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间,她八岁的儿子晓墨十分忧虑地说:“妈妈,可是你要老了呀。会变成老太婆的。”
晓墨的话,引得所有人哄堂大笑!
“哦,妈妈变成老太婆了,你就不喜欢妈妈了?”小姑姑抱起儿子,她故意问。
“不啊,变成老太婆也喜欢的。”晓墨说,“就算变成楼下的奶奶那样,牙齿掉光,身上的肉掉到膝盖上,我也喜欢。”
所有的人,一阵狂笑!
小姑姑家楼下的老阿婆,八十岁了,嘴里没有一颗牙齿,腰弯得像虾米,乳房下垂十分严重,夸张点说简直得用膝盖驮着。
然后我就听见小姑姑一字一顿,咬牙协齿地说:“晓墨,你给妈妈听好!你妈妈我,就算活到一百八十岁,身上的肉也不会掉到膝盖上!”
不知何故小姑姑说话经常咬牙切齿的,好像不那样的话,对方就听不见她说话。
番外之慕容瑄 第二章
但是所有的亲戚朋友里面,我最真欢的不是小姑姑,而是她的丈夫,我的姑父。
小时候爸妈曾经问过我,觉得谁最了不起,我很肯定地回答:“姑父最了不起!”
爸妈很惊异,又问为什么呢?
“因为姑父的泡泡糖吹得最大!”
姑父在我心里是最了不起的人,因为他可以把泡泡糖吹得老大老大一个,还不破。小时候的我,简直崇拜死了这种“神功”!
我喜欢姑父,当然不仅仅是因为他吹泡泡糖的本事了得,事实上在我所认识的人里面,姑父算是最没啥“了不得”的一个。
然而他是那么温和,能理解善待他人,而且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我说不上那是什么,但它十分吸引我,就好像秋夜的雨丝,很宁静。温和,又带着淡淡的忧郁,熨帖着我的心肺。
姑父很温和,是能让人心安沉醉的那种儒雅的温和,不过极少数时候,他也会发脾气,一旦姑父发火。会把所有人吓着,特别是晓墨和他妈妈,在家里都得要轮番陪小心的。幸好这样的时候并不多。我爸说他这位姐夫,平时像面条,关键时刻就变异成特种钢筋,死犟死犟、拿钳子掰都不行,我爸还说,姑父的那种犟,是会把事儿搞砸的犟。
多年后我才想,姑父要是能像钱缪,在关键时刻转一下弯……不,他的“倔强不朝”虽然最后真的把事儿弄砸了,但是就算当年他去“朝”了,恐怕也白搭。
其实我觉得,没有人能真正弄懂姑父,而且他也早就放弃让人家弄懂他了。他那个人,好像活在一个单独的世界里,那是和我们的世界截然不同的地方,哪怕他与大家友好相处,之间好像有保护膜隔开着。
但是间或,在气氛合适时,姑父会“邀请”我进入他的那个世界里,感受那种情愫。
事实上,我曾经在很多诗词里感受过那种情愫,“林花落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初中的时候我迷上了后主词,我和妈妈说,前日看见姑父坐在窗前发呆等晓墨放学回家的样子,活脱脱是一首《乌夜啼》,该让小姑姑把他画下来。
我记得我妈当时在包粽子,不知何故粽米“哗啦”洒了一地。
只可惜,唉,他的儿子一点都不像他。
晓墨五岁的时候,小姑姑把他带来找我爸爸,她要爸爸教她儿子“本事”。拿我姑姑的话来说,外面跆拳道馆还要收费而且教得也不认真,放着家里一个“国家级”教练不用白不用。
我爸爸是特种兵出身。
后来爸爸就教起弟弟来,原本姑姑和姑父的愿望,是让晓墨锻炼身体,至少学会自保,往后长大了才不会被大孩子们欺负。
一度姑父还担心弟弟年龄太小。身体受不了,他和爸爸说要爸爸别逼得太紧,“能练出来固然好,练不出来,若不是那块材料也就算了”,姑父的意思是练练就行了。
但是后来爸爸说,晓墨这孩子和他爹根本就不是一个星球的,每次的训练量一定会完成不说,他自己还会选择增加一部分。爸爸发现之后就问他为什么要练那么多,他想了老半天,说就喜欢这个,这个比堆积木、下跳棋更好玩。
