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之浩任由轩辕无心用力的啃咬,很痛但也很甜蜜:“为什么不告诉他你对他的芥蒂?”
“他要装傻,我自当陪在演戏。”难不成还把彼此伪装的皮相戳破然后坦诚相见?
轩辕无心很没有成就感的松开了程之浩的臂膀,掀开他的袖子看到玉骨雪肤之上有两排深红的牙印,他对她的纵容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即便从初始她感觉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但现在她连施虐的兴趣都快消弭殆尽。
在轩辕无心看来其实林公胧的做法没有错,人性都是自私的谁都会多为自己想一点,她曾经也说过如果不在乎那么永远都不要在乎,既然从开始就注定陌路,何必非要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掰扯出两人的交点了。
林公胧有意的是曾经的章无心,在意的是现在的轩辕无心,同样的皮囊不同的人,只是她不喜欢用标准去衡量女人的男人。
林公胧在逃亡的岁月中伪装的很成功,他能够掩人耳目的活着朗朗晴空下就是本事,只是再懦弱的表情也无法他掩盖眉宇间的傲气,再善良的表情也阻挡不掉他看见鲜血时候眼中的兴奋。
林公胧对女人有太多的要求,若能达到他的要求,他才会付出,如果达不到,即便女人去死他也是无动于衷。如果利益和凶险高于感情的时候,轩辕无心肯定林公胧会毫不犹豫的将她变成皇权之下的垫脚石,即使现在把话说的好听,将爱歌颂的声声泣血,但谁又知道他会在爱情消亡的时刻做出什么事情呢?
林公胧的人很倔强也很自私,比起程之浩的无私奉献,轩辕无心更倾向于后者的伴随,林公胧绝对不是一个可以和女人同甘共苦,相守一生的男人,很不巧的是她也是一样,所以她不能找一个同样自私的男人来争夺彼此身上的温暖,所以只能找程之浩这样傻傻付出,还只想陪她一生一世的男人。
人生除了爱情还有很多很多的东西,例如亲情例如责任,而这两样轩辕无心在林公胧的身上全然看不出来,所以从一开始就没有开始,只是她决绝的态度只会勾起男人征服的欲望,这一点轩辕无心也明白。
“他不会善罢甘休。”程之浩一把将轩辕无心扯进怀中,有她的这句话他就安心了。这一生他只在意她的想法,如果她自愿要走他绝对不会有半分阻拦,但如果谁要把无心从他身边强行带离,那就会让对方明白犯错是需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轩辕无心伸出细藕莲臂勾住程之浩的颈项,像餍足的猫用脸庞在他颈窝磨蹭:“我又岂会轻易就范?”
春叶秋风起,苍葭晓露团,语已了人缠绵,两个人儿耳鬓厮磨隽永如涛。
她能给程之浩承诺,就势必不会反悔,若是林公胧敢出手她也一定会反击。不就是霍月国的一介皇子么?哪里能比得上十六国的霸主让人动心。她叫轩辕无心,是天下最贪婪的女人,所以她要就要天下间最强悍的男人。
这一次的出行,轩辕无心带上了回儿和紫姑姑,程之浩带上了程之天和袁昶,出发之前狄一思哭着闹着一定要跟。
