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矛乐滋滋的招呼五儿六儿吃。他们先是将所有口味都尝一遍,待要再吃自己最钟意的一款时,他们悲催的发现自己吃多了,撑得动弹不了。
孟戈见状哈哈大笑。李氏哭笑不得,只得找来一些山楂片,让他们咬着消食。
刚好是晌午用餐时间,大家光是吃粉果也不是事。这就是小吃点,当不成正餐。
队伍里边都是汉子居多,自然要吃正餐。
孟戈让人找了这个镇上的一家大饭庄打尖,让人给上了米饭跟特色的菜来,顺便让他们给泡来浓浓的六堡茶。
六堡茶是当地的特产,跟熟普一样是发酵茶。这样的茶用来消食解腻是最好不过的了。
丁恨孟等人半杯茶下肚之后,这才舒服的喟叹:“那粉果看着好看,吃起来也还吃,就是有些腻味。吃多了真受不了。”
这就是糯米食的特色,吃的时候觉得很难停口。一旦吃够了,就会觉得腻的不行。
孟矛跟五儿六儿两口茶下肚,却道:“那些粉果留着我们路上吃,我们吃不腻。”
这就是孩子,对这些小吃点总是喜欢得不得了,也不知道什么叫作腻。
大伙赶紧表态,说那些粉果全留给他们,谁也不抢。
李氏甚是无奈,劝道:“这东西容易积食,你们别当正餐吃,免得烧心。”
五儿六儿听了历史的话之后,就有些失望。但他们很懂事孝顺,还是很听李氏的话。
孟矛见自己没有支持者,就可怜巴巴的看着孟戈。孟戈吓得赶紧埋头吃饭,当做看不见。
她不怎么喜欢这种小吃。吃一些当零食倒还是可以,若是时时都吃,她会吐。
所幸他们明日就能出了这地界,到时候就不会再有这样的小食。到时候孟矛就会被另外的小吃转移目光。
得不到孟戈的支持,孟矛失望的嘟起了小嘴。但他终究是个十二岁的大孩子,便没好意思当着大家的面撒娇。
用过饭,孟戈让店家给打包了许多的吃食,免得今晚跟明早他们找不到落脚地,不能吃上好东西。
这里山路崎岖,从这个镇子到下一个小镇得一天多的时间。他们今夜怕是得在山中宿一宿。
赶路这么久,大伙早就习惯了宿在荒山野岭,因此都没什么想法。
李氏将吃食都安置好,大伙便驱赶着马车继续赶路。
才刚刚出城的孟戈没看到,在他们走后,有好几人追着去了他们吃饭的饭庄。
若是孟戈他们还在,定能认出那些人是谁。
“都是你这糟婆娘,让你快点快点,你硬是要拉上妮子。瞧吧,人都走没影了。”一个满脸凶相的汉子指着一个很是糟蹋的妇人骂道。
那妇人瑟缩着躲在一个表情麻木的少女身后,呐呐道:“那不是、不是想让他们带我们妮子走嘛。我们不如、不如现在就追上去吧。他们带着好几副棺材,怕也走不快。”
那汉子却没立刻答应,反问:“你确定那真是孟朗的闺女?那小妮子当时也就十一岁,这么些年过去,你怎么能认得出来?”
