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归云 (天朝女提刑,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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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归云 (天朝女提刑,完结)-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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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秀才,你昨夜里可曾听到刘家有何事发生?”
  
  “回禀大人,学生昨夜子时,正在读《论语》,便听到邻家传来争执之声。在下只听得刘大嫂高声叫嚷‘偷吃也别挂幌子’云云,学生遵循圣言非礼勿听,便关了窗。”
  
  “刘大同,你可听明白了,本官再问你,昨夜戌时亥时之间,你身在何处,又有何人为证?”
  
  刘大同呐呐不能言,脸色更白。我干脆再来一次火上浇油。
  
  “大人,下官尚有一法。胡姬指甲所留的样式,与我中土仕女大有不同。只需将指甲剪下,以那甲尖在他脖颈伤口勘验比对,便可确认无疑。”
  
  把死人的指甲贴在自己的脖子上,尤其那死人还是自己害死的人,这种心理压力以他现在的状态,绝对无法承受。果然,刘大同堆坐在地上,汗如雨下,供认不讳。
  
  原来这刘大同嘴上虽然没说,却垂涎这胡姬美色已久。昨日见胡姬受委屈回家,便跟在她身后,上门安慰。那胡姬素日里和他熟识,并没有提防。他见四下无人,色心大炽,便一口气吹灭火烛想上前求欢,被胡姬拒绝,两人争执中,挥落了灯烛和茶盏。那胡姬大吵大嚷,刘大同一急之下,错手将胡姬闷死。他正打算伪造成抢劫现场逃离时,与胡姬共住的伙计和姐妹们便都回来了。他只好将门闩从里面划上,伪装成那胡姬割腕自杀,等悄无声息之后,再从窗口逃走。
  
  刘大同在自己的供认状上画了押,被衙役带了下去。至此,此案尘埃告定,在周围百姓的叫好声中,我们“光荣”的退了堂。
  
  跟着他身后向后堂走去,我正想向他告辞回去朝廷配给的福利——“宿舍”,就听他说道:“翔之,自你来苏州府至今已近一旬,却始终未有机会与你详叙,深以为憾。在下欲略备薄酒素菜,不知今夜可否赏光?”
  
  Boss请客,员工难道还能不去吗?看来等下还得想个伴手礼才是。我心里正盘算着,只听他说道:
  
  “今夜酉时就在后园的枕雪阁,那几株梅花倒颇有些动人之处。人生乐事莫过月下观梅,吾当与翔之共赏。”
  
  我愣住了,昨日清晨起来读书,才推开窗,便隐约便闻到冷香。我寻香追到,就看到了那几株绿萼梅,开得那般肆无忌惮,让我流连沉吟许久,没想到他也看上了枕雪阁窗边的那几株梅花!
  只是月下观梅啊——
  
  脑中的时光隧道一下子打通了。“月明林下美人来”,这是母亲最爱的诗句,她曾经许诺,等我考上大学之后,她会带我去孤山寻访。大一那年冬天,我一个人坐了二十四个小时的火车到了杭州,只为完成那个承诺,暗香与疏影的传说仍在,可我却只能无助的哭泣,因为与我有约的那个人,永远也不会出现了。
  
  从没想到,在很多年后的今天,当我迷失在这个异度空间里,会有人在约我月下观梅。
  
  “翔之,你怎么了?为何脸色突然如此苍白?”
  
  “多谢大人关心,下官无恙。多承大人相邀,下官自当欣然前往。”我忍住心底蔓延着的疼痛,那是已经这么多年了,却始终不能释怀的伤口。
  
  回到房间绕了一圈,发现自己还真的没什么好送了。我从二十一世纪带来的东西,不易带来的都放在那瀑布之后,随身的那些东西,也有一部分被我折现了,而剩下的,都是些随身使用又没办法送的东西,毕竟类似太阳能手电筒之类的事物,不太适合出现在这个年代。
  
  想来想去,也唯有茶最适合。他的贴身小厮取名荼蜜,想来也是此道中人。考试前从茶乡苕溪的一座破落的禅寺里寻来的紫笋茶还没舍得喝完,倒便宜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啊更新,这种日更的日子,不知道还能有多久,文不好写啊。质量与数量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捏?