不过被程之浩用七八株火蛇草给简单打发掉,当狄一思得知他能再次拥有火蛇草之时简直如获至宝,双眼大放异彩,漂亮的眼角炸开七彩琉璃五光十色让程家堡的女眷心生懵懂,而他蹦跳如孩童,接过程之浩命人送到的火蛇草,然后捧在手心跑的飞快。全然忘记出游一事和轩辕无心的存在。
策马征途,一辆宽大略显夸张的马车拉开了出行了篇章,马车由白羽和血鹰拖拽着往前驰骋。两匹绝世好马第一次没有计较被人上缰加嚼,撒欢奋蹄扬鬃飞奔,马车前亦然不见驾马车夫的身影,可见白羽和血鹰对这条道路已经异常熟悉。
马车之内座椅暖榻一应俱全,两樽木柜内备齐了换洗的衣服和打发时间的零食瓜果,偌大的空间更能分成三方作为衣食起居的临时住处,也免了赶不到城县而需露宿在外的窘迫。
“大嫂,我不要这个徒弟。”此时六人都聚在马车最深的里间,盘腿而坐,松散的绕成一圈。程之天不善的看着轩辕无心说出了他久憋于胸的郁卒。
“我还不想要你这个小叔,不还是得受着。”轩辕无心正吃着紫姑姑剔过核的葡萄,靠着正在看书的程之浩的身边。一袭白衣耀艳了她淡然的气质,领边银亮牡丹绣花,沾染十分娇媚,让人看一眼也会怦然心动。
被轩辕无心看着的程之天涨红了脸,他仓皇失措的别开视线,斜垂脑袋忿然而语:“我的徒弟我自己选,还由不得别人来做主。”说话间黑色发丝跳动于胸,那么生气勃勃,更勾勒出了程之天的青春岁月。
轩辕无心挪挪自己的头,从肩膀换到后背,然后干脆的枕到程之浩的大腿上,一派悠闲的模样开解着程之天:“人要懂得适时的委曲求全,才能寻求到别有洞天的新天地,之天,霖儿会是个好徒弟的,你这么武断的说不岂不是让回儿伤心。”媚眼如丝,黠猾似魅,轩辕无心将长嫂如母的角色诠释的惟妙惟肖。
程之天捏拳,后悔这次的外出,看轩辕无心和大哥的亲密,心中有说不明道不楚的情绪压抑着他的胸膛,那股酸涩像麻绳绞紧了他的心脏,弄不懂大哥为什么一定要携带他出来,他不喜欢轩辕无心叫他之天,看似亲昵却很疏离:“我是程之天,我天地够大了,用不着在人生中再开疆辟土,你……不要以为,我叫你一声大嫂就可以左右我前进的每一步轨迹,我的人生我做主。”
呸,轩辕无心心中暗嘲,他以为他是周杰伦,还做主,她的地盘上谁敢占山为王那都跟作死差不多,坚决打压绝不手软:“这个娃娃是你大哥给我的,你要退也不该退给我,之浩,你弟弟不满意你的决策,你我是不是做错了?”说完翻身以鹰翔之姿飞扑,一头扎进程之浩的怀中,娇容擦过他的腹部让他险些岔气,只觉下腹有一团火热的潮流差点冲上头淹没了他的认知。
……
这妖精一般的丫头,玩起来就不知分寸。之天不听话,她却惩罚他,想借由他的手去镇压之天的奋起。这是想看他们兄弟阋于墙吗?
程之浩只能暗叹一口气压制了胸口的激浪翻滚,放下手中看了一半的书本,然后伸出双手,服帖的捧着轩辕无心腰线,将她一把抱离危险地带,然后没进自己的怀抱之中。
程之天在旁边看得差点吐血,活了十八年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人,她当这里是勾栏院,大哥是随意狎玩的鸭官吗?
面对程之天的愤怒,程之浩轻言细语却毋庸置疑的开口:“之天,无心让你当霖儿的师父,不单单是想你教他,也是希望借由霖儿的脾性打磨一下你的浮躁。”之天的性格若然不改,将来必定会吃大亏,程之浩希望自己的弟弟要懂得未雨绸缪而不是吃一堑长一智。
程之浩直接的说教有理有据,相较于轩辕无心以折磨为前提来表示关心,显得浩然正气。