后来爸爸还想叫我和晓墨一块儿练。教了大半年基础之后,妈妈就不同意我继续练下去了,她说女孩子打什么拳啊,已经越练越野了,成天弄得身上脏兮兮的,等练到后来浑身都是肌肉,变成穿裙子的施瓦辛格,丑死了。
于是我就停止了练习,我看的懂别人的招数,自己却只会凤毛麟角一丁点儿。
然而谁都没想到,几年之后事态却朝着截然相反的方向发展:练了一身拳脚的弟弟固然是没人敢欺负他了,但是他却开始欺负别人……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弟弟在学校打了人,姑父被学校叫去处理问题,爸妈担心情况,叫我在教导处外面等着,看看处理结果如何。
我站在教导处门口,探头往里,正好看见姑父一个劲给对方家长赔不是,那个被打的孩子足足比晓墨高出一头!胖得像个球,却被打得鼻青脸肿,躲在妈妈怀里嚎啕大哭。
“你们到底是怎么教育孩子的?!这么小就下手这么狠!看把我儿子打成了这样!”那个妈妈极度愤怒,“要是医院检查出什么来,我可不会善罢甘休!”
岂料她的话还没说完,晓墨却在旁边说:“那您最好就带着我们班的程敬一起去。”
他这个被审判对象突然开口。其他大人们全都愣住了!
“你说什么?”那个妈妈瞪着他。
“我说,你儿子把程敬推倒在地上,还抢了他的电子笔扔到窗户外头去了。”晓墨说,“程敬摔在地上的时候碰到了桌角,耳朵都流血了。”
一片寂静。
那个程敬我知道,爸爸过世得早。妈妈和别人结了婚不管他,他一个人和爷爷住,本来个子生得就小,是弟弟班上始终受欺负的窝囊废。
“晓墨!”姑父皱眉喝叱住他。
“我又没说错。”晓墨冷冷道,“爸爸,你不用替坏孩子说话。”
教导处里又迸发出一片高声吵嚷!
我叹了口气,默默把身体往墙外退了退。
那天到最后,还是以姑父给人道歉并承诺赔偿医疗费了事。回来的路上姑父狠狠训斥了弟弟一顿,他说弟弟是不是就想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汉,程敬受欺负本来可以报告给老师,根本用不着他替人家强出头。
“老师不会管的。”晓墨说。“而且批评那小子几句也没用处,他根本不怕老师。”
“所以你就去打人家?!”姑父十分生气,“晓墨,就算他做错了你也没权利去打人家!”
晓墨沉默了很久,突然说:“可是爸爸,人家受欺负的时候,我如果在一边儿看着不管,到时候我受欺负人家也会看着不管的。”
他这话,把姑父给说愣了。
好半天之后,姑父才说:“今天的事情到此为止。晓墨,我不希望以后再来你们学校报道。”
姑父的愿望并未实现。
上了中学,晓墨在外面打架的次数更多,甚至参与到了团伙斗殴里。那段时间姑姑和姑父成天担惊受怕。他们觉得儿子再这么下去,不是被人打伤就是进班房。
但是我觉得不会。弟弟和外面那些普通的坏孩子不一样,他身上并没有那种痞气,而且也并不是为了炫耀武力或者是获得某些利益才去打架的。
可是弟弟为什么这么喜欢在外头拉帮结派、闯祸闹事,这谁都不知道,我虽然隐约感觉到了一些什么,却也无法把它说明白。
弟弟生下来双眼就是重瞳,重瞳的意思就是一颗眼珠里有两个瞳仁,那是十分奇异惊人的现象,姑姑和姑父当时全都吓坏了。
后来我才知道,姑父他也曾经有一颗重瞳。
从小,当弟弟直视着他人时,不熟悉他的人,往往会被他那双怪异的眼睛给吓一跳,就好像看见了一个怪物。被人当怪物看,总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所以晓墨对人一直就冷淡淡的,而且除去那双重瞳,晓墨本身又是一个那么好看到耀眼的男孩子,走在街上,路人都忍不住多瞧他一眼——直到被他那双瞳仁给吓住为止。
我想,也许是周遭人们对晓墨的怪异态度,造成了晓墨孤僻的脾气。否则像姑姑和姑父那样被大家喜欢的人,怎么会有这么一个排斥人群的儿子?
