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拼凑尸身,而是拼凑回忆。
骼骨的分娩沟又宽又深,胸骨完全骨化,还有一段相对完整,可以推断身高的肱骨。这具尸骸的主人,超过五十岁,身材较矮,应该就是村口李婶。到我来到这个村庄,第一个热情地留宿我的,就是她。李婶是个胖胖的、永远笑眯眯的妇人,生过五个孩子,其中的三个,并没有长到成年便夭折了,她的丈夫在很早之前便故去了,这重重的打击之下,她却并没有丧失生活的希望,是货真价实的“英雄母亲”。
这颗小小的头骨,下颔的□牙怎么也找不到了。对了,这头围,还有乳牙脱落的特征,不就是村西张家的小闺女丫丫,10岁的小娃娃,我记得她才掉了这颗乳牙,就算小伙伴再怎么逗她,一向爱美的她,也不肯赏脸笑笑,只是害羞的跑掉……
就在昨天,他们都还是活生生的人,而今却成了我手下的“素材”,生活就算再清贫,也不曾失了希望的,善良的人们,真的有人能下得去手,对他们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情?
明明告诉自己要抽离没用的情绪,为什么视线还是会模糊,为什么我的双手还要这么颤抖?我深吸一口气,眨掉睫毛上的泪珠,现在的情况,是洗冤比哀悼优先。
我继续忙碌,突然之间,肩头一重,柔软的绒毛出现在胸口,暖意驱走了丝丝夜凉,我头也懒得抬,先道了声谢,然后说道:
“光隐,你先歇着去吧,真的不必理会我。”
话音才落,我就觉得背后发凉,转身一看,原来是睿王正看着我,脸上明白地写着不爽。不过那点不爽,又被某种幽深难测的情绪所替代,我实在没那个心思一一解读。话不多说,转过头继续忙碌。
他走到我身侧,从我手上接过骨头,问道:
“该放在哪里?”
“第四床,右手位置。”我简单地说道,他照着我的意思将骨头摆好,又走回我身边。我则找到下一块骨头,继续甄别判断。
“停下来,先把这碗粥喝了。”我才要拾起另一块骨头,视线里便出现了一碗粥。我还没来得及有反应,就被他扯到一边坐下,银勺舀了一口粥,送到了我嘴边。
我只有一口吞下,粥的温度不冷不热,甜糯可口,肉粒与米粒完美结合,无一不妥帖,倒像是隽隽的手艺。
才咽下去,另一勺又到了嘴边。我皱眉,推辞道:
“我自己来?”
“仅有那盆水,我已经净了手。再去找水的功夫,只怕也喝完了1
我瞪着他半晌,他却始终抬着手,将那勺子放在我嘴边,我只有狠狠地含下去,将那口粥消灭掉。然后问道:
“光隐来过?”隽隽熬的粥不可能是自己长脚飞来的,是不是程潜送来的?
“已经走了1他的回答倒也简单。半碗粥全喂进了我肚子里,他这才向装粥的瓷罐里又舀了一碗,就着我用过的勺子大快朵颐。
就算程潜误会了什么,现在我也没有那个心情去解释了。我靠着椅背,转动脖颈,一直在那里检验时倒不觉得,一停下来,就觉得颈椎生疼。眼前这一摊,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算完。我站起身走回那堆骨骼前,又拾起了一块骨头,这是一个婴儿的小骨头,所谓的灭绝人性,便是这种连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孩子,也不放过的——
不对!记忆之中,这个孩子还并没有上过户籍,也就是说,县里的记录这村落之中有五十四人,其实这村中的人数,应该是五十五人,尸体是五十五具方是正理,这是不是证明,还是有一个人没有遭受到这场灭顶之难?