夫人扯了扯表情的闺女,清了清嗓子,道:“我就是认得。就算她穿了男装,我也认得出来。当年那小妮子最喜欢帮咱妮子出主意揍你,我认错不了。”
提到揍汉子这几个字眼,那个双眼涣散的少女终于有了点反应。
只是在她目光触及到那个汉子之时,她就又蹙着眉头,望着地面发呆。
汉子沉吟了一阵,意外的没计较夫人所说的事情,反倒:“咱们赶紧回去收拾东西,回钦山县去。新塘村那里还有咱们家的房子跟田地,咱们回去也饿不死。”
妇人跟就打的这个主意,闻言简直是高兴坏了。她噙着泪水,激动的扯着少女往来时的方向走去。
“终于熬出头了,妮子,咱们今后再也不用受这样的苦了。妮子,孟家那小妮子回来救你了。”妇人叨叨念着,完全不在意少女那嫌恶的眼神。
两人是身后,汉子正摩拳擦掌,那双猥琐的眸子骨碌碌转着,也不知在打什么主意。
孟戈姐弟没想到他们碰上的第一批熟人,竟是这样的人。两日之后,他们才算是到了邕城。
这里是当初她们北走的第一站,也是桂南州的府城。到了这里,就相当于回到了家。
孟戈这两天得先到官府办了手续,才能正式回到钦山县新塘村。
考虑到带着棺材进城不方便,孟戈就在城外的弄拉小屯里的大佛寺里安置了下来。
从大佛寺进城,骑马只需一个多时辰。
第三百九十三章 竟是这人()
孟戈要进城,孟矛自然要跟随的。孟矛跟着,五儿六儿便也想去看看新鲜。
于是,原本只该是梦一人的行程,最后成了两辆马车出行。孟戈急着去办事,就将这些人都交给丁恨孟。
走南闯北多时的丁恨孟自然能将以一切都照顾好,孟戈不过是多余交代几句罢了。
回到熟悉的地界,孟戈就像换了个人,就跟刚回到家的孩子一样兴奋。
等今日的事情办好,她跟孟矛就算是真正的回到家了。
然人生却不是事事顺意的。福无双至就是用来形容孟戈现在的状况。
这些日子她过得太顺心,都忘了这里可能会出现为难她的人。比如这个知府刘田田。
这个人,当年不过就是个典吏。孟朗带着村里的人前来等候赈济之时,曾跟他闹过一些不快。
不曾想这个人在这期间,竟从一个不入流的典吏,一跃就成了一州知府。
可见乱世造就的不仅仅是英雄,还有这样的乌合之众。
见到这人,孟戈便知自己的事情不能顺利的办成。既是如此,那她便将那些田地契全都收起来,只是拿了自己的户籍,上衙门处登记,想要拿回自己原本的房子跟田地。
知府衙门里的人都是新人,得知孟戈是刚刚从背面回来的,想要重新落户,并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地,便让她回钦山县去找县令。
孟戈无奈,只得到:“这是我在北面时,符北州的知府大人,跟石通判大人写的书信,说是给你们大人看看,就会帮我把这事办好,无需我跑来跑去的。”
若真要按照正常手续走,孟戈得在钦山县跟邕城之间跑一月有余,才能将事情办好。
这就是寻常百姓的日常,没点关系的百姓,都不敢上衙门办事。
否则他们能想法子跟你一直耗,生生拖着你,让你知道什么是绝望。
听说孟戈身上有别府知府的信件,那个负责接待孟戈的主簿便来了精神。他们大人就是趁乱起势的,在朝中没什么关系网。
若是能借机跟朝中的人搭上关系,说不定他们大人升迁还是有望的。
“是我们怠慢小哥了。不知小哥跟那知府大人还有石通判是什么关系?”主簿难得露出笑容,试探道。
孟戈讪讪一笑,道:“那什么,当时在北面遇上山匪,侥幸救了那知府夫人的娘家小侄。作为报答,他们就给了我这么两封信。”
这年头看人下彩蝶的事不少见。这个知府当得也不是很稳当,孟戈知道他肯定急着找靠山。
不过这样的人,可不配管理一方百姓。孟戈现在想的,就是尽快让人换了这个酒囊饭袋,免得耽误了桂南的百姓。
原本这里就不怎么富饶,若是再被这样的人耽误,只怕他们十年之后也恢复不过来。