“大哥,我自会收敛自己的脾气,不用靠别人的折磨来达标。”激动的声音带动了躁动的身体,程之天都快跳起来将马车掀顶,身上紫衣能烧出火芒。让人看出他对有霖儿这么一个徒弟是多么的深恶痛绝。
“你若是收敛了,现在也不会跟我说这些话。”程之浩好温柔的声音,如激流中不起眼的漩涡,看似平润却能将人拉入深渊葬身水底淤泥中。
程之天立刻奄瘪,跌坐回原位,屈服在现实之下。轩辕无心在一边好奇的打量着这一切,能让程之天这么听话的人或许也只有程之浩了。
想起她拒婚的时候,程之天的孤傲好像就在昨日,而现在的他不过是一个要不到糖吃的小孩。
“你就是吴懿葭?”程之天终于舍得拨冗看一眼,一直静静呆在一旁无声无息默如空气的回儿,眼神不善的将她上下打量一番,扫过蓝绸衣角最终停留在她静默的脸庞上。
回儿没有抬头,状似恭敬的含胸说道:“请三少爷叫我回儿。”当一个人从心里接受现实的时候,她会对周遭改变的环境处之泰然。
不顺畅的声音尤其不满:“我是你弟弟的师父。”言下之意就是他需要被人讨好。程之天在轩辕无心身上吃了亏,心生狭隘只能向回儿讨回来。拽的二五八万好像回儿不给她斟茶磕头,他就一定会用尽全力将霖儿折磨的生死不能。
“回儿知道,这事是主母定下的。”回儿年纪轻轻已经初见老道,她的根本意思就是程之天才不是需要被讨好的正主,真正需要被讨好的是轩辕无心,如果他敢对霖儿出手,她就敢到主母跟前告恶状。
程之天没料到会在一个丫鬟身上讨来一顿暴栗子,气极反笑:“你倒是聪明,不过短短的日子就把大嫂的邪恶学的十成十了。”
小丫头长的倒是水灵,不过牙尖嘴利的就不太讨人喜欢了。
“多谢三少爷谬赞,回儿受之有愧。”好一招四两拨千斤,让看戏的轩辕无心津津有味。不由坏心眼的适时一杯茶水执起在手中,然后递到了程之天的跟前。
“来,喝茶,不要动怒。”
程之天哪哪都碰壁气的忘记戒备轩辕无心,一把接过,用力过猛还溅出一汪茶渍在桌边,然后一仰而尽。立刻脸色大变,茶水仿佛喷泉从压制住泉眼喷薄而出。漫天水花似天女散花开出铺天盖地的花瓣。
轩辕无心立刻抖开袖中绢布,手臂浮旋,绢布卷绕,将如箭茶水一股脑的弹了回去,兜头浇了程之天一脸。
“这是什么鬼东西?”程之天头发上挂着茶渣,瞬间成了落汤鸡,来不及顾及湿漉漉的浑身,只能伸着舌头大口喘气,满嘴的苦涩让他忍无可忍。
轩辕无心笑着解答:“巴豆加黄连。”清热解毒消食的人间极品。
“你什么时候下的?”动作未免也太快了点。
“刚才。”
程之浩摇头。
袁昶讪笑。
紫姑姑抿唇。
回儿背过身去轻轻道:“活该。”谁让他当着主母的面说主母的坏话。
白羽和血鹰不亏是马中赤兔,蜿蜒崎岖也跑的顺畅,不过一个晌午就出了鬼林,绕过左烈国朝着他们的第一站始发,这样的疾行势必会造成马车动荡的摇晃,不过也好在马车中的男人都是运气的高手,在行进间能够用自身的内力准确的掌控着马车的颠簸,压下过大的动静。免得一车女人晕车然后吐的昏天暗地。
两天之后在白羽和血鹰不分昼夜的奔驰中,轩辕无心和程之浩一行人终于到了一个叫多溪镇的小城之中。
这里不是轩辕无心定下的路线,不过属于途径所以她也没多问为什么要停靠在此,而不是三个时辰前的夏铁县。
在一家装修的金碧辉煌,叫做龙头客栈的酒楼要了三间上方,轩辕无心毫不避嫌的和程之浩共用一间,他们是夫妻,在现代社会开房都是光明正大的,没道理了穿回古代就得偷偷摸摸不是吗?