梅香慢

  “凤大人,您来了,我们公子已经到了!”枕雪阁的门口,林冲的随扈为我打起毡帘,一股热气扑面而来。
  
  我走进屋中,林冲正站在窗前,对我浅浅一笑,桌上冷盘早已经摆好,落地灯座上,夜明珠罩着乳黄色的薄纱,幽幽的柔光将这斗室平添了一份朦胧之美,包括那站在窗前,正对我浅浅微笑的男子。
  
  我敛起心神,正色向他行礼,他却快走到我面前,将我扶起,说道:“此刻并非在公堂之上,不必太过拘礼,还要共事许久,大人这称呼免了吧。你我年岁相仿,不妨以表字相称。翔之可唤我致远便可。”
  
  看来这位大人是要走亲民路线了,我只有从善如流。
  
  “大人长我数岁,下官斗胆,便称大人致远兄。不知大人意下如何?”
  
  “既称致远兄,为何又带了如此多的‘下官,大人’?翔之,应罚酒才是!”他拉着我坐在桌旁,亲自执壶为我满了一杯。
  
  “凤君不胜酒力,还请致远兄高抬贵手,这罚酒便免了,不如饮茶。”喝酒就算了,我虽然装男人至今没被识破,但毕竟还是个女人。我对自己的酒量倒不是没有信心,但凡是都有万一,若一个不好漏了底,岂不此玩完了。我挤出笑容,道:“这紫笋是苕溪一土寺所藏,凤君珍重藏之,今日致远兄相邀,特意取来与君共品。”
  
  “竟是紫笋!”林冲接过茶叶,对身后的荼蜜道:“去取我藏旧年的梅花雪和新访得的那套琉璃盏来。”
  “翔之竟也爱茶之人。这紫笋原是前朝贡茶,只是到了光武帝年间,文圣皇后独爱碧螺春清香,光武皇帝便以之为贡茶第一,后世以此相沿。文圣皇后与晏相有诗唱和,‘梅盛每称香雪海,茶尖争说碧螺春。’文人亦竞相追捧,可怜这紫笋竟无人再提。”
  
  在爱茶之前,我也曾喜欢咖啡。只是蓦然之间我失去了那名为“家”的温暖之后,我才发现,那曾每日环绕在我身边,常被我笑说是爸妈之间“古人情趣”的茶香,才能让我的心平静。难道真的是当初那一句“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让今天的我,只剩得“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我挥去那随之而来的记忆的阴霾,勉强绽开笑颜:“致远兄为苏州知府,竟不说本地碧螺春的妙处,反为这紫笋鸣不平?”
  
  “为兄所感,不过是世态炎凉罢了。这紫笋盛名之时,世人不也是熙熙攘攘,如今日之碧螺春?”
  
  “趋炎附势是人的天性。碧螺春和紫笋都是好茶,致远兄焉知碧螺春不苦于盛名所累,紫笋又欣欣然于跳脱红尘纷扰,还可与三、两知己为伴?”
  
  “是为兄该自罚一杯,竟犯了惠子之误。”他说道:“先记着,有了这紫笋再饮酒,倒是对这好茶不恭了,这酒就敬了这高洁之花吧。”
  
  是啊,当年庄子与惠子关于“鱼之乐”的一番对谈,到现在仍是发人深省。
  
  他伸手将酒杯拿起,推开窗,将酒泼在窗下,梅花清冷的香气随着微风沁入房中,令人精神一震。我也随他走到窗边,与他并肩一起看着窗外的梅花。
  
  “兔园标物序,惊时最是梅。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枝横却月观,花绕凌风台。朝洒长门泣,夕驻临邛杯。应知早飘落,故逐上春来。”他朗声念着何逊的《早梅》,转过头对我道:“何记室意锐而才弱,但这春风词笔,写梅却是极熨帖的。翔之以为如何?”
  
