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也不大记得,只是脑子里自然而然的,就知道这些东西,”林晓霜配合地皱了皱眉头,“先前我还道是爹娘教的,原来不是,想来是听其他人说的了。”
乡村的女孩子不像城里的大家姑娘,整日养在深闺,林晓霜从小就满山遍野乱跑,帮着家里干活,这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在她出事前,却不曾见她采过蘑菇,不过这个问题已经无法深究了。
林崇严是有学问的人,听女儿说得头头是道,已是深信不疑,蘑菇他以前是吃过的,只是那些都是干品,他虽书读得好,于农事一道却是两眼一摸黑,看着所有的蘑菇都长得差不多,根本分不出哪些有毒哪些无毒,难得女儿竟有此本领,一时心喜,捞过碗就舀了一勺吃起来。虽说没有放油,就是白水煮了放点盐,他却觉得再也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蘑菇。
见丈夫都吃起来,张氏也自信了,让林晓霜给蔡大婶母子也盛了一碗。蔡大婶笑眯眯地看着林晓霜,对张氏说道:“林家嫂子,你是个有福的,两个儿子这么乖巧,闺女还这么能干。”
张氏谦虚道:“这孩子就是野惯了,还好记性不错,看什么一遍就会,也不知她哪里学来杂七杂八的这些东西,有的我们连听都没听说过。”她虽然用的是嗔怪的口吻,眼底眉梢却俱是笑意。
林晓霜背过身去,对着弟弟做了个鬼脸。
“婶儿,林子里蘑菇挺多的,您若是见到其他乡亲,告诉他们一声,免得有人又误食有毒的蘑菇,凭白丢了性命。”林晓霜好心提醒道。
“哎哟,我可没有丫头这么好的记性!”蔡大婶笑道。
“回头你告诉爹,咱们写下来,给村长送去,不就结了?”林崇严含笑说道。
“嗯!还是爹想得周到。”林晓霜点头答应。
乡人多纯朴,若不是逢着这乱世,各家只能顾着自个儿,多是好心的。蘑菇是天生天长的,又不是自家的,乡人们能多寻一样吃食,也好熬过困难时期,从父亲与大哥的对话中,林晓霜敏感地意识到战争也许持续不了多久了。
她并不是没有私心,也曾想过只是自家晓得分辨,不如就把蘑菇采了晒干,放着慢慢吃。不过后来想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若是那样,其他人见她家吃了无事,也会效仿,若是吃着有毒的,反倒害了人,索性公开分辨之法,再说了,这世上又不是只有蘑菇可以吃,没有受过工业污染的自然界,就算战争起也不会受到炮火的摧残与毁灭,物质不是一般地丰富,很多东西都可以下嘴。她想过了,四周尽是山林,别说蘑菇有很多,不怕被采摘光,就算被采光了,她还可以自己种,曾经看过的蘑菇种植法,因为是直观的印象,加上技术人员详细的讲解,清晰地刻在了她的脑海。或许老天爷早就预备安排她穿越当农民,所以才早早给她进行了训练。
“娘,以后家里的饭菜,就由我来安排吧。”林晓霜等大家吃完,收了碗筷说道。她不能只做个米虫,也知道这是不现实的,迟早都要面对,不如由自己提出来。以她的性格,也不喜欢坐着等人来养,她喜欢自己创造财富,从中可以获得乐趣。
“你行吗?”张氏眼带疑问。
“嗯!”林晓霜重重地点头,“我一定做好了,不会饿着爹和娘。”
“只说爹和娘,是不是就可以饿着大哥了?”林念宗打趣道。
“大哥……”林晓霜跑上前,挽住他的胳膊,不依地哼道。
“好了好了,你们兄妹就别闹了,念宗,吃也吃好了,赶紧下地,趁天黑前,把这茬给种完了。”张氏唤道。
“你俩快回去吧,路上别耽搁了。”林念宗摸了摸弟弟妹妹的头,挺直了腰杆往地头走去,吃饱喝足,他的步子比原先有劲得多。