这是程之浩问她方不方便的时候,轩辕无心给出的答案,只是略去了现代和古代。却换回了程之浩俊俏容颜的一抹粉红。看他星眸流转细碎朦胧,别提多迷人了。
酒楼之内还因此掀起不小的惊呼赞叹之声,让轩辕无心尤其骄傲,这个音美玉容勾人觊觎的男人是她的老公,带出去太有面子了。
“我要去逛街,你要一起吗?”在房间中,趁着斗室细弱光线,轩辕无心用眼神表示讨厌男人和她一起逛街这件事的发生。再加上程之浩的样貌太突出,会抢了她的风采。
程之浩笑意盈盛善解人意的说道:“你换上男装就自己出去吧。”若是无心身着女装,他怕引来不必要的狂蜂浪蝶。端坐在靠背椅中,看她解开包袱收拾行装,就如同普通夫妻一样平凡幸福。不由勾手和她相拥,享受着奔波疲顿后的片刻宁静。
轩辕无心拒绝亲近,傲然的推开程之浩面露不善,用鼻子哼哧一声表示心中的不满,然后提着黑衣到紫姑姑和回儿的房间去找人帮她更衣。
哼哼,与其说程之浩碍着她的兴致,不如说她怕妨着程之浩的行动,别以为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在多溪镇落脚。不就是男人之间那点尔虞我诈的破事,她刚才看中夏铁县一家卖卤肉饭的店,在马车中她都能闻到扑鼻的香味,勾引的她饥肠辘辘口水四溢,真是千里飘香名不虚传。可程之浩居然让白羽和血鹰呼啸而过,让她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只能抱憾终身望而兴叹。
为了一顿卤肉饭而记仇的轩辕无心换上了男装,在酒楼众人的瞩目之中出了门,她身边只带了同样变装的回儿。紫姑姑怕她吃不惯外面的东西,所以去了厨房亲自处理食材。
对于轩辕无心独自外出一事表现的一点都不担心,在紫姑姑的心中主母能够很好的照顾自己,若是她跟去如果出点问题说不定才是真正拖后腿的那一个。
轩辕无心带着回儿穿梭在不大的镇落之中,这里窜窜那里看看,不一会就消磨了一个多的时辰。
两个于玉般的俏丽公子哥也吸引了不少的侧目,不过只限于侧目,还没有胆大包天的地痞流氓在光天化日下上演戏剧的拦路调戏的戏码。
轩辕无心走的有些疲乏,开始放慢了脚步,她慢她身后也有人慢,于是拔腿两步她身后的纷乱也跟着挺进,看来不是她多心啊,果然是人在做偷鸡摸狗的梁上君子,忽然嫣然一笑,却万分阴鸷,她都把烂摊子留给程之浩去搅和了,身边还有不识好歹的蠢货来打扰她的清净。
都是君王霸主,他们就不能专注在男人的对弈中,偏偏要扯进她一个小女子,难道是为了锦上添花?显然被惹怒的轩辕无心突然停下脚步,让她跟着的回儿差点就此撞上去。
“主母怎么呢?是否有事?”回儿警觉的靠近轩辕无心的身侧,被轩辕无心浑身的死气渗的有些难耐。
轩辕无心眼观鼻鼻观心,不动声色的说道:“没事,能有什么事?不过是一群蚂蚁在搬家,踩点被我踩上。”何止是蚂蚁,她根本踩上了一堆狗屎才对。动怒的轩辕无心是可怕的,而百姓还犹如梦回之中不知道小小的多溪镇即将掀起轩然大波。
回儿低头顺着轩辕无心的视线,果真看到一行细密的黑色,正快速的移动,不由感觉身上发麻,头皮都飞了起来,浑身上下起了鸡皮疙瘩,她从小就见不得密密麻麻的东西,想这么多的蚂蚁出现,如果是以前在将军府,找呼喝的家中下人一盆水冲干净了了事。
可如今的回儿只能苦笑的对轩辕无心说道:“主母,你看蚂蚁搬家也能看出让人胆战心惊的寒气,差点吓死回儿。”
“是吗?”轩辕无心回头,眼神擦过回儿的脸颊落到了身后的瓦房之上,一角紫红衣袍泄露了来人的踪迹,于是冷笑着说,“可能是我生来八字属阴,你才会这般觉得,前面有家卖笔墨纸砚的店铺陪我去看看。”
回儿摇头:主母又说胡话了。然后快步跟上。
“主母,你看这支象牙骨笔会不会很适合堡主。”回儿良心建议,在一家文房四宝的店面中,捏住一支打磨光滑,笔端雕刻着文竹的毛笔。
轩辕无心睨一眼回儿说道:“心眼挺多的。”居然看出她在给程之浩选购物件。
“主母进的都是男人才感兴趣的铺子,虽然看上去是隐藏,但是主母向来不是费心的人,所以回儿斗胆猜测主母是想为堡主采买一些必须的用品。”
轩辕无心接过毛笔把玩在手中:“聪明得揣着,表现的太明显会遭到主子的戒备,你小心弄巧成拙。”
回儿嘴甜的拍着马屁:“主母的本事是回儿用一生都赶不上的,回儿不惧。”恢复活泼的回儿口舌能力也调整得当。
忽然人群中响起一连串嘈杂的鸣乐之声打断了主仆二人的对话,轩辕无心不由朝着声音沸腾的中心看去,只见敲锣打鼓的人群前面正有一个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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