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他暗自打定主意真正与此人交心相待。
瞥了一眼运功疗伤的黄华俊,拓跋余放下胸口沉甸甸的大石头,“这小子,做戏也要上全套。就不懂得变通变通,让人心里七上八下的。真是个不知死字怎么写的混蛋!”狠狠的骂了一句,他扔掉手里的军弓,抽出悬挂于腰间的长刀,定定的瞪着天山白虎。
虎,为百兽之王;刀,为百兵之王。
拓跋余铜黑色的脸上泛起冷冽凶狠的笑容,竖刃对虎,前足缓缓虚点,汹涌的杀意天罗地网般笼罩了垂死挣扎的白虎。实在承受不了这种压力,猛虎呼啸着扑将而来,硕大结实的身躯如同划过天际的流星顺势砸来,锋利雪亮的爪牙在半空中撕裂出道道伤痕。拓跋余目不斜视,只是一个微微侧转轻松的闪过这一雷霆一击。他气沉丹田,运行至双臂,手中大刀只是一挥,那百来斤的白虎应身趴下,呜咽不止。
“伤我兄弟者,死——”冷如寒冰的声音一字一顿的迸裂出来,一道比西风急速比阳光绚烂的光芒在众人眼里爆裂开嘶吼着,让这本来平和的从林中翻涌滚沸出遮天蔽日的杀气。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斩——!!”只听得一声极其惨烈的虎啸声骤然响起,吓得四方野兽拔腿狂奔。
举山震惊!
许久,一切才恢复平静。空地中央那个浸泡在鲜红色血液里的男人仿佛是天将魔神持刀而立;地上,原本凶神恶煞的天山白虎已经一分为二,惨不忍睹。余栎只听到自己狂跳不已的心跳声,望着那个屹立不倒的男子,想着他无所不催的一刀,深深的为之一怔。他的心理翻腾着冲天澎湃的激情,为了那一瞬间看到的沙场站战意,经年苦争。
杀!为兄弟而杀!
杀!为百姓而杀!
杀!为天下而杀!
杀!为不杀而杀!
他感受到两颊冰冰凉凉的湿意,没有控制的自觉。那只握刀的手搀扶起吃力的黄侍卫,像是一种感染无声的唤起了笑靥;“即为兄弟,生死相随。”
黄华俊的声音沙哑动情。两个人相视一笑,像是约好的同时伸出了一只手,轻轻的摊在他的面前,厚实宽阔,似乎掌握着不可窥视的未来。他产生一种错觉,好像一种看不见的誓约摆在了面前;前面,荆棘遍地路途难测。怎么办,他问自己的心。
在回过神前,手却像是有自己的意识般握了上去。自嘲的笑笑,原来,他也是个情感至上的赌徒。他感到血液冲上头顶,让他像个少年般激情飞扬。他努力从疼痛的胸口压出一句话:“算我一个吧!”手上的力量瞬间强大。
这一握,春风得意遇知音,白虎祭血贺风采;
这一握,保国安邦志慷慨,建国立业展雄才;
这一握,沙场忠肝义为胆,患难相随誓不分开;
这一握,三人生死永不改,天地日月壮我情怀;
长矛在手、刀剑生辉、看我兄弟、迎着烽烟大步而来……
“大哥!”余栎在昏迷前听到两声沉沉的呼唤,热情澎湃忠诚不贰!
