瓶,一本有些破旧了的数学奥赛书,一支摔裂了的笔,一个易拉罐的拉环,一片已经枯萎了的花瓣,一只折的虽然很精致但材质像是快餐店垫纸的纸鹤,最夸张的是——居然还有一包萝卜干。

玫瑰很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合上,抱起一旁已经找好的书对童雪道:“姐姐,那你先忙吧,等考完试我再去找你好了。”话音未落,自己先溜之大吉了——丝毫没有留意到身后童雪的表情。

萧山,再次念到这两个字时,却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心痛,两个字轻轻地划过舌尖,像是春天清新的风。盒子里这样多的过往,像是他们的回忆,再怎样细细地收藏,仍然只能是碎片,再也不能拼合起来。

她细细地摸索着每一样东西,像是审视着自己的心——

小巧精致的玻璃旋盖瓶,里面还盛着一点点蛇油,是那次长冻疮之后抹剩下的,真的很管用,这个冬天也没有复发。

已经被她重新折过很多次的纸鹤,因为她一直说要学会折,所以拆开过很多次,可最后依旧还是只能按照折痕叠起来,换一张新的纸则完全不行。萧山为这笑话过她很多次,她不服,还曾经信誓旦旦:“等高考完了以后,我一定折一罐给你!”可离高考还有三个月,他就说:“我们分手吧。”

旧旧的奥数参考书,只因为她问他一个题目,他那时还坐在自己的后面,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居然就从后面握住她的手,和她一起在纸上演算。幸亏他看不到她的脸,红得像是夏夜最美的晚霞。蓝黑的笔水划在书上,那样浓郁的蓝慢慢凝固出淡淡的墨色,仿佛是沉淀了岁月。她的手握在他的手里,让人想起岁月流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被摔了太多次裂掉的笔,因为她总是不够灵活,学转笔学了那么久,将他的一支笔都摔成了这样,弄得他简直哭笑不得,只好准备把这支笔丢掉,却被她悄悄地收了起来。

易拉罐的拉环,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松松的一直往下掉,她却喜滋滋地戴了好几天,每天把一只左手藏在口袋里,不让别人看见。

花瓣是学校种了很多的白玉兰,初初摘下来的时候洁白而馥郁,她悄悄夹在日记本里,每天都要看一看、嗅一嗅,到了后来也就忘了。现在再拿出来,却已经枯萎成了淡棕色,这样颓废的颜色,带着飘堕的姿态。

那包萧山萝卜干,其实是她的生日礼物。萧山问了很久她才将生日告诉他,他“呀”了一声,有些懊恼地搔了搔头:“不就是去年我约你出来的那天,早知道应该送你点礼物的。”她只是微笑:“现在知道也不晚啊,今年可以补上的。”结果生日那天他神神秘秘地送给她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居然还是自己包的。她很有点不安,只怕是太贵重的东西,但也不好拒绝。好容易放学回家打开,发现里面居然是一包萝卜干!真正的又好气又好笑,却看到底下一张小小的卡片,写道:“我把自己送给童雪,希望她一生都不要丢掉这个礼物。”她微微地笑,眼泪却掉了下来。

就算是碎片一样的回忆,她也不会丢掉,一定会好好地珍藏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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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关注 9粉丝 25帖子 威望:8个性排屋 金币:148 发私信 关注TA 只看该作者 2009…5…29 19:33 千山暮雪番外之鬼迷心窍

天气很好,一如你还在的时候。
 
花房里的玫瑰开了,讨厌把玫瑰新出的叶子全都啃掉了,香秀特意带它去看过医生,说它缺维生素。很久以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缺维生素,那时候你头发黄黄的,发梢都分岔了,真是个黄毛丫头。我带你去吃饭,你吃任何东西都很香,会眉眼弯弯对着我笑,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很多年后厨房炖了燕窝,你吃起来也是一小勺,一小勺,仿佛是咽着苦药。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见你,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
  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

  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高唱《鬼迷心窍》。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
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

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

  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

  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

  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

  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

  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

  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

  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

  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对我好,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所以宁可你恨我,这样或者会好一点。  
 
  你如果恨我,我也许会少爱你一点点。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因为我没有办法对你好。

对你好一点儿,我总会想起自己的父亲。对你好一点儿,你总是对着我笑。

  你一笑,我觉得心都快要融掉了。

  我害怕这种感觉,它代表着失控,代表着软弱。所以我宁可对你坏一些,这样你对我,也会坏一些。

  在医院的时候,我终于觉得灰心。

  如果我不曾硬生生横掠进你的生活,也许我们都不必如此狼狈不堪。

  那么让一切就此结束吧,就像从来不曾开始。

  可是你偏偏又回来了。
  你带着合同来,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朝你说出刻薄的话。

  你一走,我就后悔了。
  我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你那样子,小心翼翼,卑颜屈膝。

  可是你讨好我的样子,让我更觉得自己可怜。

  我不愿意再这样下去,明知道合同背后会有陷阱,我也下定决心,我下定决心结束一切,在事态已经没有办法控制的时候。

  在海边的时候,我很放纵自己。因为这样的机会,已经注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了。
  就像注定我会遇见你。
  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和你在一起,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拥有你。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那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可是现在不会了。

  就这样更好。
  我一直觉得,就这样更好。

  让我可以渐渐的忘记你,忘记你的样子,忘记你的笑容。忘记我曾经拥有过,忘记我曾经遇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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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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