林晓霜与弟弟站在树下看了会儿,顶着日头慢慢往来路走去,半路上见林晓霜走得气喘,林念祖主动接过了篮子。今天真是走了太多路,走走歇歇的,姐弟俩用了大半天时间才回到家,林晓霜去舀水洗脸,就着水光,看到脸颊被太阳晒得通红。
“唉!没有防晒霜呢,怎么办?”她摸着脸,自言自语道。
不管怎么说,长着一张耐看的脸,至少嫁人时也算是一份本钱吧!她掬起一捧水,轻轻拍打在脸上,慢慢沉思起来。
有肉吃了
林晓霜于农事方面,多的不会,帮不上什么忙,但是偏门的东西却比谁都知道得多。
接过了厨房的活儿,总不能天天让家里人吃蘑菇吧,再好的东西,就算是山珍海味,一直吃下去不变化,也会有厌烦的那一天,而且……营养失衡!于是她变着法儿地收集能吃的东西,榆钱儿、槐花儿,香椿,一样接着一样。
不同的东西搭配着吃,甚至偶尔还有肉汤,她的厨艺很快得到了家人的肯定。
哪里来的肉呢?却是些雀儿肉。还别说,这山村的雀儿不少,都是成群结队地活动。林晓霜琢磨了几天,回忆了书上曾经看过的麻雀捕捉法,确定没什么遗漏后,请村东头的独眼老蒋用细麻绳编了一张大网,代价是抓到的雀儿得给他一半。
而后她拉上大哥带上小弟,一人扛一根竹竿,每天傍晚去村口的林子里打劫。他们先把大网用竹竿轻轻挂到树丛一端的顶上,网口敞开,网底垂直下落,然后几个人用竹竿从树丛的另一端往有网的这端驱赶雀儿,那些傻头傻脑的雀儿在黑暗中拼命地往网里钻,等合网落地,那些雀儿就逃不掉了。
林念宗直夸妹妹聪明,反正这些雀儿不是好鸟,秋收的时候会吃地里的庄稼。他们根本就没有客气,网住一批,捏死,又接着网下一批,抓得不易乐乎,若不是林晓霜叫收手,两个男孩直想把附近的雀儿都给捕杀尽了。
反正麻雀随时有,又有大哥和弟弟这两个劳力在,林晓霜没决定逮太多,而且麻雀肉要吃新鲜的味道才好,偿了对蒋独眼的承诺,又给蔡家送去了几只,剩下的宰杀了,很是炖了一锅,那肉质厚实,肉色黄澄,吃得林念祖几日里满嘴流油。
本来林晓霜不想沾血腥,女孩子嘛,对这些事总有些排斥,她让林念宗干,没想到小书生怕血,捏死麻雀时毫不客气,宰杀时一见血就晕了,她只得忍着恶心,自己操刀上阵。此后很长一段时期,林晓霜在弟弟的心目中形象盖过了他的大哥,她手提菜刀的英勇形象,盘旋在林念祖小朋友的脑海多年,光辉而灿烂。
张氏与蔡家婶子闲聊时,越来越多地提到了女儿,两家人自打并在一起做活,效率确实提高了很多,蔡大婶与二虎做活卖力,一个顶林家两个,林家这边觉得过意不去,少不得让他娘儿俩不用做午饭了,林晓霜每日多做两人份的送去,两家人还真像是一家人。
每日晌午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蔡大婶很是欢喜。
“真是羡慕你,林家嫂子,女儿最是贴心了,我就两个儿子,没一个让我省心的。”蔡大婶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一旁的林晓霜,这闺女虽说瘦了点,可长得白白净净,水灵灵的,关键是能干,真是越看越是喜欢。
“这孩子啊,我还想着年岁不小了,该教她些厨房的活儿,哪里知道她在这方面倒有些天份,比我强得多。”张氏话语中不乏骄傲。
“可曾许了人家?”蔡大婶问道。
“她还小,我还想多养在身边几年,蔡嫂子你没养过闺女,不知道这养闺女比养儿子麻烦多了,唉!操心啊,也不知她将来会嫁到什么人家,一想到将来大了就要离开父母,我这心里就难过。”
“你既然心痛闺女,就别嫁到远处去,挑个近处的人家,也好时时看着。”
“嫂子说的是。”张氏看着不远处的女儿,眼底一片温柔。