第十三章 仓门小吏
拓跋余在西秦舍生忘死之时,在富江郡的燕城,一个后世评价夏龙三不倒权臣之一的孟斯迎来了又一个清晨,平淡无奇,却成为他一生的转折点;今后他人生的悲欢离合都从这一天开始书写。时年炎龙正历二十二年。
“孟斯者,字阔亮,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富江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锲,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孟斯乃叹曰:‘人之贤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夏龙列传——孟斯传》
孟斯从沉梦中醒来,一眼望到的是半旧不新的青麻帐,纷飞乱鸣的绿头苍蝇,一种极度悲哀苦闷的情绪在胸口沸腾。他沉着脸缓缓起身,走到窗口的木盆前就着昨夜的凉水仔细用心的擦拭脸庞,然后折好麻布巾挂在盆檐。坐下,开始对着铜锣镜梳理头发。刚正不阿的剑眉,高挺如峰的鼻梁,镜中呈现出一张浩气正义的大丈夫之容,端的是中正无畏。孟斯手抚上铜镜,怅然若失。
“人言常道,相由心生。可叹我这张脸只会得最高权力者的欣赏。现如今,我是怀大志而孔恨一生。难道,我真的是要穷困潦倒一世吗?”从喃喃细语到愤然大怒,孟斯宛如咆哮的疯吠,跳将起来撕扯这一帘青麻帐,撕裂声,咬牙切齿声,伴随着漫天乱舞的碎布,在这间狭小隐晦的房屋内激起了一场凄惨诡异的浩劫。
发泄过后,孟斯匍匐在床头失声痛哭,强大的悲痛之情吞没了他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想他已经年近四十,前途仍然迷茫无光死路一条,这人的一生还能有几个四十年。他孟斯虽然贪生怕死,但更可耻自己如沙石走狗般悲惨死去。地位卑贱更是莫大的耻辱,争执穷困是莫大的悲伤。他想要那样人人仰望的权力地位,想要这世上最为风光的前程。可如今,他只能在萧萧仓库中苦度余生,这叫怎能不悲从中来,放声大哭。
直到日上三竿,他的哭声才渐渐停止。起身整理了衣着,低垂着头颅,他像是一个幽灵朝着仓库飘摇而去,沿途的风景与他来说,不过是一种身份的嘲讽。他想出人头地,想的心都痛了。
“孟斯,那存于仓库内里的锦缎怎么又被啃食大半?你这守仓使到底是干什么的啊?整天摆这个灰沉沉的脸色给谁瞧呐?”一个黄衣小厮扯着嗓子冲着孟斯尖利的叫,趾高气扬的模样像极了门口盘旋的野狗。
孟斯咧出难看的笑脸赔罪道:“冯小哥,实在是这里的老鼠太过狡诈。人力难及啊。您就不要和我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计较。打明儿取了俸禄,请您吃酒去。”
黄衣小厮从牙缝里哼了一声,瞥了瞥孟斯因为卑微而扭曲的脸,心里大感快意,虽然知道这厮是个不知趣的家伙,可偏偏看见那天生告密样的面容,他就觉得极为不快。心里火来得快去得也快,他放缓了脸色,开始安慰孟斯:“也罢,你我好歹同乡,在这夏龙国也算是近把的亲戚了。我也不与你为难。只是,今儿个听说上头要来人,你留点儿神。万一出了什么乱子我想保你也保不住。眼光放实在点儿,说不准这次就是你飞黄腾达的机会。”
他小小一个人装出大人的深沉样,其中是说不出的好笑。但孟斯知道姓冯的小厮是真心为自己好,虽然平日里性情多变,暴躁难训,但对自己却也真是照顾许多。孟斯深深鞠了一躬,正言道:“若真如冯小哥所言,孟斯必不忘小哥的昔日照料之情。”
黄衣小厮不在意的挥挥手,面上不变的嘲讽:“这世道,管好自个儿吧,你要是真的一人得道,我就是想做那升天的鸡犬也得看你大官人的脸色。终不过一个‘奴’字。还不如等哪天奴仆契到了时日,我回自家的楚国蔡县,复我原名。也算得是潇潇洒洒自由快活。”也不看孟斯的脸色,随意在他的手中放个小小的巾团,说道,“若让我知道你哪天随那帮不长进混球出去吃喝嫖赌,你就等着我喊人打断你的两条腿!自己琢磨。”言罢,转身离开。
孟斯打开巾团一看,原来是些细碎银两,看得出应该是冯小厮的贴己俸禄。想到这个铁面刀牙的人偏偏就有一副菩萨心肠,暗地总是救济自己帮助自己,才让自己能在这样清贫的情况下仍然能读书不倦,悲闷不已的心里就时时闪过温暖的感觉。如此之人,与他无欲无求,才能让他值得世道如何之肮脏,也总有那样的人关怀你如春雨润物悄无声息。高高扬起头,他很意外的感到今天的自己很是多愁善感。不再细想,随意的收拾了一下情绪,他撩起长袖拿起扫帚打算走进仓库驱赶那些胆大妄为的硕鼠。
远远的传来一阵纷杂凌乱的脚步声随后就是黄衣小厮熟悉的叫喊:“孟仓使,出来见郡守大人。”
什么?郡守大人?为什么应该在闻家堰的高太守会来这小小的燕城仓库呢?孟斯百思不得其解,很纳闷的掸灰出迎,也不看凌乱不堪的仓库,他像也迎战的勇士大步走出去。
入目的是唯唯诺诺的县官,还有旁边一干面无表情的将士,黄衣小厮盯着自己的紧张神情,让孟斯心中再次一暖,他不是无情人,怎会不懂他的好意。微微一笑走上前,他弓身向其中一个背对自己的身影行礼:“燕城仓使孟斯见过太守大人。太守安康!”