得知孟戈不过是误打误撞,得了这么两封信,主簿的态度就变了。原本有些讨好的语气也转回公式化。
他先是拆开龚知府的信,看着上边公式化的语气,跟不怎么明确的请托,他的笑容立刻就退却。
看了石通判的信后,主簿的表情就有些淡淡的。
这都是孟戈要求两人写的信,目的就是为了预防今天这样的事。这样的信,既不能让那些有心攀附的人贴上去,又不得不给点面子上心去处理这事。
主簿的表情虽然很淡,但他却很是恭敬的将两封信都收了起来,让孟戈次日再来听消息。
孟戈早在得知知府是何人,然后接待她的人又是这么不轻不重的人之时,就知道事情会是这样。
想来她得躲在这府城多带几日啊,不然真不能办完所有的事情。
既然要多留,那她不如就将雇佣长工,跟建造农场的事情都安排一些呗。
好像她在府城附近也有不少田地哇,正好趁此机会去逛逛,说不定还能赶上农忙。
六月从北边出发,历时两个多月,现在正是中秋时节,正好是南边的秋收时节啦。
事情办不成,孟戈便到街上找孟矛他们。带着孩子,那些人肯定不会离了吃的,孟戈便循着味道最香的那条街道走去,果真在一个烤饼摊子前,找到了李氏他们。
这里的烤饼,有点像前世的老婆饼。只是里边的馅为炒香的豆类芝麻跟肉末,饼子是一纸筒一纸筒卖的。
每一纸筒里边是六个饼子。
这样的饼,算是现在比较高级的点心了。普通百姓买得起的,不过是豆粉馅的烤饼。
孟戈第一次吃到这饼子的时候,就觉得这是初级版的五仁月饼。
孟矛跟五儿六儿正站在摊子前,商量着该买多少回去。
孟戈知道里边有肉末,就劝他们少买一些,毕竟不能带进寺庙,买多了吃不完只能浪费。
“咱们明天不就能回去了么,为什么不多买一些?难道咱们明天还进城?”孟矛问。
在他看来,落个户,还是在原籍补办落户手续这样的事情,只需一下下就能办好。
至于那些田地什么的,好像给孟戈的地契上边早已经盖了官府的印章,不需要重新登记也没事。
孟戈无奈的撇撇嘴,道:“只怕不这么好办呢。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指定要为难我们几天。”
然后她将这个知府的来历,跟这个知府与他们一家的渊源告诉了孟矛。
“啊,原来是这样的一个人呀。说不定他早就忘了咱爹那件事呢?”孟矛道。
孟戈苦笑,道:“若是你,被人当面在指着骂人面兽心,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吸血鬼,还惹来许多人朝你砸菜叶子什么的,你会不会忘记那个人?”
孟矛张张嘴,终是跟孟戈一同叹气,道:“看来这事是有些麻烦。这样的人当了官,也不知是好是坏。”
孟戈摇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反问孟矛都买了什么。
“我以为咱们很快就能回去,就买了许多吃的。不过都是带肉的,只怕不能待会寺里。”孟矛噘着嘴道。
自从他们启程回来之后,孟矛的表现就越来越个孩子,这一点孟戈觉得很不错。
她看了一眼李氏他们手上的东西,就想着找个地方坐下休息。
正当姐弟来商量这往前走之时,迎面走来一个老人。老人死死盯着孟戈,惹得孟戈不得不转头打量他。
“秦伯伯,是不是你呀?”孟戈问。
第三百九十四章 我来帮你()
秦大明,是以前孟朗进山打猎的固定伙伴。两人属于臭味相投之人,视对方为知己。
没成想,才刚刚几年过去,这位三十出头的汉子,竟然变成了一个老态龙钟的老人。
秦大明没成想这个看上去跟孟朗有几分相似的孩子,竟然能认出他来。
“你、你是?”他不记得孟家有这么大的男娃子。
但从面相上,可以看出这个是孟朗的孩子。难道是那个被人贩子害了的孩子回来啦?