爸爸说,是因为晓墨从小就发觉。他人的反应靠不住:前一刻还因为他脸孔的漂亮动人而喜欢他的人。后一刻就因为他的瞳孔而恐惧疏远起他来。所以这孩子早早就打消了讨好外界的念头,从而变得固执、自我。不可动摇。
而且弟弟又是那样一个天才儿童,他本来比我小三岁,提早上学再加上不停跳级,结果就和我成了同年级。弟弟和我不一样,他的成绩永远名列前茅,这个孩子似乎非常清楚如何做到最优秀,就好像,在他而言有一条别人不知晓的捷径,他总能借着这捷径跑到所有人的前面去。
不过他的心思却不在这上面。
我的姑姑,是个画家,专攻国画。她从三十岁开始被业界知晓,如今已经是非常知名的画家了,我曾经跟从她学过一段时间,但是姑姑最后和我爸说,我没有这方面的才能,哪怕再如何努力,也只能达到普通的优秀。“不过瑄瑄本身没这个意思,所以也无所谓”,这是姑姑的原话,事实上自小,我好像就没有在哪方面能被看出“有天赋”。
弟弟不同。他的心很灵,对外界信息的捕捉准确而深刻,对艺术的感受也较普通人更清晰。他也跟着他妈妈学过画画,不过后来也放弃了,倒不是因为没有天赋,而是因为弟弟对太多领域感兴趣,无论哪个领域,深入下去都会有惊人成果,但他自身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必须有所拣择。
于是后来弟弟就全心投入到音乐当中。
姑父给他买了钢琴,他从五岁那年,从跟着我爸学拳脚开始就学钢琴。这么多年一直没有间断过。同他练功一样,弟弟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绝不会因为老师要求一周练五天他就只练五天,他会足足练满七天。哪怕某日外出打架打得鼻破唇裂,他回家擦擦血,仍旧会坐回到钢琴前。
姑父开玩笑说家里出了个天生的“超级劳模”,还说孩子过度自觉。非常打击家长的自尊心。在这一点上姑父和我爸如出一辙,他们都很不在乎孩子“有没有出息”,似乎那都是孩子自己的事儿,和他们无关。妈妈说“蚂蚱兄弟”是自然主义、放养派,于是两个孩子就各走各的路:我选择了“很没出息”,而弟弟则决定,要“有出息得让人疲惫”。
弟弟十六岁上的大学,就在那年。他和一群朋友组了个摇滚乐队,弟弟是键盘手加主唱,他自己也写一些歌。那个乐队在半年之后竟然开始走红,成了本地有名的学生band,他们经常在各大高校演出。弟弟外貌俊朗,自身就是个活招牌,尤其受女学生们的欢迎。
这些事情,姑姑和姑父都只是瞠目结舌地看着,似乎儿子怎么往前发展,他俩完全干涉不了。那俩人充其量也只能悄悄坐在嘉宾席里,看着儿子衣着华丽,拿着话筒在欢呼声中满台子跑……
但是人家夸我弟弟是“才子”的时候,姑父就有点不高兴,他说,“才子”这种称谓,听着就有“倒了八辈子血霉”的感觉,他儿子晓墨明明是很强大的孩子,绝对不是“才子”。
强大,和才子,有矛盾么?