身前的人背手回过身,顶着耀眼的阳光展现出身居高位者的器宇轩昂之势。孟斯私下稍稍抬头,看到这个姓高的太守白衣长剑,剑眉微蹙,衣袂在风中翻涌不息如奔腾万里的云彩,和自己相差无几的年龄却是天壤之别。
“你对本太守很好奇?”
高太守高深莫测的开口,不苟言笑的样子更添话中的杀伤力,吓得孟斯额头冷汗直冒。“不敢,下官只是惊于大人风采,才会如此冒失。望大人见谅!”不称小的只听下官足见他心中的欲望如火浓烈焚烧四野。
高太守从孟斯低垂的眼里看出他无法掩饰的野心,炽热滚烫。心下暗自嘀咕:这人果然如‘天情’所报相貌端正却野心勃勃,且眉目可见阴狠狡诈之色。只是怕会养虎为患,将来难以掌握。看来还是先想办法引他上钩,带回去让主上定夺。打定主意,他瞄了一眼身边候着的县官,吩咐道:“我只想和这个不怕死的仓守说说话,你们就不用伺候着了。”举手一挥,他身边的侍卫马上架着县官等人离开了仓库,行动迅速井然有序。
孟斯很是疑惑,却不敢表露脸上。他用余光注视神秘的高太守,等着他说话。高太守更是好性情,踱步于仓内四处张望,其中还伸手摸了一下库存品,脸上惋惜之色益发加重。
最后还是孟斯忍不住,开口询问:“不知太守大人有何吩咐?”
高太守拍拍自己的手,冷冷笑道:“孟大人真是好闲情。不管这仓库如何脏乱,硬是无动于衷啊?倒不知孟大人可是要在这样的灰尘中终老一生啊?”
高太守干脆停下脚步,盯着他,一字一顿的讲,“我听说孟大人素有大志,曾言‘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不想特意来救助之人原来是个如此之辈,人言可谓啊!哼哼—”当下冷笑几声,瞥着他变幻多段的神色站于一旁。
孟斯有些激动,但更多的是愤慨,当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嘲笑你的胸无大志,任他有圣人般的气度也受不了;况且现在的孟斯还只是个仓门小厮,未经风雨,怎么受得起如此的冷言冷语。他憋红了双眼,大咆大叫:“大丈夫岂不闻志在天下乎?”