那也不对,那个孩子不认得自己。
孟戈讪讪的挠头,上前扶了秦大明一把,凑到他耳边道:“秦伯伯,是我,孟戈。”
竟然是孟戈,她不是女娃子嘛?秦大明狐疑的看着孟戈,想要从她身上看出点什么来。
秦大明这一抬头,孟戈就从他不满沧桑的愁苦面容上,看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过往。
“秦伯伯,你这是遇上什么事啦?”孟戈惊讶的问道。
当初他们一家子跟着乡亲们北逃的时候,秦大明一家子就已经在府城安居了下来。
秦大明的儿子是个捕快,当时有粮饷,自然不需跟孟朗一样,必须得等朝廷开仓赈济才得以活命。
怎么才刚刚几年过去,他人就变成了这样啦?
秦大明气苦的叹了一口气,道:“唉,都是一些上不的台面的事情。对了,你爹他们呢?”
虽然孟戈穿的是男装,也长大了不少,但是相貌变化并不算大。加上她对自己真是亲切得很,秦大明便也没再多问。
这年头在外奔波的,还是穿着男装方便,也能免去不少的麻烦。
提到孟朗等人,孟戈有片刻的伤感。时隔几年,这对好兄弟就已经是天人永隔。
秦大明就算过得很不如意,但他至少活着。孟朗夫妇却……
当初若是劝他们留在这里,说不定就不会遇上那样的事情了。只是她劝得动孟朗么?
孟朗就算这么一种人,哪怕那些乡亲跟他无亲无故,他也能将那些人当做自己的责任。
这样的人,这样的英雄大义思想,想来孟戈就算说破了嘴,孟朗依然要带着乡亲们去找一条活路的。
这就是每个人的人生选择,自己选的路自然要自行承担后果。
“秦伯伯,我爹娘在城外的大佛寺呢,你怕是再也见不到他们了。”孟戈哀婉的道。
秦大明有些不明所以,笑道:“瞧你这孩子说的。你现在就带我去见你爹娘呀,哪会见不着。”
孟戈看着秦大明那笑得极其苦涩的脸,沉声道:“秦伯伯,我爹娘已经没了。当年我们才踏进北地的地界,他们就被人害死了。如今他们的骸骨,就寄存在城外的大佛寺。”
时隔好些年,孟戈现在提到孟朗夫妇,已经不会再跟以前一样热泪盈眶。
孟矛拉着五儿六儿站在一边,看着自家姐姐跟一个陌生老人说了这么久的话,看样子似是相识,便想上前打个招呼。
他可是家中的男丁,也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今后孟家怕是得靠他撑起来。
谁知他刚刚走近两人,便听到孟戈说的这么一段话,那心情就有些感伤。
“姐姐,这位爷爷是谁?”孟矛意兴阑珊的问道。
孟戈看了一眼好像不怎么高兴的孟矛,介绍道:“这位是秦伯伯,当年你出生,他还带了老母鸡跟鸡蛋来看你呢,对了,秦伯母还给你缝了衣裳,还抱过你。秦伯伯,这是我小弟,孟矛。”
孟矛没什么幼时的记忆。他原本就少得可怜的记忆,在逃荒路上全被吓没了。
他唯一记得的,只有在路上父母所遭遇的某些事。遗憾的是,就算是那样的记忆里边,孟朗夫妇的相貌都是模糊的。
孟戈跟他说,这是当年孟朗最要好的朋友兼兄弟,还告诉他,他们跟秦家可谓是故交。
“秦伯伯你好。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呀,不是说秦顺子哥哥在衙门当差么?”孟矛还是年幼,居然当面就这么问了出来。
秦大明现在这一身打扮,说真的,就是孟戈也看不惯。这是多少天没换洗了,还破烂不堪。
瞧那布面,就是知是穿了许多年的旧衣裳。
秦大明被孟矛没心没肺这么一问,便叹息了一声,道:“这些事,还真是说一年也说不完呀。你们秦顺子哥哥不知怎么的就犯了事,现在还被关在衙门大牢里边,被折磨得都不成人形了。”
秦大明说完,终是忍不住抹起了泪来。
原来是出了这样的事情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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