不过弟弟似乎也不是传统意义上那种弱弱的“才子”,他给人的感觉是很硬很冷的,包括他那个乐队的风格,有点类似过去的英国乐队“北极猴子”,就是说,喧闹里总带着点冷冷的讽刺,弟弟就是这样一个人,以至于我一想起他来,就会想到一双白眼向人的重瞳……
但我最喜欢的,是他在演唱会上唱的别人的一首歌。那也是一首很老很老的歌,英国歌手Sting的《When we dance》。只有在那一刻,弟弟才能够放下他浑身的尖刺,愿意平心静气给人唱一首缠绵的情歌。
那是我最中意的一首歌,也是我要求弟弟唱的。
说起来,那感觉相当诡异:想想看,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却在唱一个中年男人的心声。弟弟在唱这首歌时,台下的女孩子全都屏住呼吸!她们的表情如痴如醉,就好像那首歌是专门唱给她们的。
番外之慕容瑄 第三章
但是后来就盛传,李晓墨有了女朋友,姓霍叫霍姗。
我知道这肯定是谣言,弟弟和那个叫霍姗的女孩,根本不来电。不过我没在姑姑和姑父面前捅破这一层,因为他们看起来好像很心安,似乎儿子有女友这件事,表明了他还是个打算走常态道路的男孩。
我后来拿这件事打趣弟弟,问他什么时候把姗姗带去见姑姑和姑父。
“见什么见?从小就看到大的,还不认识啊?”他翻了个白眼。
“哦,那就是什么时候定下来?”我又问,“等姗姗毕业之后么?”
“姐姐你在想什么?我和那个‘没头脑’怎么可能凑一块儿。”他继续翻白眼,“那是糊弄人的。”
“糊弄人?谁?”我糊涂了,“你的女性粉丝团啊?”
弟弟似乎不太想回答我这个问题,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我不成的,老老实实找女朋友安家立业那种,我干不来。不过……爸妈很不喜欢我这样,总是说我。”
到这儿,我才真正明白弟弟的意思。
后来,霍姗和我说,弟弟有一个“老迈不堪的灵魂”,她说那灵魂太老了,以至于这么年轻的躯体几乎都承托不起它来。
“他很累的,活得很累。”霍姗若有所思地说,“虽然大家都活的很累,但是瑄瑄你看,我们四个对此处理的方式却大不相同。”
我没说话,我想起那群追求姗姗却从未得到过下文的男孩子们,就好像晓墨那样,姗姗似乎也早早就打定主意,不走普通人的道路。
“我嘛,是不管它,当它不存在的装驼鸟;晓墨那家伙胆子大,他直接把它背起来不肯放;你呢,和它隔开三米距离,你的精力都用在这上面了所以才干不好别的事儿。”她说完,又嘻嘻一笑,“至于我哥哥。那一个就非要和它斗,超级斗牛士,斗到至死方休。”
那个“它”究竟是什么,霍姗并没有说明,但是我知道那样东西。四岁的时候我曾经被“它”折磨得自闭了半年多,之后我才学会如何与之相处,如姗姗说的,我必须和它保持三米距离,不然就会被它给毁掉。
但是拿弟弟的话来说,如果不去正视它,它早晚还是得回来。
“它就是我们的命运神,姐姐,这是躲不过逃不脱的。”他的表情像是在沉思,“如果你不接受你的命运神,它就会成为最大的恶魔,甚至替你招来死亡。”
后来我把这些话告诉爸爸,他很惊讶,疑惑弟弟到底是怎么想出这些来的,“我那个笨蛋姐姐可没这头脑,”爸爸说,“肯定是他爹的问题。”
“可是姑父看起来不是挺好的么?”我说,“晓墨怎么一点都不像他?”
“就是因为他外表看起来‘太好太正常’了。所以儿子才会去往反方向替他找补。”
成年之后,我懂了爸爸的意思。
和弟弟一块儿“糊弄人”的那个霍姗,也是我从小到大的死党,她还有个哥哥叫辛蓦然,猜猜他们的爹姓什么?
估计你猜不到,他们俩的爹既不姓辛也不姓霍,他姓卫。
这个家庭四个人有四个姓,不过鉴于我家也是一人一个姓,我就不说人家古怪了。卫家(姑且让我这么指称他们吧)和我家关系很好,我管霍姗的妈妈叫林姨,她是妈妈的好朋友,林姨的丈夫以前是我妈的同事,一个研究物理的科学家。
他们的儿子辛蓦然比我大一岁。女儿霍姗则比我小三岁,和晓墨同龄。
我们四个小孩子,从小就在一块儿玩,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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