高太守的面色越加发冷,最后干脆是如积雪覆盖不见内心,只一双清眸轻蔑的刺痛孟斯的心。“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看错你了!”一挥手毫不留恋的走出仓门,徒留愣愣的孟斯呆在仓库中。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轰雷炸耳,灵魂颤抖,孟斯无神的站起身,拿起破旧的扫帚麻木的挥动起来。哐铛——一声清响召回他恍惚的心智。
低头蹲下捡起,一块温碧玲珑玉佩摊在他的手心,上面刻着飞扬俊逸的小篆——高。
第十四章 前程似锦
孟斯拿着玉佩去见冯小厮,他知道作为县太爷身边的红人,冯小厮对于这些高位粉的想法一定比自己要来的熟悉。不耻下问,巧在一个问字,做学问如此,做官也当如此。匆匆忙忙把仓库的事情交代给来替班的老头,孟斯绕过几条大街向一座落山边的小院走去。
冯小厮是个很奇怪的仆人,年龄小而精悍,为人处事有着一般奴仆的趾高气昂还带着那么点儿圆滑。本来仗着县太爷的疼爱他可以在县内最好的地段安置自己的小住所,偏偏他强行要了这样安静偏僻的角落,离得远了自然有些事情照顾不上,他自己不在意,连着县太爷也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去了。有时候孟斯会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这冯小厮是什么达官贵人的心腹,来富江郡当小厮掩人耳目。
院门总是虚掩的,扑面而来的是淡淡清香,院内挺拔着一株老而有劲的百年桂树,一盖浓郁茂盛的绿冠中隐隐约约闪现着细碎团簇的桂花。老人常言桂树招鬼,栽不得家中门内,自己也曾经多次说与他听。
而冯小厮总是一脸的嘲讽:“鬼最怕的是恶人,有我高坐堂上,就是厉鬼怨魂也得抖上一抖!哼!”眼里绿光荧荧,真是气势逼人,叫鬼也会心慌。
“你来了。”孟斯应声转头,就看到黄衣小厮正坐在木椅上全神贯注的泡茶。只见他眯眼端坐,静气凝神,右手大腿上放包壶用巾,左手大腿上放擦杯白巾,桌面上两面方巾中间放着深的茶匙。随后将滚沸的热水倒入壶内,再倒入茶盅。持壶在包壶用巾布上拍打,水滴尽后轻轻甩壶,向摇扇一样,手腕极柔,直至壶中水分完全甩干才停止。他以手抓茶,细视其干燥润湿来定烘茶长短,置茶入壶,以水温烘烤,如此能使粗制的陈茶,霉味消失,有新鲜感,香味上扬,滋味迅速溢出,同时,将茶盅内的水倒入杯中。其后,他把壶从池中提起,用壶布包住,摇动,使壶内外温度配合均匀,然后将壶放入茶池中,在将适温的水倒入壶中。
冲水满后,年俗提起,置于桌面巾上,按住气孔,快速左右摇晃四下,其用意在使茶叶浸出物浸出量均匀。他按住壶孔摇晃后,随即倒入茶海。第一泡茶汤倒完后,就用布包裹,用力抖动,使壶内湿度均匀。抖壶的次数与摇壶次数相反。第一泡摇多抖少,往后则摇少抖多。
三泡后,冯小厮立即停止,才可如释重负与孟斯分杯品茗。
先提壶沿茶船沿逆行转圈,用意在于刮去壶底的水滴,俗称‘关公巡城’(是因为一般壶都是红色,刚从茶池中提出时热气腾腾,有如关公威风凛凛,带兵巡城),磨壶时的方向,右手执壶逆时针方向磨,表示欢迎自己这位不速之客。冯小厮用茶壶轮流给几杯同时倒茶,把剩下的茶汤分别点入杯中,俗称‘韩信点兵’。细观每杯茶,都是恰好七分满。
手艺好,茶更好!饮之果有一种“茶叶兮轻醒醐,茶香兮薄兰芷”的韵味,闻之让人心性平稳。
孟斯点点头拣了个空位坐在一旁,静静的喝着这杯香茗。心思百绕,他沉寂着清理自己纷杂的思绪,太过于投入而忽略了冯小厮不同寻常的淡定之色。也许因为茶香袅袅,桂芳隐隐,鸟鸣山幽,孟斯有一种心身洗涤的感慨,只觉得身上浮躁的东西开始慢慢沉淀下来,慢慢变的纯粹而隐忍。
冯小厮轻声问道:“你今日来寻我是为了高太守的事情?”
孟斯没有奇怪他的未卜先知,在这样的氛围下,他觉得一切都是自然的。细细将当时发生的事情描述一遍,甚至包括了高太守每一个动作神态和当时自己不停转变的心思。
孟斯一边说一边细看对方的脸色,那沉稳不变的表情意外的使他心安。
“也罢,看来你是真的要出头了。”冯小厮低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