如果真的有目击证人,那么这个案子就要不一样了。我心中泛起一丝希望,精神也为之一震。那么逃出去的这个人,到底是谁呢?我扑到那堆骨头旁,开始疯狂的寻觅头骨和头骨骨片。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也离真相越来越近了。终于把所有的头骨全部整理完毕,又查验了未成年人的骨骼,发现果然少了是一个人——村长家的老幺,十四岁的少年虎子。
“燕来村里,还有一个孩子并没有死,太好了,太好了1
这生命失而复得的喜悦,瞬间充斥我的心灵,抱住睿王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然忘了形。而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他也半点都不客气的回抱我,让我深切的体会了一下什么叫“请神容易送神难”。
程潜也正是在这个让人百口莫辩的时刻,推开了殓房的门。
“光隐——殿下,请放开我1我使劲挣扎,好在睿王没有再坚持下去,我还是得以脱身:“光隐,我已经查到了,燕来村里还有一个少年,并未在这堆尸身之中。”
“真的?何以见得?”他们两人在高空视线厮杀了一阵,听到我的话,程潜终于率先投入主办官员的角色。
“在这些尸骸之中,并不曾有这个男孩。”我先简单的把我对于燕来村的所知讲述了一遍。并领他们看我已经拼过的未成年男子的骨架。
“燕来村十八岁下的男子,共有十个。但是这里无论是头骨,肱骨,股骨还是耻骨都不足十人之份。”这些骨骼是人体中形状比较典型的,也常用来确定人身:“那孩子虽则才十四岁,却比同年的孩子壮硕许多,若有他的骨头在,我必能拣出。”
“有幸存之人,那便再好不过。我这便去求见皇上,只要他尚在人世,定要让他毫发无损,到你面前1程潜将后续之事一肩担下:“你昨夜一宿都不曾合眼吧,我先送你回谢家休息一日,其余诸事,明日再办不迟1
我看向那些骨骼,明日再来处理,时间应该也来得及。还有凤贤大人的案子,我还有问题要问睿王和阿恒。
“不必这样麻烦,我还有凤贤案的枝节要求教殿下,就劳烦殿下一趟了。”我看向睿王,他对我点点头,我们之间,确实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师傅,您回来了1见我进门,阿恒忙起身向我问安。我对他点点头,然后对睿王说道:“昨夜有劳殿下了。还请殿下稍等,凤君先去整装。阿恒,你代为师陪殿下稍坐。”
回到房中,莺簧已经将洗澡用的东西备好,我躺在大木桶中洗去一身疲惫和不适,收拾好了再出来,睿王也早已换好了一身“新皮”,半倚在榻上,享受着我的私房茶。
我坐在他对面的美人靠上,接过隽隽送来的茶,问阿恒道:“昨日勘验可有定论?”
“回师傅,凤贤大人确系他杀。枢椎皴裂由上之下,舌骨却并未断裂,并非师傅交予徒儿自缢而死之像。”
我看向睿王,他说道:“我亦看过那伤痕,并非锐器所伤,而是内力所断。你莫要担心,入宫之前,你定可见凤贤大人污名洗荆”
“多谢殿下!凤君就等着殿下将谋害凤大人的歹人,一网成擒1
凤贤大人果然不是自尽,凤兮姐姐,若你泉下有知也会欣慰吧,请你好好看着,这件事情,终于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验尸,果然验尸才是偶滴本命啊本命~~
案子还在缓缓推进中,大家要有耐心啊耐心。
最近日更,已经饱和了。让我滚下去吧~~
丹凤吟
凤贤案已然有了突破性进展,我也放下了三分之一的心思,一心投入到重整人骨的工作。要把残缺不全的骸骨完全区分开并一一确认身份,是一件急需要耐心和技术的事,我需要时间,而现在我最缺乏的,也是时间。
看着那些骸骨,向回忆中拼命搜寻它们主人的体貌特征,我这才发现,虽然在这个村庄中寄宿了半月有余,村民们待我也热情,但是并不善于与人相处的我,却并没有与他们有太多的往来。这村中的五十几口人,我能记起的,不过二十多人。其他人的音容笑貌,都在我的脑中糊成一团,户籍簿上那些人的名字,我明明都有印象,却为何怎么也想不出他们是高是矮,是胖是瘦?
