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雪瞬间脸色死灰,偏偏喷嚏无论如何都止不住,一个接一个打出来,直打得她懊丧欲死,五内俱焚,眼前一黑,直接让自己晕了……
轩辕旻就着太监赶紧送上来的绢帕擦干净了手,笑吟吟回顾轩辕晟:“确实端庄,端庄得很。”
轩辕晟将喝了一半的茶放下,看了被扶到一边的简雪一眼,又看了轩辕显一眼,眉头微微皱起。
孟扶摇闭目养神——简小姐,你真简单,你有害人之心,怎么却没有防人之术?我送的珍珠养颜粉,你扔就扔,怎么没扔远点呢?怎么就没亲自扔呢?你太不理解下层百姓的疾苦——那么好的粉,你的侍儿不会真舍得扔的,她会藏着自己用,她用了,也就等于你用了,那其实就是个痒痒粉,平日没事儿,遇上咱们娇媚的爱用龙脑香的陛下,他在香里掺点相生相克的东西,你就等着流你优美的鼻涕吧……可怜,鼻涕皇妃的名号,大抵要跟你一辈子啦哈哈。
轩辕晟已经不再喝茶,坐直了身子看选秀,两位他最属意的皇后人选都先后出岔,他自然有几分怀疑,然而接下来的选秀却再没出什么事儿,轩辕显转了一圈,好似没什么中意人选的偏着头皱着眉,轩辕晟沉吟道:“陛下若是实在没有看中的,先选贵德二妃,日后在四妃中考量,选最合适的再立后便是……”
他话音未落,一直漫不经心转悠的轩辕旻突然闭上眼,一转身,手中随便掂着的如意向身后太监托盘上一搁,笑道:“落到谁就是谁!”
“铿”。
如意落下的声音惊得人人心中一跳。
轩辕晟也皱了眉——随便搁?随即他露出释然神情——随便搁也成,反正都那么回事。
如意落下。
在宇文紫和花芷容之间,滑了一滑。
花芷容紧张得直了腰背,眼珠一瞬不瞬盯着那犹自晃动的如意,如意却稳稳一弹,弹在了宇文紫名下。
“宇文紫!”
满殿里寂静得落针可闻,唯有太监的公鸭嗓子听来十分清晰,这个名字一报出来,所有的秀女都长长吐出口气——不是庆幸自己没选上,而是那一波三折的选后太漫长太折磨人了,众女拎着一颗心等着,那漂亮皇帝偏偏还磨磨蹭蹭漫不经心,直让她们紧张得几欲窒息。
如今后位终定,众女虽然失望,也算解脱,只有花芷容一脸愤恨的盯着金盘玉如意——那如意明明往自己的方向来的,如何便滑到了宇文紫名下?
孟扶摇不动声色的接过玉如意:“宇文紫谢恩!”
轩辕旻亲自去扶,孟扶摇目光抬起,和轩辕旻相交,一个盈盈笑,一个笑盈盈,一个满眼里写着“三光三光!”,一个眼神中表白:“好说好说。”
轩辕晟在一边看着,茶香袅袅中眼神深思,他自然知道轩辕旻分外宠幸宇文紫一事,今日殿上看来为了选她为后倒动了一番心思,他并不介意轩辕旻的小花招,轩辕家的人,一点心机都没有才叫不正常,如今选了个他自己宠爱的皇后,那也成,最起码他就没法子以感情不合拒绝皇后觐见或临幸皇后,何况……他在淡淡雾气之后笑了笑,无论如何,他既然表了态,唐怡光和简雪必定要入选,他在皇后人选上不为难轩辕旻,轩辕旻如果够明白的话,自然知道他已经让了步,那么接下来诸妃人选,自然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他这里想得清楚,轩辕旻却好像娶到老婆心满意足,四妃之位也忘记了,拉着孟扶摇就想走,司礼太监吭吭的咳嗽,他老人家还浑然不觉,一旁随选的礼部尚书走上一步,悄悄扯他袖子:“陛下,四好……”
“哦……”轩辕旻恍然大悟,衣袖一挥,“摄政王看着办吧,朕觉得都是好的,娇憨的娇憨,端庄的端庄。”
他又拉着孟扶摇袖子往大殿里走,孟扶摇以袖掩面“不胜娇羞”,回首向摄政王求救,轩辕晟看着实在不像话,忍不住清咳一声,道:“陛下往哪里去?”
