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唯一一个被隔阂,被遗弃的人吧,现在同为穿越的同伴突兀地出现在了眼前,我果然,有了同伴了吧?
我的眼前有些模糊了。
歌曲□即将来临,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姑娘,也不知不觉哼唱起来“有时候有时候……”那个姑娘发现了我的存在,她的声音停滞,旋律却依旧,我就在台下直视着她,接着她的唱腔唱了下去。她眼睛里像雾气一样浓郁的忧郁顿时消散,她惊喜地看着我,我微微点了点头,笑着笃定地看着她。
第三十一节:截然不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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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孤单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呢?我曾经深刻地感受过。
就是在商场里人来人往,身边没有谁牵住我的手,我被一个人置身事外,看着别人的高兴别人的快乐别人的面无表情,而自己被隔离在外的感受。
就像是现在一样,虽然有一个兔子在陪着我,潜意识里却还是有这样挥之不去的情绪,与强烈缺乏的安全感。
而安慰感,就是那只谁伸过来,抚摸着我脑袋的手,又或者是我遇见了一个,与我一同被世界所隔离着的谁。
这时候我心里的安慰之感席卷而来。我迫不及待地从富豪兔子那里掏出大把的银票,也不顾讨价还价,也不顾去在意兔子到底冒过多大的风险,用着怎么样的心情去手刃这些人,而我却理所当然地身为了一个,多么不要脸的挥霍者。
我只知道。我要救下她,她是我的同伴。
兔子毕竟是对我的反常见怪不怪的,他很大方地任我为所欲为,我看得出来妓院的老鸨讹诈了我们不少,不过我不想去不厌其烦地追究她获了多少利,毕竟我想救下的是人,而不是想买来商品。
我拿下卖身契撕得粉碎,她的眼里充盈着是满满的希望,我和兔子和着青楼里众人参差不齐的目光,迫切地走出了这烟花场所。
我的心脏在扑通乱跳,我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已经在我耳边,那种急于知道真相的迫切之声。她或许是知道的,她或许是知道的——这是我心里比“同伴”,还要沉重的回响。
她虽然疑惑地看了看我身边的兔子,最终还是转过了头面向着我。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她拉住我的手,她说:“你来这里多久了?”
“八月份的暑假来的,去乡下写生结果莫名其妙就过来了。”我激动地看着她,“你呢?你知道回去的方法么?”
“我是一个星期前过来的,我是音乐学院里的在读大学生。”她只是悲伤地摇摇头,然后自嘲地笑了,她说,“从小学的古筝,没有想到会在这种地方派上用场。”
“我叫林缈。”她感激地看着我,“你呢。很谢谢你。真的。”
我只是笑了笑,然后下意识看了看我身后一脸理解表情的兔子,最终还是把自己的名字吞了进去,我遮遮掩掩地说:“在这里,我叫碧娘。”
林缈长得很漂亮,染得略微酒红色的长头发,高高盘起了一个髻。她看起来比我年长,我握住她的手,然后迫切地碎碎念道:“我才不要呆在这里,没有电脑没有电视没有漫画,连上个厕所我都小心翼翼,生怕不留神会掉进去了,我本来就便秘的,为了尽量避免多次进入这样高危的厕所,我都觉得我的肠胃已经不堪重负,急不可耐地需要洗洗澡了。”
她表示理解地点点头,却也对我自以为是的幽默笑不起来,即便是她也不知道回去的方法,在这里,果然是遇见了一个同伴,也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她快要哭出来了,她说:“我试过很多方法的,我穿着同样的衣服拿着同样的东西,确定了一个最精确的角度,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着,试图去原路返回,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我只能够呆在这里听天由命,听天由命地呆在这里,幸好还遇见了你。”
果然呢。原路返回已经是不可行的方法了。
“小林。”我只能够叹一叹气拍拍她的肩膀,我没有任何立场去以自身所遭遇的去安慰她,她曾经的立场是在青楼里任人宰割,她必定是遇见了比我悲惨了多少倍的遭遇。
她抱住我,她很瘦,她的身子很单薄,语气里涩涩的:“我想回家。”
听到这样的话,即便是我,即便是这一路上,与她相比,已经根本没有遭遇过任何挫折的我,也鼻子酸酸的了。我也想回家啊。
我也想回家啊。我真是不争气,又那么想哭了,哭起来多难看啊,我的眼泪鼻涕会流得一脸,我舍不得用袖子来擦,我的手里又没有纸巾,没有手绢,这么哭起来好丑的。
我一直这么这么告诉了自己。
“在这里,我是过不下去的。”她抬起头来,笃定地看着我。
我能够感觉得到,她单薄的身子里所蕴含着的决心。
然后她笑了,绽放出了那么美丽的一种微笑,她的脸上其实还萌生着那种叫做希冀的东西。
她的眼睛弯弯的好看极了,她笑着说:“不过,我会遇见一个小说里那种的美男子,然后与他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也说不定啊。”
“诶?”我难以适应这样快速的情绪转变。
她扬了扬下巴面对着难得那么安静的兔子,她暧昧地朝我笑了笑:“你不是已经遇见了么。”
兔子显然对我们的对话是莫名其妙的,好在他一直都在翩翩君子,笑盈盈的样子,然后,在林缈的眼里,他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我的官配美男子。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毕竟是天色已暗,我看着她:“今后怎么办,跟我们一起吧,有个照应。”