  “凤君不过是一介循吏,于诗词一道生疏得很,致远兄可是问道于盲了。”我摇摇头,说道。虽然拜那位光武皇帝的独占欲所赐,不许民间刊印他那位皇后的文集,但是毕竟还有些只言片语在,何况就我这些日子看到的诗赋,有冷僻的字句,亦有些是脍炙人口,绝对当得起博闻强记四个字。我若贸贸然用了,与她撞车岂不糟糕!
  
  “翔之太过谦了,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能得此章句却还说生疏,那我朝泰半诗人都不配提笔!”
  
  他怎么知道的!我心中一跳,难道我清晨来这里赏梅时他也在?
  
  “说来翔之与为兄亦可说心有灵犀,今晨我循香而至,见翔之流连沉迷于此,便不曾打扰。好在不曾相扰,否则又如何听得到翔之的佳作!”
  
  “致远兄误会了,说来惭愧,这句只是凤君从书上看来,一时有感而发,并非凤君所做。凤君若有如此文采,早如致远兄这般,博个金榜题名,又何须来此做个小吏?”我赶忙解释,这个误会可不是闹着玩的。
  
  “翔之是岐山人,可与前大理寺卿凤贤大人同宗?”他微笑着问道。
  
  我心中一紧,故作不经意地说道:“正是,凤君忝与那位大人是同宗,却已无服,在九族之外了。”
  
  他所提到的凤贤,便是凤兮姐姐的父亲,二十年前的大理寺卿。因为在苏州府任上错断了一个案子,之后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谋害了告举与知情之人,在狱中畏罪自尽。当然,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记载。父亲过世之后,母亲积郁成疾,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点积蓄,亲戚对她敬而远之,她手中握着父亲的遗书,投身青楼。这些年来,她一直没有放弃接近真相的努力,但是始终一无所获。这些原本我都不知道的,是她某次酒醉之后不小心说了出来,在我的逼问之下,她才讲给我听。
  
  所以,我必须要尽快的进入官场。我既然顶替了凤兮姐姐弟弟的身份,便该承担起为凤家昭雪的责任,斯人已去,这也是我能给她唯一的报答。我到了苏州府,也曾利用职权查看过当年出事的案件,凤贤大人的判决中允平直,近乎完美,我完全找不出任何破绽,看来若想知道内情,还是要去大理寺调阅卷宗才行。
  
  他叹了口气,道:“凤贤大人错判的那件案子,便是苏州府任上,到任之初,我亦翻过卷宗,却非人力能及——”
  
  我正待开口,只见荼蜜走来,说道:“公子,水已三滚,可以用了。”
  
  他点点头,将窗户关上,引我走到桌边,先是欣赏茶器,用热水将茶碗过了一遍之后,这才取了茶叶,以“凤凰三点头”的手势,将水注入壶中。整套动作纯熟优雅,浑然天成,果然是训练有素。我们都全心沉浸在这四溢的茶香之中,久久沉默。
  
  “好茶!”他将手中的茶杯转了半圈,道:“沫成华浮,焕如积雪,晔若春敷,别有一番悠远之意。”
  
  “此茶长于山野之间,又受了些佛性,自然格外有些动人之处。”我将茶水从闻香杯中倒入茶碗,这茶香真的是令人心旷神怡。
  
  “翔之,以你的颖慧,若潜心书本,不须数载,折桂之期指日可待。为何偏来考取这司法参军?”
  
  我能理解他的疑惑,在传统社会中,为吏就是为读书人所鄙夷的出路,就算是做一辈子也升不到七品,只能算是流外而已。自古文人如果不是真的考不取功名又有迫切需要的话,不会甘愿选择这条路。所以这苏州府一干有品秩的吏胥之中,只有我一个还未到不惑之年,算与他年纪相近,他乐于与我相交,只怕也与此有关。
  
  “人贵有自知之明,凤君并无天分,勉强为之反而不美。为吏虽与晋身无益,亦可发挥所学,于糊口足矣。凤君不敢说兼济天下,只在独善之余,为一方百姓为所能为罢了。”
  