“回去唱戏啊。”轩辕敛喜滋滋的回头,“唱完戏好……好谈心啊。”
殿里咳嗽声响成一片,轩辕晟微笑道:“陛下,好歹这是皇后,就这样牵进宝泉宫不觉得太委屈她了么?”
轩辕旻幽幽一叹,放开孟扶摇的手,蹙眉道:“什么时候举办封后大典,今天么?”
“民间娶新妇,都没有当日娶的,纳采问名,诸般礼节多呢,何况皇家?按说新皇后应由宫中派正副使节前赴其母家迎娶,不过宇文皇后家族远在长宁府,京中无亲人,陛下又这般心急,看来是等不得这一来一回的辰光了,”轩辕晟含笑看着孟扶摇,“好在宇文皇后算起来是我远房族妹,摄政王府当可算是她娘家,我会将她当亲妹妹一般,风风光光嫁出去的。”
他吩咐礼部:“准备发文天下,我主即将大婚,邀请各国皇室王公观礼。”随即含笑站起身,对孟扶摇躬身:“摄政王府能嫁出一位皇后,真是与有荣焉。”
孟扶摇也斯文敛衽,莺声沥沥:“妹妹之幸,有劳哥哥。”
她悄悄拂掉手臂上的鸡皮疙瘩,突然想起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貌似轩辕家有“兄终弟及”的皇位承嗣传统,所以轩辕晟轩辕旻都和文懿太子同辈,现在自己“嫁”给轩辕旻,那不就成了宗越他婶?哦哈哈哈哈哈……
孟婶婶意淫着白衣飘飘气质清淡的毒舌男唤她“婶婶”,露出了猥琐的微笑。
轩辕旻奇怪的偷偷瞟她一眼——这女人真是不在状态,都什么时候了,眼瞅着轩辕晟对她不放心把她弄进府,保不准便是新考验,她还记挂着露出那么淫荡的笑容……
……
轩辕昭宁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轩辕皇朝的皇后终于钦定宇文家,新一代国母出身轩辕北境长宁望族,是摄政王的族亲,目前凤驾暂住摄政王府,三日后王府将以亲妹出嫁为后的丰厚妆奁礼节,将新后礼送入宫大婚。
将和新后一起入宫的是贵妃唐怡光,德妃花芷容,以及四妃之外,封号为玉妃的简雪。
诸般封后礼仪都已装备得差不多,昆京大街小巷都张灯结彩,披绸挂红,尤其在摄政王府外门至皇宫那短短一截路上,更是日夜赶工搭建彩幄十里,花景处处,粉艳争春皆是皇家风流。
因为花景太多,宫中急着赶在大婚日子之前搭建完毕,负责此次搭建的司礼监便在外面的人市上招收工奴,人市上汉子们排成一排,被那些散发着尿骚气味的太监们掰牙齿敲背脊,看动物似的一番盘弄,饶是如此小工们仍旧趋之若鹜——皇家招工,吃穿工钱都很不错,说起来也荣耀。
这天清晨蒙蒙亮,司礼监赵公公又去了人市,路上遇见摄政王府的管家,一起结伴去选工人,选了一会选好了十个人,正要带走,赵公公忽然瞅见角落里一个少年。
黑黑壮壮,眉目精悍,脸上还有道疤,一脸的风尘污脏,衣服穿得已经看不清颜色,也就是个人市上常见的落魄潦倒汉子。
唯一奇怪的就是他背上负着的一根鞭子——黑色,缠着铁丝,看起来也没什么异常,只是鞭子不都该缠在腰间,他怎么却背在背上?
赵公公起了好奇心,过去问:“你这鞭子怎么背着?”
那少年抬起头来,脏得看不清颜色的脸上眸子出奇的亮,邢目光野兽似的,看得赵公公不自觉的后退一步。
然而那少年瞬间就敛了目光,哑声问:“要小工么?”
赵公公摇摇头,他要的十个人已经满了,那少年见他摇头,立即转过头去不理不睬。
赵公公倒起了兴趣,觉得这孩子有意思,伸手去拉他背上鞭子,那孩子霍然转头,手指一动!