她笑眯眯地摇摇头,开着玩笑:“不要了,小说里也没有出现个两个女人来争抢同一个男人啊。”
我认真地看着她:“那你今后怎么办。”我不想就这样轻易地失去了,我好不容易得来的,略微的安全感。
她又笑了:“分头行动去找出回家的方法,毕竟要快很多吧。”
她说着怎么听来,都像是在敷衍我的话。可是她对我的感激,又不像是假话。
我闷着嘴巴没有说话。
她只是笑着握着我的手:“你只需要记住,我是感激你的。”
我没有说话。
她看着我说:“虽然我是这样可怜卑微的处境,我也有我自己,在这里的人生啊。”
我还没有向我的这个同伴吐露过我的满腹牢骚,不止是我的便秘以及厕所问题,我那些涉及了亲情友情的满腹牢骚,就这么样盘踞在我的心底,挥之不去,我还来不及吐露,我的同伴却来去匆匆。
可是她这么看着我,认真地说着她对我的感激是真的,她也有她自己的人生。
既然她已经这样告诉我了,我又有什么立场去阻碍她的脚步呢。
然后。我的这个得之不易的同伴,来去匆匆的同伴,我的心底是这么知道着的,在这个世界里,在这个通讯如此不畅的世界里,虽然我们嘴巴上说着“再见”,毕竟是太难再见的。
可是在这个时候的我,我在心底祝福着她,想着她能够找出她的幸福。
可是在这个时候的我不知道的是,她的手里悄悄攥着的,是怎样的一张纸条,通往的是怎样一条与我,截然不同的道路。
第三十二节:王爷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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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客栈的时候是垂头丧气的,连我自己都能够感受到我在怎样的三步一叹气,从充斥着女子浅笑男人大叫的喧嚣夜之街出来之后,迎接我们的是惨淡的黑暗与寂静。
即使是黑暗的寂静的,也时不时会有轿子,从我们身旁急匆匆地穿行而过,怕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刚混迹了烟花柳巷的地方而急匆匆地打道回府了。
我只是觉得很头疼,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果然还是应该从那些英文里入手,所以我应该去找狐狸。可是现在的我不知道狐狸身在何处,唯一的线索是他的妹妹是贼窝头子的未婚妻,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照理说也应该是跑得了山贼跑不了窝,那则意味着,刚刚到达帝都的我,又需要原路返回,到达那座招摇地可以写“贼窝欢迎你”的山头?
我在这里的人生,果然只是一直在重复着某一个阶段的旅途?
至少我是真的知道了,从蓝眼睛以及林缈那里知道了,试图以原路返回的方法返回,本身已经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了。
我果然还是一心奔赴国佛寺,去按照原计划寻找方丈大师吧。那么围着皇宫走一圈以旅行参观的事情,看来也只得搁置了。我叹一口气。
兔子终于开了口:“你今天异常怪异。”
“异常怪异”的意思就是我平常也很怪异?
哎。我又叹一口气。
“不过我也可以理解。”他又摆出一副“我很理解”的表情看着我,“好不容易遇见了多年未见的,同母异父的姐姐,姐姐却又匆匆忙忙地离开了。”
“遇见了多年未见的姐姐”,还是“同母异父”的,到底外表上是一脸严肃着的兔子,内里的大脑肥皂剧剧场,到底播放了多少集了?
我很窘迫地看着兔子。
兔子一副自作聪明的样子:“按照常理来说,按照我一路下来观察过的你的异常激动的表情来说,按照你从来懒惰得从来不爱多管闲事来说,总之按照很多常理来说,她一定是你一个很重要的人。”
他骄傲地看着我,在等待我的褒奖。
“是是,你很聪明。”我无可奈何。
他故作严肃地点点头,接着说:“可是她是一名女性,当然如果是一名男性让你如此激动的话,也就只能是你的恋慕十年的对象,或者是青梅竹马的,某一天却突然不告而别的男人。当然,如果真的是一个男人可以让你热泪盈眶的话,我会很嫉妒,我会悄悄杀了他,这是我身为喜欢你的青涩男方的自觉。”
他很严肃。
“是是,你很有自觉。”我嘴角一咧,嘿嘿一个冷笑。
“而她,身为一个女性,却比你漂亮很多,我有理由相信,你们不是同父同母出生的,而根据她和你是不同姓的,我能够精确地推测出她是你同母异父的姐姐。”他继续他没意义的严肃。
我看着他那副没理由的严肃表情,看着他眉毛皱得老紧的样子,以及他的天然呆的论调,我哈哈大笑,然后笑嘻嘻地说:“她毕竟是自小学古筝出生的人啊,比我有气质得多嘛。”
“气质是什么东西?”他看着我很好学地看着我,“你也有‘气质’么。”
“一般来说,很有教养很大家闺秀,很多才多艺很讨人喜欢的,就是被称为有气质吧。”我绞尽脑汁地试图去回答这个问题,“我虽然也学过一段时间画画,理应是可以陶冶情操的,不过我应该吧,是没有气质这种东西的。”
“我有身为男未婚女未嫁的羞涩男青年的自觉,”他拍拍我,一副安慰我的论调,“我是不会嫌弃没有气质的矜持女青年的。”
我又哈哈笑了:“是是,对你的大度我无以为报。羞涩男青年。”
“其实你可以回报我一条手绢的,最好绣了你的名字。”他说,看来他还是忘不掉他脑子里的,富家千金有为才子爱情模式。
他喋喋不休了:“虽然我很想你现在就送我手绢,嗯,最好是绣了名字的,这样会便于我来找到你向你提亲,不过身为青涩男方的我,应该是不能忍受别人在暗处,窥视我恋慕的一举一动的。”
哈?有人在暗处?跟踪?我眯着眼睛用着狐疑的眼神环视四周,黑漆漆的一片,明明是没有别人的,那么这样的行为果然应该归结为,跟踪吧?为什么要跟踪我们,因为看见了兔子的挥金如土才前来劫财?