接下这个工作的第五天,我放下手中的放大镜,对着新拼出来的骸骨发呆,在这样人身信息不完备,就算我能拼回他们残缺不全的肢体,却也叫不出他们的名字,只有这样怎么算完成了同一认定!
终究还是不行吗?我闭上眼睛,无能为力啊,承认吧,凤君,你并没有一双翻云覆雨的手,从看到这些骸骨那一刻,你就应该明白的,不是吗?
理智告诉我应该面对现实,可为什么还是会因为不甘心发抖?
我将放大镜收进木匣,走出殓房的门。夜很安静,风很凉,一步一步,每一步都好像踩在棉花上。程潜的书房燃着灯,我推开门,程潜正坐在书桌后面看着公文,睿王和林冲在灯下对弈,而谢珂则擦拭着他的宝贝箫。
见我进来,他们都停下了手上的工作,程潜起身道:
“你——”
“光隐,有辱使命,我想是做不完了。对不起……”我惨淡一笑,只觉得脑海中天旋地转,便什么也不知道了。而再次醒来,还是晚上。万籁俱寂,惟有枕在我床边半趴着的隽隽,轻轻的呼吸声。我只觉得口干,才坐起来,便惊动了隽隽。她有些迷糊的双眼在对上我那一刻,早转为喜出望外,急道:
“小姐可醒来了1
她的话音才落,只听见门口珠帘叮咚,莺簧走了进来。往我这边张望了一眼,这才转身打起帘子,出乎我意料之外的,老太君一马当先,睿王和程潜都是乖乖跟在她老人家身后,不敢逾越半分。
老太君走到我床边坐下,叹了口气,道:“你这孩子什么都是好的,只是太过倔强,也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子骨。”
“夫人——”看着她慈爱的双眸,这几日压在心底最深处的那份悲凉冲上进了眼底,我竭力自持,才不曾让眼泪代替所有的情绪。
“你们两个都出去吧。”老太君非常威严地指示两个外孙,程潜皱了皱眉,睿王却只是深深看了我一眼,便转身出去了,程潜也只好跟着走了。老太君这才转向我:
“你这傻孩子,在我这老太婆面前,何必这样忍着,能哭出来,始终是好事。”老太君这段话说的语重心长,尾音是藏不住的萧瑟与沧桑。
是啊,能哭出来,终究是好事。能哭出来,便证明人还未死去,心还未腐朽。现在的我,又能哭出来了,已经比多少人幸福。也许我该感激上苍,让我来到碧落朝,抛弃从前的那个凤君,再活一常
我将头埋进老太君展开的双臂,任凭泪水汇成河流……
哭到睡着,对我而言是一种全新的经历。第二天早上起来,头晕耳鸣是少不了的,但是心情却畅快了许多。
我接过莺簧递来的热湿巾,道了声谢,敷在眼睛上,缓解那份红肿与凝涩。收拾停当了,我这才撩开珠帘,绕过屏风走到中堂,便见程潜一身华衣,倚在榻上喝着茶。
“光隐何时到的?”