好在他身边一个人,眼疾手快的赶紧将赵公公一拉,赔笑道:“公公你别摸这小子的鞭子,我认识他,前几天他在护国寺卖艺,给一群流氓戴住了揍个半死,都以为是个软蛋,谁知道给人碰了一下鞭子,翻过身来便揍断了那几个人的腿,所以他人你尽可碰得,鞭子碰不得。”
赵公公听得有趣,笑道:“什么宝贝,这么稀罕的。”说归说,倒也没有再去摸,那少年手指缓后放开,赵公公瞅着他,觉得这孩子筋骨看起来很不错,一定是个好小工,想了想道:“跟我去做工么?”
那少年抬起眼皮瞥他一眼,道:“哪里?”
“皇宫!”赵公公满以为这孩子要喜笑颜开,谁知道那少年立即摇头,“不去!”
赵公公呛了一下,回头对身侧王府管家道:“老李,你看这犟驴子,有意思呢,你摄政王府不是也需要人吗?问他去不去?”
一句“摄政王府”,立即引得那少年霍然抬头,疾声道:“去!”
两人都怔了怔,赵公公自嘲的笑了笑,道:“一个外地流浪汉子,也知道皇宫不如摄政王府咯……”他拍拍那少年的肩,道:“以后若是王府的活做完了,也可以来宫里做杂役的,我时常来人市,我姓赵。”
那少年抬起头,仔仔细细看了他一眼,点点头。
一个多月流浪生涯,这是第一个对他表示善意的人,少年因尘世风霜磨折而越发冷而凶狠的眸光,微微柔软了一丝。
这少年,自然是小七。
负鞭而去,流浪天涯,等着孟扶摇那一顿鞭子,不找到她永不能回归的小七。
小七那日被战北野赶走,站在谕山之上,天下茫茫之大,不知其所往,他先在国内找,然而随着战北野动用大批人力都一无所获,他开始将目光投向他国,简单的人有简单的思维,而简单的思维往往能直击中心,小七的第一眼,就落在了大瀚的邻国轩辕。
找人,自然要从近的地方找起,至于进入轩辕花费了他多少功夫和心神,那也不必一一提起了,他负气而走时,根本没有想到盘缠什么的,进入轩辕后,很快身无分文,流浪乞讨偷菜地混日子混着到了昆京——他觉得,孟扶摇是个皇族惹事精,最喜欢在人家国都生乱,昆京一定要去。
没有银子,还要吃饭,于是居家旅行打工出游之必备招数派上用场,他只好去卖艺,卖艺最合适的地方只有护国寺,终于在那里,他得到了“认字神兔”的消息。
小七没见过元宝大人,却听战北野说过这只牛叉哄哄的神鼠,久仰大名缘悭一面,如今一听闹市上的人绘声绘色谈起“你妈神对”,立即就想起了元宝大人。
接下来就好办了,元宝大人在哪里,孟扶摇自然在哪里,它被小郡主收为宠物,孟扶摇就在摄政王府。
小七确认这个消息的时候,长长吐出口气……两个多月的流浪,从大瀚到轩辕,他不再是瀚朝新贵,不再是御前红人,不再是黑风骑中因为他年纪小性子烈而个个让他三分的小七统领,不再是新朝建立后人人捧场个个谄媚的“七将军”,他只是待罪的、流浪的、背负着鞭子、用自己双脚日夜兼程走遍天下的平民,两个多月时间,他被雨淋过被雪盖过,没日没夜赶路累病过,走夜路掉下山崖过,没东西吃偷菜地被人家用狗撵过,那都是苦的痛的疲倦的难堪的,然而最终都咬一咬牙,爬起来伤痕累累再走,第一次偷菜地被主人骂时他还伤心难受了好久,偷到最后就完全熟练了,胳膊下塞着老玉米棒子,一边啃一边夹住人家追出来的狗,剥了皮好歹一顿牙祭。
那都不是最难熬的。
难熬的是寂寞,被抛弃的深入骨髓的寂寞。
荒山野岭夜宿,一个人细长的影子对着一堆冷清的篝火,听远处山巅上野狼对月悠长的嚎叫,一声声在空谷中荡开来,他胸中也荡出一般的凶猛和野性的共鸣,也想那么奔出去,对着月,伸直了脖颈长长的吼一声,吼人世苍凉,吼身为不溶于群的孤狼的寂寞。
和很多很多年前一样。
他是狼孩。
自幼父母双亡,被叔叔扔在了大山里,一只母狼领养了他,他以为那就是他的娘,他喝它乳汁,跟它捕猎,和自己的狼兄弟们抱一起打滚,大雪天伏在雪下找兔子,赤脚在雪地上印上比狼兄弟还快的足迹,月亮圆的时候嚎一嗓子,透彻心肺的痛快。
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他被一个猎人发现,老猎人捡回了他,教他吃饭教他说话——他一开始只吃生肉只会嚎。
学会了吃饭说话人类基本礼节,老猎人去世了,猎人的儿子再次扔了他——这个狼小子桀鹜不逊,看人的眼晴狼似的,留着迟早是个祸害!