兔子的腰间没有剑,他有些不耐烦,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一副困倦的样子:“喂,我好不容易才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的。”
嗯,虽然我这样的夜猫子,根本也没有立场去提倡“早睡早起身体好”……
“王爷有请。”一个白衣女人忽的就站在了我们面前——果然,这才是正统的轻功吧,与会一手把我丢在地上,然后说我太重而飞不动的兔子模式轻功,有着本质的区别吧。我暗暗看了一眼兔子。
不过说起来,大半夜里,一个白衣女人飞檐走壁,跳来跳去,更是一件恐怖的事情——
隔着这样不远不近的距离,我认得出,那是那一次我们在官道上遇见过的,那个又是拳头又是匕首的冷冰冰女人,用着另类的气场镇得住西索式王爷的女人。我虽然不记得她那张脸,但古代文定律里一定有的,不管白衣服会有多难洗,也会执着地一件一件穿着不去介意的角色。
她是那个有特殊癖好的王爷的人,她为什么会来跟踪我们,她是什么时候开始跟踪我们的,兔子是什么时候发现这种事情的?
“不去。”兔子拒绝得很干脆。
“王爷有请。”白衣女人的声音冷冰冰,她无视了兔子的拒绝。
“不去。”兔子再次拒绝得很干脆。
“王爷有请。”白衣女人锲而不舍。
“碧娘我们走吧。”兔子转身选择了直接无视白衣女人。
“……啊?嗯。”我回过神来,急急跟上兔子的步伐。
“王爷有请。”——
我能够感觉到一股寒气从我的脊柱里蹿出,我小心翼翼地别过头去看着兔子的脖颈之后,是一柄剑,白衣女人的声音仍然冷冰冰,仍然不咸不淡,她的剑很单薄,身为局外人的我也感受不到什么剑气,我所能够感受到的,只是被磨得发亮的剑在月光之下闪烁着的,刺着我眼睛的,发凉的光芒,就这么抵在兔子的脖颈之后。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心脏扑通扑通,也不敢眨眼睛,生怕眨眼睛的下一个刹那就是血液横流了。
兔子看起来很平静,他自然是感知了目前的境况,他只是慢慢回转过身,一脸的严肃。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我满心想着兔子会说出怎样惊世骇俗的语言,是“要头一颗要命一条”,还是“英雄无所畏惧”?
剑锋现在直指兔子的喉头,面无表情的女人在等待兔子的回应。
兔子用着一副最有骨气的表情说着最没骨气的话:“我跟你走。”
第三十三节:身为奸夫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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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略微思考了下我的立场,目前的我理所应当陪同兔子前往王爷府,虽然我的角色只是一个路人甲,毕竟也属于重要主角兔子的同伴。可是看情形目前的出行工具,嗯,我也不指望有轿子马车之类的豪华贵族装备,至少给我一匹马以供我快马加鞭吧。
没有。是的,什么都没有。
看他们的架势,对于他们这样的习武之人来说,轻功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于是理所当然的,他们的行走方式应该是轻功。
白衣女人看出了我的为难,她说:“王爷所邀请的,只是兔子一人。”
清晰地拒绝了我的陪同。我果然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路人甲。
兔子只是笑盈盈地看着我,他说:“我会带着传家之宝回来的。”
连兔子也不希望我的陪同,我有些丧气。
“我送你回客栈。”兔子的神情突然变得异常温柔,活脱脱被另外一个谁附体了。一旁的白衣女人没有说话,算是默许了。我被这样怪异的兔子的迷人笑容,弄得头脑一盘浆糊了,直到兔子轻轻带上了我的房门,我才回过了神。
为什么那个王爷会找曾经直属于皇帝的兔子?是单纯的被“那种癖好”所驱使,还是想着挖当今皇帝的墙脚?
我躺在床上,淡漠的月光照在我的脸上。我相信着兔子,兔子一定会在什么时候突然出现,然后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