“才来了一回儿,听隽隽说你还在梳妆,便没惊动你。”
我正要回话,说隽隽,隽隽便到了。她来知会我们早餐做好了的消息,我便邀了程潜一起用。一顿饭吃的默默不语,我也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只有又转回到案子上:
“光隐便不来,我也要去大理寺寻你。昨夜我梦着了燕来村时种种,今天起来,突然想起村长似乎说过。他过世的妻子有个堂弟,因家里不好,从小便舍了送进了庙里出家,那庙在离燕来村三个山头的林中,离县城倒也不远不近。他似乎曾带虎子去过那庙里。若虎子还在,想必也可能是投奔去了那里。”
“只是他既藏匿起来,便是去年县中追查时不曾出来,想必其中另有隐情。如今贸贸然去了,他也未必敢出来。”程潜皱起了眉,看着我道:“无妨,我亲身去一趟,若他真如你所言,无论如何我也带他出来了。”
“光隐,若他不肯见你,你便报上我的名字,再说一句维尼,也许会多信你三分。”就算他亲自去,也未必有所暂获,我初到燕来,曾将买东西时附送的一个小熊维尼钥匙圈,送给了他妹妹,那时他也在场,我只希望他还记得。
“好。昨日上朝时,皇上已做决断,凤贤大人一生清廉刚正,含冤被害,虽谋害他之人还未查清,却应先与洗刷污名,回复官誉,并命礼部为之选谥。凤大人的灵柩,已停在忠烈祠,只等择日风光大葬。你的心事,终于了了一桩。”
睿王应了我的,在我入宫之前,便为凤贤大人恢复名誉,如今他果真做到了。只是我这样进了宫,凤贤大人的身后事,便由不得我了。
罢了,人已然故去了,这死后的哀荣,有和没有其实无所谓。最重要的是谋害了凤贤大人的那些人——
“昨晚我一直在想,如果你不用入宫,如果没有燕来的案子,卿卿,你说我们现在会是在哪里?”程潜的声音有些沙哑,我终究还是开不了口。
如果我不用入宫,那高高在上的帝王,真的会重启这案子吗?这朝堂之上暗流汹涌,如果我没有任何利用价值,如果不是合了他的心意,一个二十六年前的旧臣而已,现实如皇帝,怎么肯为了他,激起惊涛骇浪!
程潜应该看得比我更清楚,所以到现在,他才会这么不甘愿。他有才华,他的身上流着云家与谢家的血,所以无论再怎么厌弃,他也逃不出这权力的烽烟。
程潜站起身,说道:“后日你入宫,我不能送你。你只记得,只要你想走,我一直都在;许给你的,不死不休。”
我目送他的背影,无力感像潮水一般,将我淹没。程潜,你这又是何苦!
接下来的两天,我都窝在房中,死命的阅读老太君派人送来给我的“宫则”,熟悉后宫中的规矩法度,这才明白皇帝丢给我的“凤仪令”,到底是个多磨人的工作。凤仪令的工作职责定义,非常简单,就是“协理后宫,辖制宫内六局”,不过这就意味着,后宫所有的事情,凤仪令都可以参上一脚。
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若想平安活下去,就越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可是心思细密地算计着活,我真的很难学会——
“朕想看到的,是卿的气量。”皇帝的话在脑海中回响,他只怕也看穿了我的个性。我平日里装出的那些规规矩矩的样子,也不过只能一时,绝不能一世。把这样的我挂在后宫这样典型“低头都是笑脸,抬头都是屁股”的“猴子树”高端,到底有什么用意?
皇帝的心思如果都能摸出来,我就成神仙了。既然他也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睿王也说放开手脚,我就照着自己的心意活着便好,只当是再搬一次家罢了。
最后一天,我取了睿王那时留给我,分文未动一千两银票,全部送给了隽隽。她说舍不得我,我又何尝舍得了她。这一千两她拿了去,将来她的心上人回来了,两个人可以购置房产,做些小营生,比这些钱留在我身边,无论如何强得多。
担心,自我开解,这样的情绪几次交错之后,当我向老太君和谢家诸人拜别,踩上宫车的那一刻,不可思议地化为了一片平静。宫车穿过繁华的街市,九重宫阙就在眼前。这一次,不再是进去之后便可出来,而是要在这里生活上一段时日。
在那户籍上,十九岁的我,距离出宫的最低限度二十二岁,还有三年……
只是女官而非宫妃,程序要简单的多。其实按照普通程序,只要从皇后手中接过银册,带上凤仪令的象征物——孔雀开屏华胜,并接受宫内六局的参见,便算大功告成。可是如今皇后之位虚悬,后宫之中自然没有人能颁给我银册和华胜,我又是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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