“不知道林嫂子想给霜儿找个什么样的人家,我们村里的庄稼户,怕是配不上你这个女儿。”蔡大婶继续打探着。她存了试探之意,自己的儿子二虎大了晓霜两岁,要是可能的话,她真想订下这个儿媳妇。
张氏却没有接她的话,笑了笑,将话题扯开了。虽说他们家如今败落了,可原先也是大户人家,听丈夫的口气,等战争平息以后,还是要回关中去的,这山村里的人,确实配不上他家女儿。
在这里日子虽苦,一家人却是和和美美,团团圆圆,依张氏的意思,若是能在这里过一辈子也好,因为关中的家里,林崇严还有两名妾氏,不过为了儿女的前程,她也知道这个想法是不现实的,只有期望这么多年,那两名妾氏守不住,自个儿跑了。
虽然张氏没有发话,蔡大婶却是存了心思,对林晓霜愈加好了,常叫她到家里去玩。她家院里栽了几棵果树,有桃有杏有梨,头一年的果子打下来吃不完,手巧的她都做成了果干,第一次林家姐弟上门去给她送麻雀,她就抓出一大把来给他们吃,林念祖正是嘴馋的年纪,惦记着人家的果子干,知道蔡大婶喜欢姐姐,便常常拽着她上门,顺便蹭东西吃。
蔡大婶不止会做果干,她还会做豆腐、腌咸菜、做甜酒……反正乡下人家会吃的,就没有她不会做的,林晓霜本着技多好傍身的想法,也爱去她家,跟她学了不少东西。她嘴巴叫得甜,人又长得乖巧漂亮,蔡大婶一高兴,也不藏私,将拿手绝活尽心教她,就连独门绝技也传了出去,没几天林晓霜就学会了腌咸菜,其他的暂时没材料做,但是理论上她都熟悉了,估计若是有料,也能做得稳稳当当。
见蔡大婶如此尽心待女儿,又时常让蔡二虎与自己的俩孩子在一块玩耍,张氏还能看不出她的心思,找了个空,试探了丈夫几句。
林崇严思量了一下,说道:“说起来二虎也是个好孩子,是咱们看着长大的,为人实诚,若他家境好些,女儿嫁到他家也不错,可惜……”
“咱们现在也比人家强不了多少!”张氏叹口气,“我也想女儿嫁个好人家,只是这日子一天天过去,她眼看过两年就大了,可别耽搁了。”
“还早呢,看看再说吧。”林崇严说道。他聪明可爱的女儿,比两个哥哥家的强多了,大哥的长女嫁的是东临县县尉,二哥的长女嫁的是个秀才,蔡小虎人品虽好,却没有功名,她的女儿就算不比两个哥哥家的嫁得更好,也不能比他们差才对。
林晓霜并不知情,在她眼里,蔡二虎就是个小孩子,和林念祖一样,她把他当成了弟弟,若是知道大人们想将她与个孩子送作堆,不吐血才怪。
她的腿已经完全好了,周围的环境也熟悉了,出门不再用林念祖跟着,她知道父亲的期望,所以更多的时候是让林念祖在家中读书,不听话就以不做好吃的相威胁,林念祖为了能饱口腹之欲,对这个姐姐比对他老子还要怕,言听计从。
林晓霜再次来到山中,头上戴个草帽,背后背个小竹篓,见到什么好东西就往后面丢。独眼蒋别的本事没有,手编工艺一流,自编网事件过后,林晓霜常到他那里送些小东西,多是吃食,作为答谢,独眼蒋教了她几样技能,这个草帽就是她跟着独眼蒋学编的第一件物事,出门在外,谨记防晒,帽檐编得很大,足以遮挡阳光。
春天的山里,可食的野菜很多,有莼菜、蕨菜等等大家熟知的,也有这里的人从没吃过的鱼腥草、蒲公英等等,林晓霜后世吃过,所以她的采摘面比别人广得多。
这次进山,她发现了一种芋头,经多番鉴定,却是魔芋,在她的记忆中,中国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开始栽培魔芋了,西晋使致洛阳纸贵的《蜀都赋》一文中就有“以灰汁煮即成冻,以苦酒淹食,蜀人珍之”的记载。欣喜地挖了半篓回家,她开心不已,可以做魔芋豆腐吃了,回家试验去。