  就算有那份本事,我也没办法科考。我现在的户籍是落在凤兮姐姐的出处——岐山凤家村,虽然这村子十年前便毁于祝融,但是总不算天衣无缝。何况于现在的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时间。古语说五十少进士,其间诸多试炼,不要说女子的身份无法过关,便是侥幸考中,也不知要那等多少春秋。相较而言,儒生试不仅是终南捷径,也没有那么壁垒森严。
  
  “翔之未免太过妄自菲薄。今日那院中堂上,为兄都见识过了,于翔之的手段唯有叹为观止而已,有你在此,想必今后纵有人想为恶,也要思忖再三。”他又倒了一杯茶给我,说道:“适才听了你一番话,方知那僧人为何肯赠茶与你。翔之为人,恰似这紫笋,世人皆逐碧螺春的国色天香而去,你却能独守这方寸间的清远,更是难得。”
  
  “致远兄过誉了,凤君惭愧。”我深吸了一口茶香,然后说道。
  
  “翔之不必如此,这苏州府中,惟我与翔之年齿相近,言谈又相投,从今后更要多亲近。只望翔之不嫌为兄酒肉才是!”
  
  我忙道:“此言正当凤君讲才是,只望致远兄不嫌凤君愚钝!”
  
  领导要走亲民路线,为人下属的敢不识抬举吗?不过希望他只是客套而已,否则若这种对话若再来几次,我真的要去看牙医了,酸到牙都倒了。
  
  只是这碧落朝的牙医,又该去哪里寻找!
  

作者有话要说:在本文中,唯有林冲童鞋当得上那句丰神如玉,谦谦君子。为嘛乃只是个男三呢?




章台柳

  事实证明,这世上最大的真理就是红楼作者曹老爷子的那句“美中不足”,经过那夜的“恳谈”之后,我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赢得了顶头上司的好感,但是也陷入了一个可怕的境地。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位林大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心血来潮。犯起这病来,基本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只要高兴了就无所不为。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我被他抓去上房顶喝酒聊天看星星三次,出城打猎回来围炉烤肉一次,到寒山寺赏梅一次,请苏州第一官妓曲玲珑来府中抚琴一次,更多的时间是和他一起加班。让人防不胜防的,是他的出没多在晚上,也是我最想放松的时候,如今却不得不随时随地Stand by。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我总有顾及不到的地方,一个搞不好就曝光。唯今之计,只有赶快寻得一处房子,搬出府衙提供的宿舍才好。只是苏州城虽大,但既要价钱合适、私密性好又要上班近的地方,一时半刻还真不好找。
  
  “凤大人,又来活了。”小马猛敲我的门,大声喊道。
  
  我从床上懒洋洋的爬起来,被窝外的冷空气让我略略找回了些神智。其实我今天这幅样子,也都要归功那位林大人。昨夜苏州城普降大雪,我半夜渴醒了起来喝水,被正往我屋外走的他吓到神魂出窍。经过他一番解释,这才知道他看着雪光睡不着觉,突然起了兴致想泛舟去拜访大名鼎鼎的江南第一才子程潜,所以前来约我同去,顺便介绍我们认识。本来看我睡得熟,就不想打扰了,不过既然我起来了,那刚好可以同去。而这桩事中最扯的部分,是当我终于陪他泛舟边喝酒边吃烤鱼、边赏雪、边赏岸边的梅花,一路热热闹闹摇摇摆摆到了程潜家门口,他竟然说兴致已尽,便又拉着我掉头回来了。
  
  这一趟转悠掉了接近两个时辰,等回到府衙已近天光大亮。本来以为今日旬假可以多做歇息,没想到又来活了。
  
  在二十一世纪,上工还有加班费,在这里却是什么也没有。我心里腹诽,又重新梳洗了出去,只见小马手中拎着工具木箱,正急的在原地转圈。
  
  “可知发生了何事?边走边说。”我捧紧手炉,问道。
  
  “大人,这次死的可真是狐媚子了——”小马的声音有些挑高。
  
  这叫什么称呼?我皱起眉,回头看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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