这句话他隔着门缝听见,不过漠然的转身再回到大山,找他那群狼亲戚,老母狼已经死于猎人之手,昔日一起打滚的狼兄弟已经长成壮狼,爪子刨着地,敌意的看着他,狺狺低咆。
于是他明白,他回不去了。
无论人或狼,哪里都不是他的家。
他终究是一个流浪儿,被人类捡回后,山野里最后驱驰的自由都被剥夺。
后来他遇上战北野。
遇上狼一般昼伏夜出疾掠如风凶悍而又不失诡诈的黑风骑。
他有了家,有了主人,那是群狼之首,是将来的永久的王,他像崇拜头狼一般崇拜他,除此之外一切的人都是弱狼。
他是桀鹜的小七,全部的精神意志都给了战北野,全部的热血勇猛都给了黑风骑,他目光是直的,像野兽一样眼睛只生在前方,不侧头看不见身周的景色,他也从来不屑于侧头。
于是他犯了这么样一个惨痛的错误,错到他自己都无法面对,这些日子睡下醒来走路洗脸,哪里都晃着战北野那夜的神情和目光,那神色他不会形容,只是想起却会撕心裂肺的后悔,他害怕面对这一刻陌生的撕心裂肺,从此后他不洗脸。
那些夜晚,最难熬的寂寞,风嘶嘶的吼,从火堆的这端掠到那端,带着锋利的冰渣子,一下子就割破了红尘里虚幻的温暖,他在冷去的火堆灰烬旁冻醒,往往要爬起来,爬上最高的山顶,对着大瀚的方向久久张望。
他想,陛下在做着什么呢?纪羽他们一定占据了我的位置守夜了。
这般的想,想念黑风骑,他从没离开过黑风骑这么久,那日子漫长得像一生,这一生里他终于清晰的看见自己——一头因为狼孩身世而敌视世人,在人们的保护中自以为是桀鹜着骄傲着的狼。
前十六年他在主人和同伴的容让下,放纵着去恨,大步凶猛的走狼的生涯,从此后他学着做人,从最艰难的地方做起。
小七抿着嘴,扛着自己买的做工工具,背着他那什么都可以碰唯独这个不能动的鞭子,跟着摄政王府的管家,走进了王府。
他以为自己进摄政王府才是最接近孟扶摇的,却不知道,自己无意中错过了更好的机会。
……
小七无声无息以临时小工身份跟着管家从外门进府的那一刻,孟扶摇带着“春梅”,以新皇后之姿,在摄政王府隆重礼迎下,从王府内三进连接着宫门的那道红门进了王府,她光明正大的迈进红门时,很是感慨的想起了自己前几天还费尽心思甚至出卖了铁成才进了那道门,世事翻覆可真离奇,进宫一趟,一转眼自己快成皇后了,一转眼摄政王府竟然成自己娘家了。
她目光一转,在靠近红门处看见一个记号,铁成已经安然避出去了,似乎还有别人助他?无极的隐卫,终于赶到了吗?
王府的府官恭敬的将她引入内三进里靠近小郡主住处的“怡心居”,这将是她暂时的居所。
她不知道,在她前进的方向,某个很无辜的追寻了她两个多月的少年,正站在了与她方向相对的交叉点。
有些交叉和邂逅,当事人不知,唯有命运知道。
孟扶摇的住处离小郡主的香闺很近,摄政王之前自然已经嘱咐过女儿,对这位未来的轩辕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