抬起头来,林晓霜这才发觉自己不知不觉进到了山林深处,心下有些慌乱,虽说这几年山林中的野兽据说都被饥饿的人们捕光了,可小心些总没错,若是有那么一两只漏网的给她遇上,这条小命可就二次交待了,忙急急往回走,幸好来时她有标记,不致迷路。
“救命……”
忽然间林晓霜听到若隐若现的呼救,莫不是什么人掉进了猎人的陷阱?这山林中会有哪些猎人布的陷阱,她可是向蔡二虎请教过的,进到深山,就得避开这些陷阱,不然掉下去若是无人发现,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去看看吧,她告诉自己,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没准老天爷能开恩让她下辈子投个好胎,做个富贵闲人。
小心做好标记,穿过树丛,沿着发声的方向而去,走出好长一段路,终于看到了人影。
灰衣的男人,腰间佩着剑,对上林晓霜的目光,焦急的面容有一刹那的愕然。
“大叔,需要帮忙吗?”林晓霜问道。
大叔?灰衣青年脸上的肌肉有些抽搐,不过这时不是计较称呼的时候,他焦急地问道:“小姑娘,你可识得出山的路?”
林晓霜点了点头,男人欣喜地站起身来:“那好,请你带我们出山,我会给你报酬的。”
她这才发觉灰衣男人的身边躺着一个年轻人,面容苍白,瞳孔有些涣散。
“啊!他怎么了?”林晓霜惊道。
“被蛇咬伤了,伤口不红不肿,也不痛,开始我们以为那蛇无毒,谁知道走了会儿,他就开始发冷发热,腿也麻木了,我们得赶快出山找大夫。”
林中奇遇
林晓霜大惊:“放下,快放下他!”
依灰衣人所说的症状,八成这个更年青的男人是被银包铁蛇咬了,这种毒如果不及时救治,三四个小时就能至人死亡,他们现在是在林子深处,要出去还得一个时辰左右,等再找到大夫,也来不及了。
灰衣人被她吼得发愣,只见她放下背篓,从里面拿出些草药,根部还带着泥,想是新摘的,面上顿时一喜:“姑娘你能解这蛇毒?”
林晓霜面色沉静:“出林子找大夫,已经来不及了,我刚好有药,暂且试试。”
“你没把握?”灰衣人面色一沉。
林晓霜摇了摇头:“他中毒已深,我没有绝对的把握,不过……死马当做活马医吧,你若是选择现在出林子,耽搁了时辰,他却是一点活命的机会也没有,你选吧!”
“大胆,你……你竟敢将……将他比作畜牲!”灰衣人对林晓霜怒目而视。
“大……哥,放我下来,就让这位姑娘试试。”眼神迷蒙的年轻男子尚有一丝神智。
他一发话,灰衣人就不啃声了,乖乖地将他放下,背靠大树。林晓霜扫了一眼他苍白的脸,心头喃喃念道:好一个俊朗的少年。看起来,这男子也只十七八岁年纪,其五官可用眉目如画来形容,什么F4F5,全部加起来也比不过这个啊!她看得有些发呆。
“喂!你到底会不会治啊?”灰衣人急道。
“没有器具……”林晓霜呢喃道,抬眼看了看灰衣人,“你们有吗?广口的瓶子、罐子、碗之类的?”
灰衣人没好气地说道:“谁出门会随身带着碗,又不是搬家!别管用什么了,你倒是快些帮忙治啊!”
“那也是!”林晓霜对着坐在地上的少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呆会儿你可别嫌脏啊,为了活命,暂且委屈一下。”看穿戴就知道这俩是有钱人,别看灰衣人一身灰扑扑的,人家那衣料,可是丝绸的,林家连这样的一角布都拿不出来,而她接下来的动作,乡下人无所谓,这些城里的有钱人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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